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16年11月13日,东营职业学院女大学生荆向连眼见一位男乘客的手机被偷,勇敢地从小偷手中夺回了手机给了男乘客。她告诉记者:“看到他偷手机第一反应就是制止,虽然也有点害怕,但当时的人很多,我相信小偷不敢轻举妄动。”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4-02-26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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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由:女大学生的行为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具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是正义行为;她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她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女大学生的行为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我们要向她学习,伸张正义,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做一个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