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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康乃馨  
[加拿大] L·M·弗西亚
①每到月底,老妇人的儿子都会在账户里多加些钱,好让餐馆老板罗杰保证他总会对这位特殊的顾客表现最谦恭的欢迎。
②这位顾客虽然吃得不比鸟多,却要求坐在餐馆后头专供三人用餐的最佳席位上。每当正午十二点钟响,老板拉开餐馆大门时,阿奈斯夫人总会准时出现,从不缺席;晚间六时三十分,她又会偕同卖花女咪咪到来,咪咪职责是:只要绽放在每一张餐桌上的美丽红色康乃馨显露些微的凋萎,她就须将它换掉。Zxxk
③亲吻了阿奈斯的手之后,罗杰接过了她的手杖,若是在冬天,还得接过把她包得像洋葱,一层又一层的毛皮服饰。像个被帆篷环抱的船夫,他小心翼翼地护送她来到她订的餐桌前,扶着她挤入座椅之后,把小灯笼点亮,挪挪康乃馨,把它衬托出来,然后把菜单摆在她面前。差不多全盲,差不多全聋,又刻意地作哑,这老妇人点点头表示满意,头上的羽饰夸张地颤了颤,上仰的下巴晃了一下落在一大叠多出的下巴上,形成一个褶边。
④阿奈斯已濒临她人生的终点,不再有什么食欲了,但是她并未丧失属于她岁月中特有的风格;再怎么说她也不至于婉拒如此高雅侍奉的餐饮,即令她亲爱的、惟一的,永远在旅行的单身儿子竟然把烹调的重任委托给了陌生人。不过,千真万确,那天晚间阿奈斯的确一点胃口也没有!每一羹匙的汤刚一流到她的喉口就停滞了下来,费了好大的劲儿她总算把那一小湾液体倾入下面的流域中。
⑤阿奈斯很快就觉悟到她实在不该再勉强自己了。其实,她发觉这是上天赐给她很大的福分,突然她又挣脱了另一种枷锁。几乎全然摆脱了声音与色彩的需求,她终于可以不要食物了!只是,为了不惹人嫌,哪怕是她儿子,她仍然点了牛排与马铃薯;不过往四周偷瞄了一下之后,她鬼鬼祟祟地把每一口食物轻吐在膝上的餐巾上,然后褶起一角盖上。面包与甜点覆盆子果酱也如法炮制,之后,她将湿巴巴的小包塞入手提包里,继续假装进食……她正在藏起的东西。
⑥苦恼困惑,罗杰一本正经地训斥女侍,要求找回遗失的餐巾,并为阿奈斯夫人点她要的草药茶。就在那时刻,老妇人感到一股莫名的冲动……就像好久以前,她怀孕时有的那份对爱与呵护的渴望……在那种日子里她所欲求的对象从来无法寻获,可是现在有了儿子了……可是现在……婷立在花瓶里,摇曳在温暖的灯光中,一层层的花瓣晶莹剔透,红色康乃馨的幽香在餐馆里弥漫……阿奈斯伸出了手,将花朵凑在鼻尖,深深地嗅了一阵;之后,很高雅地,脸上透着红光,启开牙齿,像吃朝鲜蓟般地,开始自外层花瓣着口……
⑦待她将花心放在桌面时,这才有些感觉到罗杰躬身立在她后面……这时,以一种聋人开口般惊人,又不伤害人的礼貌的语调,阿奈斯对他说:“明天得给我白色康乃馨……你交待咪咪好吗?……白色康乃馨……红的味道太重……你懂吗?罗杰?我改吃雏菊之前,想先好好尝尝白色康乃馨!”
