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
| 取消衰败选邑,将空出的议席重新分配给人口众多的城镇,尤其是工业城镇;新增选民在农村实行年收入10英镑以上的公薄持有农及50英镑以上的租地农选举权标准,在城镇则实行10英镑财产的房产持有人选举权标准。 |
1867年议会改革法案 | 在城镇,凡是纳税的房产所有者或租客,只要拥有10英镑以上的财产,即可获得选举权;在农村,拥有5英镑的财产或租用价值12英镑地产者,均可享有选举权。 |
1884年议会改革法案 | 取消农村与城镇选区的划分,依据人口比例重新划定选区,取消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将选举权授予所有成年男子。 |
1918年议会法案 | 年满30岁的妇女享有选举权。 |
1928年议会法案 | 妇女选举权的年龄限制完全取消,妇女获得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 |
——刘金源《议会改革与英国的政治现代化历程》
材料二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2月13日,孙大总统提出辞呈,并举袁自代,15日参议院表决一致通过举袁世凯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16日,袁世凯致电参议院,表示接受临时总统职务,下午,袁剪去长辫,表示以新形象来当民国总统。20日,临时参议院公举黎元洪任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至此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舞台,惜阴堂为幕后磋商场所,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之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
——袁刚《国会和辛亥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