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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回望钱学森
卞毓方
①一次,是在中科院一位朋友的办公室。我去时,朋友在欣赏一卷《钱学森手稿》。这一套手稿,分两卷,五百多页,是从钱学森早期的手稿遴选出来的。我拿过来翻了翻,与其说是手稿,不如说是艺术品。无论中文、英文,大字、小字,计算、图表,都工工整整,一丝不苟,连一个小小的等号,也长短有度,中规中矩。钱学森的手稿令我想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进而想到他的唯美人格。如是我闻:在美国期间,钱学森仅仅为了解决一道薄壳变形的难题,研究的手稿就累积了厚厚一大摞,在工作进展到五百多页时,他自我感觉是:“不满意!”直到八百多页时,才长舒一口气。他把手稿装进牛皮纸信封,在外面标明“最后定稿”,继而觉得不妥,又在旁边添上一句:“在科学上没有最后!”
对我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如下的几句老实话。回顾学生时代,钱学森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我在北京师大附中读书时算是好学生,但每次考试也就是八十多分;我考去上海交大,并不是第一名,而是第三名;在美国的博士口试成绩也不是第一等,而是第二等。”八十多分,第三名。第二等,这哪里像公众心目中的天才?然而,事实就是事实,钱学森,没有避讳,倒是轮到世人惊讶,因为他们已习惯了把大师的从前和卓越、优异划等号。
③钱学森的天才是不容置疑的。麻省理工的学子曾对他佩服不已。有一回,钱学森正在黑板上解一道十分冗长的算式,有个学生问了另一个与此题目无关、但也十分困难的问题,钱学森起初不予理会,继续在四个十英尺长、四英尺宽的黑板上,写满了算式。“光是能在脑袋中装进那么多东西,就已经够惊人了,”一位叫做哈维格的学生回忆,“但是更令我们惊叹的是,他转过身来,把另一个复杂问题的答案同时也解答出来!他怎么能够一边在黑板上计算一个冗长算式,而同时又解决另一同样繁复的问题,真是令我大惑不解!”
④天才绝对来自于勤奋。钱学森在加州理工的一位犹太籍的校友回忆:“一个假日一大早,我在学校赶功课,以为全幢建筑物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把留声机开的特别响。乐曲进入高潮时,有人猛力敲我的墙壁。原来我打扰到钱学森了。后来他送我最新论文,算是对曾经向我大吼大叫聊表歉意。”
⑤关于归国后的钱学森,这里补充一个细节。你注意过钱学森的履历表吗?他先担任国防部五院院长,然后改任副院长。这事不合常规,怎么官越做越小,难道犯了什么错误?不是的。原来,钱学森出任院长时,只有45岁,年富力强,正是干事业的好时光。但是院长这职务是一把手。钱学森不想把精力耗费在琐事上,就主动打报告,辞去院长职务,降为副院长。这种胸怀与情操,很少有人能与之匹敌。
⑥钱学森有着十分粗犷而任性的另一面。他当年的学生们回忆,他上课总要迟到几分钟,正当大家猜测他今天是否会缺席时,他快速冲进教室,二话不说,抓起粉笔就在黑板上写开了,直到用细小而工整的字迹填满所有的黑板为止。又有一次,一个学生举手说:“第二面黑板上的第三个方程式,我看不懂。”钱学森不予理睬。另一个学生忍不住问:“怎么,你不回答他的问题吗?”钱学森硬邦邦地说:“他只是在叙述一个事实,不是提出问题。”又有一次,一个学生问钱学森:“你刚才提供的方法是否万无一失?”钱学森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说:“只有笨蛋才需要万无一失的方法。”期末考试,钱学森出的题目极难,全班差不多都吃了零蛋。学生有意见,找上级的教授告状。钱学森对此回答:“我又不是教幼儿园!这是研究所!”
⑦还有更加不近人情的描述:钱学森在校园中是个神秘人物。除了上课,教师和学生都只偶尔在古根海姆大楼跟他擦肩而过。他总是把自己关在研究室里,学生跑去请教问题,他随便一句“看来没问题嘛”,就把他们打发走。有时他完全封闭自己,不论谁去敲门,哪怕是事先约好的,他也会大吼一声:“滚开!”
