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②③
B:①④
C:②④
D:①③
河北省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全省禁猎期: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六市的行政区域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四市的所有山区县(市、区)的行政区域为野生动物禁猎区。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