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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金岳霖:大先生也挺逗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
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睛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有一个同学,曾问过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
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王浩现在在美国。前些年写了一篇关于金先生的较长的文章,大概是论金先生之学的,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当然,金先生的好学生不止一个人。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丛文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蹬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想象一下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选自汪曾祺《金岳霖先生》)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逻辑这门学科很枯燥,金先生因为觉得好玩才研究它,是从感情的好恶出发来对待这门学问。
B.本文语言平实而飘逸、语句精粹而短、自然流畅而有趣味。
C.一向有趣的金岳霖先生在叹惋林国达溺亡不幸之余,竟然一节课都没有笑容,表现了他重情的一面。
D.金岳霖先生虽然学问渊博但不是一个老学究,他能和心爱的斗鸡一个桌子吃饭,能和小孩子比赛谁的水果大,率真可爱,充满孩子气。
E. 本文对金岳霖先生的描写细致入微,既有直接的语言、动作、外貌、心理等描写,又有漫画式的描写。让读者看到了一个可亲、可敬又可爱的大师形象。
【小题2】金先生的“有趣“表现在哪些方面?表现了金先生怎样性格特点?
【小题3】文章旨在写金岳霖先生,却用了不少笔墨介绍王浩,为什么这样写?
【小题4】像金岳霖这样的大师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多了,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谈谈你认为我们现在需要什么样的大师。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1 11: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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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家国往事 诗词人生
高毅哲
如今的中国,可以把古典诗词和个人命运起伏结合得如此震撼人心的人,或许除了叶嘉莹,很难找出第二个了。有人用一句话概括她一生的追求:“九畹兰滋,乐做诗词传灯人。”
1924年7月,叶嘉莹出生于北京的一个书香世家。在察院胡同祖宅里,在家学氛围下,叶嘉莹完成了诗词的启蒙,诗词功底日渐扎实。
1941年,叶嘉莹高中毕业,成绩优异的她进入了辅仁大学。在辅仁大学,叶嘉莹遇见了她铭记一生的恩师顾随,专攻古典文学专业。叶嘉莹听课时常常极力心追手写,生怕遗漏了老师学问之精要。
叶嘉莹跟从顾随6年,与顾随结下深厚情谊。顾随曾在给她的信中写道:“假使苦水(顾随别号)有法可传,则截至今日,凡所有法,足下已尽得之。”但他希望叶嘉莹不仅要继承自己的衣钵,更要“别有开发,能自建树”。
顾随生前没有留下一本著作。叶嘉莹上世纪70年代回国以后,整理出版了40余万字的《顾随文集》,并将她在顾随课堂上记下的八大本笔记,全部交给了顾随的女儿整理成《驼庵诗话》,所得版税,全部给予先生女儿。
在去国外之前,叶嘉莹对文学理论并没有很大兴趣,她认为,和充满灵动内容的诗词相比,文学理论实在太过枯燥。然而,当她接触到西方文学理论后,却发现它们与中国的传统词学理论有不少暗合之处。叶嘉莹兴趣大增,逐渐尝试用西方文学理论中的诠释学、符号学、接受美学等来诠释中国 的古典诗词。
熊烨是叶嘉莹的2010级博士生。彼时他在南方一所大学本科读法律,正处于失落和迷茫中,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叶嘉莹讲课的节目,立刻被深深吸引。“叶先生的授课融入了她切实的人生体验,这是最打动我的。”熊烨说。
来到南开之后,他才逐渐了解到叶嘉莹诗词极富魅力的另一层原因。
1948年3月,在北平教书的叶嘉莹南下上海和在国民党海军任职的未婚夫结婚。1948年11月,叶嘉莹和家人从上海来到台湾;在白色恐怖中,丈夫被怀疑是“匪谍”,在监狱一关就是3年,连她自己带着不满周岁的女儿,也被抓到警察局关了一段时间。被放出后,叶嘉莹没了工作,只好投奔丈夫的姐姐。没有房间可住,她就在走廊上打地铺,很早就要爬起来收拾干净;为了避免孩子打扰主人午休,她只能出去,在烈日之下抱着出生不久的女儿在树荫底下徘徊。
