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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布列松:镜头里的忠实记录

法国人亨利·卡蒂埃—布列松是20世纪最伟大的摄影家之一,他的摄影作品曾登上过全世界最著名。

的杂志和报纸,他让拍摄新闻照片成为了一种艺术。对于世界上的大多数摄影师们来说,布列松就是一道“槛”。似乎只有读懂了他的作品,才能一窥摄影的究竟。

布列松出生在法国巴黎附近的香特鲁小镇,叔叔路易是一个极具天赋的画家,也是布列松艺术道路上的启蒙者和最重要的影响者。“1913年的圣诞节,我第一次走进叔叔的画室,当时我只有5岁,但马上就被画布和画室的味道迷住了。”布列松开始跟随叔叔学习油画。

在英国剑桥大学攻读英国艺术与文学两年后,22岁的布列松应征入伍,度过了一段让他“很难适应”的军旅生涯。也许是被匈牙利摄影师马丁·芒卡西的作品《三个黑人少年奔向浪涛》吸引,退伍的布列松出人意料地去了当时法国的非洲殖民地科特迪瓦,成为一名猎人。很多人都钦佩布列松的冷静。法国导演路易·马勒曾回忆1968年法国“五月风暴”时的布列松,当时巴黎学生暴动已经达到最高峰,到处一片混乱,但布列松仍能冷静地面对事态,一小时只拍了4张照片。这应该得益于他在打猎中练就的技巧——准备,等待,等待,等待,最后扣动扳机……

布列松在科特迪瓦感染了一种可怕的传染病,病情的严重曾一度让他筹划自己的葬礼。但最后,他还是挣脱了死神。从此,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他退缩了。

布列松和他小巧的35毫米莱卡照相机见证了几乎20世纪所有的重大事件,以及一些最具象征意义的时刻和人物。他曾亲历1948年甘地被暗杀事件和甘地的葬礼,也曾记录过西班牙内战和巴黎解放,以及印度的分裂和1968年法国学生运动。作为西方记者,他还曾分别首次获准进入新中国和苏联拍摄。

在研究1949年前后的中国历史时,可资借鉴的影像资料比之其他年代明显要丰富,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得归功于布列松。1948年12月初,作为著名的美国《生活》杂志特派摄影记者,此前一直在东南亚采访的布列松乘飞机从缅甸仰光飞抵北平。在北平停留的12天,他的镜头忠实地揭示了政局剧烈动荡给人民带来的悲惨和苦难。出版于1954年的摄影作品集《从一个中国到另一个中国》的封面就拍摄于北京街头——一名来城里贩卖蔬菜的农民正在吃饭,背后是一脸茫然的店主和空荡荡的店面。

1949年初,布列松赶在解放军包围北平之前飞赴上海,此后一直在江浙沪一带拍摄,直至9月份乘船去香港采访。当时的通货膨胀使百姓手中的纸币几乎成为废纸,在一幅照片中,一名携带着零用钱上下班的富人的自行车把上,挂着一大捆纸钞,直观地反映了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另外一幅照片中,人们疯狂地挤在银行门口,企图兑换一点黄金,眼神中充满恐慌和无助。在南京,他在市民买米的拥挤队伍里,抓拍到了一张愁容满面的男孩子照片,与另外一张上海饱受饥饿的人们哄抢米店的照片一起,反映了令人恐怖的饥荒对人性的摧残。

布列松在中国采访的这一年,正是中国命运的“转折年”。他客观地记录了国民党政府在中国的轰然倒台,同时记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上海和南京的历史性画面。在新中国成立十周年之际,布列松应我国政府邀请访华3个月。作为首位进入新中国采访的摄影记者,他拍摄的有关新中国的大量纪实照片广受西方读者的欢迎,也打开了一扇西方观察一个新生政权的窗户。同时,他的作品和全部采用抓拍的工作方式,对当时中国的摄影产生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布列松在世界摄影舞台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似乎至今没有人能够超越。美国华盛顿科克林艺术画廊主任菲利普·布鲁克曼评价布列松说:“他不但改变了摄影,而且改变了我们通过照片观看世界的方式。”

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在获悉布列松逝世的消息后悲痛地说:“法国失去了一位天才摄影家、一位真正的大师。他是20世纪最具天赋并深受世人尊敬的艺术家之一。”

