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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菊痴
凌鼎年
菊花种类繁多,黄白红紫中,品种也不胜枚举。唯绿色菊花极为少见,而绿色品种中,“绿荷”花朵最大,绿意最浓,一向被认为是菊之上上品。
大凡名贵品种都娇贵,“绿荷”也极难培植,只少数大公园才有此品种,其珍其贵显而易见。私人有“绿荷”品种的更不多见,但老菊头有。
说起老菊头这个人,可算一怪——他一辈子单身独居,仿宋代名士林逋“梅妻鹤子”,自谓“菊妻菊子”,爱菊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
他家屋里屋外全是菊。什么“帅旗”“墨十八”“绿刺”“绿水长流”“枫叶芦花”“凤凰转翅”“贵妃出浴”等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菊展。数百品种中,老菊头最宝贵的自然是“绿荷”。
也真有他的,那盆绿荷被他养得高不盈尺,枝不过三,棵壮叶大,底叶不焦,每枝一花,同时竞放;花绿如翡翠,花大似芙蓉。远观,花叶难辨,绿溢盆沿;细瞧,苍翠欲滴,绿意可掬——此乃老菊头命根子也。
据传闻:此绿荷品种出自清廷御花园。故老菊头一向以拥有御菊亲本、正宗绿荷而自傲。
老菊头最烦外人要他参加什么花卉协会,似乎一入会,绿荷名菊就难保了。
他脑子里只有菊花,别的,对不起。他每见报上登有菊展消息,自费前往。一到菊展,先寻觅有无绿荷品种展出。若有,他赏看再三,临走甩一句:“非正宗绿荷!”
于是,洋洋得意之情难抑。回家后愈发对那棵绿荷爱护备至。
老菊头为了保存这棵正宗绿荷,可谓煞费苦心。这绿荷品种他每年只种一盆,绝不多种。他年年插枝,成活后选取一棵最壮实的保留,其余的连同老根一起毁掉,以免谬种流传,正宗不正。
老菊头的这盆绿荷犹如邮票中的孤票、古籍中的善本,使得许多菊花爱好者垂涎欲滴,好多人千方百计想得之,但任是软的硬的,一概碰壁碰钉子。
多少年来,他家的菊花只准看不准要。谁若不识相,开口向他要一盆,或想动脑筋分个根,剪一枝什么的,那他必不给你好脸色看,随你是什么人,一律如此。
秋天的时候,老菊头的侄女带着一英俊潇洒的青年来看望他。老菊头向来把侄女当亲女儿待的。见侄女有如此一表人才的男友,自然欣慰万分,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眼。这一多看,老菊头发现这青年很面熟,想了很久,他终于记起来了,这青年就是曾劝他加入县花卉协会最起劲的那位,对了,好像记得他是公园的什么技术员。想到此,老菊头立即警觉起来,连神经末梢也像长了眼睛似的,防贼似的注意起了这青年的一举一动。
好呵,耍手段耍到我侄女身上来了。看来和我侄女谈朋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这想法后,老菊头对侄女也有了三分戒心。
有天半夜,老菊头被风声雨声惊醒,他放心不下那盆绿荷,披衣到天井里把绿荷搬进屋,不料地湿,脚下一滑,跌了一跤,老菊头怕跌坏绿荷,倒地时硬是护住了绿荷,故而跌得很重,痛得爬都爬不起来。过后,检查下来是尾骨骨折,须卧床静养。
于是,照顾老菊头,照顾菊花的责任,义不容辞地落到了他侄女身上。
老菊头对侄女的热心生出了几分怀疑,他怕有意外,索性叫侄女把绿荷搬到他床前。
慢慢地,这盆绿荷不如先前精神了。
第二年春天,虽然窜出了几个新芽,但嫩嫩的、弱弱的,侄女几次提出搬到天井里照照阳光,老菊头终因放心不下,坚持不肯。后来,眼看这盆绿荷要活不成了,老菊头才无可奈何地同意搬到天井里,可他本能地感觉到侄女的男友也在天井里,急得大叫搬进来,慌慌地细数着那仅有的几根芽缺了没有。
终于,绿荷一缕芳魂去矣。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之护之的所谓御菊亲本、正宗绿荷就此绝种。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小说第三段对老菊头的介绍,突出了他爱菊之极,也为后文他摔伤后侄女照顾他和菊花埋下了伏笔。
B.小说用生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绿荷”的茁壮美丽,直接表现出老菊头养菊技术高超,对“绿荷”呵护备至。
C.小说中“侄女”和其“男友”这两个人物的出现,既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也使老菊头的性格特点得以充分展现。
