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0日年是中国首份《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研究报告》公布2周年。调查数据显示,以百分制计算,公众对生态文明的总体认同度、知晓度、践行度得分分别为74.8分、48.2分、60.1分,被调查者中70.7%的人认为政府和环保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而公众的参与和压力对政府制定环境政策和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往往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和叫停的催化剂。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相关知识,阐释公民应如何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公民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②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应积极参与相关部门治理生态环境的工作,要自觉主动维护国家利益。
③积极参与民主决策,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生态环境的建议和意见,强化参与意识,提高参与能力。
④依法行使监督权。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环境,还要敢于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⑤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序参与,积极参与到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