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重要保障。某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2013年12月对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调查采取集中问卷形式,对8户企业共计143名职工进行了调查。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115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80.41%;未签的26人(其中自己不愿签的有23人),占18.18%。多数未签员工都是附近的农民和外地来打工的农民,他们怕签了合同把自己“套”住了,不自由,不便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