D.老菊头爱“绿荷”与它“出自清廷御花园”的身份有密切关系,所以这种爱完全是一种追慕名气的庸俗之爱。
E.这篇小说通过富有个性特征的活动片断刻画人物,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人物形象丰满,作品意蕴丰厚。
【小题2】小说第八段,用四个“必”,写出了老菊头怎样的心理?四个“必”连用,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5分)
【小题3】不参加花卉协会,不给其他菊花爱好者一根一枝,以免谬种流传:老菊头的这种做法,有人认为是一种对事物纯正品质的坚守,可以理解;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反映出一种狭隘的保守意识,所以不应提倡……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生活中类似行为的看法。(200字左右)(10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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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
酒 事
于德北  
17岁那年,我离开了学校,走上了社会。我父亲是一个古板而严谨的人,他当时是一家报纸的副总编,在人群里总有点面子,特别希望我能去一家好一点的高中重读。我生来就倔,小事还犹豫,大事从来是一去不回头。当时,我外语不好,数学不好,考上大学的希望十分渺茫,所以,我毅然选择离家,到外面的世界去漂泊。
我曾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力工。
力工的活苦,没技术,让人瞧不起,不像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电工那么气派,受人尊敬。力工像杂役,什么地方缺人都得顶上。
心中就苦闷。
苦闷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毕竟是自己的选择。
那年夏天,雨水大,工期被耽误了,大家都很着急。有一天,我被分到李师傅带的混凝土班,跟着大家打立柱。一天的任务是11根立柱,打到下午的时候,云彩就来了。李师傅抬头看看天,凭空叫了一句:“爷儿几个,加把劲,抢雨前干完了,我管酒。”
我知道这个李师傅,他是建筑公司的劳模。他有一个疯老婆,已经疯了三十几年,但三十几年里,李师傅从来没让她磕着、碰着,从来没让她弄脏了衣服,从来没让她走失过。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师傅有一个女儿,刚刚上大学,李师傅的负担不轻,平日里花钱节省人人尽知。
“真管酒?”有人问。
“管!”
李师傅平时是一个话语极少的人,他这一喊,有点一诺千金的意思,身边的人陡然增了一股劲,硬是抢在倾盆大雨下来之前,把立柱打完了。
酒、肉都有价,酒是9毛钱一斤,肉是8毛钱一盘。
六个人,围坐在工棚里,大呼小叫地吃开了。
我不会喝酒,自然往后挪挪身子,我感到有点冷。这时,一只粗糙的大手扶住了我的后背,并用力地往回拢了拢。
是李师傅。
他把发乌的饭盒递到我眼前,说:“啁一口。”
我摇了摇头。
“啁一口。”
语气是命令似的。
我接过饭盒盖,抿了一口里边的白酒,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李师傅拍了拍我的后背,鼓励说:“再啁一口。”
我抬头看看他,突然在他的目光里发现了一种异样的东西——那是父亲般的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
我又喝了一口。
是喝,不是抿。
一股热浪从喉头一直冲到胃里,又从胃里反到心上。
工友们都笑了。
那天,我喝多了,李师傅领着我,站在工棚的门口,冲着如注的大雨说:“喊一声,喊一声就什么都好了。”
说着,他“啊——”地大喊了一声,那声音撕心裂肺,神鬼皆惊。
“啊——”
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如同悲怆的《命运交响曲》,渗入雨水里,向四周溅落了。
“啊——”
我也叫了起来。
“啊——”
