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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
梁启超小传
陈书良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笔名主要有哀时客、饮冰子、饮冰室主人、新民子等。他是中国近代著名政治活动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学者。他的一生,经历了晚清与民国两个时期;他的业绩,并包了政治和学术两个方面。
梁启超出生于一个半耕半读的家庭,自幼聪颖,四岁开始学***,成为康有为进行维新活动的得力助手。1896年8月,《时务报》在上海创刊,梁任总撰述。梁启超撰写了六十多篇文章,这些文章立论新颖,感情充沛,文笔华美,流畅自然,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一时《时务报》风靡了全中国,数月之间,销行达到一万多份。梁氏自己说:“为中国有报以来所未有,举国趋之,如饮狂泉。”又说:“《时务报》实为中国革新之萌蘖。”就连当时反对维新的胡思敬,也在《戊戌履霜录》中惊呼:“当《时务报》盛行,启超名重一时,士大夫爱其言语笔札之妙,争礼下之。上自通都大邑,下至僻壤穷陬,无不知有新会梁氏者。”由此可见梁启超的文章在社会上引起的震动之强烈。
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共103天的“百日维新”期间,梁启超作为维新主帅康有为最重要的助手,做了大量的工作,正如他致夏曾佑的信中所言:“新政,真可谓全出我辈。”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在1898年至1903年五年之间,梁启超在《清议报》、《新民丛报》、《新小说》等刊物上共发表80多篇文章和专著,多方面地介绍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和思想,猛烈地抨击了清王朝的腐朽黑暗,深刻地批判了中国数千年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伦理道德,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的传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当时著名诗人黄遵宪称颂梁启超的思想言论“惊心动魄,一字千金,人人笔下所无,却为人人意中所有,虽铁石人亦应感动。从古至今文字之力之大,无过于此者矣。”1903年后,梁启超在政治上经历了从提倡民权,鼓吹“破坏主义”,到坚持保皇,主张“与革党死战”的转变。袁世凯复辟帝制时,他认清了袁世凯的真面目,便积极策划并参与了倒袁活动,加速了袁氏洪宪帝制的失败。1917年,曾任北洋军阀段祺瑞内阁的财政总长,但仅仅三个月便去职,从此结束了政治生涯。
此后的十多年,梁启超主要从事于教育和学术研究,先后在清华、南开等大学任教,是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之一。他在哲学、佛学、史学、政治经济学、先秦诸子学、文学等多个领域的学术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是近百年间不可多得的“百科全书”式的天才学人。梁启超自称“夙不喜桐城派古文”,也打破“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炼”的束缚,自求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当时号称“新文体”。他的新体散文在中国大地从上到下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其影响之大,是举世无二的。郭沫若在《少年时代》中用诗一样的语言礼赞梁氏的文笔:“在他那新兴气锐的言论之前,差不多所有的旧思想、旧风习都好像狂风中的败叶,完全失掉了它的精彩……当时的有产阶级的子弟——无论是赞成或反对,没有一个没有受过他的思想或文字的洗礼的。”可以说,梁启超的文章在整个中国近代散文史上都是无人可与伦比的。
严复在《与熊纯如书》中说得好:“梁任公笔下大有魔力,而实有左右社会之能。”梁启超一生勤奋,各种著述达一千四百万字,在不到三十六年而政治活动又占去大量时间的情况下,他每年平均写作达三十九万字之多,这体现了多么惊人的勤奋和才华啊!
1929年1月19日,梁启超因病溘然长逝,终年56岁,他最后写下的一行字,是:“所不朽者,垂万世名。孰谓公死,凛凛如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梁启超56年的人生,以1917年辞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为界,前期积极“从政”,后期潜心“治学”,都取得了很大成就。
B.小传用反对维新的胡思敬对《时务报》和梁氏的赞语,直接表明梁启超创办报刊,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动摇了保守思想。
C.作为维新主帅康有为最重要的助手,梁启超做了大量工作,产生了炫耀自满的心理,在给夏曾佑的信中说自己拟定了全部新政。
D.由于敢于打破自身束缚,梁启超凭借新兴气锐的“新文体”完全扫荡了文学上的旧思想旧风气,成为无人可比的散文家。
E.主要从事学术研究的十多年里,梁启超成为不可多得的“百科全书”式的天才学人,在多个领域的学术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小题2】严复评价梁启超“笔下大有魔力,而实有左右社会之能”,本文从哪几个方面印证了这一评价?
