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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人生的艺术化   朱光潜

①离开人生便无所谓艺术,因为艺术是情趣的表现,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离开艺术也便无所谓人生,因为凡是创造和欣赏都是艺术的活动,无创造、无欣赏的人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

②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正犹如同是一种顽石,这个人能把它雕成一座伟大的雕像,而另一个人却不能使它“成器”,分别全在性分与修养。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艺术家,他的生活就是艺术作品。

③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应有的美点。

④第一,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其中全体与部分都息息相关,不能稍有移动或增减。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见出全篇精神的贯注。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现。大而进退取与,小而声音笑貌,都没有一件和全人格相冲突。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是陶渊明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错过这一个小节,便失其为陶渊明。这种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当作一幅图画去惊赞,它就是一种艺术的杰作。

⑤其次,“修辞立其诚”是文章的要诀,一首诗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后形于外,不容有丝毫假借。情趣本来是物我交感共鸣的结果。景物变动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我有我的个性,物也有物的个性,这种个性又随时地变迁而生长发展。毫厘之差,微妙所在。在这种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造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于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

⑥文章忌俗滥,生活也忌俗滥。俗滥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西施患心病,常捧心颦眉,这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愈增其美。东施没有心病,强学捧心颦眉的姿态,只能引人嫌恶。在西施是创作,在东施便是滥调。滥调起于生命的干枯,也就是虚伪的表现。“虚伪的表现”就是“丑”,克罗齐已经说过。“风行水上,自然成纹”,文章的妙处如此,生活的妙处也是如此。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叫人一见就觉其谐和完整,这才是艺术的生活。

⑦朱晦庵有一首诗说:“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艺术的生活就是有“源头活水”的生活。俗人迷于名利,与世浮沉,心里没有“天光云影”,就因为没有源头活水。他们的大病是生命的干枯。

⑧艺术的创造之中都必寓有欣赏,生活也是如此。一般人常以为艺术家是一班最随便的人,其实在艺术范围之内,艺术家是最严肃不过的。在锻炼作品时常呕心呕肝,一笔一划也不肯苟且。善于生活者对于生活也是这样认真。曾子临死时记得床上的席子是季路的,一定叫门人把它换过才瞑目。吴季札心里已经暗许赠剑给徐君,没有实行徐君就已死去,他很郑重地把剑挂在徐君墓旁树上,以见“中心契合死生不渝”的风谊。像这一类的言行看来虽似小节,而善于生活者却不肯轻易放过,正犹如诗人不肯轻易放过一字一句一样。小节如此,大节更不消说。董狐宁愿断头不肯掩盖史实,夷齐饿死不愿降周,这种风度是道德的也是艺术的。我们主张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主张对于人生的严肃主义。

⑨艺术是情趣的活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丰富的生活。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觉得有趣味”就是欣赏。你是否知道生活,就看你对于许多事物能否欣赏。朋友,在告别之前,我采用阿尔卑斯山路上的标语,在中国人告别习用语之下加上三个字奉赠:“慢慢走,欣赏啊!”  

 (选自朱光潜《谈美》,有删改)

【小题1】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A.人生不能离开艺术,创造和欣赏既是艺术的,也是人生的。
B.完美的生活中的小节如果错过了,也不会与全人格相冲突。
C.由变动不居的物与我交感共鸣产生的情趣中我们可以看到生命的造化
D.俗人迷于名利,与世浮沉,心里没有“天光云影”,这样的生活不是艺术的生活。
E.艺术家在艺术范围之内是最严肃不过的,但是在生活上最为随便。
【小题2】文中多处援引诗文或事例,请说明作者用以下三例的具体作用
⑴陶渊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
⑵西施和东施
⑶朱晦庵的诗
【小题3】请根据文意概括,我们该如何生活才能实现“人生的艺术化”?
【小题4】联系文意,结合自身实际,说说你对文章结尾“慢慢走,欣赏啊!”这句话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4-02-18 1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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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25分)
永远的蝴蝶
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Zxxk.Com
【小题1】对该小说的分析鉴赏有错的两项是(   )(5分)

A.小说三次写到“站在骑楼下”,作用是显示“我”的思绪的流程和层次。

B.小说两次写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突出了樱子美丽清纯的形象,也表达了“我”对樱子永不磨灭的爱。

