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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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节:史家风骨士子魂

    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中山大学历史系,以名流云集著称,陈寅恪地位最尊,自不待言。陈又与岑仲勉并称“二老”,加上刘节、梁方仲,则号称“四大教授”。刘节一度担任历史系主任,中山大学历史系在当时堪称岭南史学界的一大“重镇”。

    1926年,刘节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王国维、梁启超和陈寅恪,专攻中国哲学史。清华国学研究院同学王力对刘节的印象和评价:“君待人无贵贱,一接以礼。视友事若己事,蔼然似长者。”

    在整个中国学术界,刘节与陈寅恪的师生情谊广为人知。据中山大学历史系老师回忆,逢年过节,刘节去拜望陈寅恪时,必对老师行下跪叩头大礼,一丝不苟,旁若无人。刘节还曾对学生说:“你们想学到知识,就应当建立师生的信仰。”但这句话在当时被当作罪证受到学生猛烈批判。1952年到1969年,在送恩师陈寅恪最后一程的陈门弟子中,长期陪伴老师左右的,唯独刘节一人。他是在任何压力下都绝不批陈的学生,义无反顾地与恩师同甘共苦,其自身所受苦难之深重已达无以复加之地,却还经常主动把老师要受的苦难都揽到自己头上。1967年底,红卫兵要抬陈寅恪教授去大礼堂批斗,陈夫人出面阻止,被造反派狠狠推倒在地。刘节挺身而出,代替老师去挨斗。批斗会上,“小将”们对刘节轮番辱骂、殴打,之后又问他有何感想,刘节昂起头回答:“我能代替老师挨批斗,感到很光荣!”

    抗日烽火绵延,家国罹难,导致学人不能安于讲席,经受乱离流浪之苦,刘节可谓体验得真切。从《刘节日记》中可以看出,尽管背井离乡,生活条件恶劣,要靠中英庚款的研究经费资助才得以勉强度日,他却安贫乐道,始终保持着一种乐观的心态,以治学和研究为乐。

    在治学上他主张求真、自信。他说,“考据学是求真之学”,“历史学家要有很强的自信力,一个历史学家要坚定不移,不要为一时的风浪而动摇不定”。

    在“文革”期间,刘节先后遭受60多场批判,受到戴高帽、剃光头、被抄家、遭殴打、罚劳改等等非人待遇,在人生最艰难的时期,刘节仍写下这样掷地有声的话:“人格同学问是一致的,决没有学问好而人格有亏的伟人。”表示“假定有一种势力要打破我的信仰,使我不能安静为学,我当然要抵抗……设若有一种势力要阻碍我的志向,使我不能如愿以偿,我当然要拿出毅力来”。

    面对这类政治运动,现存的《刘节日记》没有留下这一时期的直接记录,但读书的人自能感受到他是以平常心、宽恕心处之的。这有一个旁证,据其学生姜伯勤后来回忆,作为“白专”学生的典型,他也参与批判了刘节唯心主义史学,但1959年本科毕业时,刘节却向学校的党委领导表示:“你们要把姜某留下来,这个人能成器。”这既可见刘节的眼光,也可见其胸襟。

    刘节对子女的教育一贯民主、宽容,据刘节的儿子刘显曾回忆,“我感觉他对我们兄弟俩是慈爱而不溺爱,严格而不严厉”。在他看来,虽然父亲可以说“孔子的门徒”,但回想起来,父亲对儿子、妻子都是很平等、民主的。“他从来不说重话,可以说对儿子亦子亦友、对我母亲亦妻亦友”。在刘显曾20岁生日时,父亲对其说“感情要专一”。当时刘显曾正在上高中,当天他亲自来学校要儿子回家过生日,“在他看来这是我的成年礼了,所以要告诉我这个重要原则。

【相关链接】刘节,近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著述颇丰。在研究先秦古史、先秦诸子思想、史学史方面有卓著成就,为了不被古代多种传说迷惑,他通过对古代文字的钻研去发现古史的真实材料。他多年开设史料学和史学史课程,著有《中国史学史稿》,这本书对历代修史制度、史籍之宏富多样和著名史家的成就均有翔实的论述,见解独到,尤其重视历史哲学的发展,是中国史学史学科重要代表作之一,著名史学家白寿彝称誉本书为“必传之作”。

