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10月,广西已有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5 786家;农民合作社33 595家,实有成员超过82万户;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 26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338. 37万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35. 62%,成员收入比当地同行业农户普遍高出20%以上。由此推断,广西家庭农场的出现与发展( )
①改变了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性质
②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商品化进程
③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
④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关键作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