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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共19分)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共19分)
最后的绝招
聂鑫森
古城湘潭的火车站设在郊外,候车大楼前面的广场上,一个篷摊连一个篷摊,摊主大多是一些走江湖的人,比如“面人雷”。“面人雷”,北地口音,六十来岁的样子,骨格清奇,黄面短须,双眼特别锐亮,像鹰眼,有点冷。他在这个广场捏面人差不多有一年了。
  只要不下雨不落雪,“面人雷”就会准时出来设摊。他的行头很简单:一个可收可放的小支架,上面挂着一个纸板,正中写着“面人雷”三个大字,两边各写一行小字:“为真人捏像,继绝技传家。”再就是一个小木箱,里面放着捏面人的原料和工具。他捏面人很快,顾客站个十来分钟就行了,称得上是“立等可取”。顾客满意了,给十块钱;觉得不像,他不取分文,而且立刻毁掉,再不重捏——这样的情景似乎从没出现过。
  世人能欣赏这玩意的,并不多。闲空时,“面人雷”会安静地坐下来,手里拿着面粉,眼睛左瞄右瞅,专捏那些有特点的人物。真正有特点的人物是那些“老江湖”,算命测字的“半仙”,耍解卖艺的赤膊汉子……当然,他也捏那些在广场游荡乘机作案的小偷,江湖上称这类人为“青插”;专弄“碰瓷”的骗家,手里拎着瓶假名酒,寻机让人碰落摔碎,然后“索赔”;还有那些做“白粉”生意的,避着人鬼头鬼脑地进行交易……捏好了,悄然入箱,秘不示人。
  这么大的广场,这么大的人流量,各类案子总是会发生的。
  负责车站治安的铁路警察,常会秘密地把“面人雷”找去,请他帮忙破案。
  “面人雷”会把那些涉案疑犯的面人拿出来,冷冷地说:“你们只管抓就是,错不了。”
  他们知道“面人雷”是靠这门手艺吃饭的,便要按人头给钱。“面人雷”说:“这算我的义务,免了!只是……请你们保密,给我留碗饭吃。”
  小偷抓了。“碰瓷”的抓了。贩“白粉”的也抓了。那些面人捏得太像了,一抓一个准。
  这是个秋天的深夜,无星无月,风飒飒地刮着。“面人雷”睡得正香,门栓被拨开了。屋里突然亮起灯,被子被猛地掀开,三条大汉把“面人雷”揪了起来。
  “面人雷”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他很镇静,说:“下排琴,总得让我穿上挂洒、登空子,戴上顶笼,摆丢子冷人哩。”“面人雷”说的是“春点”,也就是江湖上的隐语,翻译过来为:“兄弟,总得让我穿上衣服、裤子,戴上帽子,风冷人哩。”
  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汉子,脸上有颗痣,说:“上排琴(老哥),是你把我们出卖给了冷子点(官家),你应该懂规矩,今晚得用青于(刀)做了你!”
  对方掺杂着说“春点”,气氛也就有些缓和。“面人雷”笑了笑,也不绕弯子了:“兄弟,你们误会了,谁使的绊子呢?”
  “老哥,没有不透风的墙,你老老实实跟我们出门走一趟。”
  “我这一把年纪了,死也不足惜。兄弟,我捏了一辈子的面人,让我最后为自己捏一个吧,给老家的儿孙留个念想。”
  他们同意了。“面人雷”打量了他们几眼,说:“谢谢。”然后便拿出一大团面粉和工具,坐在桌前,对着一个有支架的小镜子捏起来。
  三个人坐到一边去,抽着烟,小声地说着话。他们知道这个老江湖懂规矩,因此他们也做到仁至义尽。
  “面人雷”很快就捏好了,是他的一个立像,有三寸来高,右手拿着小竹片,左手握拳。然后在底座边刻上一行字:“手中有乾坤。‘面人雷’自捏像。”
  捏完,“面人雷”说:“兄弟,我随你们去走一趟,也算我们缘分不浅。”
  夜很深也很暗,一行人急速远去。
  两天后,在二十里外的一条深渠里,发现了“面人雷”的尸体,脖子上有深深的刀痕。
  人命关天,公安局的调查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很快就知道了死者是“面人雷”,很快就找到了他的住处。在现场勘查时,床铺垫被下找到了一叠汇款存根和几封家信,还有桌子上那个栩栩如生的面人。现在要寻找的是杀人凶犯,但几乎没有什么线索。
  公安局刑侦队队长,是个年轻人,业余喜欢搞雕塑。他把“面人雷”的自捏像放在办公桌上,关起门看了整整一天。他发现那支形如利刀的小竹片,尖端正对着那只握着的拳头,而那拳头从比例上看略显硕大,似乎握着什么东西。“手中有乾坤”这几个字,也应是一种暗示。他小心地掰开了那个拳头,在掌心里出现了几个极小的面人!在放大镜下一看,眉眼无不清晰,那个脸上有颗痣的汉子,是个黑道上的头目,曾因诈骗坐过牢。“面人雷”在临死前,给这几个家伙捏了像,堪称大智大勇,不能不让人佩服!