随着喊声,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啊——”
随着眼泪的掉落,我心中的块垒也一点点地坍塌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师傅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孩子,喝了酒了,是男人了,不哭了。”
随着李师傅的话音儿,雨突然停了。那一刻,我觉得我长大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作品中写到了两个父亲,李师傅“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使“我”倍感温暖,体会到自己父亲身上少有的鼓励之情。
B.随着李师傅的喊声,“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将劳动的热情和团结的力量抒发得真切感人。
C.作品通过人物语言来表现性格,“爷儿几个,加把劲”“真管酒?”等语言描写,将人物豪爽、直率的性格表现得生动传神。
D.作品在语言运用方面相当准确,同样表现饮酒,“啁”的痛快,“抿”的羞涩,“喝”的坦然,这些词既叙写动作,又传达心理。
E.作品以“酒事”为题,“酒”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只有饮下这碗苦酒,才能面对这坎坷的人生。这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课。
【小题2】倒数第三段中“我心中的块垒”,在作品中具体指什么?(4分)
    
【小题3】结合作品,简析“雨”在文中有何作用。(6分)
  
【小题4】结合作品,简析李师傅这一人物的形象。(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后面小題。
①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虽然它的直径不到头发丝的1/20,但却可能成为引发肺癌的“夺命杀手”。
②颗粒物吸附的化学物质危害最大。调研结果显示,如果PM2.5超标后,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医院心血管系统的急诊及死亡要增加6%到7%,高血压病的急诊要增加5%。颗粒物对健康的影响,本质上讲是颗粒物表面吸附的各种化学物质对健康的影响,比如吸附了重金属就有重金属的危害,吸附了二口恶英就有生殖危害,要是吸附了致癌物就会有致癌效应,关键是要看吸附了什么东西。
③PM2.5对呼吸系统的影响最直接。每到冬季灰霾天,医院呼吸科门诊的就诊量就会明显增加。相反,一场大雪过后,医院里不仅感冒患者减少,许多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病情也有不同程度的缓解。这是因为下雪会过滤可吸入颗粒,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所以大家通常都会觉得雪后的空气尤其清新。
④越是细小的粉尘颗粒越难以预防。这种颗粒不能通过打喷嚏、咳嗽、吐痰等方式排出,它沉积在肺部,经年累月,就像一颗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时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细的粉尘颗粒可以直接吸入气管、支气管、肺部,引起炎症反应。
⑤从全世界来看,慢性阻塞性肺气病发病率一直呈上升趋势。该病症的急性发作除了病毒、细菌的感染外,空气寒冷和大量粉尘颗粒的吸入都是重要原因。
⑥研究发现,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也即PM10),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而粒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颗粒物,能够直接进入肺泡并被巨噬细胞吞噬,可以永远停留在肺泡里。不是单纯对呼吸系统,对心血管、对神经系统等都会有影响。研究发现,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