C.文中最能够表露“我”的悔恨的一句话是“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
D.造成樱子车祸的原因是因为“我”只带了一把伞;如果“我”带了两把伞,“我”和樱子一起去寄信,樱子就不会发生车祸了。所以对樱子的死,“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的心里也就特别的难受。
E、“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秋深了”,表现了“我”在失去樱子以后的悲痛欲绝,“我”的感觉似乎也已发生了错乱。
F.该小说的故事情节极其简单,但由于作者善于谋篇布局,匠心独运,从而使小说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个读者的心。
【小题2】小说多次写到“雨”,这“雨”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至少答出三点)(6分)
【小题3】“我”为什么把樱子比做“蝴蝶”?(4分)
【小题4】解释划线的句子:(6分)(每句解释不超过20字)
竟是那么遥远
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小题5】小说直到作品的结尾处才告诉读者信的内容,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圣坛上的鲁迅
洪 烛
1936年,一面以“民族魂”命名的旗帜覆盖着鲁迅的遗体。在剩下的大半个世纪里,他并没有死去,反而获得了新的生命。他以影子的形式继续存活,以至人们忘却他的真身。一个完美的鲁迅,如同一尊不会生病的神。
这完全可以理解。危急关头的中国,总是需要旗帜、需要偶像的。“时势造英雄”,用在鲁迅身上颇为合适,他成了首屈一指的文化英雄。
说鲁迅是英雄,似乎一点不为过。他本人是想做战士的,眉宇之间也弥漫着硝烟的气息。而且形容鲁迅的文风,大家也习惯了以投枪、匕首之类比喻。出于时代的需要,他本身也成了一件带有仪仗性质的兵器,用来在思想领域披荆斩棘或镇妖捉鬼。
鲁迅仿佛有两个。一个是作为文学符号的,一个是作为政治符号的。他的政治色彩经常压倒他的文学色彩。然而更多的人误解了他。
作为诗人、小说家的鲁迅,恐怕不愿意自己被误解、被误读;作为唯物主义者的鲁迅,恐怕也不愿意自己被美化、被神化。可惜,鲁迅还是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神话。
其实鲁迅也是有缺点的。如果我们死劲掩盖或回避他的缺点,反而会模糊了他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
鲁迅这个人,在任何时代,都不愿意坐在主席台上,更不能接受别人向他进贡或烧香。鲁迅很平凡,只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半途而废的医生、一个爱国者、一个思想者。朴素的鲁迅,其实比那些强加于他的华丽的外衣更有魅力。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他的人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强调,尤其是毛主席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鲁迅生前一直呼吁并追求人的平等,死后却被赋予了特权。只是这种特权绝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个影子的特权,滋养了诸多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他们把鲁迅当成公开化的遗产,当成一日三餐的饭碗,当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赌博的本钱……鲁迅被改造得刀枪不入,鲁迅又被解构得体无完肤。鲁迅的只言片语,被他们搜寻来作为舍利子,作为镇塔之宝。于是,鲁迅成了先知、导师、民族的佛陀。
这不是鲁迅的错,是时代的错。
【小题1】从文中看,鲁迅为什么会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神话?(6分)


【小题2】在作者看来,鲁迅是一个怎样的人?请作简要概括。(3分)


