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垚《世界文明史》载:“(美国)国会制定法律,但总统可以否决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经国会经总统签署的法律违宪,但总统经参议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执行法律,但必须由国会给予财政支持……任何法案必须经两院批准才能生效,故参院和众院在制定法律过程中互有对于另一方的绝对否决权。”这说明当时美国( )
A:总统受制于国会和联邦法院
B:参众两院集体负责
C:总统有权废止国家法律
D:总统对国会负贵
以下关于胚胎干细胞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关注健康.预防疾病.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以下特征不是所有的生物都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