⑦附着了重金属和多种致病菌的有害颗粒进入人体后,可以通过人体的循环系统渗入血液,对包括心脏、血管在内的器官造成损害。
⑧研究发现,PM2.5吸入人体后,超细的颗粒会进入血液,附着在超细颗粒上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血管内膜造成损伤。血管壁的损伤是心脑血管病的开始,它导致内膜壁发生炎症反应,久而久之出现斑块以及增厚现象,从而使血管内膜加厚,发生狭窄,加大引发血栓的可能。
⑨德国研究人员调查了德国两个城市的3399位居民,结果发现:居住在交通要道150米之内的居民与远离交通要道的居民相比,冠心病的发生率增加了1.85倍,原因是临近街道的居民吸入了更多的PM2.5。
⑩除了呼吸道和心脑血管系统外,PM2.5还会影响到人体内分泌系统。长时间的灰霾缭绕、缺乏太阳光照射,人体中的松果体会分泌出较多的松果体素,而甲状腺素、肾上腺素浓度相对降低。甲状腺素、肾上腺素等是唤起细胞工作的激素,一旦减少,细胞就会“偷懒”,变得极不活跃,人就会显得没精打采。人也因此容易产生悲观情绪,影响心理健康。
【小题1】下列有关PM2.5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PM2.5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是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其直径只有头发丝的1/20。
B.如果PM2.5超标后,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医院心血管系统的急诊和死亡要分别增加6%和7%。
C.PM2.5对健康的影响,其实是颗粒物表面吸附的各种化学物质对健康的影响。
D.越是细小的PM2.5越难于预防,它们可以直接吸入气管、支气管、肺部,完全不能被排出。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下雪会过滤可吸入颗粒,并杀死吸附在其表面的病菌,因此一场大雪过后,医院里不仅感冒患者减少,许多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病情也有不同程度的缓解。
B.从全世界来看,由于病毒、细菌的感染,加上空气寒冷和大量粉尘颗粒的吸入,慢性阻塞性肺气病发病率将呈上升趋势。
C.超细的PM2.5颗粒通过人体的循环系统渗入血液,附着其上的有毒有害物质会损伤血管内膜,从而使血管内膜加厚变窄,必然引发血栓。
D.德国研究人员发现,由于吸入更多的PM2.5,居住在交通要道附近的居民要比远离交通要道的居民更容易患上冠心病。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PM2.5对人体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以及内分泌系统等都有很大的危害,也间接影响人的心理健康。
B.灰霾天气中的PM2.5对健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们吸附的各种化学物质可能导致金属危害、生殖危害甚至是癌症。
C.PM2.5比PM10对人体的危害更大是因为PM2.5能附着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能直接进入肺泡甚至渗入血液,对人体器官造成损害。
D.PM2.5超标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要比沙尘暴更大,因而我们要竭力减少颗粒物的排放,努力提高空气质量,改善自然环境。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沙漠·河流·胡杨
赵红继
1沙漠里有种树,叫胡杨,据考,它是沙漠里唯一的乔木。
2有人把胡杨誉为沙漠之魂,细想,不无道理。但胡杨能够成为沙漠之魂,它要仰仗河流对它的 甲  (庇护\保护)。
3沙漠里有不少河流,正是这些河流  乙  (给予\赋予)了大漠戈壁以生命和灵动。若没有了这些河流,沙漠就成了一片死寂的沙海,自然,胡杨这个魂也可能随风飘散了。
4人们常说,河流的家在大海。是的,海洋是河流最终的归宿。然而,沙漠河流却是例外。
