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和古人寻求永恒与不朽相反,聪慧的现代人寻求相对与新变。世界属于流动,唯“一切皆变”的规律才能永恒。就中国诗歌而论,从《诗经》而《楚辞》,从律绝而曲令,从旧体诗而新诗,留下的正是流动的轨迹。任何一个时代的中国诗歌总是在对自己时代新的审美精神的最大适应中获得出世权,中国新诗亦如此。

    新诗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产物,又是“诗体大解放”的产物。郭沫若的自由诗宣告了“诗体大解放”的最初胜利。“诗体大解放”的倡导者们虽然激烈地反传统,其实,传统的诗学范畴仍潜在地给他们以影响。胡适就自称《尝试集》的“尝试”二字也是从古诗那里取用的。

    传统是具有神圣性、社会性、广泛性、相对稳定性的文化现象。任何民族的诗歌都不可能完全推开传统而另谋生路。推掉几千年的诗歌积蓄去“解放”,只能使新诗成为轻飘、轻薄的无本之木。

    诗,总是具有诗之作为诗的共有品格。然而,作为文化现象,不同民族的文化又会造成诗的差异。大而言之,以古希腊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在天人关系、对人的看法、对自然的看法、对历史发展的看法上从来不同。因此,西方诗与东方诗也有很大不同。

    把话说得更远一点,西方诗学和东方诗学也有颇大差异,无论是二者的诗学观念、诗学形态,还是二者的发展之路。西方诗学推崇戏剧,东方诗学以抒情诗为本;西方诗学注重分析性、抽象性、系统性,东方诗学注重领悟性、整体性、经验性;西方诗学运用纯概念,东方诗学运用类概念;西方诗学滔滔,东方诗学沉静等等。

    中国诗歌有自己的道德审美理想,有自己的审美方式与运思方式,有自己的形式技巧积淀。中国的大诗人必定是中国诗歌优秀传统的发扬光大者。

    自然,中国新诗也处在现代化过程中。这是一个扬弃过程,对传统有继承与发展,也有批判与放弃。只有经受现代化验收、经过现代化处理的传统才可能在新诗中生存、活跃与发展。现代化是一个时间概念。本民族的传统和他民族传统是一个空间概念。不能用空间概念代替时间概念。如果将现代化理解为“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这将是一种滑稽剧。

    接通新诗与传统的联系不是倡导传统主义,应当将传统和传统主义分开。对传统作僵滞的、静止的理解,甚至将诗传统窄化为传统诗,因而指责新诗的种种“不是”,呼唤旧体诗的复兴等等,这种传统主义是新诗寻求新变的障碍。

    从总趋向看,西方诗存在着摆脱不了传统影响的焦虑,而中国新诗却存在着与传统隔绝的焦虑。和与散文界限太不清相反,新诗与传统界限太清——这个“太清”已经有近几十年的艺术实践为它的危害性作证。接通传统是诗体解放以后新诗的十分关键的使命。

(节选自吕进《熟读<新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有删改)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20-02-12 07: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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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回答问题。

寻狗·寻人

赵新

    田庄村十字街头是个热闹场所。村里人好在那里议论家事、国事、天下事,还好在那里张贴各种启事,广而告之。

    信息时代,乡下人也懂得传递信息的重要性了!

    这天早晨,红艳艳的太阳升起来时,一张红艳艳的启事也在那里贴了出来。村里人好事儿,不管下地的还是回村的还是担水洗衣碾米磨面买油盐酱醋的,都一齐立在那里,争相观看那张启事。

    其实那是一则寻狗启事。那启事写道:各位乡亲、各位亲朋好友:

    因我们小夫妻两个一时疏忽大意,走失了家里养着的小狗“亲亲”。“亲亲”是一只京巴狗,憨态可掬,玲珑可爱,浑身皮毛如雪,唯脑门处染有一片红色,我们戏称为万“白” 丛中一点红。“亲亲”悟性极高,很有感情,很有礼貌,能给我们叩头作揖敬礼,还能对我们喊爸喊妈,十分乖巧伶俐。“亲亲” 嘴馋,非鸡鸭鱼肉不吃,非鲜奶果汁不喝……自“亲亲” 五天前丢失后,我们夫妻两个吃饭不香,睡觉不甜,整日惶惶然怅怅然;焦头烂额中已是重病在身,眼见灯干油尽奄奄一息。务请各位乡亲伸出友谊之手,搭救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有提供确切线索者,酬谢人民币 3 000元!

    有将“亲亲”送还者,酬谢人民币8000元!

    各位乡亲,您找的是一只狗,救的是两个人!

    谨此启事!

                                  寻狗人:任杰、艾荷花

                                          2002年X月X日

    村里人看罢启事,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有的夸这只狗福大命大,摊上这么一对“爸爸妈妈”,真是前生的造化;有的说现在的事情真是说不清了,怎么一只小小的哈巴狗比一个大活人还值钱……慷慨激昂或扼腕叹息地议论完了,却又该下地的下地,该回家的回家,该干啥干啥。就在谁也没有注意的时候,又一张红艳艳的启事紧挨着那张启事红艳艳

地贴了出来,字迹比那张启事的还大!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寻人启事写道:

    各位乡邻、各位亲朋好友:

    非常不幸,我们老夫妻两个的儿子于五年前丢失——他结婚以后一直没有到过我们的 家。我们的儿子28岁,西装革履,背头长发,因担任包工队的头头儿,活得十分潇洒。他最大的爱好是喜欢养狗,有狗就会有他!

    现在我们老两口均已年过古稀,体弱多病,生活窘迫,衣食无着,急需有人照料。我们不求鸡鸭鱼肉,不求鲜奶果汁,只要粗茶淡饭,只要温饱而已!

    儿子,回家来吧,你是娘生的爹养的呀!

    儿子,回家来吧,领上你的媳妇,抱上你的孩子!

    烦请各位乡亲帮我们一把,协助我们把儿子找一找——告诉您一条线索,到狗群里找他!

    谨此启事!                  

                                      寻儿人:任老栓夫妻

                                          2002年 X月 X日

    村里人看罢这则启事,照样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则启事写得及时贴得及时,占得位置也好;有的说这启事写得有毛病吧?既然是寻人,为什么不把被寻人的名字写出来?你只写寻儿子,这样的儿子太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