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作文:

       题目:我的            
       要求:①先将题目补充完整,再写作文。②自选角度。自定立意;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文体特征鲜明。③字数不少于600字。④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校名、人名。如果需要,请用“×××”代替。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9-10-22 08: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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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例文: 我的读书生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每个人都想进步,也在不断的进步。我也不例外。因此,书成了我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的读书生活也给我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5岁。幼儿园的老师发给小朋友们一本崭新的童话书,我小心翼翼地给书包上新“衣服”,生怕划脏了这可爱的书。
我 上一年级了,有着一书包的教科书,在我的小卧室里,也有一个小小的书柜,书柜里放着一排排爸爸买给我的书:有《丑小鸭》、有《小红帽》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的悲哀的面孔

德海•伯尔

    我站在港口看海鸥时,我的悲哀的面孔引起在这个区巡逻的一名警察的注意。

    我注视着鸥群,此刻,我最向往有一块面包,把它掰成碎块,来喂海鸥。可是,我同它们一样饥饿,一样疲乏。不过,我心中虽然悲楚,却仍感到快乐,因为站在那儿,放眼群鸥,默默饮悲,确乎美不可言。

    突然,一只警官的手搭在我的肩上,一个声音说道‘跟我走!’同时,这只手使劲扳我的肩膀。我稳稳站定,甩掉那只手,镇静地说:“你发疯了。”

    “同志。”一直还看不见的那个人对我说,“你当心点。”

    “先生。”我答道。

    “这里没有什么先生。”他怒气冲天地喝到,“我们都是同志。”

    此时,他跨前一步,站到我身旁,从侧面打量我,严肃得像一头牛。

    “什么道理……”我要和他理论理论。

    “理由很充分”他说,“你悲哀的面孔。”

    我笑了。

    “你别笑!”他当真发火了。方才我还以为,或许没有小偷或逃犯好让他逮捕,他因此感到百无聊赖。可是,此刻我看出这是千真万确:他要逮捕我。

    “跟我走……!”

    “为什么?”我镇静地问。

    一不留神,我的左腕已经被套上一条细铁链。就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又完蛋了。

    “为什么?”我又问道。

    “有条法令是——要高高兴兴的。”

    “我蛮高兴么!”我喊叫起来。

    “你的悲哀的面孔……”他摇了摇头。

    “这条法律可是新的呀!”我说。

    “它已经存在三十六个小时了,你必定知道,所有法律都是在宣布之后二十四小时生效的。”

    “我真的不知道有这条法律。”

    “逃避惩罚是徒劳的。这条法律是前天颁布的,通过所有的扩音器播送。所有的报刊上都发表了。帝国全境一切街道、公路上,统统撒了传单。

    他牵着我走了。此刻,我才感到天气寒冷,才感到委实饥饿难当。想起自己一身污垢,没刮胡子,衣衫褴褛,才想起有法律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我被推到他前面走着,像一个被证实了盗窃罪而被抓走的稻草人似的。街道空荡荡,到警察局路不远,我已料到他们很快又会找理由逮捕我,不过话虽如此,但仍然心情沉重。

    我一路走,一路看到凡是我所碰到的人,无不贴上那种欢乐表情,因为有命令——要高高兴兴的。

    我们很快到了警局。此时汽笛长鸣,鸣笛表示离下班还有十分钟,这是肯定无疑的,因为按照当时国家元首提出的“幸福与肥皂”的口号,每个人下班前都必须洗澡十分钟。

    我们穿过警局空空荡荡的过道,接着,一扇门自动打开,因为在此期间,门卫已向里头通报我们来了。在那些日子里,到处都是喜气洋洋,太平盛世,秩序井然,人人努力在白天洗完规定的一磅肥皂,以遵守法律的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因而一个被捕者的到来,便是一件大事。

    我们走进一问房间,静悄悄的。我感到,我的脸越发消瘦了。我又累又饿,那种悲哀的幸福感的最后痕迹此时烟消云散,因为,我知道,我完蛋了。

    数秒钟之后,一个穿一身预审员的浅褐色制服的高个子,一声不吭地走进来坐了下来,两眼紧盯着我。

    “职业?”

    “普通同志。”我答道。

    “被捕前干什么?”

    “囚犯。”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什么时候?从哪里放出来的?”

    “昨天,十二号监狱,十三号牢房。”

    “当时的罪行?”

    “高兴的面孔。”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

    “讲明白!”预审员说。

    “当时。”我说,“我的高兴的面孔引起一位警察的注意,那天命令全国要悲哀。是首长去世的日子。”

    “刑期多久?”

    “五年。”

    “表现?”

    “不好。”

    “原因?”

    “服劳役太少。”

    预审员站起身子,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走出了房间。接着是审讯员,审讯官,初审法官,终审法官,他们一一进来,一一打我,又一一走出房间。最后,由于我的悲哀的面孔,他们判了我十年徒刑,这回的情形,同先前由于我的高兴的面孔判我五年徒刑如出一辙。

    如果在“幸福与肥皂”的口号下,我能熬过此后的十年。我真得想办法什么面孔也别再要了……

(潘子立译,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