⑧以上细节,恐怕都是真实的。大师就是大师,无一例外充满个性色彩,这样的大师也令人喜爱。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钱学森是我国航天事业的先驱,但本文却没有选取这方面的素材,而是独具匠心,另选素材,塑造了充满个性色彩的钱学森。
A.“我”之所以看到钱学森的手稿就想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因为它们都是非常珍贵的艺术品。
B.钱学森回国后曾担任国防部五院院长,但后来又主动请求辞去院长职务,担任副院长,其目的是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科研工作。
C.“他快速冲进教室,二话不说,抓起粉笔就在黑板上写开了”是细节描写,体现了钱学森教学时珍惜时间的精神。
D.“大师就是大师,无一例外充满个性色彩,这样的大师也令人喜爱”表达了作者对一代大师钱学森完美无瑕的个性的赞美。
【小题2】“朋友在欣赏一卷《钱学森手稿》”一句中,作者用“欣赏”一词有何含义?(6分)
【小题3】这篇传记从哪些方面介绍了钱学森?请分条概括。(6分)
【小题4】文中的第②段中“对我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如下的几句老实话”,这一段文字语意丰富。谈谈你的理解,并联系实际就一点谈谈给你的启示。(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7-14 1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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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没有傅聪,只有音乐 刘谦俊
在广州的傅聪钢琴独奏会并没有吸引太多的观众。郎朗须包下一个体育馆才容得下他的乐迷,而傅聪在一个交响乐厅已显得稀疏。这也不坏,室内乐毕竟和摇滚乐不一样,并不需要将现场营造得如同暴徒的狂欢。
五十多年的孤单
大师泛滥的年代,就不把傅聪称作钢琴大师了,更何况他既没有布满红光的脸颊,也没有花白的美髯,只有花白的头发。不徐不疾走上舞台,一袭黑色中装,罹患腱鞘炎多年的双手包裹着黑色半截手套,向听众微微致意,不自傲也不矜持,这位75岁的老人平淡无奇得就像一位75岁的老人。当他坐下,敲出海顿D大调钢琴奏鸣曲的第一串音符,听众才骤然领略到音乐家的魅力:一切始于声音。键盘前的傅聪,矫健而从容,然而聚光灯下,却总有一股抹不去的形单影只。
巴伦博伊姆曾说:钢琴家独自守着一台大机器,每天都要证明自己是大师,这是反社会的。反社会的人都是孤单的,即便傅聪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证明自己是大师,但此刻舞台上的他看起来同样那么孤单。
这种孤单,从五十多年前就开始了。1955年在华沙一鸣惊人,1958年出走伦敦,此后是近二十年的异乡异客。傅聪再度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已是“文革”以后。1976年,傅聪在中央音乐学院举行了音乐会。之后的三十多年,他几乎每年都回国演出,可是我们却并没有给他太多的关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傅聪一度享誉西方乐坛,曾被《时代》杂志誉为“中国当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但作为一个演奏家,他早已不在西方古典音乐演艺界的主流人群中。
艺术圈的人谈钱,音乐圈的人谈势。古典音乐领域的犹太人势力,是个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不被他们认可,就只能游走边缘。傅聪对艾萨克·斯特恩向来颇有微词,甚至指他为“音乐界一霸”。美国犹太裔小提琴家艾萨克·斯特恩是音乐界犹太人势力的领袖人物,因得到美国犹太资本及以色列的支持,在音乐圈相当有影响力。1967年,桀骜的傅聪拒绝参加以色列在伦敦举办的一场庆祝“六日战争”的音乐会。这件事被认为是不支持以色列,从此傅聪受到排挤,职业钢琴生涯遭遇冰冻。看傅聪现场的状态,真如他自己几年前所说的,他还能弹普罗科菲耶夫的协奏曲。可是哪个乐团会跟他合作呢?
