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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1887-1939)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抄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的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称“汉字不死,中国必亡”。他在报上与保守派论战,竟愤言道:“人到40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
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四十,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相互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吊唁。
钱玄同一生狂放不羁。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的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做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就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B.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试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D.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钱玄同与刘半农分别站在新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改革派取胜。
E.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鲁迅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小题2】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小题3】传文写了钱玄同许多刚猛的表现,为什么最后写他惧怕刘半农家里的黑狗?请简要分析。
【小题4】钱玄同被誉为“真的猛士”,有多方面的原因,请从“思想”“性格”“行为”中任选两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21 1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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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朱光亚星”,永远在天上亮着
本报记者余建斌
⑴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87岁的科学巨星朱光亚停止了思考,传奇而神秘的一生从此画上句号。但苍穹之上那颗“朱光亚星”,将永久绽放光芒。
⑵对这位“莫逆之交”,李政道评价说:他十分精心地组织王淦昌、彭桓武、郭永怀、程开甲、邓稼先、陈能宽、周光召、于敏、黄祖洽、陆祖荫等成千上万的杰出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两弹”研制,他在“两弹”的研制中是“科技众帅之帅”……
⑶“我这一辈子主要做的就这一件事——搞中国的核武器” 朱光亚说。
⑷从20世纪50年代末投身于核武器研制工作,到2005年以年过八旬的高龄退休,朱光亚与核“打交道”长达近半个世纪。
⑸1959年7月1日,宋任穷等人把35岁的朱光亚请去,邀请他到核武器研究所领导原子弹的研制工作。在1946年8月,22岁的他被物理学家吴大猷选中,与李政道等人一起赴美留学,他当时选择进入了密执安大学攻读核物理博士学位。学生时代漂洋过海去追求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⑹此后,从核武器研究所创业开始,朱光亚就担任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研制的技术组织和领导工作,也是我国核武器研制的科学技术计划组织者和领导人之一。
⑺1964年10月16日下午3时整,一朵黄褐色的蘑菇云在我国的西北戈壁腾空而起。由于走错了路,朱光亚一行人还没有赶到山头的观测站,原子弹就爆炸了。还在赶路的朱光亚转过身来看着正在升腾的蘑菇云,不禁潸然泪下。
⑻1972年后,李政道每年回到祖国都能见到朱光亚,但朱光亚对自己的成就和贡献从来只字不提。李政道也是从公开的资料中,才知道好友朱光亚在这个研制原子弹、氢弹的科学家团队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⑼“两弹一星”元勋彭桓武曾称赞朱光亚“细致安排争好省,全盘计划善沟通,周旋内外现玲珑”,“两弹一星”元勋程开甲称赞朱光亚“深思熟虑,把握航道”,上级领导则说朱光亚是“杰出的科技帅才”。
⑽回顾往事,朱光亚却屡次提到:核武器事业是集体的事业,所有的一切荣誉都是集体的。我仅仅是其中的一员,是一个代表。
⑾“祖国的建设急迫地需要我们”
⑿爱国之情,始终是朱光亚的精神动力源泉。1950年2月底,朱光亚匆匆告别学业尚未完成、处在热恋中的女友、也是未来的妻子,取道香港回到新中国。之前,他和其他52名留学生签名发出了一封给留美中国学生的公开信,信中大声呼唤:祖国的建设急迫地需要我们!
