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下列文学常识对应有误的一项是(   )

A:《木兰诗》——郭茂倩——清代———《乐府诗集》

B:《伤仲永》——王安石——北宋———《临川先生文集》

C:《爸爸的花儿落了》———林海音——《城南旧事》

D:《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朝花夕拾》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9-06-04 07: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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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同类题1

阅读《贫寒是凛冽的酒》一文,回答第1—4题。

贫寒是凛冽的酒

①是在我小学毕业时,父母带我来北京玩,在天安门广场,父亲问一个捡瓶子的人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那人说两千。所以父亲说,可以留下来,留下来捡破烂都能活。因为父亲的工资当时才八百。虽然说那时算是处于公务员下海浪潮的尾声,可父亲以优异的业绩炒了公家的鱿鱼,还是震动乡县,以至于我们那个县盛传着谣言说父亲是到北京来贩毒的,否则没法解释。

②可实际上,我们初来乍到,连暖气都烧不起,每天是要砸冰出门的,因为晚上呵出的水蒸气会把门死死封住,这个恐怕很少有人体验过吧?第二年更是穷得过年只剩两百块钱,连老家都回不去。

③但终究没饿死嘛。我母亲说北京人傻,吃鸭子就吃皮,留下个那么多肉的大鸭架子才两块钱一个,所以母亲就买鸭架子给我吃,我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母亲说,当时看着我蹲在门口能吃下一整只,她特别开心,但也总后悔说那时候没给我补好,害我个头没有长得像舅舅那么高。

④母亲还会买将死的泥鳅给我吃。她说泥鳅早上被贩到菜场,颠簸得都会翻白肚子,看起来像死的,所以才卖一块钱一斤。母亲就把它们买回来,用凉水一冲,不一会儿就都活了。

⑤当年住过的小屋,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家里就两张床,一张桌,一个电灯,一口锅,最高级的电器是我学英语不得不用的步步高复读机。那也是我们全家的娱乐工具,一家人吃了饭总能围着它唱歌录音。

⑥还有一次我踩翻了凉在电饭锅里的开水,烫了一脚的泡,母亲抱着我一个劲儿地哭,心肝宝贝地喊着,“真对不起,对不起,好好的干嘛到北京受这份罪呢?要是在老家,哪里会这样烫着脚了。”这倒是真的,我们用电饭锅煮开水,不就是为了省下一个热得快的钱吗?但忧患就是如此,会让亲爱的人抱得更紧,父亲在日后与我散步时曾对我说,那时他与母亲的感情比新婚还要恩爱。有太多的夜晚,他们愁到失眠,但是可以相依为命。

⑦可我毕竟是少年,当时对于贫穷并没有太多的感受,经常都是嬉笑过去了。比如我们没有钱买第二套校服,却需要每天都穿它,没办法的时候就在锅里炒衣服,校服洗过放到锅里去炒干。我很擅长这种技艺,我可以告诉你如何不把衣服炒皱,如何不把拉链炒化。

⑧好在后来富裕了。那是只有苦过拼过的人才知道的滋味。真正的财富,也许不是后来的富有,而是当年的贫寒;不是那些小家子气的冷暖自知,而是破釜沉舟的卧薪尝胆、含辛茹苦。因为,贫寒像凛冽的酒,喝过才敢提着虎拳,往世上走。   (有删改)


同类题2

美文品析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问题。

学 会 说 话

海伦·凯勒

       最初,我夜以继日地苦练,才使我最亲近的朋友能听懂我的意思。随后,在莎莉文小姐的帮助下,我反反复复练习发准每一个字音,练习各种音的自由结合。一直到现在,她还是每天不断地纠正我不正确的发音。

       只有那些曾经教导过聋哑孩童说话的人才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也只有他们才能体会到我所必须克服的是什么样的困难。我完全是靠手指来感觉莎莉文小姐的嘴唇的:我用触觉来把握她喉咙的颤动、嘴的运动和面部表情,而这往往是不准确的。遇到这种情况,我就迫使自己反复练习那些发不好音的词和句子,有时一练就是几小时,直到我感觉到发出的音准了为止。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一想到再坚持一会儿就能把音发准,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妹妹就要能听懂我的话了。”这成了鼓舞我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强信念。我常常欣喜若狂地反复念叨:“我现在不是哑巴了。”一想到我将能够自由自在地同母亲谈话,能够理解她用嘴唇做出的反应,我就充满了信心。当我发现,用嘴说话要比用手指说话容易得多时,真是惊讶不已。为此,我不再用手语字母同人谈话了。但莎莉文小姐和一些朋友依然用这种方式同我交谈,因为同唇读法相比,手语字母更方便些,我理解得更快些。

         这里,也许我应该说明一下盲聋人所使用的手语字母。那些不了解我们的人似乎对手语有些困惑不解。人们给我读书或同我谈话时,采用聋人所使用的一般方法,用一只手在我手上拼写出单词和句子。我把手轻轻地放在说话者的手上,一方面不妨碍其手指的运动,另一方面又能很容易地感觉到他手指的运动。我的感觉和人们看书一样,感觉到的是一个个字,而不是单个的字母。同我谈话的人由于手指经常运动,因而手指运用得灵活自如,有些人字母拼写得非常快,就像熟练的打字员在打字机上打字一样。当然,熟练的拼写同写字一样,也成了我一种不知不觉的动作。

         能用嘴说话以后,我便迫不及待地想赶回家。这一重要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踏上了归途。一路上,我和莎莉文小姐不停地用嘴说话,我不是为了说话而说话,而是为了抓紧一切时机尽量提高自己的说话能力。不知不觉火车已经进站了,只见家里人都站在站台上迎接我们。一下火车,母亲一下把我搂在怀里,全身颤抖着,兴奋得说不出一句话,默默无声地倾听我发出的每一字音。小妹妹米珠丽抓住我的手,又亲又吻,高兴得一个劲儿地蹦跳。父亲站在旁边一言不发,但慈祥的脸上却露出极其愉悦的神色。直到现在,我一想到此情此景,就不禁热泪盈眶,真好像是以赛亚的预言在我身上得到了应验:“山岭齐声歌唱,树木拍手欢呼!”

(选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