(摘自王兵《布列松:镜头里的忠实记录》,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亨利·卡蒂埃—布列松,法国人,世界著名的人文摄影家,“决定性瞬间”理论的创立者与实践者,被誉为“现代新闻摄影之父”。   (百度百科)

② “经过加工或导演的照片,我没有兴趣……相机是素描本,直觉与自发性反应的工具,是我对疑问与决定同时发生的瞬间驾驭……摄影者需凭借极为精简的方法才能达到表现上的单纯……必须永远秉持对被摄者与自己的最大尊重!”“在摄影中,最小的事物也可以成为伟大的主题!”

(摘自《决定性瞬间》)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布列松是20世纪最具天赋并深受世人尊敬的摄影家,他的这种天赋才华,深受同样极具天赋的画家叔叔路易的启蒙和影响。
B.受《三个黑人少年奔向浪涛》影响,布列松在科特迪瓦成为一名猎人,这历练了他的冷静,使他能够在等待的最佳瞬间按下快门。
C.在科特迪瓦,布列松感染了可怕的传染病,经历了死神的考验,但这却磨砺了他的意志和品格,使他不再畏惧任何艰难困苦。
D.布列松用他的镜头忠实记录了国民党的倒台和新中国的变化,歌颂了社会主义中国,对西方国家了解新中国做出了积极贡献。
E.布列松在世界摄影舞台上有着巨大影响力,他对摄影技术进行了大胆创新,赋予作品以生命和灵魂,受到艺术家和政要的高度评赞。
【小题2】哪些因素使布列松成为“现代新闻摄影之父”?请予以概括。
【小题3】布列松的摄影对中国有哪些影响?请简要分析。
【小题4】为什么说“对于世界上的大多数摄影师们来说,布列松就是一道‘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21 1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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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4分)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另一位拉美文豪,下文称略萨)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自己80岁生辰,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上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叠钱连本带息加倍地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所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为他“诊治”。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上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的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选自《环球人物》2014年4月,有删节)
相关链接:
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18日,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②《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祸福的故事,传递了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莫言评价为,《百年孤独》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马尔克斯去世了,以他为代表的拉美文学后继乏人,他留下的作品也乏人问津,在这个只需要浅显的时代,经典往往被忽略。
A.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色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安宁。
B.流亡巴黎时,马尔克斯穷困潦倒,房东给予了他极大的帮助。30年后,马尔克斯回去报恩,房东太太没有接受,但大为感动。
C.马尔克斯的作品进入中国后风靡一时,对中国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是作品的形式被关注,后是作品的精神本质被关注。
D.在中国,除了主流作家或年纪较大的作家外,年轻读者对《百年孤独》不感兴趣,更有甚者认为此书是死活读不下去。
【小题2】文中划线句“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除了作品之外,他还留下了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中提到马尔克斯请略萨作序、补交房租、拜访嘉宝三件事,分别起到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作者曾说马尔克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同时又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两者是否矛盾?请结合所给材料谈谈你的看法。(7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乾隆二十四年的冬天,在瓜洲古渡口,有人发现了雪芹的身影。