⒀回到国内后,朱光亚成为当时北大最年轻的副教授之一。
⒁但朱光亚的功劳不仅仅在“两弹一星”的功勋中,他还被国防科技领域的同行们誉为有战略眼光的科学家。时任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现任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曾有一番评价,朱光亚是一位具有战略眼光和远见卓识的科学家。他参加了包括《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在内的新中国历次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1970年后的30多年里,他一直负责领导我国核武器技术研究与发展工作,处于高层科技决策的中心,潜心探索中国特色的核武器发展之路……
⒂“我个人只是集体中的一员,做了一些工作”
⒃由于特殊的事业,朱光亚的经历鲜为人知。但这和朱光亚极为低调也有关系。多少年来,一直看不到描写朱光亚的文章,其实不是没有人写,而是写了文章到他那里过不了关,不是被扣下来,就是因不同意发表而被退回。他总说,先写别人吧,我的以后再说。
⒄2004年,朱光亚80岁。为表彰他对我国科技事业特别是原子能科技事业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国际小行星中心和国际小行星命名委员会批准将我国国家天文台发现的、国际编号为10388号小行星正式命名为“朱光亚星”。在“朱光亚星”的命名仪式上,他平实地说:以我的名字命名一颗小行星,我很不敢当……我个人只是集体中的一员,做了一些工作。我忘不了信任和关心我的党组织,忘不了支持和帮助我的老领导,以及同舟共济的同事们。
⒅朱光亚淡泊名利,时任中国工程院秘书长葛能全曾回忆,1996年,朱光亚获得了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的100万元港币奖励。他拿到奖金支票后,马上就捐给了中国工程科技界的工程科技奖奖励基金。他攒了4.6万多元稿费,也捐给了中国科协的一个基金会。
(选自2011年02月28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文章标题“‘朱光亚星’,永远在天上亮着”的含义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4分)
【小题2】文中多处引用了他人对朱光亚的评价,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3】有人认为爱国情怀是朱光亚取得卓越成就的重要原因,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赛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赛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了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部交给了梅赛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赛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他们不知道是应该庆祝还是应该哭泣。其时,梅赛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事致使工作被耽误,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20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是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即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家国道义的雄心壮志。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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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的马尔克斯以一部《百年孤独》而闻名于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他又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见其创作生命力之旺盛。
B.马尔克斯原计划10个月创作完成的《百年孤独》,实际用了18个月,因为多出了8个月,造成梅赛德斯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债台高筑。
C.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种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安宁。
D.马尔克斯的作品进入中国后风靡一时,对中国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是作品的形式被关注,后是作品的精神本质被关注。
E.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拉美传入中国,并且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方式深刻影响了中国人,这里面有除了作品本身以外的其他原因。