  这几个疑犯很快就被抓捕归案。
  追认“面人雷”为“烈士”的报告也随即批复下来了。追悼会开得非常隆重,正面墙上挂着“面人雷”的遗像——是那尊自捏面人的放大照片。挽联是这样写的:手中有乾坤,小技大道;心中明善恶,虽死犹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开头对古城湘潭火车站的描写,既为人物的出场提供了环境,又烘托了人物心理,也使得故事的发生、发展更合情合理,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
B.这篇小说人物有武侠风度,即便是三个黑道杀手,也都古道热肠,能够遵守江湖规矩,做到仁至义尽,让“面人雷”了却最后心愿。
C.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起伏跌宕。行文中做了精妙的伏笔、暗示等,使得故事的每一个“意外”既让人觉得“突如其来”,又让人觉得“恰如所料”。
D.这篇小说语言特色鲜明。叙述性语言简洁有力,精练传神,推动了情节发展;人物对话符合身份,彰显人物性格,又富于地方特色。
E.“面人雷”一个江湖艺人,本当“为真人捏像,继绝技传家”,却做起了“便衣警察”的工作。虽给古城湘潭尽了义务,却没有负起对故乡儿孙的责任。
【小题2】小说第二段描述了“面人雷”火车站捏面人的情形,这对故事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请简析。(4分)
【小题3】这篇小说运用了多种手法来塑造人物,请结合小说具体内容加以赏析。(4分)
【小题4】有人认为,“面人雷”的功夫全在手上,建议把小说题目改为“手中有乾坤”,你认为哪一个更好?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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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问题。本大题3小题,共15分。
布谷啼
从维熙
夏至刚过,深夜我听到了布谷啼鸣。妻子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因而不无惊异地询问我说:“快到凌晨两点了,这是什么鸟在叫?”我告诉她这是布谷鸟。布谷鸟学名叫杜鹃,古人称它为子规。古语中有“子规啼血”之说。其含意是说,这种鸟儿喜欢不停顿地高歌长鸣,直到耗尽它最后一滴血为止。该怎么说呢,听见这种鸟鸣——特别是在午夜之后,常常勾起人的悲壮思绪,让人联想翩跹。妻子比较务实,没有文人的孟浪心态。她说那一定是养鸟的人,把鸟笼挂在了阳台上,又忘了喂食,所以它深夜叫个不停。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知道这种鸟儿是无法豢养的。”中枢神经被这只布谷鸟的歌声激活之后,我的困倦一扫而光。在子夜更深,我兴致勃勃地对她讲开了布谷鸟的习性,“由于这种鸟儿生性太野,养鸟人能养活八哥、鹦鹉、红靛、蓝靛、百灵、画眉……却没有一只鸟笼,能养活布谷鸟的。” 
“那就是它在咱们附近树上搭窝筑巢了。”她说,“不然的话,怎么会没完没了地叫呢?”