几十年来,这位中国最好的钢琴家独来独往,没有任何唱片公司同他签固定的合约。傅聪很少出CD,也几乎没有乐团合作,与音乐会无缘,只能孤单地独奏。他弹了五十年肖邦,七十岁之后,开始弹海顿。
纸面和现实的商业化
1809年5月,音乐家海顿在战火纷飞的维也纳去世,距今正好200年,2009年被奥地利定为“海顿年”。为纪念海顿逝世200周年,这一次傅聪的钢琴独奏会,清一色选择了海顿的钢琴奏鸣曲。
海顿的钢琴奏鸣曲活泼、明快,有一种平民化的纯朴,以炫技的方式演奏,往往会更出彩。但傅聪非常固执地反对炫技。在他看来,技术只能是为内容服务的,演奏的目的是表现音乐,而非炫耀个人的技术。
好钢琴家分两种,一种是一曲奏罢,听众说:他弹得真好;另一种是一曲奏罢,听众说:这首曲子真好。玲珑的郎朗是前一种,所以他不得不成为明星。而傅聪无疑是后一种,他像传教士一样传播着他热爱的音乐。他曾说:钢琴世界里,没有傅聪,只有音乐。
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年逾古稀的傅聪仿佛是这句话最好的写照。反对技术至上,并不代表他轻视技术,相反,他会每天花8到10小时的时间练琴,几十年不懈,说他在键盘上已经“从心所欲”并不为过。而对音乐阐释的“不逾矩”,则是他始终坚持的,虽然带着一种古典色彩的偏执,但这份虔诚在当下已属罕见。
艺术的商业化总在纸面上让人气愤,现实中令人兴奋。而拒绝商业化的艺术,往往叫好不叫座。越来越多的艺术家被资本招安,幸好还有傅聪;傅聪已经75岁了,幸好他是一位钢琴家。钢琴家是很奇怪的一类人,如前所说,他们是反社会的。反社会的一个特点是,他们年纪越大往往越有活力。霍洛维茨83岁时的莫斯科音乐会、84岁时的汉堡音乐会,至今被乐迷津津乐道,而阿图尔·鲁宾斯坦开最后一场音乐会时,已经89岁。傅聪才75岁,按照钢琴家的规律,辉煌的岁月才刚刚开始,因为他们追求的不是成功,而是成就。不似春光,胜似春光,对于一个钢琴家来说,人生最大的惊奇,也许就是年华老去。
(选自2009年第12期《新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傅聪,1934年生于上海一个充满艺术气氛和学术精神的家庭,1953年弹奏贝多芬《第五钢琴协奏曲》,获得巨大成功,1958年,因父亲傅雷被划为右派,被迫出走英国,后加入英国国籍,直至1979年,应邀回国,被美国《时代周刊》赞誉为“当今时代最伟大的钢琴家之一”。(改编自傅敏编《傅聪:望七了!》)
②弹琴的时候,表情应当在音乐里,不应当在脸上或身体上。不过人总是人,心有所感,不免形诸于外:那是情不自禁的,往往也并不美,正如吟哦诗句而手舞足蹈并不好看一样。我不能用音乐来抓住人,反而叫人注意到我弹琴的姿势,只能证明我的演奏不到家。(艾雨编《与傅聪谈音乐》)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开篇以傅聪和郎朗两人的钢琴演奏会作对比,表明傅聪的乐迷是真心欣赏音乐,而郎朗的乐迷是追求摇滚般的如暴徒的狂欢。
B.作者不称傅聪是钢琴大师,因为他没有大师的外貌和行为举止,这位75岁的老人平淡无奇得就像一位75岁的老人。
C.“钢琴世界里,没有傅聪,只有音乐”,话中有傅聪的谦逊,更有他对音乐的虔。傅聪把音乐本身的美好传递给听众。
D.钢琴演奏中,傅聪反对炫技,这源于他对技术的轻视,因为在他看来演奏的目的是表现音乐,而非炫耀个人的技术。
 
E.艺术商业化浓厚的现代社会,傅聪却在坚守着自己的音乐理想,这其中有艺术家之不幸,也有艺术家之幸。
(小题2)文章说“这种孤单,从五十多年前就开始了”,请结合文章和材料分析形成傅聪这种孤单的原因有哪些。
(小题3)结合文章,简要分析本篇文章在材料选取上的主要特点。
(小题4)人生七十古来稀,在傅聪75岁年逾古稀之时,文章却说“傅聪才75岁,按照钢琴家的规律,辉煌的岁月才刚刚开始”“人生最大的惊奇,也许就是年华老去”,如何理解这看似矛盾的说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炊烟会又见,再无庄奴词
10月11日凌晨,著名词作家庄奴在重庆去世,享年95岁。庄奴写词六十载,作品超过5000首,被称为“与时间赛跑的老人”。
1921年2月22日,庄奴出生在北京,父亲是冯玉祥的一位部下,给他取名王景羲。