5从某种意义上讲,沙漠河流是悲哀的,她们一生下来便寻找着回家的路,倔强地向前奔腾着,遗憾的是,浩瀚而干渴的沙漠未能让一条河流走出他的边界,条条奔腾的沙漠河流均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大漠深处,或者成为当地人称之为“海子”的湖泊,或者变为一片泛着白花花盐碱的沼泽。
6不是沙漠河流没有翻越大漠的力量,而是沙漠需要河流,用广袤和博大挽留了河流。沙漠需要河流,胡杨更需要河流。河流善解沙意,也善解胡杨之意,做出了伟大的妥协和牺牲,便滞了脚步,温婉栖身在黄沙的怀抱,把沙漠当成了家、当成了最后的归宿。
7胡杨之所以被誉为沙漠之魂魄,是因为胡杨具有“三个千年”的特质,即“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腐”。本不想再重复此类赞美之词,但觉得真正要揭示胡杨的高贵品质,还真撇不开这“三个千年”。
8不久前我去额济纳拜访了胡杨。
9那天,我伫立在胡杨林里,炙热的太阳光照耀在胡杨树上,放眼一望,一树一树的金黄、一片一片的金光、一团一团的火焰,让人热血沸腾。劲风  丙 (刮\吹)过,千万叶片飒飒作响,在天高地阔的大漠之上,胡杨仿佛在对历史倾诉、在对未来歌唱。胡杨的长相不委婉也不修长,不纤秀也不婀娜,她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沧桑,她的树干沧桑,树皮沧桑,树干上倒挂着浓密的老人胡须般的根须沧桑,她枝条沧桑,甚至连叶片也透着沧桑。沧桑即是胡杨的美,没了沧桑便不是胡杨。
10胡杨不媚俗,也不哗众取宠。她生长在大漠戈壁深处,甚至人迹罕至之地。有人欣赏也罢,无人疼爱也罢。春天来了,我发芽;夏天到了,我茂盛长叶;至深秋,一以贯之把叶子染黄,然后变红。胡杨特神奇,能一夜之间把自己由墨绿变金黄,这种色彩的变化绝不是取悦于人类廉价的夸赞,而是为色彩单调的大漠戈壁 丁  (装饰\装点)一道艳丽的风景。
11胡杨的生存条件是所有树木中最恶劣的。她甚至每时每刻都在挑战生命的极限,又在每时每刻挑战生命极限中创造生命奇迹。沙漠里没有水,为了能够找到潮湿的泥沙,成年胡杨的根须能够钻进一百多米深的沙土里,精神是何等顽强啊!酷暑,沙漠表层热浪灼人,温度高达六七十度;严冬,凛冽的寒风里,西北高原气温又低至零下四五十度,毅力又是何等的坚韧啊。沙漠里的水盐分很重,即使有少许积水,边缘也都覆盖着厚厚的白花花的盐碱,这是其它任何树种都无法忍受的。
12然而,无论胡杨具有多么耐寒的品格与坚毅的精神,她毕竟也是生命,生命离不开水,离开水胡杨也会死亡。自然,没有沙漠河流背后默默的支持,胡杨树在沙漠中就无以生存。
13塔里木河,祖国第一大内陆河,巍峨的喀喇昆仑和天山的冰川积雪是它的源头,它拥有数千条支流,流经2100多公里,但它流进罗布泊无人区,便无力前行,塔克拉玛干沙漠成了塔里木河的终结地。还有黑河,这条800余公里长的沙漠河流,与塔里木河一样,它走到哪,胡杨就长到哪儿;河流的走向,就是胡杨林带的走向。河流断了,在沙漠中消失了,胡杨也断了,胡杨林也消失了。河流为胡杨提供生命需要的墒情,胡杨为河流挡风阻沙,二者相依相偎,相依相存,相呵相护。
14河流走不出沙漠,胡杨也走不出沙漠。
15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西南方,有一片大约2000亩的“怪树林”。所谓“怪树林”,其实就是一片死掉的胡杨林,当地人称是胡杨的坟墓。“怪”就怪在它是惨白沙丘上残存的胡杨树的遗骸。从现场的情形判断,那片胡杨林当年是十分茂盛和茁壮的。不幸,后来它们死掉了,树叶儿没了,树皮被无情的风沙剥落了,树干中的汁液被沙漠高温蒸发殆尽,留下一片恐怖和荒凉。
16一位少年问我,这些胡杨为什么会死了呢?我一时语塞,我还真不明白这些胡杨树集体死亡的原因。
17那么是谁无情掳杀了这片沙漠精灵呢?我查了些资料,询问了当地的老人,答案是:河流抛弃了胡杨。沙漠河流在风沙的强力作用下,有时会被迫改道。在苍茫的大漠里,面对肆虐的风暴,她显得身单力薄,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因而她是在无奈之下抛弃了生死相恋的胡杨。胡杨林失去了生命中最后的一点水,再顽强的生命也终将会倒下的。
18胡杨怎么会轻易屈服命运的安排呢?河流怎么会轻易抛弃情同手足的胡杨?河流虽然改道了,但胡杨强悍的根须会顺着湿润的河道重新萌生、重新孕育,新的胡杨林也会在蜿蜒的河道上重生。
19那片死去的胡杨林,在夕阳余晖的涂抹下,惨烈地挺立在荒漠上。狂风折断了胡杨的枝桠,犹如战场上断了臂膀的勇士,士可杀不可辱的气节仍在,虽败犹荣!
20后来,我常想,人们把梅竹松称为“岁寒三友”,沙漠、河流、胡杨,不也是西北高原的三友吗?
