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汉平在《罗马法》中指出:“良以世界现存法系,其未受罗马法之熏染者,殆不一见。中日固勿论,彼素称独立之英美法系,亦难逃外……以是欧美诸国之法律学校,罗马法列为要科。苟从法学之价值观之,罗马法为治法者之基本学问。”材料表明
A:罗马法维系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B:罗马法是罗马帝国境内的“国际法”
C:罗马法具有极高的法律价值
D:罗马法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先公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使学为诗。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抄录未毕,已能诵其书,以至昼夜忘寝食,唯读书是务。自幼所作诗赋文字,下笔已如成人。
【注释】①先公:欧阳修,唐宋八大家之一。②荻:与芦苇相似的草本植物。③闾里:街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