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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失败的英雄
荆轲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行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秦王嬴政。这件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荆轲看作一个英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描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比较一下这五个人的业绩,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完全以失败告终,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惨重,除了自己被杀外,还搭上秦武阳、樊於期的性命,失去了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使燕国遭到秦国的报复。但是,荆轲却成为这五个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
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司马迁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描写他一个人的篇幅超过了描写其他四个人的总和,并且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司马迁又为什么要对荆轲如此偏重呢?因为荆轲比其他四个刺客高出一筹,而那又是因为秦王比其他刺客要谋刺的对手高出一筹。荆轲的分量之所以超过其他四个刺客的总和,是因为秦王的分量超过其他被谋刺的四个人的总和。况且,这个秦王后来横扫六国,统一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王。
两千多年来,人们为荆轲失败扼腕叹息,纷纷分析失败原因。有人认为是荆轲进咸阳宫失去了帮手;有人认为荆轲剑术不精,武功欠佳,没有追杀到秦王;还有人认为荆轲有贪生心理,没有在“图穷而匕首见”的第一瞬间向秦王下手,他想抓活的,给自己生还的希望。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我不敢认同,说他想生擒秦王倒可能是事实。人们对“荆轲刺秦王”一直有一个误会,以为荆轲来到咸阳宫的目的就是杀死秦王。其实燕太子丹派荆轲到秦国,第一目的是想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的事件,荆轲最好也能挟持住秦王,逼他归还侵略的土地;若不行,再刺杀秦王。但最终两个目的都没达到。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刺秦成功。然而,假如荆轲真刺死了秦王——那时候嬴政还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而已,还没有变成后来的秦始皇——那么,荆轲的名声也就与《史记·刺客列传》里其他的刺客一样了,而不会脱颖而出。所以,荆轲的英名,正在于他的“失败”。
荆轲的英名虽与成败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荆轲敢于越过易水,渡过黄河,来到强大的秦国,进入它的心脏地带咸阳宫去单挑秦王;他遇到的对手比其他所有刺客遇到的对手都要强大,但他敢于向最强者挑战;他去赴死,高歌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那个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一进咸阳宫就被那种威严的气势吓得大惊失色时,他能谈笑自如;当他面对高高在上被文武百官簇拥着的秦王时,他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
【小题1】(小题1)下列不属于荆轲是“这五个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的原因的一项是(  )
A.司马迁对荆轲有偏爱,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最详细,篇幅超过了描写其他四个刺客的总和,使人们能对这位刺客有更多了解。
B.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描写得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对手的地位、分量抬高了刺客的地位与分量,荆轲刺杀的对象后来成为封建王朝里统一中国的第一位帝王,也提升了荆轲的名气。
D.荆轲与其他刺客不同,他不是为了刺杀而刺杀,而是为了表现自己敢于向最强者挑战的精神。
【小题2】(小题2)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荆轲是个流传千古、名气很大的刺客,作者开篇却从他的刺杀业绩写起,指出荆轲是刺杀最没成效的一个,这是欲扬先抑的写法。
B.作者认为,荆轲未在“图穷而匕首见”的第一瞬间行刺,是想劫持秦王逼其归还侵略土地,这是有可能的,而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是一种误解。
C.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荆轲刺秦成功,作者认为这种愿望可以理解,从文中看,作者也怀着同样的愿望。
D.文中写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在咸阳宫大惊失色的表现,是为反衬荆轲的镇定勇敢,从而佐证文中的观点——荆轲是一个失败的英雄。
E. 这篇文章叙事多于议论,目的在于厘清荆轲这一英雄与其他刺客的不同,揭示荆轲刺秦失败的真正原因:刺秦的目的本不在“刺”而是“胁迫”。
【小题3】(小题3)如何理解“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一句的含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8-15 10: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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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独角兽,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生物,稀有而高贵。基于此,人们常用独角兽企业来形容发展前景看好的初创企业。这种企业具有发展速度快、稀少的属性,是投资者追求的目标。独角兽企业的界定标准是:创业十年左右、企业估值超过 10 亿美元。其中,估值超过100 亿美元的企业被称为“超级独角兽”。
在新经济时代,随着各类创新资源的加速流动,逐渐形成了能使独角兽企业不断涌现的社会土壤,使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抓住机会,整合资源,爆发式成长为“独角兽”。当前,独角兽企业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强弱的评价指标,是全球各路资本竞相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所在。
(节选自《发展独角兽企业的思考》)
材料二:
2018 年 3 月 23 日,科技部发布了《 2017 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共 164 家,与 2016 年相比增加了 33 家。其中因上市、被并购和 成立超过十年而毕业的独角兽企业共 20 家,因估值下降而退出独角兽企业榜单的企业有9家。综合来看,2017 年新晋独角兽企业高达 62 家,总估值 6284 亿美元。成都、宁波、东莞等六城市首次出现独角兽企业,这与国家重视创新的政策相符。而 2016 年全国共有131 家独角兽企业,估值总和为 2137 亿美元。从行业布局和地域分布来看,具有如下图的特点:

