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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近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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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小题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小题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小题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小题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11 0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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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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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文化
筷子作为中国文化的象征,渊远流长,看似平淡无奇的筷子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筷子古称“箸”,古籍《韩非子·喻老》载:“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纣王为商代末期的君主,可见早在公元前11世纪我国已出现象牙精工制造的筷子。我们的祖先发现用小木棍儿之类拨食野菜树叶的方法之后,就会纷纷模仿,最后把小木棍儿的数量固定为两根。熟能生巧,古人们使用小木棍儿的技艺越来越高,直到把两根小木棍儿使得上下翻飞,巧得如同自己的十指一样灵活自如,筷子就诞生了。
随着筷子的普及和大量使用,其形制和长度也逐渐形成定规。其长度缘于原始部落围着食器聚餐的习俗,而这长度又必得便捷于手腕食器与嘴之间作半径活动,于是小臂的长度大体成为了筷子的长度标准。筷子的诞生,确定了围食的习俗。有趣的是,氏族部落之间的许多理念和原始等级,也由筷子反映出来,依牙骨竹木品质与制作难度,按筷子长短粗细优劣与刻意制作的不同纹饰,决定了执筷人的等级尊卑与长幼身份。为了适应传统礼仪之邦的各种需求,筷子又演化为礼品供品祭品。当祭祀神灵供三牲五谷时,人们把筷子插入供品。为了确定祭拜的时辰,有人点燃竖着的木竹筷子以作计时之用。继而又发现某种木料所制筷子燃点后会发出香味,或形成幽幽冥冥的火光,似能起到驱避蚊蝇虫蚁并驱赶饿鬼厉鬼的作用,更增添了祭典的神秘感。
在数字诞生前,人们开始以筷子作筹码,一二三Χ正的递进式和记码法应运而生,但当数量累进需使用太多筷子时,为便于替代因而以长短粗细为制,以十根短的换取一根长的,以十根长的换一根粗的,十进位制数学由此形成。初期创造的方块数字即是长短不均的筷子,加上弯曲的和长短折剩的筷子头尾,基于形成了横竖勾折撇捺点的数字雏形。以象征和会意为特征加上筷子形制创造的古汉字,必然形成方块字型。
筷子是成双成对的,结婚时作为定情之物,两根筷子在一起,白头到老,永不分离。另外在我们江南闹新房的时候,会把筷子从窗户扔进去,大家就会说"筷子筷子,快生贵子"。 现在,中国人在吃饭的时候用筷有许多忌讳,比如:在吃饭的时候不要敲打碗,或者盆。比较普遍的说法是有人以为这种礼仪规范是跟乞讨的忌讳有关的。就是说,只有乞丐讨食时才会用筷子敲打碗盆。平常生活中如果将筷子竖插在碗或盆上,就算是犯了忌讳。因为只有祭品的碗盆上面才竖插筷子。如今的筷子文化更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许多旅游景点都把筷子作为一种工艺品来销售。民间中还有“用乌木筷没喉痛、用紫檀木筷治肠胃”的说法。
李政道论证中华民族是一个优秀种族时说:“中国人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发明了筷子。如简单的两根东西,却高妙绝伦地应用了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筷子是人类手指的延伸,手指能做的事,它都能做,且不怕高热,不怕寒冻,真是高明极了。”
【小题1】筷子作为中国文化的象征,看似平淡无奇的筷子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筷子的“丰富的文化内涵”表现在哪里,请依据文本内容加以概括。(6分)
【小题2】文章最后引用李政道的话目的是什么,请结合文本内容加以分析。(6分)

同类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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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狂才子钱钟书
李鹿
2010年11月21日是钱钟书的百年诞辰。这位“文化昆仑”的生日曾经鲜为人知,直到近年才大白天下,一是因为钱钟书本人也记不清自己的生日,二是他极不愿意被人祝寿,故而保密。在他八十岁那年,亲朋好友、机关团体、学界人士纷纷要给他做寿,一位朋友打电话来询问钱老生日具体是哪天,夫人杨绛玩笑着挡驾:“没有那一天啦!”原来钱钟书早已有言在先:“不必花些不明不白的钱,找些不三不四的人,说些不痛不痒的话。”这是典型的钱氏作风,淡泊名利,超凡脱俗,几乎是位出世神仙,不熟悉他品性的人难免觉得他“狂”。