庄奴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他们的母亲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家里还专门请了私塾先生教唐诗宋词。四人就读的育英小学和育英中学,也是当时有名的教会学校。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为其日后的歌词创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温馨的日子很快结束了。日寇侵华,庄奴家陷入困境。中学毕业后,庄奴曾考取北大等名校,但当时的北平中华新闻学院每个月供应一袋面。“面能养家糊口啊!”1941年,20岁的庄奴进入了中华新闻学院。
国难当头,热血青年纷纷投笔从戎。庄奴瞒着父母,与同学们一起报考了飞行学校。大家一路唱着《游击队进行曲》和《黄河大合唱》,赶赴大后方接受训练。
南渡黄河时,庄奴被其一泻千里的雄浑气势所震撼,又感念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毅然将自己的名字改成黄河。“有些文章说我的别名是黄河,那不对。”庄奴说,“黄河是我的大名,我身份证上的名字就是黄河。”
宋朝诗人晁补之《视田五首赠八弟无斁》有“庄奴不入租,报我田久荒”,他便以“庄奴”为笔名。后来有很多评论文章说,这个人歌词写得不错,就是“庄奴”这个名字叫得不好。庄奴说:“庄奴用锄头耕种,我用笔写词,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有一天,一个人拿份歌谱来请庄奴填词。庄奴问是谁唱,长什么模样?来人告诉他,演唱者是邓丽君,脸圆圆的,声音甜甜的。庄奴一看旋律,也是甜甜的感觉,脑海里马上冒出三个字——甜蜜蜜。
不到5分钟,传唱至今的《甜蜜蜜》就写成了。此后,庄奴创作的《何日君再来》《海韵》《原乡人》《小城故事》《又见炊烟》《踏浪》等许许多多歌曲,都是随着邓丽君那“甜蜜蜜”的歌声而风靡的。
邓丽君演的歌中,大约八成都是由庄奴作词。有人说,没有庄奴就没有邓丽君,邓丽君的奇迹也是庄奴的奇迹,但庄奴只是在邓丽君10多岁时远远地见过她一面。那时,邓丽君初登舞台,庄奴担任评委,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印象。
其实,庄奴并不是邓丽君的“御用词人”。他的创作风格多变,不同情绪、不同意境、不同节奏的歌词都信手拈来。他为已故歌手高凌风作词的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1987年春晚由费翔翻唱后红遍祖国大陆。
在庄奴创作的巅峰期,台湾歌坛成名的歌手几乎都唱过由他作词的歌。他也以3000多首脍炙人口的作品,谱写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流行音乐史”。
有人说庄奴的作品是“小歌词,大手笔”,文字洗练,意象优美。庄奴很喜欢这个评价,他说自己的创作追求“小而美”。
但是,“小而美”不容易,“歌词要简单易懂,又要传情达意,写出人们的心声。要让人们心头一震,眼前一亮,就要别出心裁。”有些歌词信手拈来,有些歌却写得很苦。
庄奴说自己写歌是“偶然入行,终生如此”。“好的歌词要遇上好的曲子,好的曲子还要遇上好的歌手。”庄奴说,“我的文笔并不好,但是旋律很好。让别的词作家写,可能比我写得还好,可是偏偏碰上我,填了个《甜蜜蜜》,又偏偏是给邓丽君唱。都是巧合。”
1993年,老来丧妻的庄奴与邹麟喜结连理,成为重庆女婿。婚后一年,庄奴中风,右腿和右手几乎不能行动。在邹麟的细心照料下重新站起来后,他为夫人写了一首《手杖》:“你就是我的手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手杖,这辈子有了你,才懂得竖起来脊梁,挺起胸膛。”
庄奴、乔羽、黄霑并称华语词坛“三杰”。他和乔羽为中央电视台的中秋晚会合写过主题歌《月儿圆》,两家交情很深,和黄霑却从未谋面。
一次在深圳举办活动,主办方再三邀请希望促成词坛“三杰”聚首,结果黄霑临时爽约没有来。“黄霑的歌词写得好,歌的旋律也好,很有气势。他最年轻,却走得最早,再也不能见到了。我的老搭档们也都先后走了,现在很少有人唱好歌给我听了。”庄奴说。但是他仍然坚持写作,小品文、诗歌、散文,都不长,“要好记,别人才记得住。”庄奴用家里挂了几十年的对联自勉:“和时间赛跑的人,圆慈悲为怀的心。”“我要活到100岁,写到100岁。 ”庄奴说。