【小题3】梁启超一生能取得政治与学术上众多业绩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冋答。
【小题4】梁启超去世后,时人评价他前半生是“长彗烛天,琼花照世”,暮年却是“光(光彩)沉响(声音)绝”,你同意这一评价吗?请结合本文以及课内知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1-15 04: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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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走向民间的学人——晏阳初
宋恩荣
1890年10月26日,晏阳初出生在四川省巴中县城。祖父晏礼忠是私塾教师,父亲晏乐全继承父业,在学塾里做一名教师,同时又擅长中医,常为人把脉开方。
父亲,一派儒者风范,温善慈祥,仁心仁术,是一个旧时代典型的可亲可敬的读书人。在晏阳初的记忆里,父亲脸上总挂着慈祥的笑容,从未见过他发过脾气。还在四五岁的时候,晏阳初就跟着父亲到他任教的塾馆上学。在塾馆里,晏阳初虽然年龄最小,但读书格外认真。塾馆里就读的学童,年龄不一,程度不齐,教学是根据不同对象,个别施教。教授的内容,先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些童蒙教材,以韵文形式编写,朗朗上口,易于记忆。进一步教授“四书”,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教学方法,先是由教师领读,学生跟着读,一句一句进行。最后要求熟读、背诵。晏阳初也是这样,立在老师,也就是他的父亲的案边,当着全体同学的面,一句句跟读,一遍遍背诵。每当他摇头摆脑地用洪亮的嗓音,抑扬顿挫的节奏准确无误地背下整段整段的课文时,父亲得意自足的微笑就是对他最好的嘉奖。在随后的教学进程中,父亲又把所教读的书逐句讲解。这些代表着儒家经典的古书,就在日复一日的学习中,悄悄地在他幼小的心田里,埋下了一粒微妙的火种。经过了一二十年的孕育,他终于领略到这火种的存在的意义。儒家的民本思想和天下一家的观念,终于化作无限的动力,引导他为中国与世界的平民教育运动与乡村改造运动燃起了光照天际的熊熊火焰。
母亲,是一个封建时代的女性,不识字,小脚,持家勤俭,教子严明。她虽长得白净清秀,但却颇有威仪。对孩子们的待人接物,行事处世,严加管教,要求子女们注意坐相、站相、吃相,从不姑息迁就。母亲的管教,使晏阳初从小养成讲究整洁、吃苦耐劳、严于律己、做事认真不苟、自制力极强的良好习惯与品质。
晏阳初家乡巴中县,虽说是山清水秀,文化悠久,但地处偏僻,交通阻梗,信息闭塞。但就是在这样一个封闭落后的环境里,在科举制度没有废除之前,他们就已觉察出大山之外另有天地,古书之外另有世界。一致同意送年幼的晏阳初远离家乡去进教会办的学堂读书。
1903年夏秋之交,晏阳初在大哥晏桐轩的陪同下,离开家乡,踏上了去往保宁府的道路。