【小题3】作者认为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像鲁迅这样的文化名人?(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老而不朽”周有光
张森根
周有光是个乐天派,一位记者问他:“中国实现社会转型可能会在30年之后,长不长?”他回答说:“30年不算长,中国有5000年历史。”一些朋友针对眼前存在的种种消极因素向他讨教时,他总是笑眯眯地说:“不要急,慢慢来,社会的发展像老太太扭秧歌那样,走三步退一步,你只看她退了一步,实际是她马上又会朝前走几步,不会原地踏步不动的。”因为他周有光比一般人看得远,所以他有定力,自然就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乐观情绪。
周有光年轻时身体很弱,一个算命先生说他只能活到35岁,但现在他活得比3个35岁还长。他幽默地说,不能怪算命先生,那是因为科学发达了,所以他能活得健康,还有,就是上帝把他忘记了。许多比他年纪小的老年人都说:人老了,活一天算一天。他却说:“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他将81岁作为1岁,从头开始算起,他还要继续读书、思考和写作。他真是一位快乐的智慧老人!
周有光说:“真话不一定是真理,但真话一定是真理的前提。”他不想为了个人的利害关系或避祸免灾去说瞎话和昏话。有的人主张“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但实际上,大话、空话、套话和“我主圣明”的话照说不误。
他在知识与理性的层面上,讲自己相信的话,讲自己思考过的话,绝不随风转舵。他的“三分法”、 “双文化论”和科学的一元性,都是他心里要说的真话。
在学术争论上,他也决不当和事佬。他针对一位名声比他更大的学者的“河西河东轮流坐庄论”、 “振兴国学,必须从娃娃抓起”、 “汉字简化及拼音化是歧途”,乃至反对古书“今译”和中国文化将主宰21世纪等的观点进行了批驳和否定。周有光认为,甲骨文中就有简繁之分,书法家王羲之就经常写简化字;历代都有用当代字体改写古书的,因此,“今译”早已有之。删繁就简是“汉字和一切文字的共同规律”。
周有光为《见闻随笔》撰写前言时写下 “终身教育,百岁自学”这个标题。他上大学主修经济学,工作用的是金融学;去美国后,靠的是进图书馆自学;解放后他一人干三份工作,曾在复旦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他没有洋学校颁发的荣誉头衔,全凭真才实学当上了教授。
1956年,50岁的他改行参加陌生的中国语言文字的现代化工作。他感到平时积累的知识不够用,与同事存在差距,于是发挥钻研精神,刻苦学习。他不仅参与研制汉语拼音方案,还在创建现代汉字学、研究比较文字学、研究中文信息处理和无编码输入法等方面显露头角。
85岁离开办公室,他忽然“发现井外还有一个无际无边的知识海洋,我在其中是文盲,要赶快自我扫盲”。他静坐在9平方米的“有书无斋”中看书、思考、写作,草稿先让朋友和晚辈评点修改,有的文章发表后再改正、补充。他晚年出了六七本关于历史、文化方面的学术性文集。他说“不知道读者们会不会笑我幼稚和迂拙”,但读者对这些跨学科研究的文集给予了很髙的评价。
周有光主要是在90多岁后写这些文章,他在《百岁新稿》自序中说:“老年读书,我主要读专业以外的有关文化和历史的书籍……首先想了解三个国家:中国、苏联和美国。了解自己的祖国最难,因为……考古不易,考今更难……了解真实的历史背景困难重重。”
“老而不朽谓之圣”,诚如斯人。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周有光认为中国社会一些倒退现象只是暂时的,其实这是为将来的发展在蓄势,在做更好地准备。
B.周有光认为自己能够活这么大的年纪,主要得益于两点:一是科学发达,二是上帝对他的眷顾。
C.周有光认为简化汉字的做法正确,这种做法从古代的甲骨文、书法家和书籍传抄中的字即可见出。
D.一个生活在中国的文化人,却说了解自己的祖国比了解苏联和美国难,这正是周有光的谦虚之处。
E.文章着重从周有光后半辈子的生活、工作、做学问和做人等方面展示了一位文化大家的可贵品格。
【小题2】文章主要从哪几个方面来写传主的?试分条概括。(6分)
答:
【小题3】周有光在50岁时改行从事自己感到陌生的工作,但最终成为有名的文字学家,晚年又写成多部有关历史、文化方面的学术著作。请简述他取得这些成就的原因。(6分)
答:
【小题4】周有光求“真”体现在很多方面,请结合全文,选择两方面谈谈你的理解。(8分)
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材料一: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之类的条款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不是首个,山东省和广东省均有类似规定。

曾有报道说一个29岁男子毕业后在家“啃老”7年,父母多次帮儿子找工作,却被儿子以“没意思”为由拒绝。无奈之下,父母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腾房,最后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俗话说“清官难审家务事”,这其实指的是一种“中间状态”,比如撒娇耍赖地求父母出钱给自己买房,比如自己单位拖欠工资父母退休金却不低,所以在家赖着吃住……而父母虽然说不太乐意,却也拉不下脸来强硬拒绝,或者舍不得孩子出去吃苦。这种情况当然不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之内,属于谁也“审不清”的家务事。

还有报道说,西安的贾某趁父亲不在家,盗走父亲的一台液晶电视机。结果,他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换言之,偷拿父母财物的,除非获得了父母谅解,否则同样要追究刑责。

(摘编自人民网《拒绝“啃老”:对孩子狠一点不是坏事》)

