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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说说朱生豪的翻译
苏福忠
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戏剧集》在中国近代英译汉的历史上,堪称划时代的翻译文献。
说是运气也好,巧合也罢,重大的文学事件往往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朱生豪在他血气方刚时选择了莎士比亚,是莎翁的运气,是中国读者的福气。朱生豪在世界书局出版的《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里说:“历观坊间各译本,失之于粗疏草率者尚少,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焉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这番话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调动了全部智慧与心血尝试翻译诗体莎剧后的严肃结论;其二,当时中英某些机构内定了徐志摩、梁实秋等人来翻译莎剧,这种行为恐怕深深刺激了默默无闻的朱生豪。以自己短暂的人生体验,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成另一种美丽的文字,只能说是朱生豪的悟性,或者就是他与莎翁之间的一种默契。
朱生豪英年早逝,但从人生能有几多运道的角度看,他可算应中国汉语发展的运道而生。中国白话文堂而皇之进入文学领域,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生于一九一二年的朱生豪赶上汉语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整个过程。他的家庭出身促使他打下了扎实的古文功底,新文化运动又使他的白话文水平得到充分的发展。他写过诗,写过杂文,对白话文的议论领悟远远高出一般人。这些都为他的翻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不少人把翻译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把莎士比亚的语言当作优美的文体,以为只有用诗体译才能接近莎士比亚,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看法。朱生豪也没有这样做。他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写作中用了近三万个单词的词汇量(一般作家充其量五六千),而且为了更富于表达力,他独创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英语表达形式。面对富有创造精神的莎士比亚,任何所谓亦步亦趋的翻译,都会让他的剧作大打折扣。莎士比亚一生都在寻求突破,有些剧本全用散文体写作(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有的剧本几乎全用无韵诗写作(如《裘力斯·恺撒》),而有的剧本段落又会使用古老的经典韵律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用一个什么刻板的尺寸来翻译他的作品,因为这是违反莎士比亚创作精神的。
许多赞赏朱译莎剧的人都认为他的译文典雅优美,才气横溢,而我在研读他的译文时却每每被他译文的口语化程度深深折服。显然,朱生豪在探寻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莎剧的汉语文体。中国的戏剧是唱,而外国戏剧是说。既然是说,那就万万不可脱离口语。因此,他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那便是口语化的文体。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文体,剧中角色不管身份如何,都能让他们声如其人;人物在喜怒哀乐的情绪支配下说出的十分极端的话,同样能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至今想象不出那是五十多年前的译文。要知道,能够熟练地富于创造性地驾驭口语,是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朱译莎剧在新中国成立后没有被淘汰,在很大程度上是顺应了白话文更加大众化(即口语化)的趋势。
每读朱译莎剧,我都会想到朱生豪与莎士比亚的因缘“实在不浅”。他能把莎剧翻译得通俗易懂且文采四溢,实在是因为他完全理解、吃透并消化了莎剧的缘故。我认为朱译本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特别之处:朱生豪提炼出来的口语化译文,是其最大特色,也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剧中各类人物的语言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朱译本中大量的诗体译文,十分珍贵,是译者用改革的旧体诗翻译莎剧中的散文诗的可贵尝试;译本对剧中部分人物用有含义的汉语名字,例如“试金石”“快嘴桂嫂”等,颇具文学味道;据我对其他译本的粗略统计,较之别的译本,朱译莎剧的词汇量是最大的,这与莎剧中独一无二的大词汇量十分吻合。最重要的是,他启发了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
尽管到目前为止出了几种不同的莎剧版本,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一种译本的水平超过朱生豪的译本,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理由,前面已经谈到很多,而我始终看重的另一个原因是:朱生豪在翻译莎士比亚戏剧的时候,消耗的是他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这段充满才情、诗意、热情、血气方刚而义无反顾的精华年龄!这是任何译家也比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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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对照式之硬译,则未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四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译一段竟,必先自拟为读者,察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
(朱生豪《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
②“在学校时代,笃爱诗歌,对于新旧体,都有相当的成就,清丽,自然,别具作风。”“他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读过不少英国诸大诗人的作品,感到莫大的兴趣,所以他与他们的因缘,实在不浅。”
(朱生豪夫人宋清如《莎士比亚全集·译者介绍》)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莎剧译本其水平超过朱生豪的译本。这是为什么呢?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6 09: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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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粗鄙是中国社会的癌症

