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这本书描述了一场波澜起伏,引人入胜的大冒险,是一场关于精神和灵魂的冒险和奇遇,如果你还没读过,那就失去一本充满了冒险、刺激和秘密的书。这本书是(    )。

A:《毛毛》

B:《洞》

C:《草房子》

D:《大草原上的小木屋》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2-06-16 12:20:21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B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御宴簪花是宋代宫廷宴会中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礼仪。在宴会中,皇帝要按例赏赐出席官员花朵,官员将之簪戴于头上以示荣宠,所簪之花俗称“御花”“宫花”。

    宋朝时期,男子簪花的习俗变得普遍,并逐步成为宫廷宴会的固定礼仪。《宋史•礼制》就说“凡国有大庆皆大宴……中饮更衣、赐花有差”。这些大宴包括春秋大宴、圣节大宴、闻喜宴、锡宴、曲宴、饮福宴等。需要指出的是,宋太祖、宋太宗两朝并未见到宴会簪花的记载,簪花之礼正式在宫廷宴会中流行是在宋真宗时期。宋真宗为了淡化澶渊之盟的负面影响,大搞天书封禅,努力营造太平盛世的局面,富有喜庆意味的簪花礼仪大受青睐或许也与此有关。

    南宋时期,御宴簪花依然十分流行。与北宋相比,南宋的御宴簪花发生了两点显著的变化:首先,皇帝在宴会中逐渐不再簪花,如嘉定四年宋宁宗就降旨“遇大朝会、圣节、大宴及恭谢回銮,主上不簪花”,对此南宋人的解释是显示皇恩浩荡,“惟有至尊浑不戴,尽将春色赐群臣”。其次,簪花礼仪进一步细化,绍兴十三年宋高宗明确规定“臣僚花朵各依官序赐之”,亲王和宰臣簪大花一十八朵、栾枝十朵,以下官员按照品级逐步递减,品级最低者仅簪两朵而已。同时规定百官用罗花,禁卫、诸色祗应人只能用绢花,规定可谓不厌其烦。

    簪花是宋代宫廷宴会中非常重要的礼仪,可分为赐花、簪花、谢恩三个环节。通常情况下,簪花在御宴进行至一半时进行,随着“正安之乐”的响起,整个宴会已达高潮,这时皇帝宣布赐花,内侍将事先准备好的宫花捧送于各位官员。皇帝、亲王、重臣由内侍簪戴,其他官员则自己簪花。有时皇帝还会亲自为某位官员簪花,以示恩宠。群臣簪花完毕后要向皇帝谢恩,最初官员在谢恩时不需离开自己的座位,天禧四年后,朝廷采纳直集贤院祖士衡的建议改为在殿庭中间集体跪谢,成为定制。宴会结束后,御宴官员要簪花而归,不戴归私第或由仆从持戴的行为则视为对皇帝不敬,“违者纠举”,并要受到惩罚。

    宋代宫廷宴会中所簪之花可分为鲜花与人工花两种。百花之中,宋人最爱牡丹,其中又以千叶牡丹最为珍贵,只有皇帝和大臣才能簪戴。不过,真花在簪戴时极易受损,官员往往不免忙于收拾凋落花瓣,狼狈不堪,因此宋代宫廷宴会中的御花大多是人工制作的布花。蔡绦《铁围山丛谈》中记载了徽宗朝的三种人工花,最华丽的是“滴粉缕金花”,以金丝镶嵌制成,“极其珍藿”。其次是罗帛花,用于春秋大宴,“甚美丽”。再次是绢帛花,材质最为普通,只在接待辽使时使用,目的是“示之以礼俭”。南渡以后,由于财政拮据,御花多以普通的罗、绢为主,远不能与“滴粉缕金花”相媲美。

    随着簪花成为一种正式的礼仪,它也不可避免地附加了一些政治色彩。例如最初御宴官员在谢花时可以不离开座位,真宗时期改为集体于殿庭中跪谢,意图明显在于强调君恩浩荡。再如高宗对赐花数目的繁琐规定,显然是借此来强化现实权力结构。

(选白杨倩丽《御宴簪花:宋代宫廷宴会的独特礼仪》)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胡旦字周父,滨州渤海人。少有隽才,博学能文辞。举进士第一,为将作监丞、通判升州。迁左拾遗、直史馆,数上书言时政利病。

    先是,卢多逊贬,赵普罢相。其夏,河决韩村,寻复塞。旦献《河平颂》,太宗览颂有“逆逊、奸普”之语,召宰相谓曰:“胡旦献颂,词意悖戾。乃敢恣胸臆狂躁如此,其亟逐之!”即贬殿中丞、商州团练副使。

    有佣书人翟颖者旦尝与之善因为改姓名马周以为唐马周复出上书诋时政且自荐可为大臣又举材任辅者十人其辞颇壮当时皆谓旦所为马周坐流海岛,旦亦贬坊州团练副使。坐檀离所部谒宋白于廓州,既被劾,特释之。徙绎州一稍复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迁本曹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

    素善中官王继恩,为继恩草制辞过美。继恩败,真宗闻而恶之,贬安远军行军司马,又削籍流浔州。成平初,移通州团练副使,徙徐州,以祠部员外郎分司西京,又为保信军节度副使,久之,以司封员外郎通判襄州。封泰山,改祠部郎中,服母丧,既除,乃言父卒时尝诏夺哀从事,请追行服三年?已而失明,以秘书省少监致仕,居襄州,再迁秘书监,卒。

    旦喜读书,既丧明,犹令人诵经史,隐几听之不少辍。著《汉春秋》《五代史略》《将帅要略》《演圣通论》《唐乘》《家传》三百余卷。斫大砚,方五六尺,刻而瘗之,曰“胡旦修《汉春秋》砚”。晚尤黩货,干扰州县,持吏短长,为时论所薄。既死,子孙贫甚,寓枢民间。皇祜末,知襄州王田为言于朝,得钱二十万以葬。

(节选自《宋史·胡旦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