叶嘉莹不愿麻烦别人,她寻找到了自己独特的排解方式。“不得于心者,固不能笔之于手”。这句看似普通的话,不仅是叶嘉莹的自白,更是点出了她诗词生涯的魅力根源。
此后几十年间,她著作等身,成为享誉国际的大家。她提出的词学中“弱德之美”的学说,在如今的众多研究者看来,用来描述她本人十分恰当。这种观点认为,凡被词评家们所称述为“低徊要眇”、“沉郁顿挫”、“幽约怨悱”的好词,其美感之品质都是属于一种弱德之美。而叶嘉莹一生的经历无疑都成了这种美学的最好注脚。
在海外教书时,叶嘉莹常常感慨,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在翻译成英文后就要逊色不少。而用英文授课,也让她常常有不能阐尽其意之感。她坚信,中国诗词只有在中国的土地上,才能开出最美的花。
1979年,凭借一封寄给国家教育部的言真意切的信,叶嘉莹终于可以回国教书,她讲授古典诗词的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天津师范大学的学生徐晓莉听说南开大学中文系来了一位讲课很好的女老师,便前来听讲。“在课堂上,叶嘉莹就是一个强大磁场的磁心。”徐晓莉回忆,“她从不拿讲稿,却常常从右向左,竖版繁体在黑板上默写出古人的大段诗词文句。她讲一口纯正亲切的北京乡音,而她深厚的古典修养和融贯中西的浩瀚学识,以及恰切精当的举喻与解说,让我们倾倒,耳目全新,惊叹不已。”如今已经退休的她,有空便在家里放起叶嘉莹的讲课录音,犹如别人听京剧、听相声一般。
叶嘉莹自认,这一辈子,她完成了两件大事。一是在当年顾随的课堂上,她犹如录音机一般一字不差地把顾随的讲课“录”了下来,并在几十年后整理出版。另一件事,就是她去海外以后,托人把台湾大学教授戴静山先生的古近体诗歌吟诵录了下来,并最终在内地推广吟诵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叶嘉莹说,她的一生,除了回国教书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从来没有对命运做出过主动的选择。你落到什么地方,不是你能掌握的,“可是不管命运把我抛到哪里,我都愿尽最大的努力尽量做好”。
她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热爱的事业中。人们往往惊诧于她旺盛的精力。当她年过八旬以后,依然常常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辗转于旅途。每次回国,她都要带回大批成箱的材料。每逢上讲台,她常常一站两个小时,神采飞扬,奋笔疾书,连水都很少喝上一口。
她亲自体会到了古典诗歌里面的美好、高洁的精神。她希望能把这一扇门打开,把不懂诗的人牵引到里面来。“这就是我一辈子不辞劳苦做的事情。”“如果到了那么一天,我愿意我的生命结束在讲台上。”
顾随曾说过一句话:“一个人要以无生之觉悟为有生之事业,以悲观之体验过乐观之生活。”当年的叶嘉莹记住了这句话,却没有多想其中的意义。而当经历了一生的忧苦不幸,她早已找到答案。
(《中国教育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叶嘉莹,号迦陵,20世纪50年代任台湾大学教授。1966年赴美,先后任美国密西根大学、哈佛大学客座教授,1970年,获聘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终身教授。1979年开始赴国内讲学。著有《迦陵论诗丛稿》《迦陵论词丛稿》等。叶嘉莹说:“我是在忧患中走过来的。诗词的研读并不是我追求的目标,而是支持我走过忧患的一种力量。”
②《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种植秋兰、芳蕙比喻培养人才。
③佛教称佛法能像明灯一样照亮世界,指引迷途,所以用“传灯”比喻传授佛法。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叶嘉莹一生“诗词传灯”的具体内容是把不懂诗的人,特别是年轻人牵引到古典诗词的世界,使中国古代优秀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得以继承和发扬。
B.从忧患中走过来的叶嘉莹,一生热爱中国古典诗词,研读、讲学70余年而不倦,是传承文化的责任使然。
C.叶嘉莹接触到诠释学等西方文学理论后,发现它们与中国的传统词学理论有不少暗合之处,这进一步激发了她对中国古典诗词的兴趣。
D.叶嘉莹回国教书的目的是要完成两件事:一件是整理出版当年顾随先生的讲课,另一件是托人吟诵录制戴静山先生的古近体诗歌。
【小题2】传记中多次插入细节描写,对细节描写的作用,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体现了传记史实性、真实性的特点。如熊烨对自己转换专业拜师先生门下的回忆,表现了叶嘉莹对诗词的热爱及其诗词讲授产生的巨大感召力。
B.体现了人物不慕荣利。如叶嘉莹整理出版《顾随文集》,将课堂笔记交给顾随女儿,所得版税全部给予先生女儿。
C.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饱满。如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徐晓莉回忆昔日听课的细节,表现了徐晓莉听课的专注。
D.体现了传记典型性、代表性的特点,如八旬后仍奔走国内外驻守讲台不辞劳累等,既表现了她在诗词研究上的成就,又表现了她性情上的坚毅、矢志如一的特点。
