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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世 界
夏阳
一个春雨飘摇的夜晚,他——一个小说家——坐在一家饭馆里,望着远处的那两男一女,愁眉苦脸地构思他的小说。
饭馆位于一条小街上,对门是一家破旧的宾馆,楼顶上的霓虹灯缺鼻子少眼,在风雨中凄冷地一闪一闪。他点了一盘白切肉,一碟花生米,就着三两老白干,低头吃着。偌大的饭馆,只有他一个客人,还有一个不那么漂亮的女招待趴在服务台前,单手支着下巴,正在打瞌睡。
一阵凛冽的夜风,穿堂而过,慵懒欲睡的灯光,潦草地晃了两下。随后,一切又恢复到最初的沉思中。
不知何时,他偶尔一抬头,发现离他较远处,凭空多了一桌客人,两男一女,仿佛是从地底突然冒出来似的。他们坐在窗户旁,正围着一台火锅,一边吃一边低声说着话,火锅冒出来的腾腾热气,梦幻一样,将三人牢牢地圈在里面。
他点燃了一支烟,在昏暗的灯光下,默默望着那两男一女,生出联想:春雨迷漫的夜晚,大街上空荡无人,陌生的饭馆里,两男一女的三人世界,绝对是个好题材。
怎么写?
一个春雨飘摇的夜晚,他坐在一家饭馆里,望着远处的那两男一女,愁眉苦脸地构思他的小说。
在他抽了几根烟后,那女的站了起来,向坐在对面的男人毕恭毕敬地敬酒,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他支起耳朵听了一会儿,由于距离颇远,难以听出个名堂。他又琢磨了一会儿,慢慢明白了:坐在一起的应该是一对夫妻,他们肯定是有求于对面的那个男人。嗯,错不了,绝对是有求于人家。这世界,不就这回事吗?
一对夫妻那样毕恭毕敬求一个男人,求啥呢?
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的滑稽。因为他趁着上厕所的机会,路过那两男一女身旁,特意凑到跟前观察了一下。那对夫妻中年模样,而那男人则年长不少,几乎是一老头了,而且一身破旧。
怎么会有求于这样一个糟老头呢?他哑然失笑。
到底求啥?这样一个糟老头……有了,是借路子。但看那老头一身破旧,怎么会是领导呢?
不是领导,会是啥?如此恭敬,会是啥?他开始有些走火入魔了,口里念念有词。他翻过来倒过去地想,反反复复地想。突然,他正抓着几颗花生米往嘴里送的手停在半空中:不是领导,那肯定是领导心目中举足轻重的人,最起码也是能说上话的人,比如领导远在乡下的父亲、领导二奶的舅舅、资助领导早年上学的村干部,甚至领导家的厨师、领导的领导远在乡下的父亲……他的手禁不住抖得厉害,几颗捏了半天的花生米掉在桌上,咚咚有声。对啊,这样的小说,不是更能反映反腐倡廉的复杂性艰巨性吗?不是更能映射出人性的阴暗面吗?