“这种鸟儿没有自己的家园,它飞累了,总是靠别的鸟巢临时歇脚栖身。”我再次纠正她对大自然鸟类世界的无知,“它也有情欲,它也求爱,它也生儿育女;可是它把鸟蛋,生在别的鸟巢之中,是靠其他鸟类为它孵化后代的。可是它有一个任何鸟儿不能顶替的作用,它及时催农家夏播夏种……”我说得挺带劲,扭头一看,她已进入梦乡了。我则再也无法入睡了。因为在童年时日,我听惯了它的歌声。对于它永不更改的四声旋律,有的农家将其听成“赶快布谷”;但也有农家将其歌声人性化了,说它唱的是“光棍好苦”。我童年的家乡在燕山脚下,北边靠山,南边临水;山与水之间,长着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五谷杂粮。大自然娇美多姿,各种鸟儿便飞临这片山水之间,搭窝筑巢引颈高歌。布谷鸟是鸟类家族之一,它以永不变调的四声组合,反复地吟唱草木萌生、万物争荣的春天夏天。在我的记忆里,布谷是一种黑灰色的鸟儿,尾部镶嵌着雪白的斑点,每当它飞掠过绿色的田野时,我的两只童眸一直追随着它,并模仿它的歌儿,高唱几声:“赶——快——布——谷——”“光——棍——
好——苦——”
这只属于绿色田野的鸟儿,何以会飞到北京城里来了,却一连几个夜晚反复吟唱不止呢?我走出屋子,站在阳台上寻觅这只布谷鸟的踪影。但它就像有意与我捉迷藏似的,目光所及之处的树丛,不但难以发现它的身影,连它的歌声也停止了;但是当我失意地回到床上,它便又放开它的歌喉,让我欲睡而不能。
第二天我特意到邻居家里,去请教一位养鸟老人。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更迭,地球上多少野生动物都失去了原有的野性,而变成了铁笼中玩偶;布谷也是飞禽家族中的一员,会不会也退化掉了它生命中的野性,在21世纪向时代举手投降了呢?”那位养鸟的邻居,听完我的这番话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然后为我指点迷津道:“你呀,天天坐在家里笔耕,大概不知道身外的天下事了。我建议你围着咱们楼群转转,看看增加了多少绿地,又种上了多少花草树木,那布谷鸟哪儿是因为迷路,是把咱们这块地方错当成农家田园,飞到这儿催咱们夏耕夏播来了!”
在养鸟人老马的启迪下,我开始了环绕生活小区散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身穿黄色背心的环卫工人,在小区的马路两边栽种花草;沿团结湖路北行,朝阳公园的水波上,昔日常漂浮着脏兮兮的杂物,不知在哪个时辰已然变成一泓清波,特别刺激我眼球的是,还有几只野鸭在湖水中游弋。
之后,我像寻找失去的童年那般,寻找这个田园使者,但依然不见“伊人倩影”。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尽管楼群周围草木葱茏,毕竟这儿不是乡野,那街市上闪亮的灯火,那偶然鸣笛的警车,都能让这娇小的鸟儿惊魂。京城的白天,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那小小的生命就更望而生畏了。也许有一天,当北京覆盖在浓浓绿色的怀抱时,我会看见它穿梭于京城上空的身影。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
(选自《北京晚报》2010年6月21日,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看,作者开头写妻子对布谷鸟的无知,有什么作用?