保宁有一间基督教内地会创办的西学堂。规模很小。学生总共只有20多人,住在校中。晏阳初既来自外县,年龄又最小,初来乍到,很不适应。但还是很快地安定下来,与老师同学熟悉起来。姚牧师是学堂的校长,也是主要教师。他态度谦和,毫无一些在华洋人的骄横之气。也不像教会人员趾高气扬、居高临下的样子。他学汉人剃去头顶前边的头发,后面挂一条黄发长辫,头戴瓜皮小帽,穿一身汉服。既有中国读书人的斯文,又不失青春欢愉的气息,望之令人精神一爽。姚牧师教读的课程有英文、数学、地理。对于中国学童来说,这些都是全新的课程,他们从中领受了科学的启蒙教育。这些课程为他们日后进一步学习西学与科学知识打下了基础。姚牧师讲述有关耶稣的故事,讲解《圣经》,又常常以儒家的学说、孔孟的言论来加以解释。从姚牧师对学生们爱护备至、循循善诱、以身教感人中,他们看到了基督的榜样。这种基本影响与潜在影响,也使他在保宁西学堂领受了另外两项终生影响。这就是唱《圣诗》与养成爱好运动的习惯。
晏阳初秉承了母亲的天赋,有一副好嗓子,被指定为领唱。他站在礼拜堂的前排,如初生牛犊,慷慨吟啸,有时走调作了“惊人之鸣”,还不自知,弄得教友们不知所从。慢慢习惯协调之后,渐入佳境,那庄严的韵律,清丽的诗句,竟能引人进入肃穆神圣气氛之中。
养成锻炼的习惯,是西学堂带给晏阳初另一长远影响的收获。姚牧师努力“使学生得有健全与发育完善之身体,俾其身常健适,并有清洁、合理、活泼、敏慧与端正之生活”。学堂里每天都安排室外活动。晏阳初学会了打板球,最喜欢的是操练。晚年当他回忆及此时说:“青春早已消逝,但当年操练时的豪壮之情,跟随了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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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晏阳初先生从1918年起,矢志献身平民教育,70年如一日;用晏先生的话来说,“穷干、苦干、硬干了70年,从在中国干到在世界上干。”使我特别感动的是,20年代,晏先生不仅积极提倡“博士下乡”,并且身先士卒,举家迁往农村,与“泥巴佬”同甘共苦,从事乡村改造运动,旨在实现“除文盲,做新民”的根本宗旨。(周谷城《晏阳初文集·序言》)
②我们都希望有一个更好的世界,但其确切含义是什么?世界最基本的要素是什么?是黄金还是钢铁?都不是,最基本的要素是人民!在谈及一个更好的世界时,我们的确切含义是需要素质更好的人民。(晏阳初《晏阳初文集》)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祖父和父亲都是私塾教师,这一点对于晏阳初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他终生从事教育事业奠定了职业选择的基础。
B.在晏阳初的印象中父亲总是一脸慈祥的笑容,而姚牧师又热情充满青春朝气,可见慈爱是培养杰出人物的前提。
C.晏阳初之所以离开山清水秀的巴中去保宁进西学堂,是因为他们已经感受到古书之外另有世界,儒学有其狭隘性。
D.姚牧师剃发挂辫子穿汉服有效地拉近了他和学生之间的文化心理距离,使学生更容易接近他,从而接近他教授的内容。
E.晏阳初继承了母亲的好嗓子,做唱诗班的领唱,这一活动让他感受到宗教精神的神圣肃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的精神。
【小题2】晏阳初终生投身于贫民教育,成为世界著名的教育家,在这个方面,他童年所受的哪些教育给予他精神上的影响?
【小题3】文中的姚牧师是一个什么性格的人,请结合文章加以分析。
【小题4】从文中可看出中西方对儿童启蒙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有诸多的不同和相同,请问中西启蒙教育有哪些不同点?又有哪些共同点对晏阳初产生了终生影响?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遇难者和垂死者当中度过的一夜【注】