太有才了!他露出得意的微笑,不禁为自己叫好。
街上的雨,慢慢地小了。两男一女起身离开。
他们没给钱!女招待睡着了!我为什么不可以也白吃一顿!他蹑手蹑脚地离开座位。就在他一条腿将要迈出大门时,那个不那么漂亮的女招待,鬼魅一般出现在他面前,笑眯眯地说:先生,请埋单。
他打了个饱嗝,指着闪入对面宾馆的那三条黑影,自我解嘲地说,我看见他们吃完就走,还以为今晚你们这里吃饭不用钱呢。
女服务员怔了一下,转而不那么漂亮地笑了:那是对面宾馆的老板和老板娘,每年的今晚,都要为那个守夜的老大爷过生日。人家老熟人,月结。
他傻眼了。
他走出饭馆时,手机突然响了。响了半天,他深深叹了口气,接通手机,乌着脸说:宝贝,这段时间我老婆管得特严,你多理解一下。下个月……下个月我保证带你去上海……
(选自《2011中国年度小小说》,有删改)
【小题1】这篇小说采用了双线式结构,请概括其主要情节。(4分)
【小题2】文中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5分)
①楼顶上的霓虹灯缺鼻子少眼,在风雨中凄冷地一闪一闪。
②街上的雨,慢慢地小了。
【小题3】小说最后一段是否多余?请阐述理由。(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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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莫言三影
从维熙
这年的年节前的12月28日,友人们在我家中欢聚,迎接九十年代的文学之春。那天,来的友人很多,我的同辈人自不必说,该来的都来了;在比我年轻一代的作家中,莫言也来了。在我记忆中,他当天说话很少,酒却喝得不少。在我的认知中,文人有两种酒态:一种是酒后忘我,一种是酒后沉默。莫言属于后一种,当他与在座的王蒙、叶楠碰杯时,只是往嘴里倒酒,没有叶楠等友人酒后的高声喧笑。最有意思的是,当友人们离开我家之后,妻子才发现莫言带来了年节的礼物:一个竹编篮筐里,蜷卧着两只颜色相异、绒布做成的小猫。
“这有点像他今天的肖像,今天他的话很少。”
“应当说人家十分腼腆。”妻说。我笑了:“老虎醉酒后也是腼腆而无声的!”
妻说:“你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莫言。”为了论证出一个真实的莫言来,我对妻子说:“你看他的《红高粱》,是不是充满了人性中的野气?蔫人出豹子。这个山东高密小子,骨子里藏有豪气、义气、霸气和匪气。”
妻子笑个不住:“你别侮辱我们军人。”“怎么是侮辱呢,这是最高的褒奖。你没看见文坛上那些‘排排坐,吃果果’的乖乖们,骨头里最缺的就是这种钙质吗?”
她无言了———她对文坛缺乏起码的了解。大概是第二年的早春,一位山东的编辑来我家组稿。言谈之间,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酒,说是奉莫言之命给我带来的家乡烈酒。那瓶酒的名称,今天我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是酒瓶上的商标,我却一直记忆在心:那是《水浒传》中的汉子武松,在景阳冈上打虎的画面。没等这位编辑多费唇舌,我立刻应下为他们报纸副刊写稿。他连连对我表示感谢,我说你感谢莫言去吧,只要是莫言的委托,我一定尽己所能。之所以如此,我当真觉得莫言的躯体里,蕴藏着打虎人的阳刚之气。事隔不久,华艺出版社找到我的家里,说是要突破一下文坛的沉闷局面,要我出面找上几个有创作实力的作家,出一套实力派作家的书。在比我们这代人更年轻一代的作家里,我找上了莫言、刘震云和陈染。现在回头一看,那套丛书外观上虽已陈旧失色;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华艺”能把这些作家捆绑在一起,在建国门外的一家饭店聚会,事后又出了一套“当代小说大系”,也算是一次难能可贵的行为了。
在我的认知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出现了一批吃狼奶长大的后来人,他们心中只有自己,并只为自己活着———莫言与那些狼孩泾渭分明,他行文做人的野气里,始终不失中国传统中的忠厚。这是我尊重并深爱莫言的又一因素。
我们很少通电话———除非有事要谈。记得,偶尔通电话时,莫言常劝我写写家族史。我说我不能,因为多年来让我梦里也相思的东西,是劳改队褴褛的衣衫,是一条茫茫的驿路。生活坐标和生活经历的不同,决定了各人笔墨驰骋的领域。可以这么说,从莫言发表《透明的红萝卜》开始,特别是他的《红高粱》问世之后,我就觉察出这是一匹挣脱了笼头的野马。基于这种认知,我除了激动地写下《五老峰下荡轻舟》,对莫言告别文学惯式,另辟蹊径的艺术之勇表示赞美之外,还在我主持的一家出版社,责令编辑迅速将其几篇处女作,纳入“文学新星”丛书出版。当时,进入那套“文学新星丛书”的青年作家有四十多位,历经十多年时间的磨砺和检验,莫言不仅是其中长明之星,而且创作势态如决堤之水,一发而不可收。纵观莫言三十多年的创作,近年来又多了些他昔日作品中没有的幽默,这绝非莫言自作多情,而是他生命中的野气升华和挥发。
谈及莫言作品的幽默,不禁使我想起两件往事:其一,1987年中国作家访德期间,因为德国汉学家顾彬有辱中国作家尊严之举,莫言曾将其比喻为“玻璃耗子琉璃猫”,此话曾引起同去访德作家们的大笑;其二,1998年10月,他在台北图书馆,与两岸同行们共议21世纪文学命题时,莫言曾让在场听众捧腹大笑不止。他似乎不是在发表讲演,而是与在场的听众诙谐地对谈。他那张憨态毕露的熊猫之脸,使会场上笑声一直不绝于耳———在那一刻,我就认定这个山东高密小子,越来越向平民型的作家靠拢。之所以如此,在于童年生活高密田园,对他的影响太深远了。如他笔下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包括《蒜苔之歌》《檀香 刑》和近两年的长篇新作《生死疲劳》和《蛙》在内,都深深地蕴藏着山东民间文化对他的雕塑。他从不作高深的哲理思考状,更鄙视故作深沉的假道学,如果硬是把学院派作家与生活流的作家分开的话,他地地道道属于后者。
