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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生只做一件事
池莉
从前,我外婆家屋后有一座大园子,园子里头长满花木蔬菜和中草药,芙蓉花、鸡冠花、桃树、垂柳、小白菜、香葱、车前草、鸡血藤等混长在一个园子里,引得蜂来燕往蝶飞蚓爬,使儿时的我玩得十分着迷。从此,我一直心怀渴望,非常非常想养花种草,可就是没有自己的一寸土地。十几年熬过去了,去年分得一套公寓,奔到阳台上一看,发现竟然留了养花槽。于是一连好些日,提只篮子和小桶,四处挖湖泥。在大大忙了一阵之后,花种上了,草也养上了,菜籽也撒上了。然后,抱着肩来来回回欣赏,倒真是有一种了却了某个夙愿的感觉。
可是到了秋季,结果并不理想。葡萄才结了几颗,花儿没有开几朵,从庐山植物园特意带回来的碗莲之类的也都死了。怎么回事呢?
为此,我特意找了《花经》来读,读着读着,心中见亮。合上《花经》,扔下花铲,淡然一笑,我不再养花了。
实际上,《花经》这本厚书我翻来覆去看的只是前面一小节:序言。序言里简洁地记叙了本书作者之父黄岳渊先生的一段经历。黄岳渊先生在宣统元年的时候本是一名朝廷命官,斯时年将三十。有一日黄先生想:古人曰三十而立,我该如何立人呢?他想,做官要应付人家,做商呢又要坑害人家,得做一件得天趣的事才好,才算立了为人的根本,于是黄先生毅然辞官隐退。他做什么呢?他购田地十余亩,渐扩充至百余亩。黄先生从此聚精会神,抱瓮执锄,废寝忘食,盘桓灌溉,甘为花木之保姆。果然,黄家花园欣欣向荣,花异草奇,声名远扬。每逢花时,社会名流裙屐联翩,吟诗作赋。更有文人墨客指点花木,课晴话雨。众人深得启示:既混浊之世,百无一可。唯花木差可引为知己。据说,当时的文坛名人,周瘦鹃、郑逸梅等人皆为黄先生的花木挚友。
黄先生养花养出了精神文明,养出了人间知己,养出了《花经》这等好书,恐怕这才叫养花种草!这才叫做了人生一件事!
一件事要做好,岂能凭你心中有一点喜欢?有一点迷恋?三天浇点水,五天上点肥?
少年狂妄,自以为聪明。把表面的一些由头借来,实际标榜自己为至情至性之人。这也做做,那也试试,好听人评价个多才多艺。近年来,国家大兴经济,文人纷纷“下海”,我也曾与人发议论说作家的智商是足够经商的。最近,由读《花经》而获顿悟:人的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政客们终生搞阴谋,商人们终生搞欺骗,情种终生搞爱情(比如贾宝玉),黄岳渊先生终生搞花草。一生的时间并不多,一生的精力也不多,要搞好一件事实在不容易。用去一生搞好一件事,那也就够可以了。世上不知有多少聪明人,一生没有搞好一件事。
应该是不受诱惑的年纪了。傻一点儿,笨一点儿,懒一点儿,冷一点儿,就做一件事——写作——我这一生。
(选自《青年文摘》,有删改)
【小题1】“傻一点儿,笨一点儿,懒一点儿,冷一点儿”是就什么事情而言的?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3分)
【小题2】结合前三段内容,分条写出作者对种花草一事感情变化的过程。(4分)
【小题3】池莉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抒写了“一生只做一件事”的感悟,而世界上的确又有好多人是多才多艺的。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请简述理由。(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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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断魂枪(节选) 老舍
王三胜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向四围扫了一眼:“乡亲们,王三胜不是卖艺的;西北路上走过镖,会过绿林中的朋友。闲着没事,拉个场子陪诸位玩玩。有爱练的尽管下来,我陪着。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他看着,准知道没有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条钢鞭更硬,十八斤重。
王三胜,大个子,一脸横肉,努着对大黑眼珠,看着四围。大家不出声。他脱了小褂,紧了紧深月白色的“腰里硬”,把肚子杀进去。给手心一口唾沫,抄起大刀来:
“诸位,王三胜先练趟瞧瞧。不白练,练完了,带着的扔几个;没钱,给喊个好,助助威。好,上眼!”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刀横起,大红缨子在肩前摆动。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跺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的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有功夫!”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
“啊?”王三胜好似没听明白。
“我说:你——有——功——夫!”老头儿的语气很不得人心。
放下大刀,王三胜随着大家的头往西北看。谁也没看重这个老人:小干巴个儿,披着件粗蓝布大衫,脸上窝窝瘪瘪,眼陷进去很深,嘴上几根细黄胡,肩上扛着条小黄草辫子,有筷子那么细,而绝对不像筷子那么直顺。王三胜可是看出这老家伙有功夫,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王三胜不怕:他看得出别人有功夫没有,可更相信自己的本事,他是沙子龙手下的大将。
“下来玩玩,大叔!”王三胜说得很得体。
点点头,老头儿往里走。这一走,四外全笑了。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地往前拉扯,身子整着,像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把大衫扔在地上,一点没理会四围怎样笑他。
“神枪沙子龙的徒弟,你说?好,让你使枪吧;我呢?”老头子非常地干脆,很像就想动手。
人们全回来了,邻场耍狗熊的无论怎么敲锣也不中用了。
“三截棍进枪吧?”王三胜要看老头子一手,三截棍不是随便就拿得起来的家伙。
老头儿又点点头,拾起家伙来。
王三胜努着眼,抖着枪,脸上十分难看。
老头儿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两个香火头,随着面前的枪尖儿转,王三胜忽然觉得不舒服,那俩黑眼珠似乎要把枪尖吸进去!为躲那对眼睛,王三胜耍了个枪花。老头儿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儿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场外叫了好。王三胜连脸带胸口全紫了,抄起枪来;一个花子,连枪带人滚了过来,枪尖奔了老人的中部。老头儿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裆,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场外又是一片彩声。王三胜流了汗,不再去拾枪,努着眼,木在那里。老头儿扔下家伙,拾起大衫,还是拉拉着腿,可是走得很快了。大衫搭在臂上,他过来拍了王三胜一下:“还得练哪,伙计!”
“别走!”王三胜擦着汗,“你不离,姓王的服了!可有一样,你敢会会沙老师?”
“就是为会他才来的!”老头儿的干巴脸上皱起点来,似乎是笑呢。“走;收了吧;晚饭我请!”
【小题1】分条依次概括选文中王三胜的情绪表现。(3分)
【小题2】从老头儿和王三胜比武的情节可以看出两人性格有哪些不同?(4分)
【小题3】文中多次描写老头儿的眼睛,简要分析其作用。(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历史的“暗室”:周海婴早期摄影集
最近出版的《历史的“暗室”:周海婴早期摄影集》呈现了意味丰富的画面意象。周海婴之子周令飞说,在父亲拍摄的两万余张照片中,90%的画面都是有人物的。用艺术批评家朱其的话说,周海婴也拍摄了一些空镜头的景观。有些是非常冷僻的角落,比如音乐堂的门口一个人也没有,或者一个院子的边缘,或者一些水泥墩子叠在一起。他关注人们密集视线的盲区,并且“在大风景和大场景中,角落里通常会有一个人”。
作为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大半生都扮演着一个民族精神旗手之子的角色,也因此在公众的眼中成为伟大父亲的影子。他似生活在一种家族荣誉的心理负重中。他曾说,“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与我父亲联系在一起的。”这固然是荣光的、炫目的、名垂青史的,但也是多么沉重的一件事。