雪芹从五岁上离开江宁,渡江北上,这是他三十年后重来了。面对着长江的逝水,不禁又想起大诗人苏东坡的名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不错,大江的波涛,正在淘荡着古今的俊才奇士——包括雪芹自己,也包括着他书中的那些非凡的少女。
不巧,冬来得早,一场风雪,冻封了江,这是不多见的天气。渡船停摆了。
雪芹正感无可奈何,岸边一家沈姓老人见他徘徊愁闷,便很热情地邀他到家暂时歇息。老人一家的仁厚慷慨,使雪芹非常感动。叨扰了二三日,相处得越发亲热起来。不久,天色放睛,气暖江开,雪芹要走了,转觉依依不舍。他问老人,有纸笔吗?老人捧出文房四宝,雪芹挽袖提笔在手,不一时,一幅《天官图》①展现纸上。老人惊呆了,半晌说:“我见先生风骨不凡,定非俗士,果然是位大才!”雪芹说:“没有可以报谢的,我画天官,给老人家赐福吧。”宾主作别,雪芹收拾过江去了。这幅画,据镇江沈氏后人说,保存到很晚近的年代,可惜怎么也找不见了。
此番雪芹渡江何事?因何而来的呢?原来他因友人之荐,为两江总督尹继善礼聘,到江宁做他的西宾幕客。一到江南,雪芹的才华立即受到了尹继善的赏重,并以楝亭②有此嗣孙引为欣慰。初时,宾主相得,情好甚笃。
可是,雪芹的处境到哪里也是复杂的。这次南来的遭遇,有几件事使他更叹命途之乖舛。
正如敦敏③赠雪芹所说的:“可知野鹤在鸡群。”他的才华出众,易为人知,也易为人妒。同事中间,小人之辈,谮毁之言,久而遂多。尹继善虽然爱才好士,扬风乾雅④,但全是正统一派人物,眼见雪芹的一些言谈行径,渐渐心有不乐之意。尹继善是正人,倒出于一片好心。从他自己的正统观念出发,以为雪芹落到此等境地,是因无人“导之于正”,他就要设法挽救雪芹,而雪芹对于这种“挽救”,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根本不能接受。这么一来,各无恶意,皆本素怀,可是误会既多,彼此都无法谅解:别人本是一片热心为他好,而雪芹看来那是不能苟从的道路;雪芹如要我行我素,不肯污于流俗,就必然被人视为狂妄无状,负义忘恩。一个不能为世人所理解的伟大的哲士文豪,越是伟大,越是孤独,越是寂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正是雪芹的最巨大、最深刻的悲哀。
当时南京住着一位声气极大的诗家名叫袁枚。有人介绍,想为曹、袁二人牵丝引线,以为两诗人定能投契。雪芹素知袁枚风格不高,看不入眼,拒而不往。这也得罪了南京的诗坛文苑。
雪芹本是为《石头》一记而南游的,不想最后事情也就出在这部书上。
乾隆的皇八子永璇,年少,不守礼法,他的师傅孙灏在二十三年已然得咎;二十四年秋,永璇的岳翁尹继善也受了指摘。到二十五年春天,为了加强管教,乾隆不得不亲“幸”永璇府第,意在察看。当乾隆查出身有“内病”的永璇竞偷看这种“邪书”,自然十分震惊恼怒,决心要弄清这部“淫词小说”的一切原委。当这事的风波很快传到了永璇岳家尹继善那里,他不觉目瞪口呆,因为著书人就在他的幕席之间!由是,风声汹汹,人言啧啧,顿时大为紧张。尹继善毕竞还是厚道长者,不肯出卖楝亭的后人,就透消息给雪芹,让他赶紧托故离职,潜身他往,避免多所株连,将关系的复杂程度尽量缩小。于是,无可回避的雪芹,收拾行装,决意北返。幸而永璇有力,多方弥补遮掩,设法将事搪塞过去,一时未至酿成大案。
(节选自周汝昌《曹雪芹新传》第三十章,有删节)
注:①《天官图》:天官,是道教信奉的三神之一,传说天官赐福。天官图,即天官的画像。②楝亭:曹雪芹的祖父曹寅的号。③敦敏:曹雪芹的好友。④扬风雅:指品评诗文。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诸人尝寓其家,流连觞咏,声光映蔽江表。此皆林下之人扬《风》挖《雅》。
【小题1】第七段中说“有几件事使他更叹命途之乖舛”,指的是哪几件事?请分条概述。(4分)
【小题2】请联系本文所写曹雪芹经历中的几件事,简析这一人物的性格特征。(5分)
【小题3】从节选的这一部分传记内容来看,曹雪芹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中?这对理解曹雪芹这个人物有什么意义?请加以探究。(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客观、直白、真实地讲述了加拿大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门罗的故事,语言朴实,同时引用了许多名家的评价,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B.门罗坚持散步和写作,认为如果你遵守了你认为的好的规矩和习惯,你就是在保护你自己,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C.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D.门罗写作臻于完美,却不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她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美国作家奥兹克认为她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伟大。
 