在人品上,莫言绝不是文苑中的跳蚤之类,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二十世纪的一天,我与莫言在电话中聊天时,告诉他一件事:我们这儿正在粉刷楼房,其中一个打工仔得知我是个作家,有一天他乘升降梯上攀经过我家楼窗时,突然问我是否认识莫言。我不置可否,反问他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那装修工告诉我他是山东高密人,他们那方水土出了个莫言;既然我也是个作家,想必我也认识莫言。我没有正面回答这小伙子的问题,只是把一包“红塔山”香烟,递到他的手里,这个高密小子脸上溅满了白灰点子。其实这只是我与莫言聊天时,信马由缰说出的一件生活趣事,没想到几天之后,快递公司的投递员按响了我家的门铃,原来是莫言送来两条“红塔山”和一瓶“五粮液”。 我打电话给莫言,说我不解其意。他说这是出于对老哥的友情。事后,我仔细想了想,怕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友谊, 更包容了对高密土地一草一木的一往情深。以此生活细节来探讨莫言的创作源泉,以及他的为人之道,不是比枯燥的评论文字,具有更形象的说服力吗?这就是从文到人的一幅莫言肖像。我想,去年全国作代会后,莫言虽出任了中国作协副主席一职,他也不会因此而忘记给他文学营养的北国山河地脉,还会像马拉松长跑那般, 续写出更富有中国品味的好作品来的。然否?读者和我都在拭目以待!
(选自2012年3月9日《文学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莫言的作品深深地蕴藏着山东民间文化对他的雕塑,他是一个从不作高深的哲理思考状的越来越向平民型的作家靠拢的生活流作家。
B.从维熙曾责令编辑迅速将莫言的处女作纳入“文学新星”丛书出版,说明了他慧眼独具,表现了他的喜才爱才思想。
C.莫言虽然平时说话不多,但他发表演讲时十分幽默,常常让会场上的笑声不断,这种幽默同样呈现在多年来的创作中。
D.莫言去从维熙家做客,明明带去了礼物,却一声不响,只是放在一旁而已,这表现了莫言的腼腆,也表现了他不事张扬的品质。
E.从维熙在行文中,通过细节的刻画,人物对比,还有自己独到思考后的叙述,让一个具体可感的莫言栩栩如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2)莫言深受作者从维熙的尊重,从人品的角度来说,有哪些原因?请简要概括。
(3)为了写出一个立体的莫言,作者在行文中多次使用对比手法,请简要分析。
(4)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试结合文本探究其成功的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
21世纪以来,各种搞笑文化风生水起。从《疯狂的石头》(2006)到《泰囧》(2012),种种搞笑影视的“成功”一度挑起了学界对于喜剧的热情。人们一方面吃惊于这种新型喜剧的“逆袭”,一方面又依照喜剧的原则重新审视这些作品的价值。尽管有论者以“新美学”或者“独特性”命名《泰囧》等作品,但是,仍旧无法摆脱“喜剧”的分析框架。有趣的是,无论怎样调用已有的喜剧理论来命名和分析,21世纪以来的“搞笑”文化连同它所“指向”的时代,却毫不客气地“违背”着“喜剧”的文化逻辑和原则,以一种极其吊诡的方式“表征”当下我们这个时代的“吊诡”。
之所以说“喜剧”这个概念无法涵盖这些产品,乃是因为这个概念的哲学内涵已经失效。马克思曾经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引用并评述恩格斯的观点时说:“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在这里,“笑剧”乃是历史性地告别旧事物的讽刺性的喜剧,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来说,人类的历史乃是从悲剧开始,以笑剧(讽刺喜剧)的形式自我否定并进而发展,世界历史的最终形态则是喜剧——人类告别阶级、国家和压迫,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
所以,在马克思那里,喜剧并不仅仅是笑剧和滑稽,而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告别旧的制度、合理性的新事物胜利驱逐非合理性的旧事物的特定形式。他在评论“一个德国式的现代问题”的时候这样说:“现代的旧制不过是真正的主角已经死去的那种世界制度的丑角。历史不断前进,经过许多阶段才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世界历史形式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喜剧。在埃斯库罗斯的《被锁链锁住的普罗米修斯》里已经悲剧式地受到一次致命伤的希腊之神,还要在琉善的《对话》中喜剧式地重死一次。历史为什么是这样的呢?这是为了人类能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我们现在为德国当局争取的也正是这样一个愉快的历史结局。”所以,只有当旧事物不再具有阻遏历史发展的力量的时候,喜剧才会痛快淋漓地发生。