材料三:
“独角兽”企业的大量涌现源于新经济的发展为其提供了良好环境,它是经济爆发增长的标志。新经济时代,创新全球化和社交化等资源加速流动,为“独角兽”的大量涌现创造了基础条件。 “独角兽”企业的成长中,有两个关键特质。一是自成长,制定新的行业规则,遵循新的进化法则,适者生存,依靠生态力量自发前进。比如,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优步”,颠覆原有规则,在打车行业中聪明地构建平台,植入盈利模式。
二是要有生态圈。只有冲破藩篱、合作共赢,才能有爆发式成长。首先,是“走出去”——与外部企业开展生态型合作。传统制造企业需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移动等新技术实现转型,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而这些新技术往往是外部新兴行业中的企业所具备的核心优势。其次,是“请进来”——给顾客提供参与共创价值的机会。消弭与消费者的“楚河汉界”,利用顾客行为数据来提升自身管理质量,通过释放顾客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来改善创业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将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准则。
“独角兽”企业在引领产业新业态升级、产业变革、经济发展以及行业创新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雅虎到谷歌再到脸书,“独角兽”企业成为引领产业新业态升级发展的领头羊。从产业变革来看,“独角兽”是引领产业变革的先锋,它颠覆了传统产业模式,成为产业的新核心,并带来产业的全新变革。
“独角兽”企业还是城市名片和区域经济引擎。“独角兽”的辐射带动作用能促进上下游产业发展,产生杠杆效应,拉动区域经济增长,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独角兽”还成为区域城市名片,提升区域知名度,从而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引导。
(摘编自长城战略研究所《新经济先锋:“独角兽”企业》)
【小题1】下列对材料二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2017 年我国独角兽企业具有数量高速增长、新晋企业多、规模估值扩大等特点。
B.在独角兽企业分布的 18 个领域中,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成为集中爆发领域。
C.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估值来看,独角兽企业都主要分布在“北上杭深”等大城市。
D.独角兽企业具有向与人们基本生活相关的传统产业和更广泛区域发展的趋势。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独角兽企业的成立时间短,发展速度快,未来前景好,但也会有一些独角兽企业在发展中落伍。
B.独角兽企业能拉动区域经济增长,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还成为区域城市名片,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引导。
C.能成为衡量国家创新能力强弱的评价指标是因为独角兽企业是产业的新核心,并带来产业的全新变革。
D.独角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自成长的特点让它能够遵循新的进化法则,依靠自身生态力量而非外在因素前进。
【小题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说明我国独角兽企业快速发展的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藏在草间

乡村是藏在草间里的。是啊,没有草的乡村是什么乡村?不管我从外回,是在什么时候,也不管时令节气,一踏到木镇的泥土,鼻翼里呼吸的味道就是草的味。那种清芬令鼻翼发痒,你喷嚏的滑稽就是草香逗你的结果。