徐 贲

①现今社会中有不少人似乎得了一种精神上的流行病,那就是变得越来越要面子,但却又越来越粗鄙。这是由于“荣誉”与“不荣誉”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甚至荡然无存之故。不久前,某名艺人母女三人在江苏教育电视台竞猜节目《棒棒棒》录制中放泼撒野、大爆粗口,母亲对着一位观众挖苦道,我能把女儿培养成亿万人喜爱的明星,你母亲做得到吗?显然,她觉得当名艺人的母亲是特有面子的事,而正是为了争这个面子,夸耀这个面子,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行为嚣张,言语粗野,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阵势。

②有人把这种粗鄙称为“不要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寡廉鲜耻、不知羞耻。其实与“要面子”同生共长的“不要脸”并不是没有羞耻感,而是不知道什么是该羞耻的,什么是不该羞耻的。粗鄙是一种羞耻心像癌症一样的病变,这种病变在特定的被污染的社会环境中特别容易发生,就像污染了的自然环境容易诱发癌症病变一样。

③例如,在一般的文明社会里,“绅士风度”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以绅士风度待人接物也是体面人会自然而然地要求自己的行为。但是,在“文革”时期的中国,“绅士”成了革命的对象,而革命者又以越粗鄙越光荣为行为准则,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就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有面子”与“要脸”的关系:粗鄙不仅不再是“不要脸”,而且是有觉悟、混得开的事,不仅如此,甚至还能为粗鄙者带来特别“有面子”的头衔、荣誉称号、地位或职位,让他们成为成功人士。

④这种成功人士的传人在“文革”以后把施展才能的领域从政治转向了经济,祝东力曾这样描述他们粗鄙化的成功:“一口糙话、一身匪气,这才是‘爷们儿’,是吃得开、混得好的标记。粗鄙化--粗野、鄙俗,是当今世俗社会的主流价值。粗鄙代表‘强悍’、‘有力量’,彰显着粗鄙者的‘有胆儿’、‘拔份儿’”。在一个缺乏社会正义、价值观紊乱的社会环境中,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人自为战,文雅、谦和、友善等等,似乎直接等同于懦弱无能。出门在外,没几分流氓气,是很难混的。粗鄙的言行和仪范,暗示着在无序竞争中较高的生存和成功概率。这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⑤一个社会整体越缺乏是非价值,越不正派,不知耻之人就会越发大胆地发无耻之言、行无耻之事。12月8日在广州的国际慈善义卖活动中,善款出现4900元假币,引发了一场“丢脸”之争。有官员在微博中称外国人在中国义卖是“假慈善”,“其用心就是想丢中国人的脸”,他挖苦道,丢脸的是心怀叵测的外国人。针对这样的丢脸指责,比利时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方微博回应称,该领事馆参加义卖的所有产品都是比利时企业无偿赞助的,义卖价格均为成本价,义卖所得全部捐出,领事馆人员自愿星期六加班一天,做慈善没有什么好丢脸的,真正丢脸的是那些假币。

⑥对假币问题是非不辨,反倒是无端辱骂做好事的人“丢脸”,哪怕是出于为***争面子而打一位老者耳光的事,这位教授也是事后宣称绝不后悔。死不认错其实是在粗鄙地对待自己的粗鄙,是一种应该被人瞧不起的色厉内荏行为。

⑦任何一个社会里都会有粗鄙之事,在一个有正派价值的社会里,粗鄙是一件丢脸的事,对自己的粗鄙行为道歉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然而,在一个丢失了正派价值的社会里,粗鄙变得理直气壮,而社会中许多人对粗鄙的人和事则要么熟视无睹,要么无可奈何,粗鄙于是也就更加猖狂。

