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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长河
韩松落
①在我们到达那里之前,那条河已经流淌了许多年。
②那条河,那条以它流经的地方为名的于田河,发源于昆仑山,是无数溪流、瀑布汇集的结果。汇成这样的一条河,需要巨大的耐心、惊人的巧合,更要忍受巨大的消耗。而这一切巧合都发生了,一切消耗都被忍受了,才有了这样一条河。
③在玉门关以西的土地上,有着无数这样的河流。它们有的只需一步就足以跨越,有的从源头到最终干涸的地方,只有几里之遥。但因为它们经受的寂寞的深重,它们所做的努力的艰辛,它们也足以赢得敬意和感动,它们都配得上被称为长河。它们总是在春天泛滥,在秋天暴涨,在冬天枯涸断流,它们为所流经的地方带来了冰雪融水、肥沃的泥沙、植物的种子以及动物的尸体;在它们流经的地方出现了节节草、芦苇,出现了红柳林、沙枣林、核桃树林,后来又出现了良田、居民,出现了每到礼拜日就熙熙攘攘的集市。
④我的父辈是在河流两岸栽下核桃树、在盐碱地上种出小麦的人。他们来自甘肃、山东、河南或是上海。他们说着“到那边去,那边有地种,有粮食吃”,招呼着叔伯兄弟,坐上了拖拉机、大卡车和冒着长烟的火车往西走。在玉门他们看见了堆积如山的金刚砂矿石在阳光下闪亮,在以后的漫长的、夜以继日的跋涉中,他们看见了更多的奇异景象,他们看见了阿克苏的红色、紫色和绿色的山,比心灵所能承受的最亲近的距离还要近的玻璃似的星空,看见了野黄羊群像汹涌的朝霞一样在落日下的戈壁上奔跑。他们忍受了一条河流所能忍受的消耗:在火车的闷罐车厢里,有人带来了传染病,有人病死了,就埋在沙漠里;有人偷走了别人小心携带着的全部积蓄;有人打架,有人受伤了;有人和别人有了私情,约好了火车一到站就逃走。在和田,他们遇上了地震,所有怀着巨大希望的垦荒者都睡在了草棚里,疾病还在蔓延,草棚失火了,有的人失去了骨肉至亲。而当卡车到了终点时,谁也没有留在车上,他们纷纷跳下车厢,抓起一把发硬的、白花花的盐碱土,仔细地端详。
⑤在他们之前,还有那些垦荒战士。那些到过南方和北方,最终由儿女把报丧的家书寄回东北、寄回平原的战士。他们为节省唯有的一身衣服,在劳动时赤裸着身子。几万、十几万个男子,赤裸着,像一块块黑色的金子,散发着胶质的光芒,几万、几十万个男子的身体,像道黄色的洪流。
⑥男人在三十岁就显得苍老,孩子在拼命长大。棉花田、苜蓿地全都望不到边。沙枣林里的沙枣,全都落在地上,无人捡拾。所有走上几天几夜也到不了头的宽而硬的白土路,全都是脚踩实的。如果想见到沙漠必须走上一百里路,想打到黄羊,就得带上帐篷。即使是一年一版的地图,也来不及写上所有新出现的村落、镇子,那些音节优美的地名,如果翻译过来,本应是“野狼出没之地”、“飞鸟坠落之地”、“大风口”,候鸟飞去南方,再飞回来。就找不到自己的沼泽。于田河、策勒河,所有的长河,即使是离开以后,即使是在万里之外的大城市,我还是能听得见它们的水声,嗅得见它们的气息。甚而不用闭上眼睛,甚而不用追忆。我,我们由于田迁回内地的十三口人,我们知道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召唤。我,要写出来。
⑦而那于田河呢,是不是还在皓月笼罩的大漠里日夜不停地流淌,每到春天就有巨大的冰块在河中拥挤着?那河边的红柳林、芦苇滩,是不是还在依序生长着?草地上的男人是不是还在歌唱?而每到秋天,无边的草都会变得枯黄,来了风,就随风起伏着,而每到夜里,远远近近,都是野火明灭?
⑧而我那于田河边的家呢?园子里长满青草了吧?葡萄架倒了吧?野鸟,在房梁间,做着巢了吧?
(选自《怒河春醒》,有删改)
【小题1】第③段中,作者为什么把“有的只需一步就足以跨越,有的从源头到最终干涸的地方,只有几里之遥”的河流也称为“长河”?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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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作者在第⑥段的结尾写道:“我,要写出来。”为什么这样说?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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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最后两段使用的一连串问句作用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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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本文以“长河”为题,为什么却用大量的篇幅去写“我的父辈”等拓荒者?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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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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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10分)