⑧就在这一刻,在惊愕的店员与欣然的顾客众目凝视之下,阿奈斯决定风风光光地离开这个世界,那一声令她闭气的朗笑自她一层层的下巴直泻而下,头顶上的羽饰也跟着作了最后一次的振翅摇动。
【注】朝鲜蓟:别名法国百合,可食花蕾,叶柄经软化栽培后
(选自《意林》2008年第11期,有修改)
【小题1】第一段中说阿奈斯夫人是一位“特殊的顾客”,请结合全文概括“特殊”的主要表现。(3分)
【小题2】“她发觉这是上天赐给她很大的福分,突然她又挣脱了另一种枷锁。”这句话有何含义?(3分)
【小题3】赏析第六段划线部分的环境描写。(3分)
【小题4】小说为什么要安排阿奈斯夫人吃红色康乃馨这一情节?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5】有人建议把标题“康乃馨”改为“母亲的最后一餐”,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根据文意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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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谈作文
朱光潜
我们对于许多事,自己愈不会做,愈望朋友做得好。我生平最大憾事就是对于美术和运动都一无所长。幼时薄视艺事为小技,此时亦偶发宏愿去学习,终苦于心劳力拙,怏怏然废去。所以每遇年幼好友,就劝他趁早学一种音乐,学一项运动。
其次,我极羡慕他人做得好文章。每读到一种好作品,看见自己所久想说出而说不出的话,被他人轻轻易易地说出来了,一方面固然以作者“先获我心”为快,而另一方面也不免心怀惭怍,惟其惭怍,所以每遇年幼好友,也苦口劝他练习作文,虽然明明知道人家会奚落我说:“你这样起劲谈作文,你自己的文章就做得‘蹩脚’!”
文章是可以练习的么?迷信天才的人自然嗤着鼻子这样问。但是在一切艺术里,天资和人力都不可偏废。古今许多第一流作者大半都经过刻苦的推敲揣摩的训练。法国福楼拜尝费三个月的功夫做成一句文章;莫泊桑尝登门请教,福楼拜叫他把十年辛苦成就的稿本付之一炬,从新起首学描实境。我们读莫泊桑那样的极自然极轻巧极流利的小说,谁想到他的文字也是费功夫作出来的呢?
小泉八云给张伯伦教授的信也有一段很好的自白,他说:“题目择定,我先不去运思,因为恐怕易生厌倦。我作文只是整理笔记。我不管层次,把最得意的一部分先急忙地信笔写下。写好了,便把稿子丢开,去做其他较适宜的工作。到第二天,我再把昨天所写的稿子读一遍,仔细改过,再从头至尾誊清一遍,在誊清中,新的意思自然源源而来,错误也呈现了,改正了。于是我又把他搁起,再过一天,我又修改第三遍。这一次是最重要的,结果总比原稿大有进步,可是还不能说完善。我再拿一片干净纸作最后的誊清,有时须誊两遍。经过这四五次修改以后,全篇的意思自然各归其所,而风格也就改定妥帖了。”
小泉八云以美文著名,我们读他这封信,才知道他的成功秘诀。一般人也许以为这样咬文嚼字近于迂腐。在青年心目中,这种训练尤其不合胃口。他们总以为能倚马千言不加点窜的才算好角色。这种念头不知误尽多少苍生!在艺术田地里比在道德田地里,我们尤其要讲良心。稍有苟且,便不忠实。听说印度的甘地主办一种报纸,每逢作文之先,必斋戒静坐沉思一日一夜然后动笔。我们以文字骗饭吃的人们对此能不愧死么?
