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下表,相比于《邦联条例》,1787年宪法的变化主要体现了( )
比较项
《邦联条例》
1787年宪法
国会机构
一院制国会
由参议院、众议院构成国会
国会议员人数
每邦为2~7人
参议院每州2名,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确立
国会议员产生方式
各邦议会按年度指派代表
参议员由州议会选举产生,众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
“东沟海战天如墨,炮震烟迷船掀侧;致远鼓楫冲重围,万火丛中呼杀贼。”此诗创作背景是十九世纪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