现在,对于这个饱经风霜的词坛泰斗,也许所有的苦痛都已是过眼云烟。
(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母亲精通琴棋书画,家里还专门请了私塾先生教唐诗宋词,以及后来就读于当时有名的教会学校,这些都为庄奴日后的歌词创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B.虽然在邓丽君演唱的歌中,大约八成都是由庄奴作词,但庄奴只是在邓丽君10多岁时远远地见过她一面,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印象。
C.庄奴是一位优秀的词作家,为了纪念高凌风的去世而创作的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在1987年春晚上演唱后,那时红遍中国大陆。
D.庄奴评价自己写歌是“偶然入行,终生如此”, “好的歌词要遇上好的曲子,好的曲子还要遇上好的歌手”,这只是庄奴自谦的话。
E.本文通过对词作家庄奴现实生活的记叙和往事的回忆,为我们刻画出一个积极进取、具有爱心、和蔼可亲的老人形象。
(2)庄奴为什么要两次改名?请结合文章分析原因。
(3)从全文看,庄奴创作的歌词有哪些特色?
(4)结合文章内容,谈谈庄奴的人生之路给了你怎样的正面启迪?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万方多难”中成就的“诗圣”

冯至

到了755年的10月,除去中间回了几趟洛阳,他在长安已经整整九年,也许是他上左丞相韦见素的诗发生了作用,被任河西县尉。当时的县尉,可以说是使一个有良心的诗人最难忍受的职位。高适任封丘尉时,有几句诗写县尉的生活非常沉痛:

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

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高适:《封丘作》

杜甫在长安与高适重逢,也曾经为他欣幸,因为他脱身县尉,再也用不着鞭打人民了。如今他绝不愿蹈高适的覆辙,去过逢迎官长、鞭打人民的生活,他虽然贫困,虽然44岁了还没有一个官职,他却不加考虑便拒绝了这个任命。他辞却河西尉,改就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任务是看守兵甲器仗,管理门禁锁钥,职位是正八品下。

他决定接受这个职务后,又到奉先去探视一次妻子。这正是唐朝成立以来统治集团的奢侈生活与人民所受的剥削都达到前此未有的高点的时刻,随着频年的水旱成灾,人民的生活比起开元时代好像翻了一个大筋斗,贫富的悬殊一天比一天尖锐。杜甫在11月里一天的夜半从长安出发,当时百草凋零,寒风凛冽,手指冻僵,连衣带断了都不能结上。他如今有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官职,可以说是长安九年内不断地献赋呈诗所得到的结果,他一路上便把这些年的生活总括起来检讨了一遍。他想起在长安内心里常常发生的冲突,他本来可以像李白那样,遨游江海,潇洒送日月,但他关心人民,希望有一个爱护人民的政府,他把这希望完全寄托在皇帝身上,所以他舍不得离开长安,他觉得自己好像倾向太阳的葵藿,本性不能改变。如今头发白了,身体衰弱了,当年以稷契自命,如今获得的职务不过是在率府里看管兵器。至于他所倾向的“太阳”呢?——他走过骊山下,天已破晓,他知道,玄宗正在山上的华清官里避寒,在歌舞声中尽情欢乐,把从民间搜刮来的财物,任意赐予,他追究这些财物的是——

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

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而杨贵妃与杨氏姊妹饮馔的丰美,使他不禁想起长安街头的饿殍,心头涌出来这千古的名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门内门外,咫尺之间竟有这么大的不同,想到这里,他或许会感到这个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但他当时并不知道,安禄山已经起兵范阳,而唐代的社会从此便结束了它的盛世,迈入了坎坷多难的时期。他转北渡过渭水,到了奉先,一进家门便听见一片号眺的声音,原来他未满周岁的幼儿刚刚饿死。邻居都觉得可怜,做父亲的哪能不悲哀呢?但是杜甫的悲哀并不停滞在这上边,他想,他自己还享有特权,既不纳租税,也不服兵役,如今世界上不知有多少穷苦无归与长年远戍的人,他们身受的痛苦不知比自己的要多多少倍!想到这里,他的忧愁已经漫过终南山,弥漫天下了。

