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1
关税、货币、市场、司法统一
模式2
自由贸易、共同关税、共同市场
模式3
共同兴趣、自觉自愿、道义责任、会员制、没有法律义务
模式4
结伴而不结盟、共同倡导、安全先行、互利协作
A:模式1——北美自由贸易区
B:模式2——上海合作组织
C:模式3——亚太经合组织
D:模式4——欧洲联盟
英国 《1787年宪法》 君主立宪制
德国 《权利法案》 议会制共和国
美国 《1875年宪法》 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制
法国 《德意志帝国宪法》 联邦制的总统制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