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刘节:史家风骨士子魂

    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中山大学历史系,以名流云集著称,陈寅恪地位最尊,自不待言。陈又与岑仲勉并称“二老”,加上刘节、梁方仲,则号称“四大教授”。刘节一度担任历史系主任,中山大学历史系在当时堪称岭南史学界的一大“重镇”。

    1926年,刘节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王国维、梁启超和陈寅恪,专攻中国哲学史。清华国学研究院同学王力对刘节的印象和评价:“君待人无贵贱,一接以礼。视友事若己事,蔼然似长者。”

    在整个中国学术界,刘节与陈寅恪的师生情谊广为人知。据中山大学历史系老师回忆,逢年过节,刘节去拜望陈寅恪时,必对老师行下跪叩头大礼,一丝不苟,旁若无人。刘节还曾对学生说:“你们想学到知识,就应当建立师生的信仰。”但这句话在当时被当作罪证受到学生猛烈批判。1952年到1969年,在送恩师陈寅恪最后一程的陈门弟子中,长期陪伴老师左右的,唯独刘节一人。他是在任何压力下都绝不批陈的学生,义无反顾地与恩师同甘共苦,其自身所受苦难之深重已达无以复加之地,却还经常主动把老师要受的苦难都揽到自己头上。1967年底,红卫兵要抬陈寅恪教授去大礼堂批斗,陈夫人出面阻止,被造反派狠狠推倒在地。刘节挺身而出,代替老师去挨斗。批斗会上,“小将”们对刘节轮番辱骂、殴打,之后又问他有何感想,刘节昂起头回答:“我能代替老师挨批斗,感到很光荣!”

    抗日烽火绵延,家国罹难,导致学人不能安于讲席,经受乱离流浪之苦,刘节可谓体验得真切。从《刘节日记》中可以看出,尽管背井离乡,生活条件恶劣,要靠中英庚款的研究经费资助才得以勉强度日,他却安贫乐道,始终保持着一种乐观的心态,以治学和研究为乐。

    在治学上他主张求真、自信。他说,“考据学是求真之学”,“历史学家要有很强的自信力,一个历史学家要坚定不移,不要为一时的风浪而动摇不定”。

    在“文革”期间,刘节先后遭受60多场批判,受到戴高帽、剃光头、被抄家、遭殴打、罚劳改等等非人待遇,在人生最艰难的时期,刘节仍写下这样掷地有声的话:“人格同学问是一致的,决没有学问好而人格有亏的伟人。”表示“假定有一种势力要打破我的信仰,使我不能安静为学,我当然要抵抗……设若有一种势力要阻碍我的志向,使我不能如愿以偿,我当然要拿出毅力来”。

    面对这类政治运动,现存的《刘节日记》没有留下这一时期的直接记录,但读书的人自能感受到他是以平常心、宽恕心处之的。这有一个旁证,据其学生姜伯勤后来回忆,作为“白专”学生的典型,他也参与批判了刘节唯心主义史学,但1959年本科毕业时,刘节却向学校的党委领导表示:“你们要把姜某留下来,这个人能成器。”这既可见刘节的眼光,也可见其胸襟。

    刘节对子女的教育一贯民主、宽容,据刘节的儿子刘显曾回忆,“我感觉他对我们兄弟俩是慈爱而不溺爱,严格而不严厉”。在他看来,虽然父亲可以说“孔子的门徒”,但回想起来,父亲对儿子、妻子都是很平等、民主的。“他从来不说重话,可以说对儿子亦子亦友、对我母亲亦妻亦友”。刘显曾毕业于中山大学生物系,之所以选择这个专业也同样是因为父亲鼓励他发展自己的兴趣。在刘显曾20岁生日时,父亲对其说“感情要专一”。当时刘显曾正在上高中,当天他亲自来学校要儿子回家过生日,“在他看来这是我的成年礼了,所以要告诉我这个重要原则。

【相关链接】刘节,近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著述颇丰。在研究先秦古史、先秦诸子思想、史学史方面有卓著成就,为了不被古代多种传说迷惑,他通过对古代文字的钻研去发现古史的真实材料。他多年开设史料学和史学史课程,著有《中国史学史稿》,这本书对历代修史制度、史籍之宏富多样和著名史家的成就均有翔实的论述,见解独到,尤其重视历史哲学的发展,是中国史学史学科重要代表作之一,著名史学家白寿彝称誉本书为“必传之作”。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2-06-12 02:04:59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宋代和国用关系较大的,倒还要推海路的贸易。大祖开宝四年,于广州置市舶司,后来又于权、明州置司。元祐时,又置于泉州和密州的板桥。其法:海船载货来的,先十税其一,而香药和宝货两种货物,则必领卖给官,由官再发卖,其出海的商人,则雍熙中曾诏旨两浙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

材料二:对于海外的贸易,则元朝较宋朝,更为注意。市舶司共有七所,世祖初定江南时,沿海地方,到外洋去贸易的,其货都十分取一,出去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所到的地方所买得的货物,都要由市舶司查验。至元二十年,始定抽分之法……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之人待其三而禁止人民到外国去买卖。

材料三:清朝的开海禁,事在公元1685年,于澳门、漳州,定海,云台山归处,都设立税关。公元1757年,只许在澳门—处……税则上、有名目的东西浮收的税要比正额加几倍,无名目的东西就更加横征暴敛没个遮拦。当外国商人不准和人民以及普通商人直接买卖,一切货物却要卖给“公行”,再由公行卖给普通商人;1659年规定当时的外商,不做买卖不准到广东,做买卖的期限一年只有四十天,必领住在公行所代备的商馆里。要进禀帖,必领托公行代递,不得和官府直接。

——以上材科皆出自呂思勉《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