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建立三司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者共同审理案件,称“三司推事”,到清时,除沿用“三司”制外,如遇重大案件,则实行九卿会审制,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部和通政司的官员共同审理。上述制度规定的实行( )
A:表明监察机构逐渐呈现出独立性
B:利于增强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C:使皇帝权威不断得到强化
D:易造成权力交叉,行政效能低下
①秦始皇建立郡县制
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
③唐代设立节度使
④宋太祖派文臣作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