黄昏牛羊回圈,你看到他们的毛发上或皱褶里,不是草籽,就是苍耳子的那种带刺的颗粒。草是不用播种的,有时席地坐在满是草的田埂上,随手抓一根草,用它剔牙,或者就拿在手里,用眼睛瞄,看汁液一点点渗出。那是草提炼的雨水的留存,还是他们自己的血液和灵魂?人的心血潮对草不是好事,他们受到伤害,但农人和他们的关系一直复杂。草们要做牛羊的饲料,草们要做房屋的顶盖。但他们与农人亲昵,父亲长说:老百姓和草一个姓,叫草民吧。

如果说草的生长使乡村有了些诗意,那也是乡村自己不了解的。因为自己了解自己是困难的,草是修饰乡村和庄稼的,也许庄稼太实用,人们对庄稼多的是感恩,是庄稼养活了一个又一个生命。草也养活了一个又一个生命。比如牛,比如羊,这又是低一个档次的,因这,草在乡村也是低眉顺眼,不声不张。即使春天,那些草尖从土里探出脑壳,也是怯怯的,你凑近了,草尖就接近于乌有,草色只可遥看,距离产生美感。但是一场雨后,你到了地里,不知你有没有这样的经验。草是那样的热烈,满地的青,是不是草尖和草籽都张开了小嘴,那些封闭了一冬的小生灵们,仿佛与节气与雨水有过契约击过掌,他们在雨水的搀扶下,都站立了。

我曾思索过父亲对草的情感,也许深层就是对土地和庄稼的情感,父亲苍老如残照,脸与手粗糟的像龟裂的枣树的干,黑糊、扭曲,骨节粗大如枣树的树瘤。他的肩上四季有一个杞柳编的粪箕子,那里总有一些草或者干柴,喂养生灵或烧火。当他中风后恢复得不是十分理想,他开始下地干活,我们那里叫薅草,他的步履蹒跚,手指不能灵活转动。他最后还是没有把自己的一亩地交出去,他说,这地就是一个根,空闲的时候到地里走一走,听听庄稼的拔节,即使不干活,蹲在地头弯腰拽几把草,也比坐在床上好。我知道这一亩地对父亲说,七分种草三分种庄稼,那是给自己、给鸟儿给牛羊留的口粮,父亲算得很清晰,一年到头,该给自己多少庄稼,剩余的也不能亏待。秋季我回木镇的时候,发现父亲背着一粪箕子草,手里拄着木棍,后面是母亲给父亲拿着衣服,一对老夫妇走在远处开始升起的炊烟里,秋深了,父亲的头发也被节气赶白了,腰也被节气赶弯了,牙齿也被节气赶掉了,像霜降到,草们一下就咽气了,这由不得你自己,该走的就要走,没有商量,也没有挪移。

但我知道父亲对草的感情,这使我想起一桩往事,那是在饥饿的生产队时代,我随着父亲在离河坡不远的地方看生产队刚刨出的地瓜,我把羊放在河坡。远处是割掉头的谷子地,秸秆如哨兵呆立,还有一个用草扎的草人,头戴一顶破草帽,木棍的手里捏着一块红布,色褪得发白,那是吓唬鸟雀的,如今历史使命完成,就孤零零地呆在田野,没有了躁动,也没有了喧闹,等霜降把他的头染白,然后等明年重值班。父亲卷了纸烟,用牙龈处的残留的饭渣粘好卷烟的开口,闭着眼,划了火柴,猛地吸了一口,好像疲倦的土地一样,开始享受收成后的安逸。蓦地,父亲拍拍我的肩,把卷烟放在我手里,悄悄地说:吸一口。我诧异地望着父亲,父亲诡秘地笑笑,指指草人。我也笑起,把卷烟拿起,跑到谷子地,把卷烟放在草人的口里。