文章像其他艺术一样,“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精微奥妙都不可言传,所可言传的全是糟粕。不过初学作文也应该认清路径,而这种路径是不难指点的。
学文如学画,学画可临帖,又可写生。在这两条路中间,写生自然较为重要。可是临帖也不可一笔勾销,笔法和意境在初学时总须从临帖中领会。从前中国文人学文大半全用临帖法。每人总须读过几百篇或几千篇名著,揣摩呻吟,至能背诵,然后执笔为文,手腕自然纯熟。欧洲文人虽亦重读书,而近代第一流作者大半由写生入手。莫泊桑初请教于福楼拜,福楼拜叫他描写一百个不同的面孔。可是这并非说他们完全不临帖,许多第一流作者起初都经过模仿的阶段。莎士比亚起初模仿英国旧戏剧作者,布朗宁起初模仿雪莱,陀思妥耶夫斯基和许多俄国小说家都模仿雨果。我以为向一般人说法,临帖和写生都不可偏废。
读书只是一步预备的工夫,真正学作文,还要特别注意写生。要写生,须勤做描写文和记叙文。中国国文教员们常埋怨学生们不会做议论文。我以为这并不算奇怪。中学生的理解和知识大半都很贫弱,胸中没有议论,何能做得出议论文?许多国文教员们叫学生入手就做议论文,这是没有脱去科举时代的陋习。初学作议论文是容易走入空疏俗滥的路上去。我以为初学作文应该从描写文和记叙文入手,这两种文做好了,议论文是很容易办的。
【小题1】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E.莎士比亚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之所以能成为一流作家,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起初的模仿阶段。
A.学美术,学运动,都必须从小开始学,成人之后再学,就必然事倍功半,只能“怏怏然废去”。
B.作者羡慕他人善于写作,并不是因为他的写作真的很“蹩脚”,而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要求很高。
C.有人认为写文章主要靠天资,刻苦练习没有意义,作者认为天资固然重要,练习也必不可少。
D.对莫泊桑这样的天才来说,费尽心力去写反而写不好,所以福楼拜让他烧掉写了十年的书稿。
【小题2】关于写作,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要判断一个人是否善于写作,可以看看他能不能轻而易举地写出别人早就想写,但又写不出来的语句。
B.写作有技巧,但说得出来的技巧都不是真正的技巧,真正的技巧是无法传达的,这就是所谓妙不可言。
C.写作离不开模仿,中国文人和欧洲文人在这一点上完全相同,都是从模仿别人的作品开始学习写作的。
D.封建社会科举考试主要考议论文,影响到现代的写作训练,入手就写议论文,容易犯空疏俗滥的毛病。
【小题3】(小题3)请从“如何成为一流作者、如何写出优秀作品”两方面,概括小泉八云的例子所揭示的道理。(4分)
【小题4】请根据文意,具体说说作者给初学作文的人指点了怎样的路径。(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正    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病毒
①病毒不同于其它所有生物,它不是由细胞构成的。一个细胞中的结构要进行生命活动:进食、产生能量、生长、对环境的改变作出反应。但这一切病毒都没有。当它呆在细胞外时,它实际上是很小的、无生命的、懒惰的颗粒。它进入细胞后。灾难就来了。
②所有的病毒都由两部分组成:核酸构成的核和包住核的一层蛋白质,在有些情况下是脂肪或类脂的包膜。蛋白质外衣或类脂包膜(如果有的话)使病毒依附上细胞膜——然后病毒进入细胞。实际上这并不容易。病毒外衣的表面必须刚好依附在细胞膜的“接收嚣”的位置。即使在理想的条件下.病毒与合适的细胞的几千次撞击中,也只有一次能使它们正确地连接。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通常的病毒只对特定的细胞起作用。狂犬病和感冒则是最明显的例外.它们能感染的范围极广。
③一旦病毒依附上细胞,它有几种方法穿过细胞膜进入细胞。在细胞膜上开一个小洞让它进去,有脂肪包膜的病毒能将它们的包膜与细胞膜融合而使它们进入细胞。
④当病毒进入细胞。它就开始回复成它自己了。要理解它都干了些什么,我们必须更进一步了解它的核酸中心。
⑤核酸存在于每个活的细胞和病毒中。它们有两种基本种类——DNA和RNA。DNA构成基因组合。这意味着一个特定的DNA里储藏了构造和维持一种特定生物体的信息。DNA是怎样决定生物的形式和功能的呢?它控制细胞和生物体制造蛋白质。不同的DNA产生不同的蛋白质,不同的蛋白质构成不同的生物体。
