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是民国初期县级行政区划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第一条  各县地方行政长官,依现行之例,以知事为之。划一现设各县之名称如左:

(一)现设有直辖地方之府及直隶厅、州地方,该府、该直隶厅州,名称均改为县。

(二)现设厅、州地方,该厅、该州名称,均改为县。

第二条  各县知事,依现行法规之例,各办理其行政事务及该省行政长官委任之事务。但各县地方彼此关系事件,应互为法律上之协助。其现设巡道各省分所属知事,除受监督于该省行政长官外,仍直接受该道长官之监督。

第三条  除现设各县外,其由有直辖地方之府,或直隶厅州,或厅州,改称为县者,各以原管地方为其管辖区域。

第四条  各县知事公署,依现行之例,得置佐治员。划一现行设官之名称如左:一、科长。二、科员。

前项规定外,各县公署得参照现行官制之例,酌设技士,办理技术事务。

……

第七条  各县知事,由该省行政长官呈由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荐请任命。科长、科员、技士,由该省行政长官委任之。

——北洋政府1913年1月《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8-04-27 0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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