显然,作为一个历史性的美学范畴,喜剧乃是一个充满了信心的时代里面社会情绪自信满满的表达。所谓“告别的年代”,并不仅仅是罗大佑所唱出来的悲伤,也是他对各种缤纷色彩的未来向往和冲动。而喜剧恰好是这种充满向往和期待的未来冲动的时刻。只有在一个“正在发生的未来”的时刻,喜剧才有力量识别什么是“丑”,什么是“美”,才有可能呈现那些无价值的东西被撕碎时刻的快乐与轻松。
就此而言,喜剧所对应的主角“丑”,并不只是现实和历史的否定性力量,更是面向未来生活的肯定性力量;只有在“未来”显露了它的璀璨的曙光的时候,“丑”才不是那样令人恐惧、厌恶和尴尬,才会在它们执着于不肯认输的作为中为我们提供胜利者才会有的快乐。
简言之,喜剧不是指一部可以搞笑的作品那么简单,而是对正在发生的未来的历史的充分肯定和把玩。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说,“喜剧”必然是一个时代的喜剧,每一出喜剧就是一个喜剧时代。
【小题1】下列关于“喜剧”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喜剧不但是笑剧和滑稽,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告别旧的制度、合理性的新事物胜利驱逐非合理性的旧事物的特定形式。
B.在一个充满了信心的时代,社会情绪能够自信满满的表达,喜剧也就诞生了。
C.《泰囧》等搞笑影视作品的“成功”一度挑起了学界对于喜剧的热情,它们为市场打造了无穷的笑声,堪称新时代的喜剧。
D.喜剧不仅滑稽,而且是把人生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更是人类告别阶级、国家和压迫,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的形式。
【小题2】(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黑格尔认为,人类的历史乃是从悲剧开始,以笑剧的形式自我否定并进而发展的。
B.评论以“新美学”或者“独特性”命名《泰囧》等,其实这些作品 “违背”了“喜剧”的文化逻辑和原则。
C.所谓“告别的年代”,并不是罗大佑所唱出来的悲伤,而是他对各种缤纷色彩的未来向往和冲动。
D.只要在充满希望的“未来”显露了它的璀璨的曙光的时候,“丑”即使令人恐惧、厌恶和尴尬,就会在它们执着于不肯认输的作为中为我们提供胜利者才会有的快乐。
【小题3】(小题3)“喜剧”必然是一个时代的喜剧,每一出喜剧就是一个喜剧时代。原因何在?请根据文本概括两点理由(3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科学家在对载脂蛋白E(ApoE)基因的研究中发现,载脂蛋白E在调节胆固醇方面有重要作用。它的基因分为三种形态:E2、E3、E4。每个人都有两种形态的ApoE基因,分别遗传自父亲和母亲。其中E3为正常形态,最为常见。携带E2形态基因的人通常胆固醇水平比一般人要低。携带E4形态基因的人(据估计15%至30%的人至少携带一个E4基因),患糖尿病的风险增高,胆固醇总量升高,患阿尔茨海默氏症的风险增加两倍。
“吸烟对每个人都有害,”遗传学专家奥多瓦斯说,“但在携带E4基因的人这里,吸烟就是一个十足的杀人恶魔,我们不是在讨论某种可能性,而是这种人因为吸烟几乎肯定会患心脏疾病。”
人们可以接受一次检查,以查明自己的APOE基因的形态,但人们并没有这么做,原因在于这牵扯到伦理、隐私等方面的复杂问题。再者目前的医学研究还没有办法很好地预防携带E4基因的人患上述疾病,因此即使查明基因形态,医生们一般也不愿意将此结果告诉患者,患者也宁愿被“蒙在鼓里”,保险公司也会因此歧视这些存在患病基因的人。
研究营养基因组学的鲁斯·德巴斯克博士却认为,人们的这种担心有些夸大。从总体来看,有基因患病风险的人是普遍存在的。她说:“我们每个人都对某种疾病存在易感性,容易感染某种疾病,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患上这种病,比如我们可以研究携带E4基因的人应该如何饮食,先发制人地阻断阿尔茨海默氏症等疾病的发病源头。”
奥多瓦斯补充说,E4基因非常容易受环境因素影响。虽说携带E4基因的人患糖尿病风险增高,但如果体重保持正常水平,患病风险就与正常人相当。如果戒烟戒酒、增加运动,饮食中饱和脂肪含量较低,那么E4基因带来的心脏病易发性就会完全被抵消掉——不是部分,而是全部。
【小题1】对文中有关载脂蛋白E(ApoE)基因的叙述,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人体中都含有载脂蛋白E,它们在人体中呈两种基因形态。
B.载脂蛋白E能够将人体中胆固醇的含量调节到最佳水平。
C.携带载脂蛋白E2形态基因的人通常胆固醇水平较低。
D.吸烟会导致载脂蛋白E4升高,从而使人患上心脏病。
【小题2】对鲁斯·德巴斯克博士的“人们的这种担心有些夸大”的看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种担心”指的是对载脂蛋白E4基因对人体危害的担心。
B.因为基因患病风险是普遍存在的,所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C.携带某种有患病风险的基因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患某种疾病。
D.即便携带载脂蛋白E4基因,也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