上一题 下一题 0.0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20-01-13 0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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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狗的哲学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头猪和一条狗。每当给猪喂食的时候,母亲就让我看着狗,怕它偷吃。

      狗低眉顺眼地卧在一旁,一副与世无争的表情。但只要我一个不注意,它就溜过去,迅捷地在猪食槽里舔上几口。等我回过身来,它又卧在一边,嘴唇上的食儿还没舔干净呢,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有一次,它又偷食,被母亲拦腰踹了一脚。骂道:“你个狗东西,猪的食你也敢抢!”是的,那个年代,猪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一年到头,把猪养大养肥了,然后卖掉,便是家里的全部收入。

      狗似乎对此没有异议,骂也好,打也好,待在家里,从不耍狗性子,或者玩什么离家出走。每次猪吃饱之后,一扭头,懒洋洋地走掉,石槽的边缘上还残留少许米粒和糠末儿,母亲一瓢水倒进去,便是狗的食物。狗埋头舔食,把一槽泔水舔得音乐感十足,混个水饱后,一扭头走掉。

      狗没有怨言,依旧看家守院。有一年,有贼人到邻居家偷牛,狗觉得不管不行,“汪汪汪”叫个不停。左邻右舍的人都被吵醒了,扛着铁锹,拿着棍棒冲出来。贼逃走的时候,打折了狗的一条腿。狗拖着一条伤腿无精打采地过了一段日子。父亲每天到街上去瞭一回,看有没有收狗的,有的话,好把它赶紧卖掉。

      狗赶在屠户来之前,竟然不声不响地好了。看来,要保住自己的一条狗命,靠别人是不行的。这个世界,主人们或主子们都是实用主义者,他想着自己的时候,是不会顾惜一条狗命的。

      母亲每次从地里干活回来,狗总要欢天喜地地迎上去。猪呢,睡在那里,连眼皮都不抬。母亲把猪草丢给它,它先将鼻子凑过去,闻一闻,觉得不错,才懒洋洋地站起来。我有点看不惯猪的德行,有一次它刚要站起来,我一脚把它踹躺下了。它就真的躺下了,连猪草也懒得吃了。我骂它:“你真是头猪啊!”但大人们的看法总是跟小孩子有区别,母亲就觉得猪这个样子好得不得了。

      大人们的眼光真是有问题

      有时候,狗去偷吃猪食,我假装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看到母亲出来,我才高声咳嗽一声。狗能听懂我的暗示,赶紧撤身,卧在一边。有一回,母亲出来得突然,我来不及咳嗽,结果,我发现狗居然也能全身而退。原来,狗根本无视我的咳嗽,它早已学会了辨别母亲的脚步。

      狗活久了,都会有一点老谋深算。

      有一年冬天,家里跑来了一条小狗。大狗在它身上嗅了嗅,没有咬它——算是收留了它。小家伙来了之后,不知道天高地厚,有时候母亲连踹几脚,即便痛得叫声尖厉,但依然埋头跟猪抢食,而且不屈不挠。大狗卧在一边,眼皮微抬,有点不屑地看着它折腾。自从小狗来了之后,大狗有意让着它。它抢食的时候,大狗就卧在一边看。

      狗大了,总会有一点风范的。

      小狗最终被赶走了。原因是八个字:不顾廉耻,祸猪殃家。后来,整个院子又成了大狗的天下。它这儿转转,那儿转转,把个院门看得紧紧的。院子里有个高高的草垛,有时候,它跳到草垛上,凝神端视着整个村庄。

      这条狗在我家活了好多年,是老死的。它在家乡山岭间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安静地死去了,没给家和村庄带来一丝惊扰。

      父亲平时很少去评价什么。它死后,父亲说了一句话:“嗯,这是条好狗。”

                                                                                                                                                              选自《今日文摘》2015年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