E. 表现人物的随波逐流。如叶嘉莹从北京到上海,从上海到台湾,从来没有对命运做出过主动的选择。
【小题3】叶嘉莹成为享誉中外的古典诗词研究大师,哪些因素促成了她的成功?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海子——诗歌烈士
陈东东
海子曾写过一首有关法国天才诗人兰波的短诗,题目叫《诗歌烈士》。在今天,当我们谈论海子时,我们有理由用海子对兰波的敬意来称呼海子自己。说海子是一个“诗歌烈士”,这当然跟他年轻时死亡,以及他所选择的死亡方式有关,因为那次死亡对海子和他的诗来说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意味着超越。骆一禾以一个比喻来论说海子。骆一禾写道:海子“等于亚瑟王传奇中最辉煌的取圣杯的年轻骑士。这个年轻人专为获得圣杯而骤现,唯他青春的手可拿下圣杯,圣杯在手便骤然死去,一生便告完结”。这就是说,跟大多数死得太晚和死得太早的人不同,海子正死得其时。
1989年2月,海子自杀前一个月,他谈到对自己和诗歌的希望。海子说:“我的诗歌理想是在中国成就一种伟大的集体的诗。我不想成为一个抒情诗人,或一位戏剧诗人,甚至不想成为一名史诗诗人。我只想融合中国的行动成就一种民族和人类结合、诗和真理合一的大诗。”海子的诗,正是他所希望的越来越趋向行动的诗,而他的诗歌行动,则以青春生命为手段和代价。他的诗歌走向导致了他的1989年3月26日黄昏——这次自杀作为一项最后,也是最初的行动,又反过来成为海子诗歌重要的一部分。
他的好友、诗人西川谈到海子之死时说,海子是“头脑十分清楚地自杀的”。他死时身上还留着一封遗书。这最后一封遗书推翻了前三封,他说:“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此前一天他已没吃什么东西,胃里只有两个橘子。从现场发现了一个他的书包,里面装着四个橘子和四本书。四本书是:一本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本海雅达尔的《孤筏重洋》,一本《康拉德小说选》和一本《圣经》。西川又告诉我们,海子是把他在昌平的住所打扫得干干净净以后到山海关去赴死的。
海子是在那些被称为天才的诗人的影响下开始诗歌创作的。他称他所热爱的诗人为“王子·太阳神之子”。海子说他所敬佩的王子的行列可以列出长长的一串:雪莱、叶赛宁、荷尔德林、爱伦·坡、马洛、克兰、狄兰……席勒甚至普希金。马洛、韩波从才华上,雪莱从纯洁的气质上堪称他们的代表。他们的疯狂、才华、力气、纯洁气质和悲剧性的命运完全是一致的。他们是同一个王子的不同化身、不同肉体、不同文学的呈现,不同的面目而已。他们是同一个王子:诗歌王子,太阳王子。
这个诗歌王子的存在,是继人类集体宗教创作时代之后,更为辉煌的天才存在。这就是人类的命运,是个体生命和才华的命运。海子发愿道:“但丁啊,总有一天,我要像你抛开维吉尔那样抛开你的陪伴。”他预感并且欣喜“当代诗学中的元素倾向与艺术家集体行动、集体创造的倾向和人类早期的集体回忆或造型相吻合”。海子问:“人类在经过了个人巨匠的创作之后,是否又会在20世纪以后重回集体创造?”
骆一禾指出:“海子是从激情的道路突入史实型作品的诗人。”这表明,作为生命,海子渴望的是燃烧和爆炸;作为英雄,海子渴望的是伟大和永恒;而作为一个贡献给诗歌的人,海子渴望的是投入像金字塔那样浩大的真正的史诗中去。
海子的短诗从神秘到真理,从美丽到朴素,从复杂到单一,从激情到平淡,就像他自己所说的,已经胀破了诗歌的外壳。海子的死不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反命运。他用他自己独创的诗歌走向代替了宿命,去完成他所相信的美的庆典。他的诗人生涯就像是夸父与太阳竞走。他的死亡是因为这样一个灿烂的事实,他进入了太阳,并且,他给了我们一大片浓郁的桃林。
我们可以说海子是死于不可能的伟大梦想。但是他的死提醒我们抬眼去看曙光,令我们在20世纪未重新思考新诗歌的远景。从这一意义上说,海子就更是一个“诗歌烈士”。
(有删改)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说海子是一个“诗歌烈士”,这与他年轻时死亡、选择的死亡方式有关。对海子和他的诗来说意味着超越,骆一禾的“圣杯在手便骤然死去”评价独特。
B.海子说他不想成为一个抒情诗人,或一位戏剧诗人,或一名史诗诗人,一心只想融合中国的行动成就一种民族和人类相结合、诗和真理融合为一的大诗。
C.海子面向但丁发愿,预感未来并且欣喜,发问人类在经过了个人巨匠的创作之后,是否能在中国实现一种伟大的集体的诗,也就是会在20世纪以后重回集体创造。
D.海子的诗歌具有从神秘到真理,从美丽到朴素,从复杂到单一,从激情到平淡的特点,他的诗人生涯如夸父与太阳竞走,他的死亡似乎是进入了太阳。
【小题2】下列对本传记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海子的自杀,完成了他所希望的越来越趋向行动的诗歌理想。
B.海子是在中外天才诗人的影响下开始自己的诗歌创作的。
C.海子的死提醒我们: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伟大的梦想。
D.本文从“诗歌烈士”的角度为海子作传,写出了海子对现代诗歌发展做出的贡献。
【小题3】一个诗人的使命是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海子选择了死亡,却一样得到了高度评价。对此,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的家谱