⑥RNA是干什么的呢?RNA在细胞中的主要功能是充当信息的传递者。它将信息从DNA(在所有细胞的细胞核中)传递到合成蛋白质的地方(在细胞核外)。DNA像模板一样造出正确的RNA。RNA又同样制造出正确的蛋白质。
⑦病毒要么有DNA,要么有RNA,但不会两样都有。在病毒中,RNA不是信息的传递者而是基因物质。
⑧病毒进入并强迫细胞制造出更多的病毒,必须有一些蛋白质和核酸的组合与细胞的类似。这种与正常分子成分惊人的相似性不是偶然的,它来自病毒对细胞或它的宿主长期的适应。实际上,自从地球上有生命以来,病毒和细胞就共同存在,共同进化。
⑨有一种曾经很流行的说法,认为病毒是在细胞之前出现的。这种说法现在看来不太好。一种更可信的可能性是说,病毒是在很久以前从它们的细胞中逃出来的基因物质。
⑩随着时问的变迁,这些“逃出来的基因”提高了独立的能力,能自我复制,在细胞中寄生——成了病毒。对它们的宿主细胞越适应的病毒,危害性越小。这就是病毒进化的形式。大部分的病毒感染完全没有危害,但那些进化得不完美的病毒引起的危害和痛苦则是巨大的。
11病毒有修复4000种人类混乱基因的特殊能力。把准确的基因附在经过处理没有感染性的病毒身上,使它进入有缺陷的细胞,这是修复这些细胞最好的方法。这种基因疗法还可能用来修复癌细胞的DNA。
(选自《在岩石上漂浮》,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病毒”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病毒实际上是很小的、无生命的、懒惰的颗粒。它没有进食、产生能量、生长、对环境的改变作出反应的生命活动。
B.所有的病毒都由核酸构成的核和包住核的一层蛋白质组成。这层蛋白质外衣使病毒依附上细胞膜——然后病毒进入细胞。
C.病毒只对特定的细胞起作用。即使在理想的条件下,病毒与合适的细胞的几千次撞击中,也只有一次能使它们正确地连接。
D.病毒和细胞共同存在,共同进化。病毒对它们的宿主细胞越适应,危害性就越小;而那进化得不完美的病毒引起的危害和痛苦则是巨大的。
【小题2】(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一旦病毒依附上了细胞,穿过细胞膜进人细胞的方法就是,将它们的包膜与细胞融合而使它们进人细胞。
B.DNA控制细胞和生物体制造蛋白质,不同的DNA产生不同的蛋白质,不同的蛋白质构成不同的生物体,DNA就是这样决定生物的形式和功能的。
C.RNA在细胞中的主要功能是充当信息的传递者;而在病毒中,RNA不是信息的传递者,是基因物质。
D.病毒强迫细胞制造更多病毒,必须有一些蛋白质和核酸的组合与细胞的类似,这种惊人的相似性来自病毒对细胞或它的宿主长期的适应。
【小题3】(小题3)从全文看,下列表述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病毒是在细胞之前出现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病毒是在很久以前从它们的细胞中逃出来的基因物质。
B.病毒作为在很久以前从它们的细胞中逃出来的基因物质,一旦逃出就提高了独立的能力,能自我复制。
C.狂犬病和感冒病毒能感染的范围极广,它们对所有的细胞都起感染作用.免疫系统对它们无能为力。
D.把准确的基因附在经过处理没有感染性的病毒身上,使它进入有缺陷的细胞的基因疗法,可能用来修复癌细胞的DNA。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盲者
刘学林
她喜欢这条路,尤其是在春天。现在就是春天,垂柳新绿,桃花欲开未开,正是赏花时节。她驾一辆奥迪徐徐东行,直到无路可行时才拐上田园路。刚进档加速,一个背着一把坠胡的盲老人迎面走来。也就一闪而过了。然而就在这一闪而过的瞬间,她觉得这个盲老人有点面熟。她开始回忆。明静辽远的坠胡声响起来,那是四年前录在她记忆中的坠胡声。
难道会是他吗?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调转了车头,超过了盲老人之后靠路边停住,钻出汽车,迎着盲老人站在车旁,看着盲老人用手中探路的竹竿一路敲过来。老人虽老,腰杆却直,满脸皱纹中有一种大喜大悲之后的淡定,一种饱经沧桑之后的淡定。她认定这一个瞎眼老人就是那一个盲老人。
“老人家,您是在隆兴街自由市场——”她顿了一下,斟酌该怎样表达,“拉琴的吗?”盲老人站定,无语。
“你还记得,四年前,您让一个姑娘多拿几块钱的事情吗?”