材料二:重庆立法规定父母有权拒绝子女“啃老”,释放出了“以法治德”的善意。问题是,善意的初衷不一定能够取得理想的结果,规定再硬,措施再得力,也会遭受一些无德之人的“软抵抗”。可以预料,立法“禁啃老”,因缺乏可操作性,注定会陷入执行难、损害法律公信的尴尬境地。

某社会学专家曾表示应激励啃老族自立自强,但改变现状需要几十年的努力。可见,立法“禁啃老”,值得商榷,有点操之过急。

再者,“啃老”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上升到法律层面,显然不妥。法律既保证自由,又限制自由,是否支持“啃老”,取决于家庭环境及个人选择,这也是一种权利。因此,“啃老”问题,还没有达到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规范的程度。

如果通过强制执行,禁止子女“啃老”,子女对父母很难有好脸色和好心情,继而也难以创造出倾心交流的温馨环境。父母得到的自然不是天伦之乐,而是心痛、心酸、悲哀,甚至是二次伤害。可见,不“啃老”是一种良知,是一种孝道,但法律判决出来的孝道,尤其是强制执行来的孝道,只能是变味的孝道,最终往往是适得其反。

(摘编自搜狐网《啃老族注意了啊,禁止啃老要立法了!!!》)

材料三:瑞士立法机构在当地时间2018年9月11日断然否决一项拟议列入立法议程的提案。该提案要求,即便子女已完成学业,父母也有义务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直至其年满25周岁。

不过,瑞士议员显然对已经成年且具有社会生存能力的年轻人依然靠父母供养的做法不敢苟同。议会表示,无论是父母还是整个社会,都理应鼓励年轻人独立自主,并凭借个人能力生活。