陈鸣

⑴陈星伍今年54岁了,他是福建省永春县蓬壶镇的一名医生。每天早上7点多,他从狭促的职工宿舍楼醒过来,第一件事是找打火机和接开水。对他来说,早餐除了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不能没有烟和铁观音。

⑵他的老婆名叫陈桂花,她总说他是土医生,比镇上的××和×××都不懂得养生。这话大概说了有30年,如果邻居细心一点,差不多能以这对夫妻的对话每天校准时钟。

⑶陈星伍大概也是30年前进了这家医院,从一头秀发干到现在头皮发亮。在这个小镇上,医生受人尊敬,走在马路上不论老少大家都喊他“五叔”。刚掉头发那几年,每天都会有人赞他:“五叔越来越聪明了”。“五叔”大部分时候是一边伸手摸摸头发,一边闪亮地笑起来。

⑷陈星伍还有一个令他自豪的身份,他是一名致公党员。这个政党的党员大部分是归侨、侨眷和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不过海外关系在过去的漫长岁月里给陈星伍带来的其实是诸多的烦恼。

⑸这得从陈星伍的童年说起。

⑹陈星伍的爸爸叫陈启煜,解放前曾是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的军官,后来这支部队被蒋介石解散,他因为“包庇共匪”流落到福建漳平。这个罪名并不冤枉,当时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林一心开秘密会议都是在陈启煜老家的宅子里。可是到了解放后,这段前朝历史和陈家绵乱复杂的海外关系就再也扯不清楚了。

⑺“文革”的时候,陈星伍还是个十来岁的少年。他每回考试都考第一名,不过也是想了很多办法才能勉强地挤进高中听课,每天顶着无数骂“地主龟儿子”的唾沫星子。我猜想,少年陈星伍说起“我爸是陈启煜”的时候,应该多少怀着某种复杂的羞愧。