他把从长安出发到奉先这段路程的经历和感想写成《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是一篇杜甫划时代的杰作,里边反映出安史之乱前社会的实况,反映出杜甫内心的矛盾与他伟大的人格;这也是杜甫长安十年生活的总结,从这里我们知道,杜甫无论在思想的进步上或艺术的纯熟上都超越了他同时代的任何一个诗人。

(选自《杜甫传》,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创作讲求忠于史实,所有描写都有史实作为根据,而且还作了烦琐的考据。正因为这样,本文才脍炙人口,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好评。
B.本文记述了风云多变忧患重重的现实处境如何造成杜甫一生无穷的灾难,而诗人又如何和人民患难与共、用诗歌记载苦难的历史。
C.杜甫拒绝了河西尉的任命,是因为他不愿意去过逢迎官长、鞭打人民的生活。这么看来,杜甫虽然希望有官可做,但不做什么样的官,还是有原则的。正如他诗中所写“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D.本文所展现的杜甫形象生动,性格心理发掘很深入;达到了学术性与文学性完美的结合,是一部传记文学的佳作。
E.诗人杜甫无论是“慨世”还是“慨身”,他的感情心志总是和国家危机、民生痛苦结合在一起,很多诗篇都充溢着个人的与时代的血泪。
【小题2】分析画线词语、句子的含义。
(1)他想起在长安内心里常常发生的冲突
(2)他觉得自己好像倾向太阳的葵藿,本性不能改变。
【小题3】我们都知道,杜甫被称为“诗圣”,这是为什么呢?请结合本文作一说明。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会自我修复的机器人   
王瑞良
在自然界,一些动物或昆虫在部分肢体受伤后,能够通过自身调节,很快恢复生存和活动能力。例如狗,在爪子受伤后,它会改变走路的姿势,以避免给伤口施加压力;这种适应技能来自经验——它知道身体应如何移动并寻找备选方案。又如蝈蝈,在失去一条腿的情况下,仍能继续爬行和觅食。这是一些物种经过漫长的演化而形成的一种本能或策略,也是一个物种能否延续的关键。
受此启发,科学家们也想借助自然界的这种学习能力,研发一种“不需要提前设定和人来操控,受损后能自行适应新情况,改变活动方式,直至完成任务”的机器人,以代替人类去执行某些特定任务。由法国巴黎第六大学的让一巴蒂斯·穆雷和他的团队研发的一个50厘米高的6条腿步行机器人,就是这方面的一项最新成果。相关的论文发表在最新出版的英国《自然》杂志上。
穆雷的团队是通过一种机器学习算法和计算机程序,来引导机器人模仿动物的自适应能力。这个算法和程序的核心,是为机器人建立一个关于如何行走的知识库,并赋予每个动作一个“值”来体现它们在危机中会有多大用处。这些“值”像直觉一样。就受伤的狗而言,它知道要想重新走路,就必须学会承重方式,而嗅闻或摇尾巴之类的动作,在这个时候起不到任何作用。然后这些“值”被用来指导一种名为“智能试错”的学习算法,通过测试来查看补偿行为是否有助于机器人即便在受损的情况下仍能继续执行任务。
测试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进行:那个6条腿的机器人遭受了包括腿部受伤、断裂和丢失在内的5种不同的损伤;它的一个机械手臂的关节还被“残忍”地用14种不同方法弄断,但最终都成功地利用这种算法和程序,在两条腿都折断的情况下,只过了两分钟便继续走动起来。测试结果表明:如果一种行为不管用,机器人有足够的智慧来排除整个行为类型,转而尝试一个新的类型。