【小题2】第四段,作者为什么要写自己童年时代对布谷鸟的“记忆”?请从手法和内容的角度加以赏析。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浮子酒香 张卫华
穿过后河上了公路,往县城方向的不远处,有个三岔口。这是两条省道的交汇,连着安徽,通着江南,自是车水马龙。五大爷的浮子酒摊,就安静地立在三岔口的一隅,干净的白褂、白瓷碗、白抹布,在车流交错中,一尘不染。
天刚亮,五大爷就推出架子车,平稳地摆了三五个红瓦盆、水桶、木板凳,外八字的步子,咕咕噜噜地往后河里去。东方天边云彩抹着红,薄雾像一缕一缕的丝绸,正如五大爷褂子的雪白,淡淡的酒香随着他走,一条小黄狗,跟到后河的入口处,停下摇着尾巴,远远地目送。
我在县城读书,逢周末步行回家,到五大爷的浮子酒摊处,刚好一半的路。每次到那,五大爷都是忙碌的,温和的笑写在脸上。三两棵高大的杨树,遮出一片树荫,有客人用瓷勺子慢吞吞地舀着吃,有时没客人,五大爷就静静地刷着碗,洗着抹布。
“五大爷。”我腼腆地叫。他乐呵呵的,“星期了!”指给我板凳坐,一边拿了碗,一边取了铁勺子。五大爷的铁勺是用薄铁片做的,小碗口般大,平平的,浅浅的凹下去一点点。铁勺在酒盆里平着薄薄的切,三下两下地放进碗里,从水桶里取了凉开水冲,稳稳地递给我。
白色的细瓷碗里,成片的浮子散开着,像是傍晚的云彩,泛着幽幽的黄。我喝一口,浮子一下就化了,甘甜的津水冲涨着口腔,轻轻一咽,满身子都沉浸着清凉的酒香了。
五大爷戴着礼帽,眯着眼看我,眼角挂满微笑。“再一碗!”他伸手去接我的碗。“不要了。”我躲闪着,五大爷呵呵的,也没强求,接着洗碗,问我学习的事情。“好好学,你大、你娘多辛苦。”“嗯。”我重重地点头,跟他道了别,朝后河的方向走。
村里人赶集上店的,走那歇歇脚,他就薄薄地冲上一碗。五大爷的浮子酒摊从不收村里人的钱,也有硬给的,五大爷都会送还,一边笑着说,“不值钱”。一二去,村人也习以为常了,走到那停下,口渴的喝上一碗,不渴的,也会坐树荫下,陪他说说话。正午的太阳毒,树下边却有风,杨树叶哗哗地响,好听,凉快。
我不知五大爷的眯眼是笑久了才成那样,还是因为眯眼让他的笑看着舒服。清瘦,一脸红润,低声,平和,有点斯文。他一年四季都戴帽子,草帽、礼帽、“火车头”帽,夏秋的白褂,冬春的棉袄,干净得没一点灰渍。有次我偶然见五大爷脱了帽子,鹤发童颜,让我想到年画里的神仙。
我村的浮子酒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据说湖地里曾发现过一个古墓,里面有一瓦罐浮子酒,清澈透底,散着醉人的香。村里人喜欢用浮子酒做成“发面头”,随意的扔在面缸里,嫁出去的姑娘远远地带走,代代传承。我老婆每次回老家,都会帮娘蒸出大锅的发面馍,大兜小兜的提着,回来一顿一顿大口吃,鼻子上冒着细汗。
五大爷做酒极讲究。先是用簸箕把江米簸干净,把石粒、变色的米捡得干干净净,洗了上锅蒸,一层层洒了研细的酒曲,成盆的装好压实,中间挖出一洞,续了熟水,上棉被捂上一天,沁人的香气就弥漫了半个村子。做浮子酒是非常娇气的,盆盆罐罐不能沾上一点油星,浮子上洒不得半滴生水。五大爷干净,做出的浮子酒地道,味正,村里人也有做的,多半会起毛,有绿点,白白糟蹋了粮食。
五大爷的酒摊出了几十年,谁也数不清他做了多少盆浮子酒。五大娘去世后,五大爷也推不动车子,便停下生意。一个人住在老屋里,土墙草顶,随便的几块木板,交叉着钉成了院门,总那么斜斜地半掩着。如今他的一个远房侄子在做浮子酒,我喊五哥,做出来走村串户的卖,也有办酒席的,找上门成盆的买去。
我家在村里辈分较长,喊大爷大娘的也就那么几个人。正月初一回村里过年,吃了浮子酒、鸡蛋汤,我和弟弟们要去给长辈拜年。五大爷腰不弯,耳不聋,总是精神抖擞,笑眯眯地让着烟,小声地重复:“不拜年,不拜年。”关切地问工作咋样,孩子如何,照例的一定要把我们送出院门口。
要去拜年的人家一年年在减少。今年春节,吃了浮子酒,爹说,村里你不用去转了。
五大爷无疾而终,享年八十九岁。
(选自2014年08月29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因为三岔口连着安徽,通着江南,位于两条省道的交汇处,客流量较大,考虑到旅客的需要,五大爷才在三岔口开了浮子酒摊。