周海婴出生于1929年。鲁迅为之取名“海婴”,意即“上海出生的孩子”。1936年鲁迅逝世时,周海婴7岁,实际上对父亲没有什么深刻记忆。他大多数时候是从一个民族的宏大传说中认识父亲的。
他当然也得到了父爱。许广平著的《鲁迅回忆录》中提到一个细节:在上海,他们家雇了一个善良纯朴的老女工,鲁迅要孩子叫她姆妈,不许直呼其名。每逢吃饭,她都来到鲁迅书房做清洁或者带小孩玩耍。“有一次,她和海婴在三楼阳台上一页页吹纸片,说是放鸢。孩子看到纸片上下飞舞,高兴极了。我们不看犹可,一看,却是鲁迅书架内的一本书被撕去大半本……因为她是文盲,不懂得鲁迅嗜书如命的脾气,只图博得小孩子欢喜……但鲁迅并没有责备。”周海婴自己也表示,他从父亲的遗物——如信件,那里面提到他——中感受到父亲对他的喜爱。
特殊的家庭背景,终使他待人处事如履薄冰。他回忆在北大物理系读书时,同学们打桥牌,跳交谊舞。他出于好奇,偶尔走过去看,就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鲁迅的儿子不好好读书,只知道打牌跳舞”。他一直被公众期待“应该怎样怎样”,他的生活牢牢地“被‘人场’控制着”。他有时候会冷不丁自嘲“我就是个道具”。或者摄影本身是他心灵的梦游。其实他的公共角色背后有一个巨大的精神暗室。
周海婴说自己出生100天便被父亲抱去照相馆照相。“自儿时起我对照相并不陌生,甚至有莫名的新奇和亲切感。在镜头前我收敛调皮变成乖乖儿。我10岁便拿起相机记录人生。”“1936年秋末,父亲过世。母亲身体状况不好。一位姓蔡的阿姨建议母亲去杭州休养。蔡阿姨有一只黑色小型相机。很快,她看出我对相机的好奇,经不住我左缠右磨,允许我按了几次快门。这一年算是我摄影的开端。”此后70年,周海婴热衷于是。
但他对这件自己热爱的事总是半信半疑。他一直没有自信将照片示于公众,也不能确认这是艺术。陈丹青说他“斯文谦和,老牌的上海文人脾气,随口说几句自贬的玩笑”,确是活画。
隐在摄影作品背后的他,却是活泼的、不受限制的、自由的,透着对上海市民阶层的广大的亲切感。在他的镜头里,可以看见上世纪50年代上海殷实人家的私家车库、坐在房顶上反叛的青春女孩、吹哨子的儿童、熟食小贩、修鞋修锁的匠人、街角游荡的乞丐以及1949年上海私人诊所里打针的旗袍女孩。他的视野中,有新式婚礼、点心铺子,有商人、淑女、缝纫的邻人、游黄浦江的活力青年。1950年以后,他所拍摄的画面基本与国家建设、社会风尚相关。如,抖空竹的人、举重的青年、里弄里肌肉结实的健美明星、街头的宣传标语等。他的人像摄影多风格沉郁。他透露了自己:机智而活泛的,敏锐的,对自己多少有些犹疑和不确定,但在自谦中也有明确和肯定。
他拍摄的动因显然不只是技术原因,他对人的生命感觉很有反应。又有谁的艺术动因是源于技术呢?如同文学、建筑与舞蹈一样,它们的好处全在于对生命状态的自觉。如果没有一个形而上的存在时刻观照,那些艺术堆积就是负担或者垃圾。
有人质疑这些照片的价值。我们狂奔的路上,那路边的树又有什么价值呢?对每一个疾驰在生命路途中的人来说,这个世界就是路边那些一晃而过的树。平庸的树会成为被速度拉直的横线条,好的树会留下印记。
(摘编自2011年11月1日《中国青年报》)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通过记述鲁迅先生的儿子周海婴对父亲鲁迅的深情回忆和深切思念,以及他充满心理负重的沉重生活,交代了他刻苦学习摄影从而取得的突出成就。
A.虽然鲁迅先生很爱儿子,但他去世时儿子周海婴很小,所以周海婴对伟大父亲的记忆都是从父亲的遗物和一个民族的宏大传说中得来的。
B.鲁迅先生有嗜书如命的脾气,但因为喜爱自己的儿子和对文盲女工的尊重,所以他对女工为了博得孩子的欢喜而和海婴在阳台上撕书玩未加责备。
C.在周海婴拍摄的两万余张照片中,90%的画面都是有人物的,这表明他内心非常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和理解。
D.文章很少正面描写周海婴成年之后的生活,而主要是透过他的摄影集和别人对他的评价来表现他的性格特点,揭示他真实的内心世界。
