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收养了其兄嫂的儿子并取名李斌。李某夫妇对李斌视如己出,精心将其养育成人。李斌结婚成家后,一直与养父母同住。2017年,李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年近70的李某也是疾病缠身,失去了劳动能力。2018年,李斌提出要求解除与养父的收养关系,彼此分开单过,李某坚决不同意。于是李斌夫妻从养父家中搬出,并从此再也不去看望养父。李某因伤心过度病情加重,生活愈加困难。邻居认为,李某现在生活困难,应该要求李斌尽儿子的义务。而李斌则表示,李某并非自己的亲生父母,自己没有义务照顾其生活。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李斌的说法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2)李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