⑻后来有一天,他终于下定决心退学,不再忍受耻辱,因为学校操场上开起了批斗会,他看到台上站着他的父亲和虔诚的基督徒母亲。

⑼退学之后的陈星伍每天都在山上挖草药,他总背一口锅,一路咣咣当当地找吃的。许多年以后,他经常站在自家阳台上指给他儿子看,“那个山爹以前爬过”。现在那些山上早没人影了,拿着望远镜瞅也只能瞄见几棵树,大概只有雨点会到达那里了。

⑽困顿的生活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某一个时刻开始改变。有一天,陈星伍在他爸爸的书桌底下看到用毛笔恭恭敬敬写的四个字“恩公小平”,这张小纸条一直到陈启煜去世都贴在书房里。也是从那几年开始,陈星伍的运气稍微好了一点。因为他爸爸年岁已高,他获得了“补缺”的机会,最终陈星伍选择了当一名医生。

⑾1985年,因为我的到来,陈启煜有了孙子,陈星伍有了儿子。陈星伍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像他埋头过苦日子,而是像他背着走过无数山峰的那口帅锅那样,咣咣当当地发出些自己的声响来,于是就在名字里安了个“鸣”字。虽然这个名字后来面临着很多重名的问题,但我还是比较庆幸自己没有被取名为“陈咣咣”或者“陈当当”。

⑿陈星伍的生活依旧辛苦。为了赚钱给儿子买三鹿奶粉,他兼职做起了生意,一开始是弄了台机器榨花生油,后来改行卖液化气炉具。在选择行业的精明程度上,小镇上确实无人能及,他很快赚了不少钱。

⒀不过麻烦事情很快又来了,那时候我在读小学,有一天回家看见好几个镇上的年轻人坐在我家里泡茶,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来讨要保护费的。

⒁壮年时候的陈星伍性格极为硬朗,《让子弹飞》里头姜文问,我能不能站着把这钱赚了,陈星伍那时候的想法大略相同,可惜他毕竟没法像姜文那样,印子和枪轮流掏出来在桌上拍得叭叭响。派出所的叔叔们也纷纷表示:这种事情我们不便插手。想站着赚钱难度当然不小,至于为啥不便插手那就更费琢磨了。

⒂后来几个流氓又吓唬陈星伍和他老婆陈桂花,不给点儿钱,我们骑摩托车把你儿子撞了。那是我小时候第一次觉得,爸爸是谁真的很重要。

⒃陈星伍像1990年代每一个在下海浪潮里游过一番泳的人一样,有所收获,但很快被各种开着游艇和军舰的人甩在了后头。“保护费”事件以后,陈星伍经常骑着摩托车带着儿子到小镇最高的峰上去看远山和落日,他说:“要聪明,也要坚忍。”那么多事情发生之后,陈星伍很少抱怨,前几天,当他知道儿子要写一篇关于他的文章的时候,他发了条短信过来:“要感谢时代,要感谢国家。”我仿佛能看到他在屏幕的那边微笑和头皮一同闪亮。在五星红旗下成长的陈星伍,和他父亲生命的起落,每一刻都和这个国度连在了一起。

⒄陈启煜在88岁的年龄上安然去世。葬礼上,我第一次看到硬汉陈星伍号啕大哭,他在我面前为了他的父亲、我的爷爷痛哭,在葬礼上代表所有儿女发言,他说:“我爸是陈启煜。”我想,那一刻陈星伍心里一定充满了感恩和自豪。

⒅关于陈星伍,我们可以讲他的很多故事——他是医生,一个致公党员,是陈启煜的儿子,但最重要的是,他是我爸。作为一个没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他难得能被书写并刊登在一份“严肃”的报纸上。但他完全配得上这样的荣誉,恰如这个国度里所有平凡而辛劳的父亲一样。如果要给自己的父亲颁一个奖,我希望自己就是属于他的那枚勋章。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1年2月3日第1407期。)