行家分析认为,尽管机器人已经改变了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很多行业,并大幅延展了人类所能达到的领域,如太空、深海、灾区等,但与某些受伤后能自行恢复的的动物相比,机器人在受伤后往往显得很“无助”,有时仅因个别部件出错就会使它变为“废铁一块”,从而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损失在周期很长、费用昂贵的宇宙探测领域显得尤为严重。因此,这项旨在使机器人在意外情况下找到自己解决复杂问题,具有自适应能力的新技术的问世,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小题1】下列关于“自我修复”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一些动物或昆虫在肌体受伤后,能够通过自身调节,很快恢复生存和活动能力。
B.狗在爪子受伤后,会改变走路的姿势,以避免正常行走给伤口带来的压力,这种适应技能来自经验。
C.在失去一条腿的情况下,蝈蝈仍能继续爬行和觅食,它的这种本能使它们这个物种得以延续。
D.在没有提前设定和人为操控的情况下,受损后能自行适应新情况,改变活动方式,直至完成任务的机器人是穆雷团队的研发理想。
【小题2】下列理解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科学家想借助自然界的这种学习能力,研发一种会自我修复的机器人,实际上是一种仿生学的实践。
B.科学家研发会自我修复的机器人的目的在于让机器人代替人类去执行某些特定的任务。
C.法国巴黎第六大学的让—巴蒂斯•穆雷研发 的一个50厘米高的6条腿步行机器人,是目前这一领域的最新成果。
D.用一种机器学习算法和计算机程序来引导机器人模仿动物的自我适应能力,是穆雷团队的有效试验。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为机器人建立一个关于如何行走的知识库,并赋予每个动作一个“值”来体现它们在危机中会有多大用处,这是穆雷的团队所研发的算法和程序的核心。
B.赋予每个动作的一个“值”,其实是被用来指导一种名为“智能试错”的学习算法,通过测试来查看补偿行为是否有助于机器人在受损时仍能继续执行任务。
C.穆雷的团队在及其苛刻的条件下,对那个6条腿的机器人进行了测试,取得了比较满意的实验结果。
D.在以为的情况下能够自己解决复杂问题并具有适应能力的机器人的成功研发,将会对很多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偶然中有必然
张卫民
1956年,李振声调到陕西杨陵中国科学院西北农业生物研究所。当时,正赶上西北小麦产区条锈病大流行。引起小麦条锈病大流行的原因是病菌变异的速度快,而育种的速度跟不上。但通过小麦育种解决小麦条锈病问题是当时的世界性难题。
条锈病使黄河流域小麦减产100多亿斤,李振声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的沉重。他认为,仅靠小麦种内资源是难以育成较为持久的抗病品种的,必须另辟蹊径,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在北京期间,李振声从事种植牧草改良土壤研究时发现,肆虐的条锈病丝毫不影响牧草的长势。此时,李振声冒出个大胆设想:通过牧草与小麦杂交把草的抗病基因转移给小麦。
但这种远缘杂交之路是艰难的。试验一开始,就遇到一个难题:偃麦草的花期要比小麦迟两个月,花期不遇,怎能杂交?李振声和他的同事们决定用夜间延长光照时间的办法给偃麦草催熟。他们又是挖坑,又是拉点灯,,终于使偃麦草和小麦同期开花。他们立即进行人工授粉,尽管上千朵尽管上千朵小花的杂交,只得到了几粒种子,却突破了第一道难关。
李振声又用正常的小麦花粉给这些杂交种的雌花进行人工授粉,结果得到几千粒回交种子。他们终于让“骡子”生下了“驹驹”。在这些杂交后代中,有一株长势良好,但把它的种子播下之后,长出的植株却面目全非:有的越长越像野草,有的更像小麦,有的则是四不像的中间类型。面对杂交后代的“疯狂分离”现象,李振声和他的同事们知难而上,经过大量的性状遗传分析之后,在数千株植株中选出了一些抗病性能很好的中间类型、大穗类型和抗倒类型,通过继续种植,才稳定了下来
1964年,在李振声的小麦远缘杂交进行到第8个年头时,一场特殊的天气现象使研究前景突然明朗起来。那一年天气非常特殊,在小麦成熟之前,差不多连续40天的阴雨,到6月14日这一天,天气突然暴晴,阳光极强,温度陡升,一天之间,李振声的试验田里1000多份杂种后代,绝大部分都青干了,只有一个后代没有青干,而且叶子还是金黄色,种子饱满,非常正常,这表明它既抗旱又抗高温,而且抗虫害。这个后代被称为“小偃55-6”,就是后来推广面积最大的“小偃6号”的祖父。