(选自《中国三峡》,由改动)
【注】墒情:土壤湿度的情况。
【小题1】在文中甲乙丙丁横线处依次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A.保护赋予吹装点B.庇护给予刮装饰
C.庇护赋予刮装点D.保护给予吹装饰
【小题2】下列词语中的“贯”,与“一以贯之”的“贯”,意思最接近的一项是
A.腰缠万贯B.贯穿始终C.全神贯注D.鱼贯而入
【小题3】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准确的两项是
A.在作者看来,海洋是河流最终的归宿,因此沙漠中的河流最终也会流向大海。
B.第6段运用拟人修辞,赋予沙漠、河流、胡杨人的情感,颂扬了河流的高尚品格。
C.作者写自己拜访胡杨,感受其精神面貌,为下文集中笔墨赞美胡杨做好铺垫。
D.当少年问起胡杨林死去的原因,作者当时“一时语塞”,后来一直未找到答案。
E. 文中合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语言质朴,富有内蕴。
【小题4】本文描述了胡杨树怎样的形象特征?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
【小题5】第15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麻三爷和他的鹰
仲维柯
⑴麻三爷是林场的护林员。他在深山老林里一待就是40年,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交给了这片山林,而今三爷就要离开这片山林,到市“老年公寓”安享晚年了。听说,这待遇是林业局局长特批的。
⑵即将离开林场的三爷最放不下的事情,就是不知如何安置那只跟了他三十多年的老山鹰。
⑶说起三爷与这老山鹰,那还真有不少故事呢。
⑷那还是三爷来林场的第二年。当年轻的三爷巡林到老虎崖时,捡到一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鹰,心慈的三爷就把它抱回林场养了起来。用药水擦拭伤口,喂水喂肉,清洗羽毛……三爷慈母般呵护着雏鹰;用棍棒敲羽翅、脚爪、钩喙来锻炼筋骨,一次次从高处抛下来练习飞翔……三爷严父般训练着雏鹰。终于,雏鹰成了能翱翔于蓝天的老山鹰,可它总不肯离开三爷。三爷巡山,山鹰便在三爷上空盘旋;三爷休息,山鹰便落在三爷脚边嬉戏:三爷走到哪儿,山鹰便飞到哪儿。
⑸那年,木材价格飙升,市场上松柏木的价格更是高得惊人,就有不少人动了盗伐山林的歪主意。那天,当三爷巡视到跑马岭时,只见五六个光头后生正挥动着刀斧肆无忌惮砍伐着林木。三爷大声制止,他们非但不听,还挥动着工具缓缓靠过来。“喔欧”一声尖利长鸣,几个后生的头皮被重重挠了一把,随即血流满面,惨不忍睹。后生们捂着伤口,惊恐地望着空中乌云般的山鹰,撒开两腿朝岭下逃去。
⑹还有个冬天,雪下得很大,三爷巡山不慎跌落老龙峡。山鹰便盘旋在老龙峡上空,凄厉的叫声就是在十多里外都能听到。听到老鹰鸣叫的人都说,那叫声揪心,瘆人!救三爷回来,人们发现山鹰的嗉子里全是血!
