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材料二: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少年们在‘阶级斗争’的借口下,对长辈进行抢劫、报复、打骂和侮辱;他们必须出席公开批判邻居、朋友、同事和父母的大会,甚至还要积极发言……
——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观察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