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晁福林《中国古代史(上)》
材料二 洪武初年,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元代旧制。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首先宣布,在地方上废除元旧制——行中书省的制度,代之以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别行使行中书省之职责,三司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从诛丞相胡惟庸入手,对朝廷机构进行了改革,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朝廷政务改由六部分理,并提高六部的品秩,各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把负责警卫的亲军都督府的仪鸾卫改为锦衣卫,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的大权。——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汉武帝与明太祖改革政治体制的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