⑧粗鄙的有恃无恐印证了邵燕祥在《普遍粗鄙化:当代的社会病》中说的,中国的粗鄙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病和一种社会病。在粗鄙化的社会里,人必须习惯粗鄙才能生存,因此会变得很皮实,这就像在污染的环境中,人都会变得特别能“抗毒”一样。这种对环境的适应虽然显示了非凡的生存调适能力,但未必是一件好事。“文革”的时候,由于千千万万的人随时都在被羞辱,在丢脸,以至丢脸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结果差不多整个社会都变得一样不要脸。那时候,不少人因为“要脸”,因为忍受不了无端羞辱而自杀。而那些能够经受不公对待和百般羞辱而忍耐着存活下来的,都是特别皮实的人。然而,他们的皮实恰恰帮助积淀了中国文化中千百年来的那种逆来顺受和隐忍苟活。

⑨个人的粗鄙化与公共权力的粗鄙化往往如影相随。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强梁的权力粗鄙地对待(被蔑视、羞辱、没有尊严、不受尊重、公民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无处说理也无理可说,久而久之便会因人格贬损而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自鄙变态”。这种变态常常表现在自鄙者的自我称呼上,例如,nigger(黑鬼)本是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然而,这个字却会频频出现在地位低下的黑人们的相互交谈中,成为一种有意识的弱者群体维系。在中国,“屁民”、“草民”、“屌丝”也在成为这样的字眼。用这样的称谓来自嘲和自我矮化,也许是为了寻求一种人格心理上的自我保护,它可以使当事人用适应和习惯矮化的方式,来把矮化的实际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然而,这种先是对矮化的游戏性的自嘲和脱敏,却可能不幸变成一种真正的麻木和屈从,也使矮化之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侏儒。

【小题1】第一段中作者认为“现今社会中有不少人似乎得了一种精神上的流行病”的原因是什么?(用自己的话回答)
【小题2】第三自然段中,作者用了很多引号,这些引号的作用是(  )
A.表示直接引用B.表示着重强调C.表示特殊含义D.表示讽刺否定
【小题3】下列选项中对文意理解正确的是(  )
A.粗鄙就是不要脸,也就是不知羞耻。
B.粗鄙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一种典型的群体心理。
C.粗鄙会让人变的有很强大的生存适应能力,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D.个人的粗鄙化是公共权力的粗鄙化导致的。
【小题4】第八自然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5】请你用自己的语言给第九自然段中的“自鄙变态”下个定义。
【小题6】联系全文,说说为什么“粗鄙”是怎样成为中国社会的癌症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厨   王

孙兴运

清晨,雪在寒风中飞舞。

寒意透骨。衣衫单薄的他冻得脸色发青。

和他一起在风雪中等待的还有十七人——十七个厨师。他们在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张财主每年一度的赛厨、招厨。

张财主好吃,也吃精了。菜肴被他瞧一眼、尝一口,他能说出用料的缺憾,能道出烹制的纰漏。所以,张财主极少吃到十分满意的饭菜。

张财主常说,人生在世,吃穿二事。穿衣为人看,吃喝自己乐。于是,吃精了的他便不惜重金聘请高厨,

为聘得高厨,每年灶王节张财主家都举行厨师比赛。所有应聘者须同台竞技,张财主只择优聘用八人,薪酬也会依次序而定。

难得吃饱饭的年月,加上重金诱惑,周边的厨师便云涌而至。

雪中的张宅白茫茫一片,愈发幽深庄严。管家已经命人清扫了大院内的积雪,在空旷处布好了十八座灶台。

又过了半个时辰,用完早膳的张财主被家人搀扶出来了。堂檐下摆好了桌椅,张财主在太师椅上坐定,悠然地品起了香茗。

少顷,管家跑过去请示。张财主摆了摆手,沉重的大门便在吱呀声中打开了。

门外久等的村民潮水一样挤进了大院。

一切就绪,管家嘶哑着嗓子宣读了厨赛规则。激烈的赛事便开始了。

其他厨师开始洗菜、淘米,紧张地备料了。他心里却泛起一丝不安。

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厨艺,御厨之王绝非浪得虚名。他担心露一身绝技,东家会少聘多人。

自出了皇宫,他一路餐风饮露、饥寒交迫,屡次投身豪门,惹得数人差点被辞。身怀绝技却与饥民争食,他感到羞愧不安。于是,他又开始了漂泊。

可漂泊非长久之计啊。身心疲惫中,他又一次来张家应聘。以张财主的富有,多聘一人理应不难。他安慰自己。

管家嘶哑着嗓子报了菜名,惊醒了正出神的他。人家已忙于烹制了,他才动手。他凝神静气之后,将刀舞成了一团白光。白光跳跃了片刻,菜就成了片、丝、末,整齐地码放在盘中。院内的气息顿时凝固了,人们呆立相望,满脸的惊讶、仰慕。