柯灵
①巷,是城市建筑艺术中一篇飘逸恬静的散文,一幅古雅冲淡的图画。
②这种巷,常在江南的小城市中,有如古代的少女,躲在僻静的深闺,轻易不肯抛头露面。你要在这种城市里住久了,和它真正成了莫逆,你才有机会看见她,接触到她优娴贞静的风度。它不是乡村的陋巷,湫隘破败,泥泞坎坷,杂草乱生,两旁还排列着错落的粪缸。它也不是上海的里弄,鳞次栉比的人家,拥挤得喘不过气;小贩憧憧来往,黝黯的小门边,不时走出一些趿着拖鞋的女子,头发乱似临风飞舞的秋蓬,眼睛里网满红丝,脸上残留着不调和的隔夜脂粉,颓然地走到老虎灶上去提水。也不像北地的胡同,满目尘土,风起处刮着弥天的黄沙。
③这种小巷,隔绝了市廛的红尘,却又不是乡村风味。它又深又长,一个人耐心静静走去,要老半天才走完。它又这么曲折,你望着前面,好像已经堵塞了,可是走了过去,一转弯,依然是巷陌深深,而且更加幽静。那里常是寂寂的,寂寂的,不论什么时候,你向巷中踅去,都如宁静的黄昏,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足音。不高不矮的围墙挡在两边,斑斑驳驳的苔痕,墙上挂着一串串苍翠欲滴的藤萝,简直像古朴的屏风。墙里常是人家的竹园,修竹森森,天籁细细;春来时还常有几枝娇艳的桃花杏花,娉娉婷婷,从墙头殷勤地摇曳红袖,向行人招手。走过几家墙门,都是紧紧地关着,不见一个人影,因为那都是人家的后门。偶然躺着一只狗,但是决不会对你狺狺地狂吠。
④小巷的动人处就是它无比的悠闲。无论谁,只要你到巷里去踯躅一会,你的心情就会如巷尾不波的古井,那是一种和平的静穆,而不是阴森和肃杀。它闹中取静,别有天地,仍是人间。它可能是一条现代的乌衣巷,家家有自己的一本哀乐账,一部兴衰史,可是重门叠户,讳莫如深,夕阳影里,野草闲花,燕子低飞,寻觅旧家。只是一片澄明如水的气氛,净化一切,笼罩一切,使人忘忧。
⑤你是否觉得劳生草草,身心两乏?我劝你工余之暇,常到小巷里走走,那是最好的将息,会使你消除疲劳,紧张的心弦得到调整。你如果有时情绪烦躁,心境悒郁,我劝你到小巷里负手行吟一阵,你一定会豁然开朗,怡然自得,物我两忘。你有爱人吗?我建议不要带了她去什么名园胜境,还是利用晨昏时节,到深巷中散散步。在那里,你们俩可以随意谈天,心贴得更近,在街上那种贪婪的睨视,恶意的斜觑,巷里是没有的;偶然“呀”的一声,墙门口显现出一个人影,又往往是深居简出的姑娘,看见你们,会娇羞地返身回避了。
⑥巷,是人海汹汹中的一道避风塘,给人带来安全感;是城市喧嚣扰攘中的一带洞天幽境,胜似皇家的阁道,便于平常百姓徘徊倘佯。
⑦爱逐臭争利、锱铢必较的,请到长街闹市去;爱轻嘴薄舌,争是论非的,请到茶馆酒楼去;爱锣鼓钲镗,管弦嗷嘈的,请到歌台剧院去;爱宁静淡泊,沉思默想的,深深的小巷在欢迎你!
【小题1】小巷对人身心的影响有哪些?请分条陈述。(3分)
【小题2】分析文中画线句子所运用的表现手法及其表达效果。(3分)
【小题3】请结合当下生活,谈谈对“现代乌衣巷”所体现出的作者人生态度的认识。(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玛莎·米奇姆小姐在街道拐角处经营一个小小的面包店(就是你上三步台阶,推门时门铃叮当响的那个)。