B.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景物色彩明快,生活恬淡自然,一方面给故事情节的展开营造了和谐的氛围,另一方面也为塑造人物形象作铺垫。
C.小说写五大爷为“我”舀酒的情节运用了细节描写的手法,体现出五大爷的细心,他知道学生是不敢多喝酒的,所以就把酒冲淡了。
D.小说写“杨树叶哗哗地响,好听,凉快”,是暗示五大爷的浮子酒摊给路人带了惬意,温暖了人心,让人舒畅。
E.小说写村里也有人做浮子酒,只是没有成功,这是为了反衬五大爷酿酒技术的高超,也揭露一些人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地想发财。
(2)小说以“浮子酒香”为题,有什么巧妙之处?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主人公五大爷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4)五大爷的浮子酒摊从不收村里人的钱,即使有人硬给,他都会送还。有读者认为五大爷的这种做法不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收藏阳光 余继聪
①深冬的早晨,太阳慢慢升高,屋顶上敷着的厚厚白霜,渐渐融化,潮湿了黛青的屋瓦和太阳红的瓦松。明媚的阳光,奢华地倾泻进农家小屋里来,绿色的藤萝窗纱,被金子般的阳光浸透,室内弥漫着浓浓的、暖暖的浪漫和温馨味道。女孩静静地坐在窗前的阳光里,一边衲花鞋,一边沐浴着幸福的阳光,一边梳理着心事。甜甜的笑容,很阳光很温暖地从她美丽的嘴角漾开来。
②楼顶上挂着的一串串红辣椒和苞谷穗子,也在滋滋地吮吸和收藏着冬日温暖的阳光。用盐巴腌浸透的腊肉,用夹杆串起的豆腐肠,一挂挂晾晒在屋檐下,收藏着阳光。摘回家的老南瓜,一个个圆溜溜的卧在楼月台上,挖回家的红薯都堆在院子一角,嗞嗞地吸收着阳光。水牛和山羊都散窝在山坡上,收藏和反刍着阳光。大片的庄稼地也在嗞嗞的吮吸和收藏着阳光,有的庄稼地已经被犁铧翻出了泥土,也在收藏着阳光。整个乡村世界,都在嗞嗞地吮吸收藏着阳光。
③收藏了一秋和将近一冬的阳光,漫山遍野的山茶花,路边篱笆下的海棠和梅花,都早熟了,全身暖洋洋的,等不及春天来到,就已经绽开了她们很阳光很美丽的笑脸。
④终于闲适了的母亲,在篱笆墙上闲适地晾晒着要腌制腌菜咸菜的蔬菜,或者在院子里的果树间搭上竹竿,晾晒蔬菜,或者晾晒拆洗过的被窝和冬衣。那么细心,那么惬意幸福。吸足了阳光,收藏了充足阳光的蔬菜,将会被切细拌上作料,然后盛装进陶罐里,再次放进阳光里晾晒,继续收藏阳光,酝酿成阳光味道充足的咸菜腌菜。全家人,整整一年,就可以慢慢咀嚼品味和回味阳光的味道。
⑤一边翻晒着被窝和衣服,母亲一边解开她的头巾,解开她的发髻,用竹蔑篦子细细梳理她粘结的、夹杂着细碎草茎枯叶的头发,也让满头花发像庄稼一样尽情吸收和收藏冬日暖暖的阳光,也梳理她逐渐板结的记忆和往事。
⑥穿得鼓鼓囊囊的小脚老祖母们,也禁不住这暖暖冬阳的诱惑,蹒蹒跚跚地踱出门来,三三两两聚坐在大门外的坡坎上,一边说着、梳理着陈年往事,一边解开长长的包头布,让满头白发也吸收和收藏着金贵的温暖阳光。经历无数寒暑风霜,她们曾经飘逸乌黑的秀发,早已长成了这稀稀拉拉的白发,如同秋收后,晚秋时节庄稼地里残存的零星庄稼秆和枝叶,苍白,干枯,稀疏。老祖母们一边回忆着自己也曾经满头秀发长势旺盛,也曾经青枝绿叶、枝繁叶茂过的青春岁月,一边细细梳理和数着自己曾经收藏过的阳光,一边继续收藏着阳光。她们也曾经很阳光、很美丽过,也曾经青枝绿叶、枝繁叶茂过,也曾经花过果过,也曾经深深悲过真真喜过呢。
⑦祖父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村路边,或者谁家的院子里,一边滋滋地吃着一锅锅草烟,一边让自己花白的胡须、眉毛和头发,吸收和收藏着阳光。除了满头稀疏白发,胡子眉毛好像也是另一种庄稼呢。一生都忙碌着侍弄打理地里的庄稼,无暇顾及自身和身边,如今老了,才有闲心侍弄打理这些离自己最近的庄稼呢。这些庄稼越来越稀疏了,长势也越来越差,但是他们这些老伙计却很满意。一辈子,让多少庄稼吸足了水分,收藏了丰硕的阳光,也让多少的儿孙饱吸了阳光水分,长得茁茁壮壮枝繁叶茂啊!