“小偃55-6”只是一个初步成功,真正的成功却用了20多年的时间。1969年的一天,其时正值小麦成熟季节,李振声和李璋一起去地头转转。在转到一块育种田时,李振声发现一株小麦表现不错,就让李璋把这株小麦拔回去重点烤种。这株小麦,就是后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开创了小麦远缘杂交新领域并种遍我国黄淮麦区的小麦良种“小偃6号”的原始第一株。这株小麦,使研究取得了突破,经过几年的观察和试种,终于培育出了新品种。
小偃麦的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于是农村流传开了这样一句民谣:“要吃面,种小偃。”李振声则笑言:“我们今天能吃到发面馒头和面包,应该谢谢大自然,也要谢谢给小麦提供优良基因的小草。”
为了缩短育种的时间,李振声着手创建小麦染色体工程。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振声在收获的远缘杂交麦子中,发现了一种带有遗传标记性状的蓝粒小麦,蓝粒基因在小麦胚乳细胞的糊粉层中表达,因此种子呈蓝色。李振声利用“小偃蓝粒”进一步与小麦杂交,并通过染色体重组创造了一种只有一条携带蓝粒基因偃麦草染色体的蓝粒单体小麦。蓝单体小麦在一个麦穗上可以长出四种颜色的种子,深蓝、中蓝、浅蓝和白粒。蓝粒单体小麦培育成功,为小麦染色体工程育种的实用化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的施肥量与粮食产量是同步增长的;80年代以后,施肥量还在增长,可是粮食产量却没有增加。这样不仅浪费资源,农田大量施用氮肥严重影响江河湖库水质。李振声设想:用生物技术提高作物对土壤中本身含有的磷的吸收利用效率。这样不仅节省了化肥,还保护了环境。1992年,李振声在北京市昌平建立了一个育种基地。基地刚建起来的时候,没有食堂,连路都不通。李振声骑个自行车,带个饭盒,在田里一呆就是一天。为了找到能够高效吸收利用土壤中磷的小麦种质资源,他耐心地对种在花盆中的数千份种质进行筛选。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振声最后发现了一批“磷高效”和“氮高效”的小麦种质资源,并研究揭示了其生理机制与遗传基础。
李振声科研过程充满“偶然”和“机遇”,他对此深有感慨:“科研中偶然中有必然,就看你能不能抓住这个机遇。”其实,李振声每天都在地里查看,所以才有可能敏锐地发现到如此多的关键细节。
(摘编自张卫民《中国杂交小麦之父李振声》)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本文通过记述育种专家李振声培养小麦新品种的艰难过程,向我们展示了一位科学大家高度的责任感与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良好风范。
A.李振声想通过牧草与小麦杂交,把草的抗病基因转移给小麦,进而培育出能抗御条锈病的小麦新品种。这个想法在当时很难实现。
B.偃麦草的花期与小麦的花期不同,花期不同就不能自然授粉,要想让它们同期开花,实现自然授粉,只能靠人工来创造光照环境。
C.李振声培育的小麦新品种,获得了巨大效益,深受农民的欢迎,面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他却表现得很谦虚,将之归功于大自然。
D.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农民施肥用量超过了农作物生长所需,以致多施的化肥进入了江河水库,这是造成地表水质恶化的唯一原因。
【小题2】为什么说“远缘杂交之路是艰难的”?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李振声在小麦研究上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偶然中有必然”,李振声科研中有多次体现。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