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4条:对人施行其他侵辱的,处25阿斯的罚金。这笔钱在当时价值不菲,足以威慑胆敢以身试法者。到罗马帝国时期,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贬值,25阿斯就轻于鸿毛了。所以有人以捉弄此条为乐,他遇人就打一个耳光,然后赔偿25阿斯。于是,裁判官决定废除此条款,改由主审法官估计造成的侵辱决定赔偿额。出现这种情况说明( )
A:罗马法的执行缺乏强制性
B:罗马法保留了野蛮的习惯法
C:罗马帝国扩张导致各种矛盾的尖锐
D:罗马法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
A.把盛有溶液的分液漏斗放在铁架台的铁圈中;
B.把50mL碘水和15mL CCl4 加入分液漏斗中,并盖好玻璃塞;
C.倒转漏斗用力振荡,并不时旋开活塞放气,最后关闭活塞,把分液漏斗放正;
D.检验分液漏斗活塞和上口的玻璃塞是否漏液;
E.静置,分层;
F.从分液漏斗上口倒出上层水溶液;
G.将漏斗上口的玻璃塞打开或使塞上的凹槽(或小孔)对准漏斗口上的小孔;
H.旋开活塞,用烧杯接收溶液.
就此实验,完成下列填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