菲尔·戴维森
【路透社发自哥伦比亚阿梅罗镇】至少有15000人死亡,还有数百人在死亡线上挣扎。我极力想在哥伦比亚火山爆发灾难中的幸存者中入睡,我恍如置身鬼域甚至感到我自己也是死人。
我蜷缩在当地一座寒冷光秃的山顶上。每当我抬起头来看看那些奄奄一息的人们——老人、妇女和儿童,只见他们浑身粘满了灰白胶泥,毛发僵直,只是转动的眼珠在夜色下还隐约可见,才知道他们还活着。
烛光,唯一的光源,使这儿的气氛变得更加可怕。在附近的山顶上,闪烁着更多的烛光和几支火炬,那里蜷缩着数千名幸存者,他们没有饭吃,也没有水喝,正在等待营救。
星期四(14日)天刚黑之前,我乘坐一架小型直升飞机赶到现场。
当时我不知道这是星期四到阿梅罗镇来的最后一架直升飞机。当夜幕降临时,我便加入了徒步跋涉的受伤者行列,向最高的山峰走去。
新闻记者一般都避免把个人写进消息之中,而只是努力报道事实。但这次不同。
多数幸存者,不少人几乎都赤裸着身体,满身泥浆,在打着哆嗦。他们被吓坏了。谁也帮不了谁。每个人只顾设法在山顶上活下来。他们有时放声大哭,经常喊着要水喝。但那儿根本没有水。
这时,我发现自己正在帮助把一个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从一个陡峭的山坡运送到小山顶上去。并不是那儿有什么东西,而是因为那儿比阿梅罗镇高出数百英尺,饥寒交迫的灾民们害怕鲁伊斯火山的熔岩再次爆发或再次发生滑坡,他们感到在小山顶上稍稍安全些。
天刚黑时,我发觉在我们所在山顶下边30米处的空旷地上有两个蜷缩的身躯。我在漆黑中匍匐前进,顺着泥浆滑了下去,找到了一个身缠白布单的老人和一个小女孩。这女孩8岁左右,像珍珠一样可爱,但一老一小都已失去了知觉,身上栖满了苍蝇,简直是在等死。
我大声呼救,几个神态麻木的年轻幸存者下来了。小女孩在咕哝着喊“妈咪”,她的一条腿已经断了,右腿上的一处伤口翻露出了肌肉,她的脊梁骨也可能断了。我们把他俩都抬到山顶上,那些吓坏了的幸存伙伴们对他俩的到来漠不关心。
这场大灾难过去已20个小时了,但仍然没有医务人员和官方人员到来。在没有水和药物的情况下,我们努力护理一些重伤者,以便使他们活下来,但刚到黎明时分,大约已有12个人死去了。
绵绵的细雨声和被碎石、死尸压住的受伤灾民所发出的阵阵呻吟声汇成了哀歌大合唱。“救救我吧,救救我吧,我受伤了”,这喊声响彻了寒冷的夜空。
天一亮,军用直升飞机又飞来恢复营救工作,从泥浆堆里救出了一名赤裸的妇女和她的婴儿。
当星期四晚上救灾飞机暂停工作时,幸存者们攀着抢搭最后一批直升飞机,有些人被焦急的机务人员推开了。
有一个人为了营救一位朋友挖了一通宵的土,但当星期五早晨他最后把碎石搬干净后,他发现他的朋友已经死了。躺在血泊中的人尸遍地皆是,偶尔还有伸出来求助的人手。
那个遇救的老人和小女孩仅活到了天明。我用我的皮茄克把她盖住。我叫她的名字。她好像要说什么,但她神志昏迷只剩下一口气。
在风雨交加的山顶上呆了12多个小时后,我说服几个幸存者帮助我把她送到一块平地上,那儿是星期四首批直升飞机着陆的地方。
从阿梅罗到下面的另一个村子,要跋涉泥泞和布满灌木丛的道路。我意识到我将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是否能活着得救!
(摘编自1985年11月14日路透社报道)
【注】1985年11月13日,位于哥伦比亚托利马省的内瓦多德尔鲁伊斯火山两次爆发,大量的岩浆和石块吞没了火山周围的几个城镇,造成2.5万多人死亡。路透社记者菲尔·戴维森在14日傍晚抵达现场,他是第一位到达现场的外国记者。
【小题1】文章第一段属于新闻的哪一部分?有什么作用?