E.门罗是加拿大文学圈一个“逃离者”,因为害怕听到她所不理解的谈话,失去自信;但她创作的许多素材又都是聆听来的,作者这样写有点前后矛盾。
(2)门罗在文学之路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是哪些因素让她走到文学高峰?请简要概括。(6分)
(3)门罗作品的哪些风格特征让她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请简要概括。(6分)
(4)为什么门罗认为“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写作之路是否真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完成后面题。
北京胡同的空间形态
王 彬
现在的北京城是在古代都城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的。元大都是北京城最早的雏形,它的设计既继承了《考工记》中的营国思想,又根据《易经》有所变化。 
按照《考工记》的思想,营建都城的时候,在都城的内部要修筑九条南北走向的道路与九条东西走向的道路。南北走向的道路称“经”,东西走向的道路称“纬”,“九经九纬,经涂九轨。”一轨,是一辆乘车的轴距。九轨,是指九辆乘车。能够驰骋九辆乘车的道路,便是首都的干道。大都基本遵循了这个原则,但是略有变化。今天北京旧城(二环路以内)的主要道路还是大都时代的延续,只是拓宽、延长了而已。
干道之间,分布着微观道路系统:纤细的火巷与胡同。今天的东四、西四、南锣鼓巷【注】一带(见附图),专家考证,基本是那时微观道路的遗存。按照当时设计者的规划,大都的道路分为四种状态,在宽度上依次递减。首先是大街,其次是小街,再次是火巷,最后是胡同。这四种状态的道路,有三种称谓保存下来,数量最多的“火巷”则没有延续下来,被后世统称为胡同。
大街二十四步阔,折合今36.96米;小街十二步阔,折合18.48米。那么,火巷与胡同呢?至今没有查考到文献记载。明以后,胡同作为北京道路的特殊名称大量出现,并且成为主要称谓。发展到今天,一些纤细的道路,诸如巷、条、里、院、夹道、廊下等,虽然不叫胡同,但是,在北京人的观念里,还是被视为胡同。甚至以“街”为称的道路,如果狭窄,也往往被看作胡同。
那么,什么是胡同?或者说,胡同的空间形态是什么样子?
东西走向与南北平行
北京的大街基本是笔直的、平坦的,南北、东西纵横交叉。与其相比,北京的胡同也大都是笔直的、平坦的,而且绝大多数采取东西走向、南北平行的原则。这样的胡同布局反映了北京特殊的地理环境。
北京位于北纬39度26分至41度03分,东经115度25分至 117度30分,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北是蒙古高原。北京冬季刮西北风,寒冷干燥;夏季刮东南风,燠热多雨;春季多风沙。冬至正午日照的最大角度是27度,夏至日照的最大角度是76度。 
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北京的住宅以 为宜。这样朝向的住宅适宜采暖通风。住宅朝向决定胡同的走向,胡同自然以东西走向为宜,于是根据这个原则在南北干道与次干道之间开辟东西走向的胡同。东西走向保障了住宅的朝向,南北平行则保障了每一所住宅都可以均匀地得到阳光的照射。
□□干道之间,□□干道与次干道之间距离过大,不便于居民出行,□开拓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与主干道或者次干道之间,依然按照东西走向的原则构筑胡同。东西走向与南北平行的原则基本适用于北京旧城其他地区的胡同。
长度与宽度的悬殊比例
胡同是一种狭长的形态,长度超过宽度。以内城的东四头条到九条为例,其中,头条长193米,宽5米;二条长386米,宽9米;三条长722米,宽8米;四条长726米,宽7米;五条长78l米,宽7米;六条长715米,宽9米;七条长724米,宽9米;八条长717米,宽8米;九条长718米,宽7米。东四头条与二条,之所以在长度上相对于三条等胡同短了许多,是由于后世在这两条胡同的东部修造了新的建筑物,把它们截断了。如果不把这两条胡同计算在内,那么三条到九条的总长是5103米,平均长度729米;总宽55米,平均宽度约7.8米。长与宽的比例约为93:1 。
外城的大栅栏地区,从廊房头条到甘井胡同一带的胡同总长是2159米,平均长度167.6米;总宽41.6米,平均宽度3.2米。长宽比例约为52:1。
高宽之比的美学原则
胡同两侧基本是单层建筑物。街道的立面高度一般在3米左右(临街地平至建筑檐下),胡同的宽度一般在3米到6米之间,如果是6米,二者之间的比例是2:1,如果是3米,二者的比例是1:1。
在外城的商业区,两侧的商业性建筑往往采取传统的两层木构架的形式,其檐口高度一般在6米左右,如果胡同的宽度以6米计算,那么高与宽的比例是1:1,如果胡同的宽度是3米,那么,二者的比例是2:1。
根据美学原理,当道路的空间尺度,主要是高宽比,在1:1至2:1时,道路的空间保持一种平衡状态,行人的视野可以覆盖对面建筑物的全部,并会产生适当的围合感。北京大多数胡同给人以亲切的感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这里。超过这个限度,胡同的聚合感与幽深感便会加强,过于强烈,便会产生一种压迫的、如同穿越峡谷的感觉。一些狭窄的小巷(比如夹道、廊下之类的胡同),会产生压迫感的原因就在这里。
空间形态的变异
北京的旧城格局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区域:
长安街以北,是元大都遗存,在这个范围里的胡同基本是认真规划的产物。
前门东大街与前门西大街以南,是明代的外城,没有经过认真规划,而且受地理环境的影响,胡同多弯曲、偏斜的形态。
具体到某一个小的范围,由于特殊的地理原因,比如,受河流影响,那里胡同的走向也难以遵循人为的约束。
