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活动,某校八年级(1)班的同学们分成小组走出校门,开展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请你和他们一起行动吧!
第一组来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看到这里正在举行新任命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二小组的学生分头采访了街头的普法宣传志愿者、运用法律手段讨薪的农民工、举报制售盗版光盘的消费者、按照程序查看政府“账单”的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