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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屠,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为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