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材料,宪成下列要求。

    《荀子》的“天人之分”,否定天的主宰性、人格性,将自然界的天与作为界的人的世界区别开来。天的自然运行有其独自的法则,和尧的善政或桨的恶政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西汉的董仲舒,他认为天的自然现象与地上的人事互相对应。是即皇帝依天命统治地上的民众,如果其统治有过失而殃及民生,就会招致天之阴阳二气的不调,并通过灾害受到谴责;反之,如果满足天意有利民生时,就会出现祥瑞之象。董氏亦将阳与德、阴与刑联系起来思考:如果舍弃德教,纯任刑罚,或者刑罚不当则阴阳不调,于是异变就发生了。董氏思想还将君、父、夫与阳、臣、子、妻与阴联系起来。譬如臣或夫人凌驾于君或夫之上则阴阳淆乱,灾异也就随之发生了。

    位于中国的公的最高层面的是天,这个天的公作为天理的公,是连皇帝都应顺从的最高存在。这个天理的公,进入近代以后屡被称为公理。这个公理是世界上任何国家或民族都应服膺的最高的、普遍的规范,强教主张公理的一人便是被称为中国革命之父的孙文,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便是他主张公理的体现。

    而欧洲在从中世纪向近代的变迁中,人神分裂。粗略地说,在中世纪,神支配着自然法则、人类的政治领域及社会秩序。但进入近代后,神被限制于作为道德领域的人的内心世界,自然现象不是依据神的意志而是依据自然法则发生,政治领域或社会秩由人的理性和意志构筑而完成下面小题。德、自然、政治被分别确定为一个领域。

——摘编自「日」沟口雄三:《中国的思想》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7-05-20 0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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