中国古代已形成一套完备的文官制度,在用人方面.各个朝代的选官制度趋于完善,不仅对自身统治乃至世界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材料一:在古代封建世袭,天子之子为天子,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做官人有一定的血统……。但到秦汉时期便不同了。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宰府孝廉,士之高选,不可求以虚名,但当察其真伪,以加黜陟。近者每以辟召不慎,切责三公,孝廉杂揉,试之以文……
——《后汉书·百官志注》
材料三:汉廷每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简称则曰“贤良”……“孝廉”为孝子廉吏之简称,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为汉室令举孝廉之始……此项制度之演进,一面使布衣下史有政治上的出路,可以奖拔人才,鼓舞风气;一面使全国各郡县常得平均参加中央政局,对大一统政府之维系尤为有效。而更重要的,则在朝廷用人,渐渐走上一个客观的标准,使政府性质确然超出乎王室私关系之上而独立。
——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四:本是想替当时用人定一客观标准……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统一组织的考试。这种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西方在其选举政治领袖之外,还得参酌采用中国的考试制度来建立他们的所谓文官任用法。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