在我的印象里,春天的草抓在手里有点绒毛的感觉;到了秋天的老草,抓在手里,就感到扎手,草像长了骨头。我看见,在菜园,春风吹绿了父亲用树枝缠绕的那些篱笆,草开始踮脚遥望秋天的岁月;而秋天后,那些草开始在风中,东倒西斜,再也挺不直。那草都斜向有许多坟茔的木镇的坟地。木镇有许多家族的坟茔,在阳间,大家聚族而居,死后也叔叔大爷爷爷奶奶的辈分不乱。但草是一视同仁,该绿的时候绿,该黄的时候黄,每年的清明,后人把草芽拔去,七月十五把开始结籽的老草拔去。如过衰草覆盖了整个坟茔,那就是这家的人最后没有抗拒过草,不能在土地上繁衍了。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谁比谁久远?只有土地知道。人走了,有时在地上堆一抔土,草也许笑话呢,那土最终被草统属,我听到了草在草间的咯咯坏笑,毕竟笑在最后的是它们啊。

(选自《散文》,有删改)

【小题1】作者说,农人与草的关系一直很复杂,请结合文本概括草与农人的关系。
【小题2】文章写草,作者为什么要用较多笔墨写父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藏在草间”作为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如果说,时代之新与诗歌之新的碰撞结合,凸显出一种极富生长力的观念和不可或缺的价值;那么,在文本内部的诸多层面,这种碰撞结合同样显示出丰富的可能性乃至必要性。

首先,它意味着诗歌写作的“经验之新”。我们今天面对着无比新鲜而丰盛的生活经验,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经验中有非常大的一部分,其实还并没有被我们的诗歌写作充分捕捉。当一样事物,始终没有在诗的意义上被“赋名”、没有在诗歌的意象谱系中获取合法席位,那么它就还没有真正进入我们时代的审美记忆。我们曾熟稔于歌颂麦子,但如何去写沙县小吃和麦当劳?当一种经验不曾以诗歌的形式得到提纯、并赋予全新的震惊,那么这种经验,恐怕就还难以称为充分地同我们的精神世界融为一体。因此,新时代的诗歌需要克服僵硬的观念和美学的惰性,不断寻找书写表现的新的对象、观看和介入世界的新的方式、消化当下经验的新的美学器官。美国诗人路易斯•辛普森说,“美国诗歌需要一个强大的胃可以消化橡皮、煤、铀和月亮。”对中国当下诗歌来说,这样的胃同样重要。

其次,在“经验之新”以外,我们也在期待着新时代诗歌的“视野之新”。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已习惯了某种个体色彩浓郁、关注日常生活的诗歌写作语境。这样的语境本身并没有问题,它为我们培育出了大量优秀的文本和正面的价值;但随着诗歌写作的不断发展,由此而生的某些副作用同样值得我们反思:例如对琐屑经验的过度纠缠、情感模式的同质化总体性视野的缺失、价值内核的空心化等等。诚然,当代社会带有总体想象破碎、经验碎片化、个体意识高度觉醒等特征,但这并不必然地构成诗歌自我关闭、视野萎缩的理由。我们期待着更开阔更深邃的诗歌视野和精神格局。

此外,诗歌作为一门技艺,同样有着对“表达之新”的要求。新诗百年,诗歌的修辞技术持续进步、理论资源愈发丰富、诗歌理念不断更选,至于今日,应当有继续乃至加速的发展。今天,中国经济发展威續显著、国民精神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诗歌的创作及传播在政策扶持、读者基础、社会认同等多个层面都处在积极环境之中,我们可以期待诗歌抵达新的技术高度、提供新的有效表达,进而提供对时代的全新想象方式、对身处新时代之中的自我的新的体认途径。与此相关,我们也会对此种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年轻诗人抱有期待,也即“写作者之新”:他们接受过更系统的诗歌教育,对写作和生活拥有更当下性的观念,对我们所身处的全新时代有着更本能的认知和更深切的认同。真正伟大的诗人,注定要与自己的时代发生千丝万缕、复杂深刻的关联;而真正伟大的时代,也总是值得在诗歌之中,建立起自身更长久的形象。