玛莎小姐四十岁。她有一个二千美元的银行存折和两只假牙,还有一颗同情心。许多人都结了婚,而他们结婚的家当却大不如玛莎小姐。

有一位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她开始对他发生兴趣。他是个中年人,戴着眼镜,留着仔细修剪过的红胡子。

他说带有浓厚的德国口音的英语。衣服破旧,有几处补丁,而且宽松皱褶。但是,他外表整洁、很有礼貌。

他总是买两块陈面包。新鲜面包五分钱一块,陈面包五分钱两块。他从来不要别的,只买陈面包。

有一回玛莎小姐看见他头上有一点红棕色的油渍,她断定他是个画家,而且非常贫穷。不用说,他一定是住阁楼,在那儿绘画,一边啃陈面包,一边想着玛莎小姐面包店里好吃的东西。

当玛莎小姐坐在餐桌前,面对着肉排、松软的面包卷、果酱和茶,她时常叹息,希望那位举止文雅的画家能和她共享这些佳肴,不要在那四处透风的阁楼上啃干硬的面包皮。

正如上面说过的,玛莎小姐富有同情心。

一天,为了证实对他职业的猜测,她从屋里搬出一幅廉价买来的油画摆在柜台的货架上。

这是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一座辉煌的大理石宫殿(画上是这么说的)占了主要画面,也可说是屹立在图画前面的水中。画中还有几条平底小船(船上有一位女子把手放在水中拖曳)、浮云和蓝天以及大量的光暗对比。画家是不会不注意到这幅画的。

两天后,那位顾客来了。

“请给两块陈面包。”

当她装面包的时候,他说:“你这里有幅很好的画,太太。”

“是吗?”玛莎小姐说,对自己的狡黠大为得意。“我特别喜欢美术(不,还不能过早说‘美术家’)和油画,”她改了口,“你说这幅画不错吗?”

“宫殿,”顾客说,“画得不好,图画各部分的比例也不对。再见,太太。”

他拿起面包,鞠一个躬,然后匆忙地走了。

是的,他一定是个画家。玛莎小姐又把油画搬回屋里。

他眼镜后面闪烁着那双多么温和而又友好的眼睛呵!多么宽广的前额啊!一眼就能判断比例失调——吃的却是陈面包!但是,天才在被发现之前常常有一个奋斗的过程。

要是天才有两千美元的银行存款、一爿面包店和一颗同情心作后盾,对于美术和前景该是多么大的帮助——然后,好梦难圆呵,玛莎小姐。

现在他时常来隔着柜台聊天。他似乎渴望听到玛莎小姐愉快的言谈。

他继续来买陈面包,从来不买蛋糕和馅饼,从来不买她那美味的热茶点。

她觉得他日渐消瘦和沮丧。她很想在他购买的微小食物里加上点好吃的东西,但是没有勇气这样做。她怕惹他生气。她了解画家的自尊心。

玛莎小姐开始穿上她的蓝点绸背心站在柜台后面。在密室中,她煮制一种榅桲籽和硼砂的神秘复方剂。许多人一直用它润肤滑肌。

一天,那位顾客像往常一样来到面包店,把五分硬币放在柜台上,买陈面包。在当玛莎小姐拿面包时,街上传来一陈急促的喇叭声和叮当声,一辆救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去。

这位顾客急忙跑到门口观看,任何人都会这样。玛莎小姐灵机一动,抓住了这个机会。

在柜台后的货架底层有一磅新鲜的黄油,是送奶工人十分钟前放在那儿的。玛莎小姐拿起面包刀,将每块陈面包切一条深缝,塞进大量黄油,然后把面包压紧。

顾客转身回来时,她正用纸把面包包起来。

他们特别愉快地闲聊了一会儿,他走了,她暗自笑起来,但是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不安。

她是否太唐突?他会不会生气?当然不会。吃了人家的嘴软。黄油可不是痴情女人的信。

那天她心里老是惦念着这件事,想象着他发现那小骗术时出现的情景。

他会放下画笔和画板。画架上会有一幅他正在画的油画。其中各部分比例匀称,无可非议。

他会准备午餐——陈面包和水。他会切开面包——啊!