【小题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记述的虽然是一个平凡百姓的故事,但主人公的经历和国家的发展变化紧紧联系在一起,读者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上看到历史的缩影。
B.文章以旁观者的角度讲述父亲的经历,直到文章结尾才说明陈星伍是“我”的父亲,巧妙的设置悬念,吸引读者。
C.作者两次强调父亲陈星伍的话“我爸是陈启煜”,父亲小时候假装为自己的家庭感到羞愧和后来葬礼上真诚的自豪,形成鲜明的对比。
D.本文以叙述为主,语言平易自然,风趣幽默,既使文章充满趣味,更体现出作者对父亲的深深的情意。
E.主人公陈星伍的经历虽然坎坷,但他常常能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儿子的教导“要聪明,也要坚忍。”【小题2】根据全文内容,概括父亲陈星伍的人生经历。
【小题3】本文题为“父亲的家谱”,“家谱”一般指记载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而“家谱”在本文中有哪些特殊的含义?
答:
【小题4】文中最后说父亲“作为一个没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他难得能被书写并刊登在一份‘严肃’的报纸上。”但又说“他完全配得上这样的荣誉”。请你从“新闻价值”“严肃”“荣誉”三个方面,任选两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其含义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千秋家国梦,百年翰墨韵
耿蕾
蒋思豫先生在百岁时写下诗句以为纪念:“少年贫笈弃家乡,煮鹤焚琴六月霜。唾面自干腰不折,尘颜含笑看洛桑”。他还写有“士气峥嵘焉可侮,骨头如鼓作铜声”等联句。其诗其辞,也是老人百年人生,风骨铮铮的生动写照。
1914年的春天,中国大地风起云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星火渐呈燎原之势。宜兴和桥,秀美的江南古镇。蒋思豫,就出生在这里。
蒋姓是宜兴的大姓,蒋思豫的祖辈显赫不凡。他的外祖父徐致靖,是赫赫有名的戊戌“维新元老”,官至二品礼部右侍郎,著名的“二王”书法家。他的远房堂舅便是徐悲鸿。蒋思豫的父亲也是饱读诗书、精于书法。蒋思豫从小便酷爱书法,读小学时临摹柳公权的书法习作便已名列学校第一。
故园与家族给予的人文影响,让蒋思豫拥有了不凡的眼界和气度,赋予他一颗处变不惊的心。
6岁那年,父亲病逝,家道中落,小学未毕业的蒋思豫只能辍学跟随大姐去常州生活。
转眼十余年过去,当年的稚童已长成清俊青年。18岁时,蒋思豫独自一人去上海谋生。他当过小报校对,学过铸字技术。1933年,蒋思豫迎来了他人生的最为重要的转折点——进入复旦大学求学。当时的年轻人都有着一腔爱国之心。1937年抗战爆发后,受过良好教育的蒋思豫加入了救国行列,先后在武汉、太原等抗战前线工作,还曾与周恩来、连战的父亲连震东在一个大院共事。
抗战期间,蒋思豫还身兼《中国青年》编辑,并在《益世报》等担任记者和特约撰稿人,亲身经历了台儿庄战役和武汉保卫战。有一次,他与同事一起赴抗日前线采访,正遇日军进攻,一片枪林弹雨,同事只因稍微抬高了头,立刻被削去半个脑袋。还有一次在重庆工作时,遇到日军飞机空袭,因为来不及躲避,两位同事被炸身亡,他们倒下的地方与蒋思豫只相距数米。“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那时候,蒋思豫的心中便存有一个和平与宁静的梦,哪怕完成这个梦要耗费一生,他也在所不惜、追求不止。
当年在复旦学习期间,他非常景仰于右任先生的道德文章和书法成就,将于右任编著的《标准草书》随身带了近十年,临习不断,立志端正书品,传承右公书法心得。
思豫的品行、书艺得到于右任的认可,经于右任外甥周伯敏的推荐,他有幸成为于右任先生的入室弟子。1947年7月的一天,在南京于右任长子于望德府邸中,33岁的蒋思豫恭恭敬敬地向这位著名的“当代草圣”磕头行拜师礼。于先生忙拉他起身说:“行个鞠躬礼就行啦!”就这样,蒋思豫得到右公的悉心指导,并渐渐形成了朴茂厚实、简洁凝练、运转持重又大气磅礴的草书风格。
1976年,蒋思豫回到夫人的故乡——宁波镇海,过起了隐居的生活。在这近40年的时光里,蒋思豫将对书法的热爱发挥得淋漓尽致,与书法为伴的宁静岁月,让老人感到无比幸福。他经常对子女们说:“中国书画艺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巨大精神财富,延绵数千年的中国书法决不能在吾辈手上中断。”