【小题3】对文章所提供信息的理解和根据文章的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1—3段表明载脂蛋白E基因在人体中的形态是遗传的结果,带有某种基因形态的人身体状况是无法改变的。
B.预先查明在人体中载脂蛋白E基因形态的方法会触犯伦理道德,会引发新的社会歧视,所以无法实施。
C.携带载脂蛋白E4基因的人数不多,所以人们完全可以有效地抵消它对人体带来的危害。
D.本文的作者只是客观地阐述了有关载脂蛋白E(ApoE)对人体影响的两种不同观点,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结论。

同类题4

论述类文本阅读。

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 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 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 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 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 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 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 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 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 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 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 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 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 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 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 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 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 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 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 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 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 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 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 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 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 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 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 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小题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转型从归零开始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跟大家分享我人生的一些经历。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转型从零开始。
一位老者问我:“你的奖牌和奖杯都放在什么地方?”我讲:“我父母,拿出了一间屋子,把我所有得过的奖牌、奖杯、奖状全部放在这个屋子里头。”他跟我讲:“你应该把它收起来,因为这些已经统统成为了过去。”
从那一刻开始,我一直在想这句话。因为一个运动员的转型,是很困难的。快要退役的时候,就在考虑:以后怎么办呢?是当教练呢?还是走向社会?如果不当教练,我会做什么?我决定要去读书,要完善自己,选择了去读清华大学。
刚进清华,可以说还是很自卑的。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很坦率地跟老师讲:“我没有办法上来就跟大课,尤其英语的课程。”老师问我:“你的英文什么水平?”我说:“是零。”他说:“那你,二十六个字母先试试吧!”我能想起来的字母,大小写一块混着写——也没写全二十六个字母。这就是我清华的第一堂课。
一切从头开始!清华读了一段时间,我被中国奥委会推荐到国际奥委会。第一次去开会,我极其地受刺激!因为所有的委员,都可以讲英文、法文,唯独我一个带着翻译去。别人想跟你交流的时候,也觉得很困难。这个极大地刺激了我:无论如何也应该把英语先拿下!