“姑娘,您认错人了。”
盲老人手中的竹竿又向前探出,以盲人特有的轻稳起步走。她有点惘然,一动不动地看着老人的身影渐渐远去,那淡远空明的坠胡曲调却渐渐清晰起来。她重新上路,车开得很慢,坠胡的曲调时远时近,不绝如缕。
四年前的情景如在眼前。那时候她刚到这个大城市谋生,钱包被偷,她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她在隆兴街自由市场逛悠,油条的气味,卤面的气味,粉浆面条的气味,残忍无情地折磨着她的肠胃。向大妈讨一碗粉浆面条喝喝吗?她鼓了几次勇气没有张开口。
这时候她听到了盲老人的坠胡声,那琴声淡若流云,清如溪水,也看到了坐在一条小巷的巷口操琴的盲老人。老人不是那种睁眼瞎,该长眼睛的部位陷进去两个深坑。老人面如荒漠,坐在闹市就像坐在渺无人迹的荒原上。老人面前放着一个铁盒子,圆形的破旧的铁皮盒子,盒子里有不少零票子,一角的,两角的,一元的,两元的,她看得清清楚楚还有两张五元的,一张十元的。她的眼睛一亮,心也随之慌慌跳起来。我只拿一张五元的,只拿一张五元的。可是怎么拿呢?人熙来攘往,看到我拿一个瞎眼老人的钱,会出现什么后果呢?
她从盲老人面前走过去,又从盲老人面前走过来。这样走了两趟,她终于想出了一个遮人耳目的办法。当她再一次从老人面前走过的时候,她装作一不小心把老人盛钱的盒子踩翻了。她说声“对不起”,连忙蹲下去给老人捡钱,借机把一张五元的票子握在了手心。正在她准备起身走开的时候,老人开口说话了。老人的声音空洞淡定,无哀无怨,无喜无怒。
老人说:“姑娘,多拿几元吧。”
她把汽车锁进车库,上四楼回到自己的家。所谓家,其实只是一套四室一厅的豪华住宅而已,她还没有成家。
经历了那一段穷苦磨难之后,她脚下的路忽然柳暗花明了。由于经商的天赋,她成立了一家公司,成了一名经理。两年之后,她已经是这个城市中的富人之一了。
她吃了两块“消闲派”,喝了一杯咖啡,点上一支烟。那辽远的坠胡声又在她的耳边悠悠响起。如果说她在路上拦住那位老人只是出于一个偶发的念头,那么,这时候她要报答盲老人的愿望竟是如此的强烈和急切。
第二天,她到公司安排了一下事务,就直接去了隆兴街自由市场,可是她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
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
一连四天她都没有找到那位盲老人。她问旁边卖粉浆面条的一位大娘,大娘只说她也好几天没有听到盲老人的胡琴声了,对盲老人的其他情况也是一无所知。
她决定每天傍晚到田园路上去等待,终于如愿以偿等到了那位盲老人。她拦住他。盲老人漠然无语。
“这是一万元钱,您先用着。请您告诉我您的地址,我会定期给您送去生活费的。” “这是从何说起?”老人在傍晚的夕阳下径直走去。
她跟上老人:“四年前您对我有恩,虽然只是几块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希望您能成全我。”
“我一个瞎子能对谁有恩?请姑娘不要污人清白。”
盲老人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回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垂柳新绿,桃花欲开未开,正是赏花时节”,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暗示女主人公历经磨难后的喜悦心情,也使作品充满了诗意。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她从盲老人面前走过去,又从盲老人面前走过来”写出了姑娘犹豫、矛盾的复杂心理。
C.盲老人的声音“空洞淡定,无哀无怨”,“面如荒漠”,“腰杆却直”,这些细节描写,反映他与世无争、淡漠从容的人生智慧。
D.姑娘因为拿了盲老人五元钱而耿耿于怀,几年来她一直寻找盲老人,并拿出一万元报答老人,这反映了她知错就改的品质。
E.发生在姑娘和盲老人之间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人性和当下社会道德的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小题2】小说以“盲者”为题,“盲者”有哪些含义?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盲老人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四次写坠胡声响起来,每次作用不同。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问题。本大题3小题,共15分。
布谷啼
从维熙
夏至刚过,深夜我听到了布谷啼鸣。妻子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因而不无惊异地询问我说:“快到凌晨两点了,这是什么鸟在叫?”我告诉她这是布谷鸟。布谷鸟学名叫杜鹃,古人称它为子规。古语中有“子规啼血”之说。其含意是说,这种鸟儿喜欢不停顿地高歌长鸣,直到耗尽它最后一滴血为止。该怎么说呢,听见这种鸟鸣——特别是在午夜之后,常常勾起人的悲壮思绪,让人联想翩跹。妻子比较务实,没有文人的孟浪心态。她说那一定是养鸟的人,把鸟笼挂在了阳台上,又忘了喂食,所以它深夜叫个不停。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知道这种鸟儿是无法豢养的。”中枢神经被这只布谷鸟的歌声激活之后,我的困倦一扫而光。在子夜更深,我兴致勃勃地对她讲开了布谷鸟的习性,“由于这种鸟儿生性太野,养鸟人能养活八哥、鹦鹉、红靛、蓝靛、百灵、画眉……却没有一只鸟笼,能养活布谷鸟的。” 
“那就是它在咱们附近树上搭窝筑巢了。”她说,“不然的话,怎么会没完没了地叫呢?”
