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小题。

    高崇文,字崇文,其先自渤海徙幽州,七世不异居。开元中,再表其闾。崇文性朴重寡言,少籍平卢军。贞元中,从韩全义镇长武城,治军有声。累官金吾将军。吐蕃三万寇宁州,崇文率兵三千往救,战佛堂原,大破之,封渤海郡王。

    刘辟反,宰相杜黄裳荐其才。时显功宿将,人人自谓当选,及诏出,皆大惊。始,崇文选兵五千,常若寇至。至是,漏受命,辰已出师,器良械完,无一不具。过兴元,士有折逆旅匕箸者,即斩以徇。乃西自阆中出,却剑门兵,解梓潼之围,贼将邢泚退守梓州。诏拜崇文东川节度使。鹿头山南距成都百五十里扼二川之要辟城之旁连八屯以拒东兵崇文始破贼二万于城下会雨不克攻。明日,战万胜堆,凡八战皆捷,贼心始摇。大将阿跌光颜与崇文约,后期,惧罪,请深入自赎,乃军鹿头西,断贼粮道。贼大震,其将李文悦以兵三千自归,仇良辅举鹿头城二万众降。遂趣成都,余兵皆面缚送款。辟走,追禽之,槛送京师。

    入成都也,师屯大达,市井不移,珍货如山,无秋毫之犯。邢泚已降而贰,斩于军,衣冠胁污者诣牙请命,崇文为条上全活之。诏令刻石记功于鹿头山。

    崇文不通书,厌案牍谘判以为繁,且蜀优富无所事,请扞边自力,乃诏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邠宁庆节度使,为京西诸军都统。崇文恃功而侈,举蜀帑藏百工之巧者皆自随,又不晓朝廷仪,惮于觐谒,有诏听便道之屯。居邠三年,戎备整修。卒,年六十四,赠司徒,谥曰威武。

(节选自《新唐书·高崇文传》。有删改)

【注】逆旅:旅馆。客舍。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7-12-18 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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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回答下列各题

向生命鞠躬

张强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恐怕是山上唯一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③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

    ④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

    ⑥“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⑦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

    ⑧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⑨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

    ⑩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我想这是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等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松,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

    ⑪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

    ⑫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我明白儿子的意思。

    ⑬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