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钢铁、煤炭、水泥、建材、电解铝、玻璃、造船等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只有70%左右(按照国际标准,产能利用率小于75%为严重过剩)。这些行业就业人数众多,有些企业大量负债、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还存在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依靠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免于倒闭的“僵尸企业”。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2016年春节前后,国务院发布了多个文件,针对化解过剩产能,强调要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依法处置,运用经济、法律、质量、环保、安全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并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指出,在“去产能”过程中要做好被分流职工的安置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结合材料和所学经济知识,说明国家应如何化解过剩产能,并指出在“去产能”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化解过剩产能:①国家要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引导过剩行业企业压减产能、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过剩产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企业转型转产。②扩大对外开放,引导和推动企业“走出去”,转移部分过剩产能。要防范的风险:①防范短期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下滑,财政收入大幅减少的风险;②防范企业债务风险、金融信贷风险。③防范失业人员增加带来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