蒋思豫一生研习“于体”,其草书直追于公笔韵。他还写下洋洋万言的《论于右任标准草书》一至三论,为“于体”书法传承做出了理论贡献。他的篆隶各体,也均有不俗功力:篆书质朴凝练、格调高古;隶书结字工稳、平实古雅。胸襟的开阔与心气的平和,在老人的书法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蒋老气度儒雅,言笑洒脱,又喜以诗言志,创作了不少反映晚年心声的诗歌:“六十年来多祸患,苦中有乐却亦难。九秩望颐老未死,晚向夕阳看落山”。念及故乡宜兴,他曾写下诗:“一别故乡八十年,家园早碎址难辨。近邻亲友去何处?只有屺山屹巍然。”
蒋思豫在艺术上认真计较,但为人处世上却随遇而安、与世无争。在镇海区的一个老小区巷子里,一间二室一厅六十平方米的旧楼房,就是蒋思豫与夫人徐敏蕾的住所。家什是旧样子,墙面有些泛黄,门板十分轻薄,有一些房间仅用旧棉布当门帘。但眼前这两位老人的风采却让这间简陋狭小的屋子增添了活力与温馨。
蒋思豫的人生在沧桑百年中历经坎坷,始终陪伴老先生的是他最钟爱的笔墨。唯有这件最珍贵的东西,没有在千般风雨中丢失。可以说,书法是蒋思豫一生的主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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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蒋老住宅的门楣上,刻有“窭隐”二字。“窭”是贫穷之意。蒋思豫笑呵呵地说:“我是一个被历史遗弃,或说是被淘汰了的‘闲云野鹤’,一生无所作为的糟老头。”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至尊至贱的世事体验,蒋思豫对人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旷达洒脱。他说:“不开心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何不笑看烟霞,落得一身轻松呢。”
(王宣民《蒋思豫:百岁翰墨写春秋》)
②百岁,是一个无上的命令。这年龄包含着生命对于时间的尊严,包含着历史对于个体的温情,包含着专业对于社会的颜面,包含着大地对于生灵的褒奖。一位书法家能享百年之寿,而笔墨未停,又可展示中国书法艺术的健康个体。蒋思豫先生正是一个书法艺术的持久实践者。
(余秋雨《蒋思豫百岁书法集序》)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蒋思豫能成为于右任先生的入室弟子,除了于右任外甥周伯敏的推荐外,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品行、书艺得到先生的认可。
B.蒋思豫在艺术上认真计较,使得书法成就颇高,尤其是篆书,质朴凝练,格调高古,隶书工稳,平实古雅,最为出色。
C.传记再现了蒋思豫先生百年的沧桑历程,他虽历经风雨,但始终没有丢弃钟爱的笔墨,是一个书法艺术的持久实践者。
D.本文语言明快流畅,并引用蒋思豫先生的诗歌,增加了文学色彩,使语言在质朴之余更添典雅。
【小题2】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蒋思豫具有真挚的爱国情怀,抗战时他积极加入救国行列,身兼数职为国效力,心怀和平之梦。
B.抗战期间,蒋思豫亲身经历了台儿庄战役和武汉保卫战,因此,他的心中便存有一个和平与宁静的梦,从此,他生命不止,追求不断。
C.经常自嘲是一个“一生无所作为的糟老头”,蒋思豫认为对待人生“何不笑看烟霞,落得一身轻松”,这充分体现出他胸襟开阔、旷达洒脱的一面。
D.由于性格随遇而安、淡泊名利,蒋思豫与夫人住的旧楼房,家具老样,墙面泛黄,房屋简陋、狭小,却充满活力与温馨。
E. 蒋思豫的人生在沧桑百年中历经坎坷,始终陪伴老先生的是他最钟爱的艺术,在艺术实践和理论两方面,他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小题3】文章结尾说“书法是蒋思豫一生的主调”,这一说法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生傲然苦不谐
在红学的道路上,沿着学术与大众接受、趣味阅读的交叉重合地带,他走出了一条奇异的人生之路,终成一代红学大家。这,有时看上去几乎是神话,令人难以置信。