①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口的激增,使得许多胡同被挤占,导致胡同的宽度缩小。②而新出现的胡同也难以遵循原来的规划。③一些新建筑的出现,往往使原本畅通的胡同变成死巷。④这些胡同与元大都对于胡同空间的规划产生了颇大的偏差。对此,北京人的做法是通过形象的名称,表示对胡同空间形态的态度:如“斜街”——不是正规的街道;“弯”——不是笔直的胡同;“耳朵眼”——形容胡同的窄小;“闷葫芦罐”——一种只有进口没有出口的器物,告诉行人这里是死胡同。
(摘自《北京微观地理笔记》)
【小题1】下列对《北京胡同的空间形态》一文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现在的北京城是在元代都城基础上进行规划的。
B.元大都严格遵循了《考工记》中建造都城的原则。
C.内城的胡同宽于外城,外城胡同的长宽比更大。
D.北京大多数胡同的高宽比保持在1:1至2:1,不会给人以压迫感。
E.对异形胡同的形象称谓,体现了北京人对胡同空间形态的思考。
【小题2】今天一个成年人迈出一步,大概是0.75米左右。本文中却说“二十四步阔,折合今36.96米”,一步约合1.5米左右,这是为什么?请结合《劝学》中相关的句子加以解释。(3分)
【小题3】填入“东西走向与南北平行” 第三段横线上的语句,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坐东朝西B.坐西朝东C.坐南朝北D.坐北朝南
【小题4】东四头条的“头”表示序数排列的“第一”。下列各项中的加点字,没有这个意思的一项是(2分)
A.阿毛B.初伏C.元年D.正月
【小题5】依次填入空格的关联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2分)
A.因为所以却B.不是而是才
C.即使也要还D.如果或者则
【小题6】画横线的句子中有一句有语病,请先写出有语病句子的序号,然后加以修改。(3分)
【小题7】南锣鼓巷一带的道路系统体现了北京胡同空间形态的哪些特征?请分条陈述。(5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屠呦呦与青蒿素
2011年9月,从美国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获奖理由是“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百万人的生命”。
拉斯克奖是美国最有声望的生物医学奖,也是世界上最有声望的大奖之一,仅次于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被看作是诺奖的“风向标”。1997年以来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中,近一半是拉斯克奖得主。屠呦呦获得的拉斯克临床医学奖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世界级最高级大奖,离诺贝尔医学奖只有一步之遥。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立志探索它的奥秘。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选择了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最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屠呦呦就职于中国中医研究院。那时该院初创,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设备简陋的工作环境中,心无旁骛,埋头从事中药研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果。其中,研制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是她最杰出的成就。当年轻的屠呦呦开始这项研究的时候,她当然不会意识到,在漫长而曲折的研究“抗疟”的道路上,有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正在等待她来摘取。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约2亿人患疟疾,百余万人被夺去生命。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正值美越交战,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80多万人。美国不惜投入,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却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防治疟疾重新成为各国医药界攻克的目标。继美国之后,英、法、德等国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国从1964年重新开始对抗疟新药的研究,从中草药中寻求突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在国内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1969年,39岁的屠呦呦临危受命,出任该项目的科研组长。她从整理历代医籍着手,四处走访老中医,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编辑了以640方中药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然而筛选的大量样品,对抗疟均无好的苗头。她并不气馁,经过对200多种中药的380多个提取物进行筛选,最后将焦点锁定在青蒿上。但大量实验发现,青蒿的抗疟效果并不理想。她又系统查阅文献,特别注意在历代用药经验中提取药物的方法。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青蒿一握,水一升渍,绞取汁服”可治“久疟”。琢磨这段记载,她认为,很有可能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了。于是她改用乙醇冷浸法,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的效价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终于,在经历了190次失败后,青蒿素诞生了。这剂新药对鼠疟、猴疟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100%。