炉火映红了他的脸。加料、翻炒,瓢中的菜如蛟龙出海般腾起落下,矫健、优美,协调、流畅。

菜熟了,满院飘香。张财主看见他的菜时,略微愣了一下,夹口菜尝了,眼中便有了赞叹的笑。

管家面无表情地宣读了名次,末名厨师黯然离开了,留下一声重重的叹息。他知道,每道菜评完,都会淘汰一位厨师,直到剩下八人为止。

管家继续报着菜名,继续冷冷地宣读着名次。他的名字总排在首位,但他已浑然不觉。他眼前不断浮现出离去的厨师,那哀愁、忧伤的眼神,刺得他心隐隐地痛。

惭愧和不安再次袭来,他想退出。但这或许是他摆脱苦难的最后机会。能多聘厨师吗?他抬起头看着张财主,满眼的慈善和期望。

张财主读懂了他的心思,但目光却极为冷漠。

雪愈下愈大了,赛场剩下九人了。雪花穿过青色的油烟,融化在沸腾的油锅中。在一片噼啪声中,沸油顿时四溅开来。

随着一声惊叫,有厨师捂着被烫伤的手,痛苦地低下了头。盘子碎了,遍地是滚落的生肉丸。接着,人群中一老妪突然跌坐在地上,恸哭道,天啊,这以后咋活呢?她身旁一个小女孩也满脸是泪地跑到那厨师身边,扯着厨师衣角喊,爹,俺饿。

再望张财主。张财主将头扭了过去。

他心抽搐着,酸楚的泪珠滚落了下来。犹豫了片刻,他捧了盘焦黄酥香的丸子走过去,一颗一颗地喂给了小女孩。

随后,他站起身,向四周拱了拱手便默然离去了。单薄的身影在雪地里消失后,留下一串歪歪斜斜的脚印。

这天夜里,寒风凛冽,大雪纷纷。野外的一座破庙中,他蜷缩在柴草堆中瑟瑟发抖。忆起往事,他顿感悲哀。宫中权势倾轧,非安身之地,流落乡野,又难与饥民争食。

何处才是归宿啊?他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

第二天清晨,有人发现了僵死的他。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7期)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在文章中,有多次关于雪的描写,既为故事发生提供场景,又能起到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B.张财主家招聘厨子引得很多人来应聘、围观,除了重金的诱惑,也暗中交代了社会背景。
C.文章中描写管家“面无表情地宣读了名次”“冷冷地宣读”,这说明管家对这场比赛并不看好。
D.厨王最终冻死在破庙中,这样的结局令人伤心,同时也令人思考,厨王的结局是谁造成的。
【小题2】张财主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A.
【小题3】厨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教父