⑺商议老山鹰归宿的问题,几个月前就开始了:跟三爷回城里“老年公寓”,恐怕人家不接受;留在林场,除了三爷,它不跟任何人接近;送给爱心人士饲养,这一天三顿肉,谁喂得起?……老山鹰可顾不了这些,只管“嘭嘭嘭”地敲击着它那粗大的钩喙和爪子。
⑻这已不是二十年前的钩喙和爪子了。一厚层灰白色硬如石头的物质像枷锁一样,套在山鹰的钩喙和爪子外面,使之不再尖利,不再灵活。那次三爷让山鹰追前面不远处一只半大野兔,几番搏斗后,野兔竟从老鹰爪下逃脱了……
⑼几番周折,市动物园总算答应收留这只年过古稀的老山鹰了,离开的时间与三爷离开林场同日。
⑽明天就要离开了,林场特地给三爷摆了欢送宴。喝酒、吃肉、唱山调子,三爷没有半点情致,整个心像被掏空了似的。
⑾耳膜里挥之不去的是老山鹰“嘭嘭嘭”的撞击声。三爷提了些水拿了些肉打开了山鹰住的小棚。只见老山鹰甩动粗壮的脖子,重重击打钩喙;抬起硕大的脚趾,狠命地摔打鹰爪。三爷蹲下身,紧紧抱住山鹰脖子,悲戚戚流了好一阵子泪。
⑿嘭嘭——嘭嘭——三爷数着山鹰的“嘭嘭”声直到天明。
⒀太阳刚刚露出整个圆脸,市老年公寓、动物园的车也就到了林场。
⒁当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打开山鹰住的棚子时,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在场所有人:山鹰的爪子、钩喙全都白森森的,微微滴着血,那层厚厚的灰白色的硬东西,像一套精致的模具静静地摆在人们面前。
⒂“太不可思议了,老鹰复生的传说还真有!”动物园来的一位年长的工作人员感叹道,“当一只鹰活到40岁时,它的喙会变得弯曲、脆弱,不能一击而制服猎物;它的爪子会变钝,不能抓起奔跑的兔子。传说真正的雄鹰,会忍着饥饿和疼痛日复一日敲打喙,直到脱落;然后用新长出来的喙将老化的趾甲一个个拔出,直到长出新的锋利的趾甲……当这痛苦的历程过去,老鹰可以重获30年的新生,再次翱翔于天空。”
⒃三爷呆呆地听着,眼都不眨一下。
⒄催三爷上路的喇叭声再起,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人竟变卦了:“我的山鹰有勇气重获新生,它理当属于山林;我虽然年老了,但还比得上一只山鹰。不走了,都不走了!——在这林子里,让这鹰再陪我30年!呵呵……”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麻三爷要离开林场退休回家安享晚年了,陪伴了他40年的老山鹰的归宿问题成了困扰麻三爷的最大问题。
B.马三爷和老山鹰之间感情深厚,是因为老山鹰曾两次救麻三爷于危难之中。
C.文中第⑽段中划线的句子运用排比、夸张等手法,形象地写出了麻三爷离开林场前内心的复杂感受。
D.本文细节描写生动细致。比如第⑾段中划线的句子,就是运用细节描写,既表现了三爷即将与老山鹰分开的伤感,也表现了三爷看到老山鹰“折磨”自己后的痛苦。
E.这篇小说构思巧妙,情节曲折生动,结局似在意料之外,细思量却又在情理之中。
(2)本文用不少笔墨写鹰,对人物刻画有什么作用?请具体分析。(6分)
(3)结合全文,分析麻三爷的形象。(6分)
(4)文章叙写了麻三爷和他的鹰的故事,请探究其中的情感取向。(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小溪巴赫
肖复兴
我一直想写一写巴赫。许多次拿起笔,又放下了。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对于巴赫,只有聆听,演奏,热爱,尊敬,并且不说一句话。”像我当然要三缄其口了。
巴赫确实太伟大了,太浩瀚了。他的音乐影响三百年来人们的艺术世界,也影响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无以言说,难以描述。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来写巴赫。但我又实在想写巴赫。
鼓励我写下去的原因,是我偶然间看到一个资料,巴赫(Bach)德文的意思是指小小溪水,涓涓细流却永不停止。似乎这个德文的原意一下子解读开巴赫的一切,我豁然开朗。