玛莎小姐脸红了。当他吃的时候,他会想到往面包里放黄油的那只手吗?他会……

门铃一阵乱响。有人正走进来,吵吵嚷嚷的。

玛莎小姐匆忙跑到前面去。那里站着两个男人。一个是年轻人,含着烟斗——她从没见过他。另一个是她的画家。

他满脸通红,帽子滑到脑后,头发蓬乱,他握紧两个拳头,恶狠狠地向玛莎小姐挥动着,问玛莎小姐。

“傻瓜!”他破口大骂;又用德语说“上千美元啊!”或类似的话。

年轻人想把他拖走。

“我不走,”他愤愤地说,“我非告诉她不可。”

他重重地敲着玛莎小姐的柜台。

“你毁了我,”他叫道,蓝眼睛在眼镜后面冒着火。“我告诉你,你是个爱管闲事的老猫!”

玛莎小姐有气无力地靠在货架上,一只手摸着她的蓝点绸背心。年轻人抓住他同伴的衣服。

“好了,”他说,“你说得够多了。”他把怒气冲冲的同伴拽到门外的人行道上,然后转身回来。

“我想应该告诉你,太太。”他说,“这场吵闹是怎么回事儿。那位是布拉姆伯格。他是建筑制图员,我和他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他苦苦干了三个月,画出一份新市政厅的设计图,准备拿它参加有奖比赛。他昨天上好色。你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画图,画好后再用一撮陈面包碎屑擦去铅笔画线。它比橡皮还好。

“布拉姆伯格一直在这儿买面包。可是今天——嗯,你知道,太太,黄油不是——嗯,布拉姆伯格的图纸现在没用场了,只能切成块,做狭长的夹心面包。”