【小题2】哪些原因促成了马尔克斯的成功?有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详细写了《百年孤独》诞生的过程,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4】作者曾说马尔克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同时又是这个世界最孤独的人,两者是否矛盾?请结合材料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时。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跷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副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对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小题1】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2】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成功的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莫言——不倦的探索者杨鸥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莫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听到获奖的消息,我很高兴。但是我觉得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我认为中国有很多优秀作家,他们的优秀作品也可以被世界所认可。接下来我还是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新作品的创作上。”
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
瑞典文学院常任秘书彼得·恩隆德说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瑞典文学院还认为,“从历史和社会的视角,莫言用现实和梦幻的融合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令人联想的感观世界”。莫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红高粱》被称为是一部具有开拓意义的作品,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蛙》,奠言的作品在主体意向非常充分的视角下展现乡土中国的历史和命运。莫言说:“我一直在写作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力戒重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家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
莫言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称:“我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文学天才。和大多数普通文学爱好者一样,我的文学之路也是从阅读和模仿开始的。”他说:“我从1976年当兵正式开始写作,最初都是模仿外国作家的小说。1981年5月,我的小说终于在杂志上第一次发表,这篇小说就受到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影响。”莫言还承认自己受过福克纳、马尔克斯的影响。
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莫言逐步意识到作品必须写出自己的特色,不能一味跟着西方走,最后还是要回到追求民族化写作上。《檀香刑》《生死疲劳》和《蛙》就是莫言在探索个性写作和民族化写作过程中的产物。
故乡不局限于这片乡土
莫言小说中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故乡高密。获奖后莫言表达了对故乡的一往情深:“我的故乡和我的文学是密切相关的。高密有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民间艺术。我从小耳濡目染这些文化元素,当我拿起笔来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这些民间文化元素就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我的小说,也影响甚至决定了我的作品的艺术风格。”
莫言谈到,对于一个作家来讲,故乡是很重要的。1984年上军艺以前,找不到素材来写作,很多时间就是下去体验生活,千方百计找能够让自己感动的故事。到了《透明的红萝卜》阶段之后,一想到过去,想到了童年,就想到了故乡的生活,感觉好像一条河流的闸门被打开,活水源源不断而来。故乡情结、故乡记忆毫无疑问是一个作家的宝库。
现在莫言对小说中的故乡有了新的理解:小说都讲究有故事和典型人物,但写了30年,故事也都写的差不多了,渐渐地你就会有一种能力了,把别人的故事变成你自己的了,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一样。就像我写高密县,但已经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片乡土了,它可以作为一种风景,发生在美国的、日本的故事我都可以拿过来用,让它变成发生在高密县,所以乡土也就开阔了。
越是经典越耐得住重读
《纽约时报》著名书评人M.Yhomaslnge在《史诗般的小说,一流的中国作家》中说:“莫言是世界级的作家,可能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对此,莫言表示,“很多书出版时要引用这段话的时候,我就持反对意见。我觉得抬得太高了,鲁迅、老舍是两座难以逾越的高峰。我认为衡量一个作家才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作家有没有创造一种独特的文体,而鲁迅、老舍都是创造了一种独特文体的作家。鲁迅的文体再放50年依然不会过时,老舍的文体中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改造,依然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才华是难以超越的。”
莫言作品的语言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的小说语言,评论家季红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有分析。首先是大量的民间口语进入语言;其次通过在传统的经典典籍《三国演义》和文言文以及翻译小说中找来的东西以及从民间戏曲学来的东西。
谈到阅读,莫言说,现在的书太多了,但是他基本只读经典。“比如说中国几部古典小说,比如说鲁迅、托尔斯泰的作品,我觉得这些书实际上就足够了。我觉得越是经典的书越耐得住重读。”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年10月13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多处引用了莫言的原话和他人对莫言的评价,内容丰富,客观真实,富有感染力,也有助于读者全面了解莫言作品的主要特色和影响。