钱钟书还有一个特点是“痴”,从小以此著称。不仅记不清自己的生日,穿鞋还分不清左右脚,上街迷路找不回宿舍,趁女儿睡着在她肚皮上画画,半夜拿竹竿帮猫儿打架……
他是“当代第一鸿儒”,也是一位痴狂才子。
为保护杨绛举起厚木板反击
钱钟书在小说里对男女之情冷眼旁观,似乎看破红尘,在生活中对杨绛却呵护备至,情深意切,是众所周知的佳话。他在杨绛睡着时用毛笔给她画大花脸;杨绛给他做饭,他心疼妻子劳累,写了“忧卿烟火熏颜色”。生活并非一直这样情趣盎然,在特殊时期,杨绛被人无理殴打,温文儒雅的钱钟书竟然冲出来举起厚木板反击,当时他的已经60多岁了。
那是 1972 年,钱钟书已经被打成“资产阶级学术权威”。一天,因为一件生活琐事,一位“革命女子”说钱钟书的女儿钱瑗“不是好人”,还打了她一耳光,杨绛出于一个母亲的本能,立刻还手,“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杨绛回忆,她当时一声都没叫喊,钱钟书本来在房间里看书,该是听到撕扯中木架倒地的声音跑出来。看见妻子被打,“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就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 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当时钱杨二人都已 60多岁,对方夫妇只有40多岁,又比他们分别高出一头,杨绛赶紧拉了钱钟书回房,关上门,锁上锁。
杨绛后来写道,“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在“文革”中钱钟书挨批,挨斗,被剃“十字头”,他都没有反抗,他一生唯一一次动手打人是为保护杨绛。
帮自家猫打败林徽因的猫
钱钟书和杨绛都很喜欢猫。解放后,他们住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长大了,半夜爱和别的猫打架。钱钟书特别备了一枝长竹竿,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他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打架。当时,钱、杨夫妇与清华建筑系教授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是邻居,钱家的猫与林徽因的猫是最爱争风头的“情敌”,钱钟书如果看见自己的猫被林女士的猫欺负了,丝毫不客气,总要用竹竿教训“对手”。
林徽因也非常宝贝她的猫,说那只小黑猫是她一家人“爱的焦点”,任它淘气也一味护着,没人舍得打一下。杨绛说:“我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对女儿“痴情”专一
钱钟书和杨绛一生只有一个女儿钱瑗,小名阿圆。钱钟书从来摆不出父亲的威严,他比女儿还要顽皮。钱瑗小时候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
有一次,钱瑗大热天露着肚皮熟睡,钱钟书就给她肚皮上画个大脸,被杨绛一顿训斥,不敢再画。每天临睡他还要在女儿被窝里埋置“地雷”,把大大小小的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得意大乐,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女儿临睡前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钱钟书百玩不厌。
杨绛写到:“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用较少篇幅写了钱钟书的“狂”,用较多篇幅写了他的“痴”。写钱钟书“痴”时采用了小标题的形式,新颖独特。
B.钱钟书夫妇住在清华时养过一只聪明的小猫,两人很喜欢这只猫。他们的邻居也非常宝贝自家的猫,两家因为两只猫打架而伤了和气。
C.文章引用了钱钟书妻子和女儿的话,属于语言描写,从正面突出了钱钟书的形象,这样的形象让人感觉亲切。
D.钱钟书八十岁那年,很多人要为他做寿,钱钟书对此持反感态度,这种典型的钱氏作风让打算为他做寿的人难免觉得他“狂”。
E.“文革”中钱钟书的妻子杨绛被打,钱钟书为保护妻子举起厚木板反击。对于钱钟书的动手打人,杨绛认为是不光彩的事。
【小题2】钱钟书的“痴狂” 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请根据全文内容分点概括。
【小题3】文中画线部分对人物的描写非常生动, 请简要赏析。  
【小题4】钱钟书是一代学术大师, 多数传记都选取赞美其学术成就的材料, 但本文较为独特。你认为这篇传记的选材有何特点? 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实用类文本阅读(18分)
我的早年生活(丘吉尔)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
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 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
补充介绍: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英国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丘吉尔的一生虽主要从事政治活动,但他的历史著述和传记文学写作也成就卓著。在195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把他比作“具有西塞罗文才的凯撒大帝”(《颁奖辞》)。
