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2017年2月15日,青岛市政府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可进行适当惩戒,且应将惩戒规定向学生公开。

    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广泛讨论。赞成方认为,中小学和教师应该拥有“惩戒权”,小惩大戒对孩子成长有积极意义。反对方则认为,中小学和教师不应拥有“惩戒权”,惩戒容易助长体罚学生现象,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态度中立方认为,学生犯错应该惩戒,但须明确惩戒的范围和方式,把握好惩戒尺度。

    对于这一问题,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材料和现实阐述你的看法和理由。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6-03-04 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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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例文】

赋予教师惩戒权,不等于体罚合法化

据报道,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专家分析称,“惩戒”这个词至今未出现在全国或者地方性法规中,此次青岛办法中明确了中小学可以适当惩戒学生,属于首次。

教育和管理学生应有必要的手段,相对而言目前中小学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手段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