A.对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感到非常高兴,但是他又认为获奖并不能代表什么,因为中国还有很多优秀作家的作品没有被世界所认可。
B.从阅读和模仿开始,在写作形式上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待到写作日趋成熟之后,再追求个性化写作,这是普通文学爱好者的必由之路。
C.莫言对故乡的感情是深厚的,而且对故乡和文学有了新的理解,他不仅仅局限于高密县这片乡土,而是要把写作内容扩展到国内、国外。
D.国外有位评论家说:莫言是鲁迅、老舍以来最有前途的中国作家,也是世界级的作家,莫言反对这个说法,表现了他崇高的精神境界。
【小题2】根据文意,请简要分析莫言作品的主要特点。(6分)
【小题3】作为作家,莫言有哪些优秀的品格?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小题4】莫言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原因有很多,请你就“阅读与写作”“故乡与文学”“民族与个性”三方面的理解,任选—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同类题5

齐白石的蒲草帽
孙 越
①清同治九年,齐白石从其外祖父周雨若读书一个月后,开始学习描红。八岁的齐白石坐在离家三里路的枫林亭王爷殿的一张长木椅上,正是初夏,阳光强烈,他戴着一顶宽边草帽。那顶草帽有多种用途,既可以戴在头上遮太阳,也可以拿在手里扇风,还可以垫在屁股下面坐在路边的土坎上。他那顶草帽与众不同的地方,还在于不是湘江平原上农人们惯常戴的那种金黄色的麦秸草帽,而是青色的,显得格外的招眼和时髦。齐白石用习字的纸裁了一半,画了一个渔翁。那个渔翁也带着草帽,是很平常的那种。齐白石看着那渔翁,笑了笑,那渔翁看着他,似乎也笑了笑,互相也都明白了对方笑的含义:齐白石想说渔翁像个稻草人,渔翁觉得齐白石像刚从草丛中钻出来的绿冠草鸡。
②就这样,齐白石“性喜画”的特质在他那儿时的草帽下显露出来。从此,齐白石画出了许多有特色的细小生灵,并因此而成为一个知名的画匠。
③齐白石的画本是发自性情,很普通的花草鱼虫,但这些画让后来的人们觉得奇怪和新鲜。奇怪和新鲜的东西总能引发人们的好奇心,然后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哲理或艺术。历史往往是这样,重要的、核心的、真正的有益于后人的东西,总被淘汰、遗忘或是销毁,而将一些鸡毛蒜皮留下,并且充作神圣的经典。譬如就齐白石这个人而言,应该留下来的倒不是很随意的涂鸦和只言片语,而是那顶青青的蒲草编的草帽。因为他真正的思想和技艺在那上面,在每一根蒲草的纤维上面。
④齐白石喜欢躺在草地上睡觉,尤其是在容易惹人疲倦的夏日。他放松自己,仰面朝天的躺着,将草帽罩在脸上,舒坦而惬意。他听得见泥土的声音,草的声音,炊烟的声音,以及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发出的微弱的声音。他闻得着天的气味,云的气味,泥土和草丛中看不见的虫子的气味和南风从湘江带来的水的气味。这些声音和气味缓缓地带着他进入梦乡。他的梦很茂盛,像那些压在他身下的茂盛的野草。《山行见砍柴邻子伤感》就是这时候的产物,野草一样的产物。一个回忆的片段,一幅嬉戏的图景,“来时歧路遍天涯,独到星塘认是家。我亦君年无累及,群儿欢跳打柴叉。”后来王训《白石诗草跋》云:“山人天才颖悟,不学而能。一诗既成,同辈皆惊,以为不可及。”齐白石从此又被冠以文人之头衔,后人每当提及齐白石,总认为其是一大家,琴棋书画样样通。而历史和人们并不知道,那个梦正是随着他的鼾声,留在那顶蒲草帽上的。睡醒之后,齐白石什么都不记得,回到家里,才发现有个梦粘在草帽上,他便将那梦收拾,记录下来。
⑤这当然是许久前的事,现在齐白石还在那地方,就是他曾经画渔翁、做梦的后来叫做湘潭的地方。齐白石纪念馆与其说是他的纪念馆,不如说是他的精神和思想的庄园。鱼和柴火好像还在各自的状态之中,但此鱼亦非彼鱼,此柴亦非彼柴,都是些后来的变种。齐白石还是那样,悠闲散淡。他当然是以雕塑的方式出现的,一张稍稍苍白而修长的脸,手臂和腿较长,服装似乎有点不伦不类。但他确实是齐白石,是那个在描红纸上画渔翁的齐白石,是那个躺在草地上睡觉和做梦的齐白石。
⑥回到眼下的情景,我站在魏公村小区十号楼前,在我面前的是齐白石的墓,墓前石碑上刻着齐白石生前所篆“湘潭齐白石之墓”。我发现少了件东西,是草帽!草帽是乡野里的东西,民间的东西,也就是说是齐白石那时候作为散淡花匠的东西。后来他成为大师,人们便顺理成章地认为应该与那顶粗糙的蒲草帽无缘了。人们总爱犯这类错误,只不过是以想当然代替本质。其实,就在湘江两岸,以及更多的地方,那种蒲草帽已经很多了,齐白石因此有些高兴,因为蒲草帽罩着的那些头脑里,多多少少都有些活着的花鸟鱼虫……我站在那里,朝他的墓碑笑了,感觉此时齐白石也朝我笑了笑,我把手中蒲草帽放在了他的墓前。我总认为,真正的齐白石是离不开蒲草帽的。
选自《北京文学》 2010年第10期
【小题1】请简要分析“蒲草帽”在文章中的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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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文章第④段的语言表达很有特色,请结合具体内容加以赏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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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真正的齐白石是离不开蒲草帽的”?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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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文章第③段中,作者称齐白石的画作为“奇怪和新鲜的东西”“鸡毛蒜皮”,认为其价值比不上“蒲草帽”,你同意这种看法吗?请说明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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