⑧唉!一茬茬的乡村人,都是另一种庄稼呢,他们自己常常忘记了,甚至不知道呢。我们还是别打扰他们,让他们饱饱吸收和收藏点阳光吧!
⑨像收藏粮食一样,把阳光收藏满心屋,心里会多踏实啊!爱如阳光。也像收藏粮食和收藏阳光那样,把爱收藏在心里,阴郁的时候拿出来温暖自己,人生路上就该洒满了阳光吧
(选自2008年2月《中国散文选刊》网刊第13期)
【小题1】文章从哪些方面写收藏阳光?为什么要写收藏阳光?
【小题2】第⑥自然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3】文章在材料安排上有什么特色?第⑧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4】文章最后说“爱如阳光。也像收藏粮食和收藏阳光那样,把爱收藏在心里,阴郁的时候拿出来温暖自己,人生路上就该洒满了阳光吧!”结合全文,探究这段话的深刻内涵。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阿宠的春天
陈力娇
阿宠出生不到半年,就被送到煤井下,从此过上了暗淡无光的日子。
阿别很心疼阿宠,每天喂它草料时,都忘不了给它多兑些苞谷。阿别说,阿宠呀,虽说你叫阿宠,可是没人真正宠你呀,你知道你到井下意味着啥吗?就是你到死都得呆在这八百米深处呀。
阿宠像能听懂阿别的话,它抬头看了看阿别,不吃了,把头别到了食槽的这一方,眼里含着泪。那根拴在它脖颈的绳子,被它拉得直直的,像个棍儿,支在它和食槽之间,再也弹不回来了。
阿别就明白,阿宠是上火了。
上火的阿宠,任阿别再喂它什么都不会去吃了。
阿别知道了阿宠的脾气,从此不和阿宠说这样败兴的话了,他换了一种语气,像哄孩子一样对阿宠说,阿宠呀,你多幸福呀,有我陪着你,哪里找这样的好事呀,我要能再活十年,到时我们一起走呵,走呵,就不再回来了。
阿宠听了这话,果真不再耍脾气了,把它毛茸茸的头贴在阿别怀里,不住地拱动,还伸出舌头,去舔阿别苍老的胸脯。阿宠是一匹雪青马,白色重,青色少,像柔软的青白绸缎,均匀地披在它的身上。由于这一身好辨认的皮毛,它的命运注定在井下一生劳作。
但是,阿宠却瞎了。
终日不见阳光,阿宠的眼睛就什么也看不到了。阿别劝阿宠道,你别当回事呵,有眼没眼对你一样,你只负责拉车,我为你看路,我不会把你往坏道上领呀。阿宠唯有这一次没听阿别的,它躁动起来,嘶鸣起来。阿别的话音刚落,阿宠一个跳跃挣脱了缰绳,沿着它熟悉的巷道,一路狂奔。
阿宠毛了!阿宠不听话了!阿宠为自己的眼瞎痛苦了!矿工们放下手里的活儿,嘻嘻哈哈去追,他们追了一个巷道又一个巷道,阿宠却仿佛和他们赛跑一样,在晕黄的灯光下灵便地时隐时现。其实阿宠的眼睛早在两个月前就模模糊糊了。
后面的人继续追着,呼啦啦几十号矿工,都是身强体壮,有井下工作经验的,可是任谁也追不上阿宠,是五分钟后,阿宠自己停了下来。阿宠刚停下,矿工们就傻了眼了,在他们刚才干活儿的地方,传来轰隆一声闷响,像海浪拍打礁石,直滚到他们脚下。
塌方了!
