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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拉美文豪)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沓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②略萨与马尔克斯可以说是一生的朋友和敌人。早年略萨与马尔克斯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但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两人开始决裂,决裂的原因也一直被认为很诡异。1976年马尔克斯到墨西哥参加电影首映时巧遇略萨,马尔克斯上前打招呼,略萨一记老拳将马尔克斯打倒在地。2007年,两人和好。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9-04-18 03: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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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翻几个个儿就熟了

    ①我的少年时光很短,最起码我自己这样认为。

    ②我说它短,是因为本该去享受的少年时光,被我自己掐断了。

    ③因为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也因为我的倔强和高傲,中考的时候只报了唯一的一个志愿,那就是重点高中。我对所有人说,重点高中是我的囊中之物。结果老天弄人,差而败北。那一刻,仿佛看见所有人眼里都有一把嘲弄的匕首,纷纷刺向我,让我无处可逃。

    ④老师来劝我重读,父母也劝,可是我哪里还有脸回到学校,除非让我戴上一个大大的面具,用来遮羞。

    ⑤我没有选择重读,而是走了另外一条坎坷的路——自学。

    ⑥那时候的我经历着“最落魄”的青春。我的语文老师刘季夫知道后,让我加入他的文学社,鼓励我进行文学创作,那是我最早接触文学,一篇篇小文章经过他的修改,在当地的小报上发表,从此,我的文学之路开始了,虽然艰辛,却无比欣慰。在最苦的时日里,在那个冷冷的西屋里,我的手,因为长时间拿笔,被冻成了馒头的形状。

    ⑦总是母亲起床做饭的时候,我睡下。像路遥一样,我的早晨,也永远都是从中午开始。

    ⑧可是后来季夫老师生了病,文学社解散,我的世界一下子又暗了下去。

    ⑨母亲倒是支持我,她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坚持走下去吧。坚持,这是母亲最本真的鼓励吧,没有一点煽情的意味。“不过,”母亲接着说,“买稿纸和邮票的钱要你自己去挣来。”

    ⑩是啊,不工作,一直这么靠父母养活,我心里也愧疚,一咬牙去了父亲的工厂当了一名学徒工,白天工作,夜里写诗,靠着一种青春的激情,竟不觉得累。

    ⑪只是,我投出的稿子总是泥牛入海无消息,让我不禁有些动摇了。

    ⑫还是母亲,还是不带半点煽情味道的鼓励:“哪有那么容易成功的事儿,坚持住,总会有成果的。”

    ⑬我便选择继续坚持写下去。那个时候,喜欢看书,可是家里那几本书都已经读得稀烂,做梦都是关于偷书的梦,梦见自己偷偷地潜入书店,把书店里的好书装了满满几麻袋偷走,睡梦中露出贪婪的微笑。

    ⑭和母亲说起我的梦,母亲笑笑没说什么,周末的时候,领我去书店,让我挑喜欢的书。我不敢相信,吝啬的母亲为了鼓励我写作,竟然可以给我买那么多的书。《悲惨世界》、《复活》、《约翰·克利斯多夫》等等名著都是在那个时候与我抱了满怀的,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忘我地走进小说的世界里。从雨果的《悲惨世界》中,我知道了原来人间还有那么巨大的苦难和不幸,人如果要作恶,可以恶到什么地步,而人如果决心行善,又可能产生多么伟大的精神力量;从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学会了用解剖刀一般锋利的目光审视周围人们的道德,同时也用严格的尺度审视自己的心灵;从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中,我感受到友谊的温馨、爱情的迷人和牵魂动魄、艺术的价值和力量……

    ⑮我的文学之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得坚实了许多。

    ⑯又一次收到退稿的时候,我耷拉着脑袋,不敢面对母亲热切期望的眼神。正是年底的时候,母亲在灶台上给我们炒花生果,一边炒,一边对我说,不急,你看这花生果,要多翻几个个儿才能熟呢!人不也一样吗?受些煎熬和苦楚,有啥大不了的!

    ⑰我深有感触,是啊,有啥大不了的,我还不信,我的文字变不了铅字呢!

    ⑱终于,一年后的某一天,我的文章终于发表了,而且还是《散文》这样的大杂志。母亲向我表示祝贺的方式一样没有半点煽情意味,只是递给我一把炒好的花生果。我剥了皮,吃了一个,真香,炒得恰到好处。

    ⑲这一次母亲没有说话,但我永远记住了母亲关于炒花生果的那一段妙语:多翻几个个儿就熟了。

    ⑳是啊,迷茫、困惑……什么都不要怕,要成长,要成熟,就得在生活的热锅里多翻几个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