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
“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舍长以就短,智者难为谋。”这一谚语告诉我们正确认识自己,认真看待自己优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