【小题2】简要赏析下面的句子。
绵绵的细雨声和被碎石、死尸压住的受伤灾民所发出的阵阵呻吟声汇成了哀歌大合唱。“救救我吧,救救我吧,我受伤了”,这喊声响彻了寒冷的夜空。
【小题3】作者说:“新闻记者一般都避免把个人写进消息之中,而只是努力报道事实。但这次不同。”为什么“这次不同”?请简要回答。
【小题4】作者写这篇报道的经历给我们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共9分。
星巴克的中国“暴利”
“十一”假期,朱小姐去美国旅行,在美国一家星巴克发现,这里的价格要比国内便宜了约三分之一。国内的消费水平远远低于美国,为何几乎同样的产品在居民收入水平更高的国家却有着更低的价位?事实上,星巴克中国高价背后是高额的营业利润率,中国的营业利润率远超美国,甚至是欧洲等地区的16倍以上,高营业利润率支撑了星巴克在中国的高速扩张。
外媒近期一份全球多个城市的调研显示,星巴克在北京的价格高于东京、纽约、香港、伦敦等城市,其中,一款在伦敦售价3.81美元的星巴克咖啡到了北京价格变成了4.81美元,提升了26%。而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低于纽约、伦敦这些城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官方网站于2013年4月发布的各国生产总值预测数据,2013年,中国内地人均GDP为6629美元,远落后于美国的51248美元,以及英国的38002美元。
国内一位知名食品营销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星巴克咖啡的成本主要包含两部分,一个是运营成本,一个是物料成本,在全球化采购的今天,各地咖啡豆的价格都非常透明,在星巴克采取的国际化采购下,各地原料成本相差无几,中国的原料成本不会高于美国。在运营成本方面,占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力成本方面,美国远高于中国,而其他房租水电等成本,美国同样比中国高。因此,美国的运营成本几乎高于中国。综合来看,美国一杯星巴克的成本不会低于中国,而中国却售出了更高的价格。
有外媒报道,后勤费在星巴克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高。星巴克北京店所用的咖啡豆和其他原料例如杯子,进口到中国的费用不会比进口到美国的贵多少。问题在于需要把这些原料从点A运输到点B。“例如将咖啡豆从哥伦比亚运送到天津港口,其运输费用与从哥伦比亚到洛杉矶港相当。”研究中国商贸公共关系领域的专家大卫·沃尔夫解析道,“真正的原因是把原材料从天津的港口运送到北京的门店里,这个中间的过程花费高。”虽然中国这些年投资了数十亿美元去改善港口和交通的基础设施,但是税务、运输费用以及中介费等等合共的金额增加了后勤费用的支出,而最终这些费用将会以高价咖啡产品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为了维持高利润率,星巴克在中国还一度以成本上涨为由进行提价。
品牌营销专家周维表示,星巴克在中国高定价的背后,真实原因是企业为了攫取更高的利润,故意拉高品牌定位。在美国生活数年的秦女士告诉记者,星巴克在美国几乎是唯一不分层次、不分人种,人人都喝得起的咖啡。
一个主要原因是文化底蕴。上世纪70年代中国经济实行对外开放,并开始输入外国的商品,而这类商品的消费者常具备一定的品牌意识。“通常国外的商品都被看作是质量更好、层次更高,就是比国内产品高一个档次,”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可以从他所拥有的事物反映出来。”价格高的产品不但不会成为人们购买的障碍,而且正好吸引了那些希望炫耀财力的顾客争相前往。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你购买一件商品例如一杯价格不菲的咖啡能够使您在商务处理中或在朋友圈里增添不少“面子”。
高利润率支撑了星巴克在中国的高速扩张,星巴克中国官网显示,目前星巴克已经在中国开设了1001家门店,到2014年使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并计划到2015年在中国内地运营1500家门店。
【小题1】下列不属于“同样一杯星巴克,北京比美国价格高”的原因的一项是()
A.北京星巴克店进口所用的咖啡豆以及其他原料从天津港口运送到北京的门店里,中间过程花费高。
B.港口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税务、运输费用、中介费等后勤费用的支出转移到了消费环节。
C.星巴克在中国故意提高品牌定位,而在美国本土,星巴克是几乎唯一不分层次、不分人种的大众咖啡。
D.在中国,购买一件商品如消费价格不菲的星巴克咖啡能使消费者在商务处理中或朋友中增添不少“面子”。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高额的利润驱使星巴克在中国高速扩张,国内的消费水平远低于美国,同样一杯星巴克在国民收入更低的的中国却卖出了更高的价位。
B.北京的星巴克咖啡,价格高于东京、纽约、香港、伦敦等城市,从调研显示,相比伦敦提升了26%。
C.无论是从原料成本分析,还是从占运营成本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力成本来看,一杯星巴克美国的成本高于中国。
D.星巴克中国的营业利润率远高于欧美地区,据星巴克官网显示,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国内星巴克的价格比美国贵约三分之二,这是因为尽管目前国民的消费水平依然低于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但消费能力却在大幅攀升。
B.从星巴克咖啡的成本分析来看,中国一杯星巴克的价格比美国更高找到了原因。