比如,1947年,这是他在红学上扬帆起航的年代,他作为燕京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得到了大名鼎鼎的胡适的赏识和垂顾,他的第一篇红学论文充实了大家对曹雪芹的认识,使考证派获得文献上的新支持,得以昂然前行,因此受到胡适的推崇。再比如,2005年已是年近八十八岁的他,一年中有八部著作出版,在耳聋目盲的情境下奋笔快写,超出了常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被称为是罕见的学术“大跃进”。他,便是周汝昌。
红学之路,是风雨路,也是显学之路,二者,周汝昌先生可谓兼得。他因研究《红楼梦》而处于聚讼纷纭、是非争议的中心,也因红学而成为少见的学术畅销书作家。从1953年他的《红楼梦新证》开始,他就处于红学的论争中心。他的文献资料总被引述,但他的观点也总是飞矢追逐的靶子。周汝昌先生曾不无自嘲地说,我的衣服已经被撕得褴褛不堪,但他们却是使用我提供的材料编制了自己的盛装。
周汝昌先生认为,他在为人之怪(乖僻)上,与曹雪芹相似,都是不同俗流,也不愿意从善如流,他们都是有满腔积愤难以自诉,需要发愤著书以自遣。这种自比,使他钻入曹雪芹的心灵深处,与曹雪芹展开了他人难以企及的对话,创作了无以收束的雄文。其实,我们不妨把周汝昌先生所有的红学著作都看作是与曹雪芹的心灵秘语,这里充满了对话的私语性。他自负与曹雪芹心灵相通,与曹雪芹所赞颂的人物一样,都是正邪两赋之人,出离于俗界凡间,一方面万人嘲谤,一方面又超于万万人之上。他曾在《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中如此描绘曹雪芹,“倘若细究起来,雪芹是大智慧者,他那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含蓄的内情恐怕还深还厚得多。那‘无益’,也许并不是顽固不化,执迷不悟,死不回头;而是这种悔者,本来丝毫没做什么错事,倒是做极高尚极善美的事——可结果呢?做错事坏事的万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禄厚,洋洋乎自得,而这个做好事的曹雪芹,却落得‘万目睚眦,众口嘲谤’,一生忍辱负垢,受尽了欺侮贬抑、诬陷伤害。”“狂于阮步兵”的曹雪芹,孤怀难鸣,周汝昌自信是他的旷世知音。
正是他感觉到“世人待他太浅薄、太恶毒”,所以“要为雪芹鸣冤”,因此,“我不幸之至——当上了‘红学家’。”周汝昌在媒体界已经成为红学泰斗,而他则说红学正是他不幸的选择。为什么不幸?“受了那些魍魉蛇蝎的那么多的明枪暗钺,可谓遍体鳞伤,若不当红学家,何至于此?”
可是他又不后悔,并且“永远不悔”!正像在大多数场合他语气坚定、铿锵有力一样,个性倔强的他向来是一副坚毅面孔,傲然不群。他认定,因为不但是“悔则无益”,而是“为了给雪芹、脂砚洗雪奇冤,受了这等人的欺侮伤害又算得什么?”
周汝昌不愿意人们称他为红学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观念超出了《红楼梦》小说的范围,“以红解红”不是他的路数。周汝昌“研红”给人的最大感受是诗性浪漫,这里抒情大于说理,心灵对话超越了形式逻辑,散论并不来自严格的层层推理。对于《红楼梦》的博闻强识,对于《红楼梦》相关文献的精研细读,使他能天马行空、左右逢源,余裕自如,触境生春!他以《红楼梦》为依托,追求的是崇情文化,一种新创的文化,一种存在于诗性创造中的文化。他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下,将一部小说和民族的历史、人生的价值、美好的信念等结合在了一起。他一直说,还有一个“真”的《红楼梦》,这个“真”的《红楼梦》存在在他的感悟里。
所以,与其称周是一位红学家,不如称他是一位诗人。其实,他更偏爱后一个名字!
诗人是个大艺术家,也时常有点儿“怪”,与世俗人不甚谐调。他总有被人误会和嘲谤的遭遇。
(摘编自韦科《一生傲然苦不谐——纪念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
【小题1】周汝昌自信他是曹雪芹的旷世知音,认为自己在好多方面与曹雪芹相似。请结合文本,概括说明。
【小题2】周汝昌能够最终成就为一代红学大家,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题为“一生傲然苦不谐”,似乎“傲然”则“不谐”,“谐”则未必“傲然”,对此你有何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