98年,国际奥委会要在葡萄牙开一次会,当时中国奥委会建议说,一定要在上面发言,帮助写了一篇很简短的稿子,也就一页纸。这一页纸当时对我来讲,是非常困难的,根本不认识。怎么办呢?当时我在英国,请了一个私人老师。我请这个老师把它录下来——他讲话,然后录下来。把这个内容,用字典全部翻译出来、标上音标;然后我就跟着录音,一遍遍地学。就这一篇纸的讲话,也不超过五分钟,大家猜猜我学了多长时间?多少?三天啊?你太高估我了!一个月?谁说的?没错!我真的是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最后到里斯本开会,正好是老萨(萨马兰奇)主持会议,他以为会是翻译上,结果我就用英文讲。我一开口,老萨(萨马兰奇)就笑了,一直笑到我把这篇讲话讲完。最后呢,他说:“邓,才学了三个月的英文,能够有今天这样的一个发言,我们大家应该给她祝贺鼓掌!”
好多人问我:“转型你害怕吗?”我说:“有什么好怕的呢?你一生下来,你就不会,你不是通过一点点地学习吗?”所以说:今天的成功,不等于明天的成功。明天的失败,也不等于你后天不可以成功!在这样过程中,虽然很艰辛,也很困难,但是,好像还有一点点信心,觉得自己并不是那么笨。笨也是笨,刚才同学讲三天一篇五分钟的讲稿。没错,你们能三天,我就得用一个月。我想以勤补拙、笨鸟先飞。这个事儿,大家是公平的,对吧?
在清华拿完学士学位,英文是我的专业。随后又到了诺丁汉大学,攻读了一个硕士学位。信心来了,当时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够到剑桥,去读一个博士学位。但刚有这个想法以后,我周边的所有人: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老师,包括老萨(萨马兰奇),统统说别去读。为什么?他们觉得太难了,说:“你名气这么大,万一读不成,这多难看啊!”这都是在为我考虑。但是我觉得:这辈子机会来了,干吗要等下辈子?所以,我仍然坚持去读剑桥。
我就读的这个系是Land economy,翻译过来叫土地与经济系。最后,我博士论文定位在了什么呢——《奥林匹克品牌的商业价值研究》。
在我没进入互联网这个行当之前,我拜访了多位这个行业的专家、学者、老师,还有我们业界的大牛。包括李开复、张朝阳、马云、曹国伟,可以说没有一个我没有拜访到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确确实实给了非常多的建议和意见,也泼了非常多的冷水。因为我们毕竟还很年轻。
我想,我今天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的CEO(首席执行官),最重要的,是定战略方向。
其次,找到跟你同甘共苦,能够创业奋斗的一批精英,然后带领大家勇往直前。我想,在人生的道路当中,很重要的是:要不断地完善自己——就是要不断地归零。
(根据邓亚萍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开讲啦》节目的演讲整理)
邓亚萍,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运动员,1988年进入国家队,1997年退役。在其运动生涯中,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连续2届4次奥运会冠军。1997年后,邓亚萍先后到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和诺丁汉大学进修学习,2008年又获得英国剑桥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任人民搜索网络股份公司总经理。
【小题1】本文所说“归零”是什么意思?邓亚萍有哪些“归零”经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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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文中多处引用了别人的话,能收到怎样的表达效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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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本次演讲社会反响很好。你觉得演讲人是如何成功地调动听众兴趣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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