C.星巴克咖啡在美国和在中国被赋予的品牌定位不同,消费价格不菲的星巴克在中国能使你在朋友圈增添不少“面子”。
D.星巴克在中国的高利润率让星巴克特别重视中国市场,为了维持高利润率,星巴克会进一步铺开门店,价格下降是迟早的事。
 

同类题4

(13分)
奥运飞人的追风战靴
⑴ 1960年罗马奥运会上,埃塞俄比亚运动员阿贝贝•比基拉光着脚夺得了马拉松冠军,创造了奥运田径史上的奇迹,成为奥运历史上最著名的赤脚大仙。今天,奥运会赛场上再也难觅赤脚大仙们的踪影,高科技跑鞋成为运动员们的必备武器。
⑵ 高科技跑鞋是利用高科技结合人体运动力学原理研究出来的新一代跑鞋。它们采用各种特殊的材料,重量轻,避震效果好。同时,它们附着力强,易于运动员控制身体,保持正确姿势,避免滑倒。此外,它们还具有回输功能,利用鞋跟中央位置的气垫吸震并同时吸收能量产生反弹力,使运动员轻松省力。穿上它们,运动员如虎添翼,佳绩连连。
⑶ 早在1991年东京田径世锦赛上,美国运动员刘易斯以9秒86的成绩打破当时的百米世界纪录,他脚上的跑鞋轰动了全世界:那双鞋只有115克!它采用轻盈而坚固的陶瓷作为鞋钉材料,陶瓷耐磨并且钉子附近无需任何附粘物,这使鞋的重量得以减轻20克。
⑷ 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美国百米女飞人玛丽安•琼斯的“水晶鞋”一露面,就吸引了全世界运动员的目光。这双跑鞋是科研人员花费了3年时间研究的成果,它由极其特殊的透明塑料制成,像是一件来自童话世界的艺术品。它总重量只有99克,是有史以来最轻的运动鞋设计前,设计师们特意拍下琼斯比赛的英姿——在到达终点线前琼斯的脚后跟从不着地。针对琼斯的这一技术特征,设计师大胆启用了无后跟设计,“水晶鞋”穿到琼斯的脚上可谓天衣无缝,鞋子几乎成为琼斯双脚的一部分。
⑸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一道红色闪电震惊世界,年轻的中国选手刘翔在男子110米栏决赛中跑出12秒91的惊人成绩。刘翔也有着自己的秘密武器——“红色魔鞋”。这双鞋用皮革制成,鞋帮采用了特殊的穿孔设计,足尖处运用了锁定系统。在它绚丽的鞋底里面更是藏着许多高科技秘密:鞋底柔韧的尼龙承拖盘、链接式前掌为运动中的转动提供保护;5根可拆卸式鞋钉,提供更强的抓地力……这双鞋使刘翔的技能得到了最好的发挥。
⑹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又有谁脚蹬新的追风战靴挑战人类的运动极限呢?我们将拭目以待。
(选自《百科知识》,有删改)
【小题1】 本文以“奥运飞人的追风战靴”为标题,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2】利用高科技结合人体运动力学原理研究出来的跑鞋有哪些特点?(5分)
【小题3】本文主要运用了哪一种说明方法?请结合文意分析其作用。(5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的律师
赵凌
这是一个温暖的聚会,携着无边的尊敬,几百人在北京的严冬为一位老人祝寿。80岁的张思之频频起身向大家鞠躬致谢。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他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可法律界却尊他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青年学者萧瀚说,他的名字应该被全世界所有律师知道,我不知道在世界范围内还能否找到一位像张思之先生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涉险办案,从未胜诉却从未气馁的律师。因为有了张思之,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或许可以骄傲地声称,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也许就在中国,而不在任何一个法治成熟的国家或者律师完全无以存在的国家。
张思之最为独特的勇气和成就是为异端辩护。张思之曾在中国历史上那场最著名的审判中出任辩护人。1980年,作为“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辩护小组的负责人,对这个“政治任务”,司法部事先已对辩护定下调子:定性不能碰;事实不能碰。而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不成立的罪行:一是另立中央,二是谋杀***。
此时的中国刚刚恢复律师制度,端坐在特别法庭辩护组中央的张思之那刻十分瞩目。然而,此时的他已经53岁。之前张思之经历了15年劳改时光,后又在北京垂杨柳第二中学做了5年教师。
“两案”辩护是张思之律师职业的重航,也是他为“异端”辩护的开始。1990年代初,张思之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政府”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多年跟随张思之办案的傅可心女士说,“尽管是依法辩护,但在某些至今仍然把法律当作权力的奴仆的人看来,这似乎也有‘对抗政府’之嫌。可以想见,办理这类案子,需要何种勇气和忠于法律的公心。”
对于这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案件,张思之深知结果的无可更改,但仍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因此被喻为人权律师。
张思之说,作为律师,我认为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身处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权利意识历来淡薄,使用法律维护人权恰恰是律师的“正道”。