(摘编自李壮《时代之新与诗歌之新》)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经验之新的可能性乃至必要性主要缘于诗歌写作对当下新鲜生活经验的漠视。
B.视野之新需要我们反思个体色彩浓郁、关注日常生活的诗歌写作语境的弊端。
C.表达之新强调诗歌的修辞技术、理论资源、诗歌理念等都应有进一步的发展。
D.写作者之新源于诗人对当下的认知,最终是诗人和时代经由诗歌的相互成就。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采用总分式结构,从诗歌的经验视野、表达、写作者等层面进行论述。
B.文章援引辛普森的论述,表明中国诗诗歌一样需要书写新的对象。
C.文章呼吁视野之新需要突破诸多局限是按照从逻辑到现实的顺序论述的。
D.文章分别从内因和外因的角度,阐释了诗歌发展在表达之新方面的必然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沙县小吃和麦当劳没有在诗的意义上被“赋名”,因而在诗歌意象谱系中没有席位。
B.如果一种经验未能以诗歌的形式提纯,那么它就无法与人们的精神世界融为一体。
C.社会总体想象破碎等特征直接决定了诗歌写作总体性视野缺失,纠缠于琐屑经验。
D.新的表达可提供对自我的新的体认途径能够让我们对“写作者之新”抱有期待。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谈书法
朱良志
卫恒《四体书势》中的“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以自然鸟兽外在紧张的动态形式特征来描绘书法,这里重在强调内在的“势”与内在的节奏。
书法中对于迟与速、燥与润、疾与涩都不能偏重一面,比如为了“燥”的效果而简单地使用渴笔或特殊的墨。书法的用笔及形态表现要燥中有润、润中有燥是非常清楚的,看起来笔下干裂秋风,却又有润泽如春的感觉,方能入妙。概括地从表象、形式的层面谈及迟与速、燥与润、疾与涩的对立统一关系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书法只从这些表象和形式入手,从我们古代书论来讲,必然不是一个最好的路径。因为我们中国艺术的本质,包括书法,不是一种形式上的追求,它的节奏感也不是简单的形式上的节奏感,而是内在心灵的蕴藉,是在某种特殊的场合中的一种生命的反应。这种生命的反应跟人的情绪、情感、潜在的理性知识以及对某一问题独特的领会角度有关,其直觉和理性都在起作用,是一种整体的呈现。这不是把握形式上的节奏就能做到的,而是需要艺术家具有良好的修养、特别的情愫、内在的资质、艺术创作过程中的独特的感觉世界,这才是最根本的东西。所以像迟与速、燥与润、疾与涩的问题,是人的内在情性与外在的艺术形式如何契合的问题。
在书法与绘画中,我们讲“意在笔先”。著名音乐学家汉斯利克讲音乐是一种纯形式的艺术,音乐本身是没有感情的,音乐节奏本身也不是感情。但节奏必然要受感情、知识、理性的左右。所以,“翰逸神飞”必要“神融笔畅”,“神融”是关键,唐代书法理论家孙过庭讲“取会风骚之意”“本乎天地之心”,不是玄虚的东西,它要求必须有非常大的气度,像弘一法师早年与晚年的书法有很大的不同,绝非简单的形式感的变化问题,而是另外的哲学、思想、情感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书法风格的变化。书法虽然被有些学人称为“形式之艺术”,但绝不能导向“技”的方面。中国书法之所以成为中国艺术最典型的表征形式,正因为它是“写意的”中国艺术的最典型的表达,它代表中国艺术的特点,不在于它的线条,而在于它重视情性。
书法不是形式之艺术,而是“表现”之艺术。从这方面来讲,黄庭坚的书法就有极高的价值。若没有黄庭坚在“苏氏集团”中的悠游,没有他对道禅哲学的领会,他书法风格的独特面貌也不会出现。
书法当观“韵”,“韵”不是形式感的问题,而是内在情性的东西。所以“意在笔先”“书在写意”是中国艺术的本质,中国书法体现中国艺术的特征也是在这里。
(有删改)
请结合文章内容,理解“书法不是形式之艺术,而是‘表现’之艺术”这句话的内涵。

