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16年北京时间11月26日,中古关系的奠基者、推动者、中国人民的亲密同志和真诚朋友,古巴革命领袖__________去世,享年90岁。(    )

A:安东尼.斯卡利亚

B:菲德尔.卡斯特罗

C:季羡林

D:凯末尔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9-09-03 0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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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多余一句话

秋林

    那天,我坐公交车去找朋友。

    车上人不多,但也没有空位子,有几个人还站着吊在拉手上晃来晃去。一个年轻人,干干瘦瘦的,戴个眼镜,身旁有几个大包,一看就是刚从外地来的。他靠在售票员旁边,手拿着一个地图在认真研究着,眼不时露出茫然的神情,估计是有点儿迷路了。

    他犹豫了半天,很不好意思地问售票员:“去颐和园应该在哪儿下车啊?”

    售票员是个短头发的小姑娘,正剔着指甲缝呢。她抬头看了一眼外地小伙子说:“你坐错方向了,应该到对面往回坐。”

    要说这些话也没什么错了,但是售票员可没说完,她说了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拿着地图都看不明白,还看个什么劲儿啊!”售票员姑娘眼皮都不抬。

    外地小伙儿可是个有涵养的人,他嘿嘿笑了一笑。旁边有个大爷可听不下去了,他对外地小伙子说:“你不用往回坐,再往前坐四站换904也能到。”

    要是他说到这儿也就完了那还真不错,既帮助了别人,也挽回北京人的形象。可大爷一定要把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说完:“现在的年轻人哪,没一个有教养的!”

    站在大爷旁边的一位小姐就忍不住了:“大爷,不能说年轻人都没教养吧,没教养的毕竟是步数嘛,您这么一说我们都成什么了!”

    这位小姐穿得挺时髦,两细带子吊个小背心,脸上化着鲜艳的浓妆,头发染成火红色。可您瞧人这话,不像没教养的人吧,跟大爷还“您”啊“您”的。谁叫她也忍不住非要说那多余的最后一句话呢:“就像您这样上了年纪看着挺慈祥的,一肚子坏水儿的可多了呢!”

    没有人出来批评一下时髦的小姐是不正常的。这不,一个中年的大姐说了:“你这个女孩子怎么能这么跟老人讲话呢,要有点儿礼貌嘛,你对你父母也这么说吗?”

    您瞧大姐批评得多好!把女孩子爹妈一抬出来,女孩子立刻就不吭声了。要说这会儿就这么结了也就算了,可大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话”还没说呢:

    “瞧你那样,估计你父母也管不了你。打扮得跟鸡似的!”

    后面的事大家就可想而知了,简单地说,出人命的可能都有。这么吵着闹着,车可就到站了。车门一开,售票员小姑娘说:“都别吵了,该下的赶快下车吧,别把自己正事儿给耽误了。”

    当然,她没忘了把最后一句多余的话给说出来:“要吵统统都给我下车吵去,不下去我车可不走了啊!烦不烦啊!”

    烦不烦?烦!不仅她烦,所有乘客都烦了!整个车厢这可叫炸了窝了。骂售票员的,骂外地小伙子的,骂时髦小姐的,骂中年大姐的,骂天气的,骂自个儿孩子的。真是人声鼎沸,甭提多热闹了!

    那个外地小伙子一直没说话,估计受不了了,大叫一声:“都别吵了!都是我的错,我自个儿没看好地图,让大家跟着生一肚子气!大家就算给我面子,都别吵了行吗?”

    声音很快平息下来,但你们不要忘了,外地小伙子的多余的最后一句还没说呢:“早知道北京人都是这么一群不讲理的王八蛋,我还不如不来呢!”

    想知道事情最后的结果吗?

    我那天的事情没有办成,大伙儿先被带到公安局录了口供,然后到医院外科把头上的伤给处理了一下。我头上的伤是在混战中被售票员小姑娘用票匣子给砸的。你们可别认为我参与了他们打架,我是去劝架来着。我呼吁他们都冷静一点儿,有话好好说。

    我多余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就是售票员说话不得体吗?你们就当她是个傻瓜,和她计较什么呢?”

(有删改)

同类题4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

材料一:从《法经》到《大清律》,中国封建法典具有明晰的因革关系,长期以来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行,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同样的行为不一定同罪,同样的罪名不一定同样处刑,行为人的等级身份和血缘关系成为定罪量刑的必要前提。皇帝掌握国家最高司法权。中央设司法机构,辅佐皇帝的重臣可以过问司法,但是司法长官不能过问行政。地方的行政官吏兼任司法审判。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人权宣言》节选《拿破仑法典》节选

材料三:梁启超认为:“以今日之中国视泰西,中国固为野蛮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西方各国重视法治,能做到以法治国,所以西方各国日益强盛。而晚清统治,长期以来以守旧为荣,以变法为戒。久而久之,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国家的富强,形成国势日衰的局面。立宪法为一切法度的根源……国会是确立法治国家的基础……行司法独立为立宪政治之根本。”


孙中山认为:“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也。宪法是立国的基础,国家强弱之点尽在宪法。有了良好的宪法,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和国。政治上的宪法,就是支配人事的机器……我们现在来讲民治,就是要把机器给予人民。”


李大钊认为:“现在的法律是阶级的法律,在法律的下面有经济的构造作它一切的基础。经济组织一有变动它就跟着变动。照法律而言,必须将旧的经济生活与秩序,废止之,扫除之,如私有权。另规定一种新的经济生活与秩序,将资本财产法、私有法改为公有法之一种制度。”

——贾孔会《中国近代法律思想与法制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