玛莎小姐回到里屋,脱去蓝点绸背心,换上她过去常穿的那件深咖啡的旧哔叽,然后把榅桲籽和硼砂的复方制剂倒在窗外的垃圾桶里。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面包小店的玛莎小姐对常来买陈面包的中年男子一见钟情,并推断他是一个艺术家。
B.男子对油画“你这里有幅很好的画”“画得不好,图画各部分的比例也不对”的评价,为最终揭开他的身份埋下伏笔。
C.“街上传来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和叮当声,一辆救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去”这一细节,对情节 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D.小说蕴含深刻哲理,它告诫人们不要因为未经深思熟虑的举动,毁掉唾手可得的幸福。
E.小说松思巧妙,以两个陈面包作为线索,伴随着玛莎小姐的遐想,故事一步步走向高潮。
【小题2】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玛莎小姐的形象特点。
【小题3】小说三次写到玛莎小姐的蓝点丝绸背心,有何作用?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小题4】欧·亨利善于捕捉生活中令人啼笑皆非而富于哲理的戏剧性场景,读完《女巫的面包》;你得到了什么启示?小说为什么取名为“女巫的面包”?结合作品,来谈谈自己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各种艺术都各有它特殊的筋肉技巧。例如写字、作画、弹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要想学一门艺术,就要先学它特殊的筋肉技巧。
学一门艺术特殊的筋肉技巧,起初都要模仿。“模仿”和“学习”本来不是两件事。姑且拿写字做例来说。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写的字做榜样,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但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学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动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推广一点说,一切艺术上的模仿都可以作如是观。诗文上也并不是例外。诗人和文人常欢喜说“思路”,所谓“思路”并无玄妙,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中国诗人和文人向来着重“气”字,我们现在来把这个“气”字研究一番,就可以知道模仿筋肉活动的道理。曾国藩在《家训》里说过一段话:“凡作诗最宜讲究声调,须熟读古人佳篇,先之以高声朗诵,以昌其气;继之以密咏恬吟,以玩其味。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诗成自读之,亦自觉琅琅可诵,引出一种兴会来。” 从这段话看,可知“气”与声调有关,而声调又与喉舌运动有关。声本于气,所以想得古人之气,不得不求之于声;求之于声,即不能不朗诵。朗诵既久,则古人之声就可以在我的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到我自己下笔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所谓“必有句调奔赴腕下”。从此可知从前人所谓“气”也就是一种筋肉技巧了。
诗文都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做诗文的人一要懂得字义,二要懂得字音,三要懂得字句的排列法,四要懂得某字某句的音义对于读者所产生的影响。这四样都是专门的学问。前人对于这些学问已逐渐蓄积起许多经验和成绩,而不是任何人只手空拳、毫无凭借地在一生之内所可得到的。自己既不能件件去发明,就不得不利用前人的经验和成绩。各种艺术都同时是一种学问,都有无数年代所积成的技巧。学一门艺术,就要学该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这种学习就是利用过去经验,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
古今大艺术家在少年时所做的功夫大半都偏在模仿。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是最显著的例子。中国诗人中最不像用过功夫的莫过于李太白,但是他的集中摹拟古人的作品也极多。
艺术家从模仿入手,这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一样,并没有什么玄妙,也并没有什么荒唐。不过这步功夫只是创造的始基。没有做到这步功夫和做到这步功夫就止步,都不足以言创造。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大半得诸模仿,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匠人虽比诗人身分低,但亦绝不可少。
(节选自朱光潜《谈美》,有删改)
【小题1】下面关于“模仿”的表述,不符文意的一项是
A.模仿是学习艺术的初级阶段,学习书、画等各种艺术都是从模仿各自特殊的筋肉技巧开始,以前人为榜样,可以避免自己走弯路。
B.诗文艺术也需要模仿。中国诗人注重的“气”可以模仿,语言文字的运用可以模仿,其实这种模仿也是一种学习。
C.艺术家从模仿入手,但如果要谈创造,就不能只做到这一步就停止,因为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
D.匠人是艺术家的前期,能够惟妙惟肖的模仿是匠人必有的本领,有了这样的本领,再加上一定的妙悟,就能成为艺术家。
【小题2】下面解释和分析,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学习艺术特殊的筋肉技巧,起初都要模仿。练书法时,只有站在书家的身旁,模仿他如何提笔、用腕,如何养成筋肉习惯,才能学得诀窍,练好书法。
B.朗诵能让古人之声在我们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待到我们写作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必有句调奔赴腕下。
C.前人在字义、字音、字句的排列等方面都有了专门的研究,并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成绩,我们用一生的时间都难以学完这些经验。
D.我们对艺术家的模仿,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一样,并不玄妙,也不荒唐,李白也曾集中摹拟过古人的许多作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想学到一门艺术,就应该了解并学习它的特殊的筋肉技巧,若能很好地模仿和借鉴他人,就会逐渐养成好习惯。
B.每一门艺术同时也是一种学问,因此在学习某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时,我们应利用自己过去的经验,吸收已有文化。
C.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也可说明,模仿是创造的始基。