赵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来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来。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来,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掉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鱼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来。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鱼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来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来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来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来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来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鱼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来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开篇描写了北方城市里的教堂、钟楼和修女,营造了浓浓的宗教氛围,属于小说自然环境的描写。
B.“我”生活在这座北方城市里,小说以“我”的见闻串联情节,内容更加紧凑,更具有真实感。
C.神父待人谦恭、和善,虽然觊觎外公的大衣,但事后又幡然悔悟,所以得到了外公的原谅。
D.两个舅舅一直对教父言听计从,外公“遇难”后,舅舅们不知所措,这是神父阴谋得逞的原因。
【小题2】小说中外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结尾外公突然出人意料地活着回来,这样设计有何妙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中国文明究竟是土生土长,还是自外输入的呢?在古代,这肯定不是问题。向来都是“中国”辐射周边,哪有“华夏”是舶来品的道理?19 世纪末,英国学者拉克伯里提出黄帝是从古巴比伦迁来的。此外,还有人认为华夏始祖是从埃及来的、印度来的、中亚来的,不一而足。
1921 年,瑞典人安特生主持发掘了河南渑池的仰韶遗址,这是中国现代考古发掘的序幕。他发现仰韶文化的彩陶与中亚的彩陶纹饰相似,于是提出中国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自西传入的假说,当时不少知识分子对中国文明西来说深信不疑。在今天,所谓的“民科”圈子中,“西来说”仍颇有市场,需要再做辨析和澄清。 人类“走出非洲”说是国际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分子人类学的研究,已经从线粒体 DNA和 Y 染色体 DNA 分别证实全球现代人的母系和父系均根植于十多万年前的非洲大陆,我们都是智人的后代。大约两三万年前,智人的一支进入现在的中国境内,我们所说的 56 个民族, 基本都是他们的后代。
中国人的祖先的确是外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文化与文明也是外来的。什么是“文明”?不少人倾向于用西方学者的三要素(文字、青铜器、城市)来界定,但是,美洲文明 缺乏铜器,印加文明甚至没有文字,但没有人否定它们是文明。文明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高级形态,社会复杂化是它的重要表现。大约在 5800 年前,长江下游的崧泽文化和凌家滩文化已经开始了社会复杂化的先声,阶级分化愈加明显。而在 5300 年前崛起的良渚文化,则被视作 “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实证”。良渚古城面积约 300 万平方米,城墙有 40 到 60 米厚。良渚古城、“土筑金字塔”莫角山(上有宫殿基址)以及周边的水坝,堆筑土方量约为 1200 万立方米。据推测,完成这样的工程,至少需要 1000 人连续工作十年。没有相应的社会调动能力,这是难以想象的。良渚文化的墓葬、居址、聚落都反映出严格的等级区分,俨然是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鼎、豆、壶、璧、钺、琮等礼器,都见于良渚文化。中国文明的重要特质“礼”,或已出现。良渚文化在距今 4300 年左右消亡,但它的一些文明要素,在夏商周三代文明中时有闪现,它融入了中国文明的肌体。
中国文明自主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在发展进程中没有与外界进行交流。远在丝绸之路出现之前,中国文明便与西亚、中亚有着间接的接触。小麦、黄牛、绵羊、山羊、马、战车、 青铜冶炼技术等逐步传入中国,为中国文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我们并不能因此说,这些外来因素影响了中国文明的原生性。中国文明的创造者生于斯、长于斯,与今天的中国人血脉相连。中国文明的产生也不是建立在冶金术、小麦、战车等基础之上的,它们主要是“龙山时代”之后传入的,中国文明在此之前便已确立基本框架。它们传入之后,也并没有改变中国文明的性质。金属冶炼技术是当时的高端技术,它是否外来尚存争议。但无可置疑的是,中国古代的青铜器主要是礼器和兵器,实用工具比例很小。原先用陶器制造的鼎、豆、壶等礼器,换成了青铜质地,但它们“礼”的内涵没变,中国文明并没有因此丧失了自身的特质。