【小题2】文章题目中的“历史暗室”有什么含义?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周海婴拍摄的照片有什么特点?他为什么如此喜欢摄影?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从文章的标题和内容来看,全文重在写周海婴,而文章最后一段却在评价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你认为这样写有必要吗?请结合全文简述理由。(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等待着风起的日子
吴光辉
①黄栌那鲜红如火的树叶是它生命的最后华章,此前它是黄色的青春,此后它是枯萎的凋零。它们明明知道自己的最终结局,也要充分展示一番自己的成熟之美,用自己最后的辉煌去迎接死亡,红叶的最后年华犹如天鹅之死。
②我迈上太行奇峡群的山门,就一脚跨进了秋天,一脚跨进了由红叶渲染而成的版画之中。那生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一大片一大片艳丽夺目的红叶,就是巍峨太行胸前的装饰,就是铁血太行内心的柔情,更是八百里太行飘逸不散的魂。
③早晨站在山脚遥望,那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叶就像给这直插云霄的太行峡谷群,用大写意的手法点缀的朱砂;而中午登上双驼峰扶着栏栅朝下俯视,透过缭绕在群山之间的白云,那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叶却又像一缕缕红霞。当我走近它们,看到它们从峡谷的石缝之间顽强执著地攀岩而起,居然全都生长得树干粗壮、枝桠纵横、蓬勃茂盛。它们每一根枝条都延伸出无数只椭圆形红叶,每一片红叶都迎着轻柔的山风摇摆出它们生命的最后热情,又哗哗作响地留下了无数个细言碎语。那是它们在与树干作最后的生死诀别。
④黄栌是一种落叶灌木,最高能长至七八米,树冠呈圆形,到了秋天长出了满身的红叶,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红色华盖。这种树耐得住干旱寒冷和瘠薄土壤,所以它能在太行山生长。它春季开出黄绿色的小花儿,生出淡紫色羽毛一般的花梗,远远地望去犹如万缕罗纱缭绕,故而又有了“烟树”之美称,到了夏天果核便会坠满枝头。毫无疑问,黄栌的一生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秋天的红叶。因此,黄栌树又被称为红叶树。它在太行奇峡群里比比皆是,断崖绝壁,万丈深渊,坡坡岭岭,沟沟壑壑,如火如荼,如血如丹。它们红遍了情人峰,红遍了赤叶溪,红遍了龙首崖,红遍了流水峡,红遍了神鹰岩。她们在幽静的山谷中坦然地迎接着风起的日子。
⑤于我看来,在红叶们浓妆艳抹的浪漫和凄美之中,蕴含着一种悲剧美学的生命意义。我登太行是深秋季节,早已万山红遍,落叶缤纷,正是红叶蔚为壮观的时候。已经变冷的寒风在太行峡谷之间徘徊,我想这一阵阵轻风肯定是来给美丽的红叶报信的,风让美女一般的红叶站在她们生命的枝头在弥留之际作最后的诀别。接着一阵又一阵呼啸的山风,拉开了架势发出尖叫从山外狂奔而来,无数只红叶便纷纷告别枝头,随风在峡谷之间飞舞起来。整个峡谷群到处都是飘扬着的红叶,漫山遍野,无边无际,像是下了一场红叶雪。离别枝头的红叶在山谷的四周上下飘飞,在青褐色的岩石衬托之下彰显出它们生命的光彩。
⑥无数只红叶伴着秋风的节奏,在峡谷之间的千米高空,上下飞舞着,左右翻转着,前后飘飞着,高低起伏着,快慢盘旋着,飘飘洒洒,纷纷扬扬。这时,树上摇曳的,空中飞舞的,地上回旋的,全都是红叶的身影,太行奇峡群成了红叶的世界。
⑦这漫天飞舞的红叶上下翻腾的姿态,是那么的轻盈,那么的浪漫,突然就觉得它们这时的心情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悲伤,而是那么的欢畅,那么的快乐。我想红叶们在天地之间飞翔时发出的哗哗声响,肯定是它们一路撒下的欢歌笑语。因为它们站在枝头时虽然拥有了生命,可它们与生俱来就没有自由,它们只能被牢牢地禁锢在枝条上,当它们脱落枝头之后,虽然没有了生命所必须的养分,可它们从此告别了禁锢,欢天喜地地飞向自己看过了千百遍却从未去过的宇宙天地,尽管它们只有片刻的欢愉,尽管它们很快就要死去。这时,我想起60 多年前太行山东麓狼牙山上的五位英雄那纵身一跳,他们义无反顾地从万丈悬崖跳落下去,就如同这红叶欢欣鼓舞地坠落枝头。眼前的红叶肯定就是英雄的魂,就是太行山的魂,否则英雄和红叶的品质为什么会如此相似?现在我才真正地理解红叶至死为什么还会如此的艳丽夺目,原来它们是为了自由去作最后的冲刺。(选自《文学报》,有删改)
【小题1】文章首段,作者笔调凝重地描绘出“红叶”的最后华章,这样写有何作用?(3分
A.