我听到的巴赫的第一支乐曲是《勃兰登堡协奏曲》,还只是其中的片断。因为这里面有经威廉汉姆改变而异常动听的《G弦上的咏叹调》。但当时勃兰登堡对它根本不屑一顾,将这支乐曲曲谱的手稿混同在其他曲谱中一起卖掉,一共才卖了36先令。可以说,如果没有1829年门德尔松重新挖掘并亲自演出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恐怕巴赫的音乐到现在为止还只值36个先令。
但这样说并不准确,如果没有福尔克、门德尔松,还会有别人将巴赫音乐的真实价值挖掘出来告诉世人的。真正有价值的音乐,即使看来弱小得像潺潺的溪流,也是埋没不了的,也不会因时间久远而苍老,相反却能常青常绿。这确实是音乐独具的魅力,它同出土文物不一样,出土文物只能观看,追寻,钩稽,对比,它却能站立起来,用自己的声音塑造起形象来,抖落岁月覆盖在身上的一切仆仆风尘,让人们刮目相看。时间只会为它增值,就像陈年老酒一样,时间和醇厚的味道融为一身,互成正比。
这就是小溪的意义吧?小溪,涓涓细流,就那样流着,流着,流淌了三百年,还在流着,这条小溪的生命力该有多么旺盛。
大河可能会有一时的澎湃,浪涛卷起千堆雪。但大河也会有一时的冰封,断流,乃至干涸。小溪不会,小溪永远只是清清的,浅浅地流着,永远不会因为季节和外界的原因而冰封,断流,干涸。我们看不见它,并不是它不存在,而是因为我们眼睛的问题:近视,远视,弱视,色盲,白内障,瞎子,或只是俯视浪涛汹涌的大河,或只是愿意眺望飞流三千尺的瀑布,而根本没有注意到小溪的存在罢了。而小溪就在我们的身旁,很可能就在我们的脚下。它穿过碎石,草丛,隐没在丛林,山涧,行走在无人能达到连鸟都飞不到的地方。
在险峻的悬崖上,它照样流淌;在偏僻的角落里,它照样流淌:在阳光月光的照耀下,它照样流淌;在风霜雨雪的袭击下,它照样流淌……小溪的水流量不会肆意狂放,激情万丈得让人震撼,但它让人感动是持久的,不会一曝十寒,不会繁技容易纷纷落,不会无边落木萧萧下,而总是一如既往地水珠细小却清静地往前流淌着。它拥有着巴洛克特有的稳定,匀称,安详,恬静,圣洁,和旷日持久的美。它的美不在于体积而在于它渗透进永恒的心灵和岁月里,就像刻进树木内心的年轮里。它不是一杯烈酒,让你吞下去立刻就烟花般怒放,烈火般燃烧;它只是你的眼泪,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珍珠项链般地挂在你的脖颈上,或悄悄地湿润着你的心房
这才是小溪的性格和品格。
这才是巴赫的性格和品格。
有人说巴赫伟大,称巴赫为“音乐之父”,说在巴赫以后出现的伟大音乐家中,几乎没有一个没受过他的滋养。贝多芬,舒曼,利姆斯基一科萨科夫,雷格尔,勋伯格,肖斯塔科维奇……
无数后代音乐家对巴赫无比敬仰和崇拜,甚至专门创作出有关巴赫的主题音乐,以他们钟情的乐器的鸣奏,向巴赫呼唤,表示着对巴赫的敬意。
听巴赫的音乐,你的眼前永远流淌着这样静谧安详、清澈见底的小溪水。
在宁静如水的夜晚,巴赫的音乐(那些弥撒曲和管风琴曲),是孔雀石一样蓝色夜空下的尖顶教堂正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教堂旁不远的地方流淌着九曲回肠、长袖舒卷的小溪水,蜿蜒地流着,流向夜的深处,溪水上面跳跃着教堂寂静而瘦长的影子.跳跃着月光银色的光点……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巴赫的音乐(那些康塔塔和圣母赞歌)是无边的原野,青草茂盛,野花芬芳,暖暖的地气在氤氲地袅袅上升,一群云一样飘逸的白羊,连接着遥远的地平线。从朦朦胧胧的地平线那里,流来了这样一弯清澈的小溪,溪水上面浮光耀金,带来亲切的问候和梦一样轻轻的呼唤……
(节选自《音乐欣赏十五讲》有删改)
【小题1】文章以“小溪巴赫”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4分)
【小题2】请解释划线句“它只是你的眼泪,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珍珠项链般地挂在你的脖颈上,或悄悄地湿润着你的心房”的意思。(4分)
【小题3】通读全文,说说这篇文章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4分)
【小题4】请赏析文章最后两段的艺术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