【小题1】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E、学习英语、背诵长篇史诗、玩锡兵,这些事例隐含着传主的一个观点,学习要有自己的爱好,它关系自己今后的志向和发展。
F、本文语言诙谐幽默,不是单纯的搞笑,它折射出传主深厚的文学修养和深刻的思想。
A.文段开头一句,运用比喻,显示了传主的自信和自谦,并隐喻了传主人生的微不足道。
B.“蛛丝马迹”一词幽默而又意味深长,自嘲了自己学识水平低下和哈罗公学校长的慧眼。
C.文段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了自己求学中的尴尬和兴趣爱好,语言诙谐幽默。
D.文中叙述“背诵”和“征兵考试”两件事,旨在批判当时的教育制度扼杀青少年的个性。
【小题2】此文诙谐幽默,文中划横线的两个句子读后令人忍俊不禁,试简析它们的作用。(6分)
【小题3】丘吉尔在哈罗公学的成绩不佳,后来却成为著名的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请结合全文和“补充介绍”,简要谈谈你从中受到的启发,请分条列举(可联系自身实际)。(8分)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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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话语的思维
孙郁
①在鲁迅以内,以为周围的语境坏掉了。这造成了他追问的心理,对思维定势的颠覆,在他的文字中比比皆是。中国人喜好圆满、团结的结局。但鲁迅偏偏不是这样。
②在没有问题的地方,他提出了诸多的问题,也由此遭到质疑、不满和攻击。
③旧式思维造成了人们的懒惰。思维定势的结果,就是不思变革,精神在过去的世界,对新来的一切都持拒绝的态度。于是便形成一个僵死的舆论环境,底层的市民气,与上层的官气,都呈现出一种气韵,那就是思想杀人。或以道德罪构陷,或因政治罪砍头,真的不像在真的人间。《论“人言可畏”》中对市民与小报的流言之毒的愤恨,看到了国民劣根的本源。
④鲁迅对国民积习的失望,使他从艺术中找到对应的存在。思维定势总是在时间的限定里,在习惯的语言空间(史铁生语)。撕碎这样的空间,才能出离某种误区。于是不断在与历史的对话里,看民族性凝固的一面带来的问题。要让人们在麻木的地方,发现问题。在没有破绽的地方看见破绽,则有一种穿透的力量在。
⑤我们在鲁迅的作品里一再可看到出其不意的笔法。在小说《故事新编》中,他常常在历史叙述中加上现代的元素,黑色幽默的意味出现了。
⑥《铸剑》乃复仇的故事,而结局不是圆满的辉煌,却是同归于尽的悲壮,荒诞的画面,把一切所谓争议的美名都消解了。
⑦在一些作品里,他一直希望挣脱文化史对人的限定,在肯定民间戏剧的鬼魂意象的同时,他嘲笑了被宫廷御用的艺术。《补天》描述了女娲造人的辉煌的场景,那么纯美、伟岸,没有丝毫的猥琐和阴暗。但后来作品中出现了道学气的小丈人,就把历史空间拉到了现在,有了另外的韵致。
⑧在这里,士大夫的习惯用语和历史惯性遭到了颠覆。被抑制的时间之流流到了另一个地方。这种不限于有限的无限的可能性,是其书写惬意的地方。把现实的元素和历史的元素重新排列的时候,既成的历史思维定势就摇撼了。果戈里在《死魂灵》中以荒诞的笔法写到了现存世界的不幸,那也是一种撕裂。陀思妥耶夫斯基《穷人》的笔意也有类似的意味。鲁迅在借用域外的小说灵感的时候,找到了进入中国问题的入口。一个密封的时空系统就这样被撕裂了
看似不近人情,实则真性情的流露。儒家讲人情最多,可是后来却以反人情的方式进入人情。鲁迅则完全把它颠倒过来。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极端的话语方式赢得了我们民族最纯粹的东西。真与善的话语在他极晦涩的逻辑里变得平常了。或者不妨说,他的不得不冒险的自我放逐,其结果是回到人性的基本点。正如阿Q的被打如同儿子打老子一样。其惨烈、俊急背后的归宿乃一种温情,这似乎都可以找到理解其思维方式的视角。
⑩善于冷嘲的鲁迅,在内心保存的这份柔情,乃精神迷人之所。所有的逆向选择,在非理性的背后,却有度己度人的暖意。
⑾“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些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的竞技者肃然起敬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
⑿完全与常人不同的思路。可以说,这是鲁迅的苦心所在。这种生命的选择,决定了其语言选择的奇特性。
(选自《新华文摘》2011年第15期, 内容有删节)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5分)
A.鲁迅对中国传统思维定势进行颠覆,在他的作品中没有大团圆的结局。
B.鲁迅提出的许多问题其实并不是问题,所以他常常遭到别人的攻击和质疑。
C.对国民积习的失望,鲁迅在他的作品中都有充分的表现。
D.黑色幽默是鲁迅小说的主要特点,他的小说都有这样的意味。
E.小说《故事新编》以历史任务为原型,追求的是历史的真实。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鲁迅的话语思维是和士大夫的习惯用语和历史惯性格格不入的。
B.鲁迅的作品充满冷嘲热讽,他的外表冷漠,但内心是充满温情。
C.国民的劣根性,市井小民的流毒都不能让鲁迅丧失对中国未来的希望。
D.儒家讲人情,这与鲁迅话语真与善的本质是一致的。
【小题3】文中第⑧段说“一个密封的时空系统就这样被撕裂了”,说说鲁迅是用什么方式撕裂这样一个密封的时空体系的。(4分)
【小题4】“看似不近人情,实则真性情的流露。”鲁迅小说中常有以人情的方式进入反人情的情节,结合你所熟知的鲁迅作品,对这一手法特点作简要分析。(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