疟疾,一个肆意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被一位中国的女性科学家制服了。
“这一医学发展史上的重大发现,每年在全世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疟疾患者的生命。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发现的价值和效益并不在短期内显而易见。但也有少数,它们的诞生对人类健康的改善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是立竿见影的。由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这是2011年度拉斯克奖的颁奖词。拉斯克奖对屠呦呦的杰出贡献做出的回应,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令人庆幸的。当颁奖词的庄严声韵回响在地球上空的时候,各种肤色的人类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
时隔四年,2015年10月5日,从瑞典斯德哥尔摩传来特大喜讯:中国药学家屠呦呦、爱尔兰科学家威廉•坎贝尔和日本科学家大村智共同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屠呦呦是从电视新闻知道自己获诺奖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85岁的屠呦呦告诉记者,自己当晚一夜未眠。她说:“与获奖相比,我一直感到欣慰的是在传统中医药启发下发现的青蒿素已拯救了全球数以百万计疟疾病人的生命。”
“那时候,她脑子里只有青蒿素,整天不着家,没白天没黑夜地在实验室泡着,回家满身都是酒精味,还得了中毒性肝炎。”老伴儿李廷钊说着,悄悄为屠呦呦递上一杯水:“我心疼她也支持她,那个年代很多人都这样,她从没想得到这些荣誉。”
今天,荣誉来了,屠呦呦格外怀念当年并肩奋斗的战友,在谈及青蒿素药物开发的过程时,屠呦呦特别强调团队合作的作用。
屠呦呦还通过央视发表了自己的获奖感言,她说,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获得诺奖是一项很大的荣誉,青蒿素这项生物研究成功是多年研究集体攻关的成绩,青蒿素获奖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这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中国科学家的骄傲。
(根据“百度百科”、中华网等相关资料整理)
相关链接
①“获奖奖金会怎么使用?”面对记者的问题,屠呦呦和先生李廷钊开玩笑地说:“这点奖金还不够买北京的半个客厅吧?”
(摘自“中国新闻网”)
②《黄晓明的两个亿婚礼与屠呦呦的半个客厅》的文章火遍了朋友圈,网友的发问颇为犀利,在中国一个明星婚礼就花了两个亿,而一个获得医学大奖的科学家的收入却远低于“戏子”,这样的国家还有什么希望?
(摘自“中国新闻网”)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拉斯克奖是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有诺奖的“风向标”之称。屠呦呦获得的拉斯克临床医学奖,是世界上最有声望的大奖,离诺贝尔医学奖仅一步之遥。
B.在北京大学医学院就读时,屠呦呦对与她的理想和志趣相符合的植物化学、本草学、植物分类学等兴趣特别浓厚。而许多年轻人对这些学科却缺乏兴趣和热情。
C.疟疾是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世界上每年有百余万人被它夺去生命。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都在努力研发制服它的新药物,我国的科学家率先完成了这个任务。
D.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的发现,不可能在短期内让人们看见它们显著的价值和效益。例如,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
E. 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穿插一些富有文学色彩的描写,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作者重点记叙了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艰难历程,描写细腻,有很强的说服力。
【小题2】屠呦呦的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这美好的期待是什么?请结合相关诗句简要分析。
【小题3】屠呦呦经历了多次失败最终成功研发抗疟新药青蒿素,结合文本分析她成功的原因。
【小题4】“一个明星婚礼花了两个亿,而一个获得诺奖的科学家的收入却买不起半个客厅”,在当下当一个科学家真的比当明星吃亏吗?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