学者贺卫方写打油诗描述张思之:“休言耄耋入老境,酒后面色如稚童。用不告别公莫忘,奋斗直到法治成。”
张思之早年已写好遗嘱之类的东西交给自己的律所,他不惮承认并也时刻洞察随时而来的危险,这危险包括非正常失去生命。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他悲哀于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何谈让他人免于恐惧。
代理上海郑恩宠案,被几部黑车尾随“护驾”多日后,张思之干脆微笑挥手和他们致意。描述这段经历时,80岁的张思之面色顽皮确如稚童。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这是张思之的感言。
如萧瀚所言,张思之所承办的案件几乎都是最高难度的案件,这种最高难度并不是体现在案情本身的扑朔迷离,而是体现在案件所处的现实背景。“张思之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那是另一种代表了时代和社会的失败,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即使预知必输必败,张思之仍呕心沥血为下一个案件做好准备。这要怎样强壮的心灵才能做到?张思之说,没有韧性,是战斗不下去的。熟悉他的人评价张思之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所谓真正,或许正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性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
张思之耐烦,不慕轰动,对所办政治大案不常提起,却对那些不起眼案子中不起眼的小人物心有戚戚。张思之说,每次想起宁夏那个父女同穿一条裤子的农民家庭,他都想落泪。 “底层太苦了”。生日致辞中,80岁的张思之声声感谢那些并不在场的普通人,“向弱势大众表达我绵绵不尽的诚意”。
法律学者邓正来评价张思之有一种“在体制中拒绝主流”的品格。“我以为这是一位有担当的律师和一个有批判性的知识分子都需要的品格。”邓正来说,“张老有一句话我内心极为喜欢,‘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具有这种品格并做这一层事业的人,必能安享一种内心真正的寂寞,我愿张老继续怀着这种高贵的寂寞前行。”
祝寿酒会上作为主角的张思之诚惶诚恐,坐立不安,一副担待不起的样子。闻讯而来的祝贺者远远超越了律师界,也超越了法律界。在这个意义超越祝福含义的场合,张思之说,他被某种说不出的力量感动了。
当道贺者李锐、江平、蒋彦永、茅于轼与张思之并肩坐在一起时,这五位只向真理低头的老人所构成的动人画面将永为经典。
(《南都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李作鹏,1914年4月24日生,江西吉安人。“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②“我为什么要为那些践踏法律的人辩护?很简单,为了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他说,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我不可以违背我自己的天职,我是个律师”。——《张思之:我为什么为“异端”辩护?》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思之作为律师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这是因为所办案件因敏感而不被公开,也不被媒体报道,但这并不能影响他的伟大。
B.张思之认为律师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面对那些践踏法律的“异端”,他虽然不喜欢,但是依然选择替他们辩护,这不是哗众取宠,而是律师的天职——维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
C.李作鹏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罪名昭彰,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然坚持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罪行。
D.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作为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这体现了在我们这个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社会里权利意识的淡薄。
E.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如一团火一样,持续放光散热,仗义执言,义无反顾,只向真理低头。他赢得了律师界、法律界乃至法律界之外的尊重。
【小题2】一生都未胜诉,可法律界却尊张思之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
【小题3】这篇传记在写法上特点突出,谈谈文章大量的引用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4】熟悉张思之的人评价他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心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你是否认同此观点,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