“这种鸟儿没有自己的家园,它飞累了,总是靠别的鸟巢临时歇脚栖身。”我再次纠正她对大自然鸟类世界的无知,“它也有情欲,它也求爱,它也生儿育女;可是它把鸟蛋,生在别的鸟巢之中,是靠其他鸟类为它孵化后代的。可是它有一个任何鸟儿不能顶替的作用,它及时催农家夏播夏种……”我说得挺带劲,扭头一看,她已进入梦乡了。我则再也无法入睡了。因为在童年时日,我听惯了它的歌声。对于它永不更改的四声旋律,有的农家将其听成“赶快布谷”;但也有农家将其歌声人性化了,说它唱的是“光棍好苦”。我童年的家乡在燕山脚下,北边靠山,南边临水;山与水之间,长着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五谷杂粮。大自然娇美多姿,各种鸟儿便飞临这片山水之间,搭窝筑巢引颈高歌。布谷鸟是鸟类家族之一,它以永不变调的四声组合,反复地吟唱草木萌生、万物争荣的春天夏天。在我的记忆里,布谷是一种黑灰色的鸟儿,尾部镶嵌着雪白的斑点,每当它飞掠过绿色的田野时,我的两只童眸一直追随着它,并模仿它的歌儿,高唱几声:“赶——快——布——谷——”“光——棍——
好——苦——”
这只属于绿色田野的鸟儿,何以会飞到北京城里来了,却一连几个夜晚反复吟唱不止呢?我走出屋子,站在阳台上寻觅这只布谷鸟的踪影。但它就像有意与我捉迷藏似的,目光所及之处的树丛,不但难以发现它的身影,连它的歌声也停止了;但是当我失意地回到床上,它便又放开它的歌喉,让我欲睡而不能。
第二天我特意到邻居家里,去请教一位养鸟老人。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更迭,地球上多少野生动物都失去了原有的野性,而变成了铁笼中玩偶;布谷也是飞禽家族中的一员,会不会也退化掉了它生命中的野性,在21世纪向时代举手投降了呢?”那位养鸟的邻居,听完我的这番话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然后为我指点迷津道:“你呀,天天坐在家里笔耕,大概不知道身外的天下事了。我建议你围着咱们楼群转转,看看增加了多少绿地,又种上了多少花草树木,那布谷鸟哪儿是因为迷路,是把咱们这块地方错当成农家田园,飞到这儿催咱们夏耕夏播来了!”
在养鸟人老马的启迪下,我开始了环绕生活小区散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身穿黄色背心的环卫工人,在小区的马路两边栽种花草;沿团结湖路北行,朝阳公园的水波上,昔日常漂浮着脏兮兮的杂物,不知在哪个时辰已然变成一泓清波,特别刺激我眼球的是,还有几只野鸭在湖水中游弋。
之后,我像寻找失去的童年那般,寻找这个田园使者,但依然不见“伊人倩影”。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尽管楼群周围草木葱茏,毕竟这儿不是乡野,那街市上闪亮的灯火,那偶然鸣笛的警车,都能让这娇小的鸟儿惊魂。京城的白天,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那小小的生命就更望而生畏了。也许有一天,当北京覆盖在浓浓绿色的怀抱时,我会看见它穿梭于京城上空的身影。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
(选自《北京晚报》2010年6月21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看,作者开头写妻子对布谷鸟的无知,有什么作用?
【小题2】第四段,作者为什么要写自己童年时代对布谷鸟的“记忆”?请从手法和内容的角度加以赏析。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