【小题2】请赏析第③段所运用的艺术手法。(4分)
【小题3】联系全文,回答文章为何以“等待着风起的日子”作标题?(3分
A.
【小题4】作者说红叶“蕴含着一种悲剧美学的生命意义”,又说红叶“那么的欢畅、那么的快乐”,两者是否矛盾?结合文章,谈谈你对此问题的看法。(4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小题2】请概括小说中达老爷子这一形象的特点。(6分)
【小题3】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处达老爷子临终的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题目。
陌生人
(法)普鲁斯特
多米尼克坐在熄灭的炉火旁边等待他宴请的宾客。每天晚上,他都要邀请几位爵爷和一些风趣的人跟他共进晚餐。由于出身高贵,富裕而且好客,他从不会孤单。火把尚未点燃,屋子里的日光已经颓然消逝。
突然间,他听到一个声音,一个遥远而又贴近的声音对他说:“多米尼克。”——他分明听到那声音在呼唤,在很远又很近的地方呼唤:“多米尼克。”他吓得浑身冰凉。他从未听见过这种声音,可这声音多么熟悉,他清楚地分辨出那是一个受害者,一个已经死去、出身高贵的受害者的声音。他寻思自己究竟犯下了哪条旧时罪孽却又想不起来。然而这声音的语调分明在谴责一种罪恶,一种无疑是他在不知不觉中犯下而又负有责任的罪恶——他的悲哀和恐惧便是明证。他抬起眼睛,看见他面前站着一个严肃而又亲切,模样混沌不清而又动人心魄的陌生人。多米尼克用几句充满敬意的话向他的那个忧郁而又自信的权威致意。
“多米尼克,难道我是你唯一没有邀请参加晚宴的人吗?你想用我来弥补旧日的过失,那是错误的。当你衰老的时候,我要给你介绍从未来过这里的其他人。”
“我邀请你参加晚宴。”多米尼克带着他也不明白的诚挚回答道。
“谢谢。”陌生人说。
他的戒指底座没有印刻任何徽饰,他通过言语传递的思想不曾结出锋利闪光的寒霜。然而多米尼克对他那亲如手足而又强劲有力的目光一见如故,陶醉在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之中。“不过,如果你想把我留在你的身边,你就必须打发走其他客人。”
多米尼克听见客人在敲门。火把尚未点燃,屋里一片漆黑。
“我不能把他们打发走,”多米尼克回答,“我害怕单独一人。”
“其实,跟我在一起你还是单独一人,”陌生人悲哀地说,“可是你必须挽留我,你从前错怪了我,你必须弥补。比起他们来我更喜欢你,让我教你怎样谢绝他们。当你衰老的时候,他们是不会来的。”
“我不能。”多米尼克说。
他明白自己刚才牺牲的是一种高高的幸福,遵奉的是一种不可推脱而又庸俗不堪的习俗,他为服从这种习俗所付出的代价根本没有乐趣可言。
“赶快选择吧。”陌生人傲慢地恳求道。
多米尼克去为客人开门,与此同时他头也不敢回地问陌生人:“你究竟是谁?”
已经消失的陌生人对他说:“你今天晚上牺牲我去服从这种习俗,到了明天你给我造成的伤口流出的鲜血将会更多。你遵奉的习俗一次比一次专横,它每天都使你离我更远,迫使你给我带来更大的痛苦。你很快就会杀死我,你再也见不到我了。然而比起其他人来,你欠我更多,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人会抛弃你。我与你融为一体而又始终离你很远,我已经几乎不存在了。我是你的灵魂,我就是你本人。”
客人们进来了,他们走进餐厅,多米尼克想把他与失踪的来访者的谈话讲出来,然而,看到晚宴主人的一脸烦恼和显而易见的疲惫,吉罗拉莫(注:客人)不想让大家和多米尼克本人扫兴,他用这样的结论打断多米尼克的话题:“永远不要单独一个人待着,忧郁是孤独的产物。”
接着,大家重又开始饮酒;多米尼克毫无喜悦地与人交谈,然而他却得到了所有到场的显赫贵客的一致恭维。
【小题1】分析第一段两处画线语句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小说中的陌生人实为多米尼克本人,文章却以陌生人和多米尼克之间的对话来展开情节,这种写法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3】小说以“陌生人”为题,有哪些深刻意蕴?(6分)
 
【小题4】多米尼克会改变自己以后的生活吗?请根据文章具体内容加以探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