(摘编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中华读书报》陈民镇《为何说中国文明不是西来的》)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瑞典人安特生主持的考古发掘和相关假说彻底动摇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立场, 影响了他们的文化自信。
B.良渚文化是在继承长江下游的崧泽文化和凌家滩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被视为“我 5000 年文化的实证”。
C.一些外来文明因素并未影响中国文明的原生性,主要是他们传入的时间相对较晚,而中国文明的基本框架业已形成。
D.金属冶金技术是文明高度发展的体现之一,看它是否中国原生并不重要,因为它与中国文明并没有什么关系。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围绕中国文明原生性的问题,主要从考古角度例举了相关的考古证据,加以分析论证。
B.文章立论的前提是“什么是文明”的界定,通过辨析,为中国文明原生性的论述打下了基础。
C.文章一开头便提出了全文中心论点,并交代了相关背景,预示了文章立论中带有驳论的特点
D.文章很好的运用了辩证思维,既深入论证了中华文明原生性,也肯定了外来文化的促进作用。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根据分子人类学的研究结果,生活在大约 170 万年前的元谋人并非中华民族的祖先,而是已经灭绝了的远古生物。
B.文章在论证中两次提到“礼”,可见,作者认为“礼”是社会复杂化的结果,是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之一。
C.尽管全球现代人的祖先都来自非洲,但与中国文明一样,其他各地的文明也都是自主发生的,而不是外来的。
D.良渚文化尽管已经消亡,但它在后世文明中时有闪现,这说明中华文明具有延续的特点,证明了文明的原生性。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战争打得很苦,一个连的兵力被吞噬。敌人的炮火还在猛攻,连长放下望远镜,掏出烟,指指身后的山崖,对身边的丁二娃说,看到了吧,那有一线天,不怕死就从那攀上去,或许有救;还有就是做假投降,等敌人上来和他们同归于尽。
丁二娃想了想,说,听你的连长,我这命,活着是你的,死了是阎王的。
连长拍着丁二娃的肩说,好小子,下辈子若带兵,我还带你。
丁二娃嘿嘿地笑,黑一块白一块的脸,到处是憨相。
鬼子的又一轮冲锋开始了。连长把十几颗手榴弹依次捆在内衣里。连长瘦,穿上衣服和没捆一个样。
丁二娃也想像连长那样往腰间捆,可是办不到,没有了,他除了有七颗子弹,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这让他很沮丧,有一身的力气没处使,只等着送死。
连长捆好手榴弹,他回过头对丁二娃说,娃子,你上一线天吧,全国解放那天,你给我立个碑,也好在人世留个念想儿。丁二娃听了连长的话,打了个立正,连长,丁二娃誓死陪你战斗到底!
鬼子越来越近了,前一排已经直起了腰身。
二娃,把前边那个军官干掉。连长说。二娃躲在树后,只一抬手,那个军官应声倒下。二娃退下来,跑向南边的阵地,还是手起枪落,又一个鬼子应声倒下。
鬼子开始小心了,他们由站着迫近改为匍匐前进,而二娃的子弹也快用完了。
二娃只有在死去的战友身上寻找武器,正翻着,就听连长哼了一声,之后倒在了他的脚下。二娃看到,一颗子弹,正中连长的眉心,就像小时候,妈妈在姐姐的眉心点上个小红点。
妈的小日本!二娃向着鬼子的队伍甩了两枪,可是子弹太贵重了,就剩三颗了,由不得他浪费。他勉强在一战友身下翻出一颗手榴弹,迅速抛了出去。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二娃突然改了主意,何不趁机逃跑,逃跑可比和敌人同归于尽更有赚头。二娃看一眼连长说,连长,反正你也死了,我就不跟你去了,我会给你报仇的!他把刚才对连长的许诺忘个一干二净。
二娃双手遮住嘴巴对着鬼子喊,别开枪,我们投降!
二娃又喊,我们身上都捆着手榴弹,你们若开枪,就连你们一起炸飞喽。
鬼子真就没有开枪,但也没有向前半步,二娃趁机把连长抱起放在战壕沿上,只露出上半身,两边用战友的尸体支撑着。连长的头一直傲立着,不偏也不倒,两眼怒目圆睁,身旁的战友也簇拥着他,如同抬一部轿子,去和小日本算账。阵地静了下来,小鬼子在一步步靠近,而这会儿的二娃,已经不在连长的身边了,他凭着一身好功夫,两腿蹬住崖壁,双手倒换着,一点一点攀上一米宽、二十几米高的一线天。
几乎是一眨眼的光景,鬼子上来了,他们战战兢兢、层层叠叠围住了连长,判断他是否还活着,就在他们举棋不定,想上前试试连长还有没有气息时,不知从什么方向,射来三枪,一枪打死鬼子为首的军官,一枪打翻了想试连长是否还活着的那个士兵,而第三枪则打在连长腰间那捆手榴弹上。
顿时,数声爆炸,火光冲天,一朵朵红磨菇瞬间绽放,染红了半个阵地。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______
A.连长为丁二娃指出了两条路,他希望丁二娃选择生路,因为丁二娃很年轻,而且非常服从命令。
B.文中写连长往身上捆手榴弹时,强调“连长瘦,穿上衣服和没捆一个样”,是为结尾鬼子被炸死埋伏笔。
C.连长被子弹击中的眉心使丁二娃联想到妈妈在姐姐的眉心上点的小红点,这个细节表现出了战争的残酷。
D.丁二娃最后仅剩下三颗子弹这个情节非常重要,与后文的三枪相呼应,可见此处并非闲笔,体现了作者的精心构思。
【小题2】概括小说中丁二娃的形象特点,并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的标题应该是“第三条路”,也有人认为小说的标题应该是“英雄”,你认为哪一个标题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