D.艺术家要有诗人的妙悟和匠人的手腕,妙悟可让人有所创作,手腕可让创作尽善尽美;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叽叽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 ,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是作者童稚的心灵中和少年的记忆里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时光消逝的不舍这一主题。
【小题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
【小题3】第⑦段运用了比喻、烘托、视听结合等手法,请选择两种手法赏析。
【小题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同类题5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杨传华:“平民院长”的中医情怀
1980年,山东德州平原县。18岁的杨传华,既聪慧又勤勉,学习成绩突出,对未来信心百倍,满怀憧憬。在填写高考志愿时,在药材公司工作的父亲因为长期接触中医中药,震撼于小小一味方药的神奇,便要求他学习中医。当时的杨传华对中医并没有多大兴趣,但父命难违,只得顺应父亲意愿迈进山东中医学院的校门。
五年的大学生涯,他对医学产生了浓厚兴趣,也渐渐开始对未来成为一名医生的责任和使命,有了深刻的领悟。1989年他师从著名中医药大家周次清,受益于良师指点,并确定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开始了高血压顽症治疗的探索与实践。
在人类向医学文明迈进、战胜一个又一个病魔时,高血压却成了“众病之母”,是因为它每年在全球造成的死亡超过700万例,而我国又是世界上受高血压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为了发挥中医药治疗高血压的特色,他针对西药治疗易反弹、波动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高血压“肝肾分明、血脉自病”新学说,研制了系列中药复方新制剂,显著提高了血压控制率和血管保护效应,初步开创了中医血管医学新领域。一项项成绩摆在眼前,可能连杨院长自己也没有想到,当初那个不情愿学习中医的倔强青年,能够一心向学拿到博士学位,再到如今,已是一位探究“众病之母”的中医名家了。
2015年1月22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了2014年度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杨院长主持的“提高中医降压质量的关键技术及转化应用”依托医院高血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了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零的突破!
“很多医疗上的工作您都会亲自去做?比如看病、义诊?”
“会,只要有时间有机会,我都去。”
问他会不会太累,他思索片刻:“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已经习惯了。兴趣是最好的动力,现在的问题就是要干的事情太多,但是时间太少。”的确,多年来杨院长一直都是这么忙碌过来的。如果说他是一盏燃烧的灯,那他就是用心做灯芯,用旺盛的精力做燃料,照亮了自己的征程,也点燃了他人的生命之光。
在私底下,医院的人会喊他是“平民院长”,他不端架子不清高,而且更是一位医术水平很高的中医专家。每周的周三、周四都有杨院长的专家门诊,除非因公出差,不然他从不缺席。因出差不能坐诊时,都会提前贴出通知说明原因。
患者的口碑胜过金杯、银杯。“杨院长您好,我是那个疑难杂症,在几大医院被视为必须要心脏移植才行的患者。吃您给开的药方一月左右,疗效很好,可再来找您看病,看门上贴的通知,您要在两个月后才能再回来坐诊,感到很失落。迫切盼望您能尽早回来,再现华佗之神效。谢谢!”这是一位患者写给杨院长的留言。
“有人说,要成为国医大师,就得先成为国学大师,您怎么看?”
“他就是国学大师。”还没等杨院长开口,坐在一旁沙发上等他的朋友抢先一步:“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没这么夸张,书画还行,琴就免谈了。”杨院长笑着纠正。
杨院长很喜欢美术,13岁那年拜师于河北画院的一位老师门下学习画画,一学就是三年。几十年来,写字、画画所锤炼的那种淡泊宁静、沉稳安然的心境,融合他所倾情投入的中医药情感,塑造出了今天这位与众不同的院长名医。
中医药学源自于中国传统文化,在长期形成和发展中,不断吸收中国古代的哲学、数学、历算、地理、天文、军事等自然科学的优秀成果,从而形成了带有浓重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学科。它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学的思维方法,正所谓医道相通、医儒相通、医易相通。这也许是杨院长热衷国学的原因吧!
(选自《科技日报》2015年11月6日版有删改)
相关链接: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高血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主任和首席专家,山东中医药大学高血压研究所所长、附属医院院长,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特聘教授;专注于高血压及相关疾病的中医药综合防治研究;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部“高血压中医临床诊疗方案”,牵头主持10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高血压病防治研究课题;主编专著5部,发表论文40余篇。
【小题1】(小题1)下列表述中最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A.当时的杨传华对中医并没有多大兴趣,但父命难违,只得顺应父亲意愿迈进山东中医学院的校门。可见他的成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父亲的逼迫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B.当初那个不情愿学习中医的扬传华,能够一心向学拿到博士学位,再到如今,成为一位探究“众病之母”的中医名家,来自于他选择后的坚持和努力。
C.杨院长主持的“提高中医降压质量的关键技术及转化应用”依托医院高血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可以看出杨传华是一位重研究轻实践的医学工作者。
D.“您要在两个月后才能再回来坐诊,感到很失落。迫切盼望您能尽早回来,再现华佗之神效。”患者朴实的话语从侧面反映出杨传华在患者心中的地位及其医术的高明。
E. 杨传华13岁那年拜师于河北画院的一位老师门下学习画画,目的是为了锤炼自己淡泊宁静的心境,把自己塑造成与众不同的院长名医。
【小题2】(小题2)杨传华能成为中医名家有哪些原因?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题3)杨传华作为一位名医,有哪些优秀的特质?请简要概括并说明理由。
【小题4】(小题4)文中有句话“要成为国医大师,就得先成为国学大师”,告诉我们要学会借鉴和贯通。试结合文本和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自己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