矿工们怔住了,愣愣地盯着战栗不已的阿宠,心哆嗦了。忽然有人大喊,阿宠呀,你如亲爹娘呵,家里还有老小呢,不然这会儿我们就成煤下鬼了!这话是阿别喊出的,阿别老泪纵横,他的话,让巷道里顿时叹息四起。
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保住了;但是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也濒临死亡。没有粮食了,没有水了,阿宠也没草料了,更没有苞谷了。可是细心的阿别发现,巷道里有空气,因为他们并没感到窒息,却不知风从哪里来。
阿别吩咐矿工们找风源,有了风源就可能找到出口。
五个人开始行动了,阿别没让所有人一起行动,他想让大家保存体力,他们在井下还不知要呆多少天呢。有人往外打手机,但是信号不好。阿别就让所有人都把手机关了,节省电源,只留一部精良的随时与外面联络。子夜时分,一个叫阿炯的矿工终于和救援队伍联系上了。外面说,他们正在积极想办法,确定方位,让他们坚持住。这话就是说,活命还很渺茫。
大家在巷道里坐了下来,阿宠也趴下了,阿别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它。大家心里七上八下。找风源的人一出去就迷路了,到了晚上才摸回来。他们告诉阿别,这是一个老巷道,一时摸不清它通向哪里,如果当时阿宠把他们引向别处,一定会比这儿好找到出口。
阿别一听不高兴了,把头扭过去,不理说话的人,却把阿宠搂得更紧了。
夜晚来临,人们相继睡去,可是睡下不久,就都激灵醒来,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一晃,两天过去,救援没有进展,希望像撕破的纸屑,一点点飘落。许多人饿晕了,支撑不住了,已经有人把目光一次次集聚在阿宠身上。阿别明白大家怎样想的,但是那是他拼老命也不会让他们做的。
人们理解阿别的心思,没人率先行动,这让阿别很是慰藉。可是到了第五天,人们实在熬不下去了,眼冒金花,奄奄一息。阿别与阿宠商量,他说,阿宠呀,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死去吗?阿宠没有回答,它也饿得虚脱了几次,没有力气回应主人的话了。
翌日清晨,饥饿如恶魔又一次降临。矿工们只剩下活命的欲望了。有一个人忍无可忍,手握尖刀爬到阿宠身旁,他面目狰狞,满眼贪光,可是他很快发现,不用他再费劲了,阿宠已为他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
在一个煤坑边,阿宠的一条腿搭在坑沿上,嘴巴上有粘粘的未干的血痕,显然是阿宠自己咬断了大动脉,血像个小喷泉,汩汩地流淌,热气正温温地袅袅地向上盘旋。
那边,阿别的泪,把耳朵都灌满了。
(选自《天池》2010年第7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在阿宠看不见以后,阿别安慰它说要为它看路,而阿宠依然躁动和嘶鸣,说明阿宠已深深陷入失明的恐惧里,不能自拔,当然对阿别的安慰难以置信。
B.阿别告诉阿宠说它到死都要生活在这暗无天日的井下,阿宠就不吃食了,看得出来它是一匹有灵性的马,对未来很失望,希望尽早结束自己的生命。
C.阿宠是煤矿里的“老员工”,它对巷道非常熟悉,而且对自己的预感非常坚定,当它挣脱了缰绳奔跑的时候,几十个身强体壮、经验丰富的矿工也抓不住它。
D.“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保住了;但是连阿宠在内,五十条生命也濒临死亡”,承上启下,既是对此前事件结果的交代,又为后面情节作了铺垫。
E. 作者用口语化的语言,生动地描绘了一匹雪青马的悲惨遭遇,真实地表现了动物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所处的弱势地位,批判了人类践踏生命的行为。
【小题2】小说中的阿别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中画线句子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塑造形象?各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你认为小说中的阿宠有春天吗?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生活,谈谈你的认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