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小题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意思。
(1)其一坐于前(__________)   (2)一狼其中(_________)   (3)以诱敌(_________)
【小题2】把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2)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小题3】下列对文章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两只狼一只“假寐”,一只“洞其中”,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充分体现了狼的狡猾、阴险。
B.文章的基本情节依次是:遇狼——惧狼——御狼——杀狼。
C.屠户由“弛担持刀”到“暴起”,是与狼由对峙到反攻,既表现了屠户的勇猛,又表现了他的沉着。
D.文章主要告诉我们,对待狼一样的恶势力,我们先作让步,如果其得寸进尺,贪得无厌,就应该勇敢地进行斗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文言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2-05 0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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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惜春小札
李国文
春天是不知不觉来的,她走的时候,也是悄没声儿地离去。既不像秋天落下那么多的黄叶,“无边落木萧萧下”,造下满天声势;也不像冬天,一阵烂雪,一阵冻雨。
典型的春天,应该在长江以南度过。没有阴霾的天气、泥泞的道路、苍绿的苔痕、淅沥的雨声,能叫春天吗?没有随后的云淡风轻、煦阳照人、莺歌燕舞、花团锦簇,能叫春天吗?只有在雨丝风缕、春色迷人的江南,在秧田返青、菜花黄遍的水乡,在牧童短笛、渔歌唱晚的情景之中,那才是杜牧脍炙人口的《清明》诗中的缠绵的春天、撩人的春天。
然而,在北方,严格意义的一年四季,春天,是最不明显的,或许也可以说并不存在的。“五九六九,沿河插柳”,这是地气已经转暖的南方写照。“七九河开,八九雁来”,而在北方,河里的冰,才刚刚解冻。等到它完全融化的日子,春天也差不多过去大半了。
春天里有未褪尽的冬天,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人们管这种天气现象叫作“倒春寒”。于是,本来不典型、不明显的春天,又被冷风苦雨的肃杀景象笼罩。
北京的颐和园里,有一座知春亭。但知春亭是否“知春”呢?好像也未必。通常都是到了“桃花吹尽,佳人何在,门掩残红”的那一会,才在昆明湖的绿水上垂下几许可怜巴巴的柳枝,令北京人兴奋雀跃不已,大呼春天来了,其实,“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承德的避暑山庄里,有一幢烟雨楼。不过名为烟雨楼,但至少在春天里,是没有烟雨的。“烟雨”二字,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在高寒地带,只有塞外的干燥风和蒙古吹过来的沙尘,决不会有那“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的烟雨葱茏的风景。
看来,北方的春天,就像朱自清那篇《踪迹》里写的那样,她“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
因此,捉住春天,把握春天,然后,充分地享受春天。
虽然李商隐告诫过,“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但春天,是唤醒心灵的季节,是情感萌发的季节,也是思绪涌动的季节,更是人的生命力勃兴旺盛的季节。
人的生物钟,如果能够耳闻的话,可以相信,在这个季节里,响动的准是黄钟大吕之音、振聋发聩之声。甚至血管里跳动着的激流,也会蕴含着前所未有力量。此时此刻,若是去爱,一定是炽热生死的爱;若是去恨,一定是刻骨的恨。若是去追求,去拼搏,去干一番事业,你会从你的身体里,获得超能量的爆破力”。这种“神来之力”就是人类的春天效应。
人的一生,何尝不如此呢?也有其春华秋实的生命过程。那么青春年少的日子,也就是最美好的春天了。然而,一生中的这个春天,似乎比北方真正的春天还要短促得多。
人,有各式各样的活法,这是每个人的选择。无论怎样的一生,你千万要珍惜你生命中属于春天的那一瞬即逝的岁月。因为,青春只有一次,一去便不复返。
使你的青春放出光华,享受青春的美,那才是生命最大的欢乐。
(选自《中华美文》,有改动)
【小题1】根据诗歌的特点判断“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与文中的哪句出于同一首诗,简要说明理由。
答:
 
 
【小题2】(1)文中江南的春天和北方的春天各有哪些特点?
答:
 
 
(2)作者将江南的春天和北方的春天对比有何用意?
答:
 
 
【小题3】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答:
 
【小题4】(1)文章在结构上是怎样将描述自然和表达哲理结合起来的?
答:
 
(2)你从中得到了怎样的写作启示?
答: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按要求答题。

散步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 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就像民族领袖在严重关头时那样。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小题2】评析下列加点字的含义。
(1)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过了一个严冬。
(2)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着,有的浓,有的淡。
【小题3】文中划线的句子属于什么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4】①母亲为什么想走大路?②儿子为什么想走小路? ③面对母亲与儿子的分歧,作者怎样做的?
【小题5】为什么“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同类题3

   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在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 杨绛《老王》

【小题1】《老王》属于写人叙事的散文。它的构思中既要从众多事件中精选最能体现中心的材料,又要安排文章的谋篇布局,那么本文段落安排有什么特色?
【小题2】为什么作者一家对老王那样的不幸者能那么关心、爱护?社会地位、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的人往往瞧不起卑微者,要有什么精神才能像作者那样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