据报道,瑞士并非唯一一个将父母究竟是否对业已成年的“啃老”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提上法律议程的国家。2018年年初,美国一位现年30岁的无业“啃老”男子既不分担家庭开销、也不承担任何家务,在多次劝说未果之后,父母万般无奈之下只得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庭的判决站在了父母一方,强令这名男子收拾行李搬离父母宅郎。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瑞士立法机构否决“啃老”提案鼓励年轻人独立》)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拒绝“啃老”,已经成年的赡养人不能再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如果再要求资助,老年人有权拒绝。
B.有些“啃老”情况虽然父母也不太愿意,但又舍不得孩子出去吃苦,这种情况属于谁也“审不清”的家务事,自然不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之内。
C.通过强制执行,禁止子女“啃老”,会造成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紧张,这样父母得不到天伦之乐,所以强制执行出来的孝道,最终往往是适得其反。
D.瑞士曾有提案要求,即便子女已完成学业,父母也有义务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直至其年满25周岁。现在看来,这样的提案不利于子女成长。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河北省不是首个将拒绝“啃老”之类条款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省份,因为在这之前山东和广东均有类似的条例出台,这也说明“啃老”现象有普遍性。
B.子女偷拿父母的财物,如果不能获得父母谅解,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材料中所说的西安的贾某就因盗走父亲的电视机,被提起公诉。
C.29岁男子毕业后在家“啃老”7年,家人给找工作被其以“没意思”为由拒绝,父母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他腾房,实属无奈之举。
D.从材料三中可以看出,瑞士和美国均将父母是否对业已成年的“啃老”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提上法律议程,并且这两个国家对于子女抚养的要求比我国多。
【小题3】你认为是否应该把拒绝“啃老”写入法律?请就此进行探究。
【小题4】材料一和材料二都选取了具体事例,各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在康奈尔的玉米地里
王波
密苏里大学决定把助理教授芭芭拉·麦克林托克扫地出门。在院长看来,这个38岁的未婚女人虽然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却是个“制造麻烦的人”。
麦克林托克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些疯狂:周末到办公室忘带钥匙,她爬上楼边的建筑物,从窗子里钻进去;学校明令禁止晚上11点后学生留在实验室,但她总鼓励学生继续干下去。
同事们也不大喜欢与她相处。这个女人思路敏捷得让人跟不上,而她又缺乏耐心,不愿跟同事解释和争辩。这让周围的人觉得麦克林托克“自以为是”。
当然,更让校方难以接受的是,每当她认为学生到其他地方更有发展前途,就会鼓励他们离开密苏里大学。
这是1940年的夏天,院长希望麦克林托克离开。一年前,这位助理教授刚刚当选美国遗传学会副主席,在生物学界名声显赫。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只能在密苏里做一名助理教授,这还有赖于朋友的帮助。
院长一年后就对自己的决定追悔莫及。他听说麦克林托克已被提名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就劝说她回来并承诺为其升职。但为时已晚,麦克林托克去了冷泉港实验室。那里被视为生命科学的圣地,她已经在那里种了一块玉米地。
传言在不久就变成了现实。1944年,麦克林托克不仅成为院士,还当选遗传学会的主席。而她那身打扮,几乎不曾改变——宽松的衬衫和裤子——这身男人一样的打扮只是为了方便在地里观察玉米。
“我从来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结婚,我根本就感觉不到自己有这种需求。”晚年,她曾回忆道。
这个短发女人的全部需求,就是从事遗传研究。1927年,25岁的麦克林托克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便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
女儿“奇怪的”选择和行为,一度令父母非常犯愁。几年后,忧愁的父母前往欧洲度假,在船上结识了英国遗传学家克鲁。他们这才知道小女儿从康奈尔的玉米地里,收获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此之后的10多年里,她更是成为遗传学界的中坚人物。在女人被歧视的年代里,这可以给麦克林托克带来赞扬和尊敬,却不能带来一份稳定的工作。
只有在冷泉港的玉米地里,她还可以安静地做研究。
偶尔她会和实验室的人打网球。一次与她打球的人叫谈家桢。她当时发现了玉米的“跳跃基因”,这个中国年轻人则发现了瓢虫色斑镶嵌显性现象。据说麦克林托克对谈家桢的发现极感兴趣,还向他提出了可供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假说方案。
然而,在1951年冷泉港的夏季学术讨论会上,麦克林托克与人分享她的发现时,发现精心准备的演讲被台下听众漠视。很多人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高声抱怨:“这个女人在忙些什么呢?”
这些后来被人评价为“表达准确而优雅”的论文,当时被一些遗传学家视为“发疯”之作。这个遗传学界最耀眼的女人,开始被学界主流所不解和抛弃。
只有她自己在坚持。“我知道我是对的。”麦克林托克后来回忆说。也正因为如此,在5年后的讨论会上,她又将自己的发现作了一次介绍。
这一次,换来的是比5年前更多的蔑视。委婉一点的同行称她“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一位著名的遗传学家则直接称她为“冷泉港闲置了多年的旧手提包”。
这也是麦克林托克一生中最孤立的时刻。有人甚至怀疑,她是否还具有对科学的洞察力。麦克林托克在此时保持了克制和沉默,不再谈论自己的发现,也很少发表文章。
而她对玉米的研究,一刻也不曾停止。直到几年后,法国科学家在细菌中也发现“跳跃基因”并获得1965年诺贝尔奖。固执的麦克林托克才再次赢来人们的赞扬。
18年后,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决定将当年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81岁的麦克林托克。评委会评价她“在不被同时代的人所理解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完成了研究工作”。
一个人坚持战斗的老人,此时不再觉得孤立,而是感觉“一下子被关注得太多了”。坐在一屋子记者面前,她感到“非常不自在”,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出名,只想躲进实验室的一个僻静角落里”。  (选自《视野》)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麦克林托克作为一位遗传学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她的特立独行和自以为是让院长和同事难以接受,他的父母也不理解她。
B.因为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的巨大成就,麦克林托克不仅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和遗传学会的主席,还得到了到冷泉港实验室工作的机会。
C.麦克林托克选择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主要是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安静地做研究,并能够得同行的高度认同。
D.本文通过对麦克林托克相关事迹的描述,表现了一位伟大科学家热爱科学、坚持真理、百折不挠、淡泊名利的崇高品格。
E. 在冷泉港学术讨论会上遗传学界的专家们虽然认为麦克林托克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她的研究成果。
【小题2】麦克林托克虽然被朋友和同事疏远,长期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她却毫不自私自利,请结合文本举例说明。(6分)
【小题3】文章详细叙述了两次学术讨论会上遗传专家们的表现,这些事实对人物形象的凸显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有人认为麦克林托克的行为是疯狂而不可理想的,也有人认为这正是她专注于事业的体现和她的不同寻常之处,你如何看待这些评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