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都可能产生可遗传的变异,其中仅发生在减数分裂过程中的变异是(   )

A:染色体不分离或不能移向两极,导致染色体数目变异

B:非同源染色体自由组合,导致基因重组

C:染色体复制时受诱变因素影响,导致基因突变

D:非同源染色体某片段移接,导致染色体结构变异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7-11-20 10: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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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同类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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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暗示

    清凉的秋雨送走了一个燥热的苦夏,燥热的心总算静默下来了。在这秋虫唧唧的黑色的秋夜里,我骤然从昏睡中惊醒。远方的钟楼上,响起了悠长的钟声。又一列火车隆隆驰过──

    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是生命的暗示吗?

    我在想,秋虫因何要昼夜而鸣?是因为它强烈的生命意识吗?是因为它深谙生命的短暂,而必然高密度地显示自己的存在吗?是因为它生命的全部价值,都隐含在这微弱却令人感泣的生命绝响里么?那么人呢?仅仅是因为生命比秋虫千百倍的绵长,就可以以生理需求为由,将千百个最美丽最令人激动的黎明慷慨地遗弃么?

    这是一个荒诞的联想。

    唯有钟声,以其绝对接近精确的殊荣,当之无愧地充当了生命的量尺。在它那周而复始的切切呼唤里,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提醒,然而昏睡了的那些人是不知道的,在混混沌沌之间,生命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丧失了。

    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丧失。

    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当它是最充分地展示黑暗、龌龊、卑鄙、虚伪一面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当它展示出光明、纯洁、崇高、真诚一面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在这样两极之间交错延伸的。在它延伸的每一个区段里,似乎总是喜剧与悲剧同生,苦难与幸福共存。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渺小的存在,当物欲、情欲、贪欲在蝼蚁般的人群中横行恣虐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伟大的结晶,当它在强暴、苦难、灾害中显示出牺牲的悲壮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渺小和伟大的“混血儿”,由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产生绝对的崇拜和蔑视,再伟大的巨人微博也有他渺小的瞬间,再渺小的凡人也有他伟大的片刻。

    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有一种珍惜生命的本能,似乎没有一个人来到世上就梦寐求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在心灵中会无限的增值。毕竟,生命只属于这一个人,而且仅仅只有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即使一切都失去了,却一息尚存,你就没有丝毫理由绝望。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是很多的。_________.当然,在极少数的时候,我们也渴望着悲壮的牺牲,那是因为苟且偷生已严重地亵渎了神圣生命的时候。那时,我们会毫不犹豫地以死明志。_________.这样,死亡反而变得令人仰止,生命反而因死亡而延续,因毁灭而永生。

    钟声是生命长度的量尺,却不是生命价值的量尺。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天平上才能清晰地显示出它本来的刻度。一代又一代的人来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何在?有的人有一个轰轰烈烈的生,却留下一个默默无闻的死;有的人有一个默默无闻的生,却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有的人显赫一时,却只能成为匆匆的历史过客;有的人潦倒终生,却成为历史灿烂星空的泰斗。这一切绝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生命价值的客观性和历史性,使不绝于耳的喧嚣显得极其微不足道。

    一时一事的得失,似乎永远困扰着我们,永远是生命的烦恼之泉。倘若能真正将其置之度外,烦恼就真正超脱了。其实,真正值得烦恼的命题在于:生命的价值究竟应以何种形式作何种转化。对于这个千古之谜,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却没有任何一本哪怕是世界上最权威的教科书能提出最完美的答案。人其实是最难认识自己的,也就难找自己生命的转化方式,这正是一些人拥有一个失败的人生之根源。更悲惨的结局则在于,自以为找到了答案而其实完全是南辕北辙。所谓天才,无非就是能最早最充分地认识自己的价值,从而以最直接的方式完成了生命由瞬间到永恒的有效转化。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生命,然而相当多的人直到濒临死亡也没有弄清生命是怎么一回事,这正是人类的悲剧所在。

    生命,这神秘而美丽,不可捉摸而异常珍贵的存在,你究竟隐逸着多少暗示?而哲人的终生存在,就是捕捉这样一些暗示么?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对玉米的温软记忆
      不经意间,心底就会涌起丝丝柔情。为爱,还是为爱。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
  今夜,我谈情说爱,但不关乎爱情。我想唠叨的是对玉米的温软记忆。
  故乡的玉米天生丽质。金黄的色泽,光亮的质感,生动了乡间岁月。八、九月间,正是玉米的丰收季节,童年的我提着竹篮钻进了玉米地。一棵棵玉米风姿绰约,翠绿的衣衫在风中沙沙作响,红棕色的穗子轻舞飞扬,排排挺立如模特女郎。我则成了选美的裁判。我热衷的是杨贵妃式的美,谁最丰满,我就选谁。我喜悦地做着选、掰、装的动作,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刽子手。
  经过我的精心挑选,竹篮里静卧了一篮睡美人。我高兴地提着它们回家,剥去翠绿的外衣,捋去细长的穗子,露出饱满的躯体。有时,那甜蜜的米粒里还会藏着可爱的小虫,在洞穴里探头探脑。这可是甜蜜的陷阱。见到它们,我往往用菜刀将那一块削去,然后用清水洗净,倒进装满水的铁锅里烘煮。不到一个小时,玉米的浓香就会弥漫整个房间,接下来,全家人开始享用。刚出锅的玉米烫手,小孩子都用干净的毛巾包住一头吃。不久,玉米的温度降了许多,拿在手里特温暖、柔软。太嫩的玉米水份多,甜甜的,软软的。牙齿没长好的小孩喜欢啃,牙齿快掉光的老人乐意吃。其实,那成熟的玉米才更有滋味,更有嚼头。
  少年的我在外地读书,很少归家,往往节假日才回来一趟。年年暑假回家,首先迎接我的便是笑嘻嘻的玉米。可是,我因长期在清淡的校园生活,肠胃已不习惯吸收这高营养的美食。第一天回去,刚吃了一个玉米就开始腹疼,我不敢再吃。父亲赶忙从医院拿来酵母片,吩咐我吃下。接连好多天,我都不敢尝一口那香喷喷的玉米。母亲眼睁睁地看见玉米被干光,而我却未能尝一口,心底里难受,就劝我再试试。说哪会那么巧,一吃就肚子疼呢。在母亲的一再劝说下,我便折了半个玉米吃。还没吃干净,肚子就疼起来,而且还疼得厉害。母亲焦急地说:“怎么这样灵验呢?就吃半个都不行。”“就是你一个劲让她吃,她说了不吃,你还叫她吃。这下可好。”父亲厉声呵斥着母亲,然后又急冲冲去医院拿酵母片。我目睹这种情景,两行温软的液体立刻从眼眶溢出。母亲见了连忙问:“怎么这么疼呢?”我流泪笑着说:“并不是很疼的。”其实我想说这是幸福的泪,可我说不出口。
  后来,我这娇气的肠胃逐渐适应了,不知不觉又能吃了,母亲的心才得到满足。
  如今,每次见到玉米,我都会想起它带给我的暖暖的、软软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