同类题5

阅渎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把每一个音符献给祖国
1929年,一位年仅17岁的小提琴家在广州、香港、上海、南京等地陆续登台,“每次演奏,会场必人山人海”。广州《民国日报》称其“天才名副其实,技艺登峰造极”;南京《中央日报》赞其“神技一奏,全场屏息凝听。其顿挫抑扬,令人神志飘逸”。
“天才”之于马思聪,绝非过誉之辞。15岁成为第一个考入巴黎国立音乐学院的亚洲人;17岁在广州长堤青年会等地举行独奏会,是现代中国第一位举办个人独奏会的音乐家。1935年香港的《行政公报》曾写道:“一些西方人宣扬中国人根本不能真正地领悟和欣赏西方音乐,马思聪最有力地驳斥了这些嘲笑者们的断言。”马思聪的横空出世,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
他的自我评价却是“傻气”:每天练琴6小时;倾盆大雨之中骑车去上课,淋到全身湿透;为锻炼体格,无论冬夏奉行“二衣主义”,只穿两件衣,冬天洗冷水澡,“零下20℃没有使我投降”,立志“要做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
抗战爆发后。空袭炮火震碎了象牙塔,救亡怒潮席卷书中桃源,马思聪从崇尚室内乐等“雅乐”,转而关注“民众的需要”,认识到抗战歌是“民族斗争中宏伟的推动力”,创作了20首抗战歌曲。
在“台前琴声,台后儿女哭声”的环境中,他在各地义演筹款,深入学校、厂矿、乡间组织抗日歌咏活动。没有舞台,就露天演奏;没有灯光,用蜡烛照明;借不到钢琴,就舍弃伴奏。
建国前夕,马思聪谢绝了美国政府要他到美国大学任教的盛情邀请,到北京参加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在建国后成为首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诚心诚意做一条孺子的好牛”,这是马思聪给中央音乐学院校报的题词。1952年,马思聪“隔墙听音”,把15岁的林耀基从广州招进中央音乐学院少年班。林耀基记得,上课时老师常常示奏,讲解曲目细致入微,不时以中国名画、唐诗意境作参照。闲暇之余,马思聪引领一众后辈游览湖光山色,领略园林之趣,以此增进对音乐的理解,揣摩运弓的力度和音色,林耀基评价这套教学法“极其有益”。
天才的马思聪生活中也是一个很另类的人。马思聪要求严格,但人很和气。若是发现弟子偷懒不练琴,怒得满面通红也不会骂人,仅是把脸一沉。他辅导学生从不另收学费,只说“有***说:好,那就演马思聪的,让人们知道中国也有自己的交响乐。
马思聪去世后,他的骨灰从美国归葬故土广州。他生前说过的一句话,与《思乡曲》一起流传四方:“国家不是房子,房子住腻了,可以换一间,祖国只有一个。”
相关链接:
①马思聪,将西方乐器与中国民族音乐相结合的中国作曲家,小提琴家。《思乡曲》是其享有盛誉的伟大作品,引发了一代代爱国爱乡的炎黄子孙的共鸣,成为了中国现代民族音乐不朽的经典。《思乡曲》曾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和海外侨胞广播的开始曲。
②马思聪在“文革”中,受尽迫害,被迫于1967年出走美国,1985年平反,1987年病逝于美国。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马思聪17岁时就在广州、香港、上海、南京等地陆续登台演奏小提琴并获得极大成功,多家媒体也趁机纷纷撰文宣传为其造势。
B.《思乡曲》曾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和海外侨胞广播的开始曲,这是因为《思乡曲》能引发爱国爱乡的炎黄子孙的共鸣。
C.天才出于勤奋,马思聪学音乐时每天练琴6小时,倾盆大雨时全身湿透也要骑车去上课,零下20℃的寒冷也没让无衣御寒的他退缩。
D.马思聪教音乐却让学生欣赏中国名画、唐诗意境,引领学生游览湖光山色,领略园林之趣,这种别出心裁的教学方法对学生很有益处。
 
E.“国家不是房子,房子住腻了,可以换一间,祖国只有一个。”这意味着马思聪虽然生前没能回到中国,却希望死后能回到故土。
(2)天才的马思聪在音乐上有哪些成就?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马思聪生活中“另类”的一面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马思聪在文革中出走美国并最终病逝于美国,但人们仍然认为他是一个爱国者,你的看法是什么?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