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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18分)
红叶归处是秋风
查干
①自古至今,红叶有着无尽的话题。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
②有一年在京郊红螺寺,我真真切切地读到了一片元宝枫叶内心的独白。那正是十月末的一天,天空一片高蓝,远山近岭到处是燃烧的红叶在秋风中静默,使人不由想起禅气这个词。我仰头去读高岩上的一树红叶,猛然,其中一片硕大的从高处安然飘落,不带一丝忧伤,仿佛是一位远游的行僧,在欣欣然归来。枫叶红透,似一袭袈裟,在秋阳下闪着奇异的光芒。我想到了去西天取经的那位高僧,和他的白马。这样的时刻,恰有一声声晚钟从红螺寺高墙里传了出来,像是迎宾曲。叶落归根,就该是这样的氛围。叶落,是一种美好庄严的过程,是一种天律,不可违背,也不可抵触。
③有时,人不如红叶。它们那种面对凛冽秋风时的坦然和睿智,不能不叫人深思。
④在岁月漫漫中,甚至连小小动物都去勇敢地面对生与死。我观察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一只自然死亡的鸟。而人类就有些不同,首先想的是长命百岁,甚或万岁。那些帝王将相活着时作威作福,死后也不叫百姓安宁。人是万物之灵,却不知顺从自然规律,一见死神就乱了方寸,这是一种很可悲的心态。
⑤有一年深秋,我们到二郎山深处的喇叭河风景区采风游览,这里天然小路曲曲弯弯,一直沿着山下的河流,伸向旷野和原始。河水清澈,似一条玉液在静静地流。爬上一处高地,远眺近目,夕阳依依,诸峰相衔,山上山下都是斑斓的梦境。金黄和火红,使人目不暇接神魂颠倒。是夜,山月当空。一阵山风拂过,树木花草夺人魂魄的清香,不但醉倒了山客,也引来了一大群高大的水鹿。它们如约而至,来舔喇叭河宾馆为它们准备的硝,离我们只有百米之距,它们仍有些许警觉,但很安静,以它们发蓝的眸子,看着我们。我一时兴起,给这些不速之客唱起一首又一首的蒙古民歌。其中一只,顾不得舔硝,竖耳聆听,同游者笑着说,你终于在这蛮野之地遇上知音了。没错,它一定听懂了我的歌声,并且体会了其中的内涵。天人合一,绝非仅仅是理想,只要人类怀有一腔慈悲之心。
⑥不料,这一天的后半夜猛然间刮起了山风,气势逼人,似排山倒海。我心中起忧,担心红叶的命运,久久不能入睡。晨五时,梦中有了幻听,听到了钟声由远而近,轰然而优雅。我披衣而起,抓起相机便匆匆出得门去,山风有些冷,但安静了许多,俯仰之间,满眼都是落叶,像一地微微挪动的落霞。它们落得安然飘得富有诗意,竟无半点忧伤,躺成了一山的哲思,忧郁的我,却成了多余。惊愕之余,我终于有了一些禅悟。自然万物,原本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是人类给自己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读不到事物的本色罢了。
⑦淡淡的山雾中,我站在秋风中的山野,终于明白:人或者说我自己,是弱智者,而非万物之灵。眼下,躺了一山的红红落叶,正在完成一种交接仪式,生与死,在这里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实质。我有幸列席这样的一次仪式,不知不觉中提升了自己的一点点高度,并且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
⑧红叶归处是秋风,拥有秋风的万物有福了。
(选自《中国作家网》,有删改)
【小题1】文章①段说:“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作者有哪些“哲理的思考”?请分条简要概括。(4分)
【小题2】文章描写红叶,为什么在⑤段写到“一大群高大的水鹿”?(4分)
【小题3】在⑨段文章说:“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灰”和“红”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变化过程?(4分)
【小题4】文中作者先称“人是万物之灵”,文末却说人“非万物之灵”。对这种看似矛盾的表述,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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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宅 男
家里有两台电脑,儿子一台,父亲一台。父亲的在南屋,儿子的在北屋。父子从不见面,从不交谈,所有的联络都通过电脑。父亲做好了饭,在QQ上写道,吃饭了。儿子回答,你先吃。父亲很听话,从不勉强,就先吃。吃过了,把儿子的一份放在桌上,上班去了。
儿子听到门响,知道父亲出去了,就从屋里走出来。他先上卫生间,把一泡尿歪嘴壶一样抖了出去;之后他开始洗脸,洗脸只是胡乱抹两把;再之后他就坐在饭桌前有条不紊地用早餐。
早餐很简单,就是一只蛋,一杯奶,一块早点。这些都是用微波炉热过的,如果父亲不热,他是不会热的。他很懒,父亲放在桌上什么他吃什么,父亲不放的,他从不去寻找,哪怕那东西就在冰箱或锅里,伸手可及,他也决不去触碰。他吃过饭打开电视看一会儿体育新闻,看完摇控器一扔,就又回到自己的小屋。
父亲每天都十一点回家,自妻子死后他为照顾儿子,都是早半小时回家。单位同事都知道他的儿子足不出户,一切交易在网上进行,去银行取钱在网上,交友在网上,买衣服在网上,就照顾他,给他别人没有的方便。他们说,是妻子的死对儿子有些剌激。但只有做父亲的心里明白,妻子没去世前,儿子也这样。
父亲这天中午提着两条鲫鱼进屋,一进门换掉拖鞋就开始插电饭锅。父亲都是早上走之前就把大米淘好,回来才插闸,然后做菜正赶趟。父亲做鱼好吃,葱花大料放好,还要放几根香菜,放几滴醋,还要放一撮糖。可是放糖时糖没有了,做鱼没有糖怎么行,父亲决定下楼去仓买(哈尔滨方言,即超市、小商店)买糖。
父亲闭掉煤气灶去了仓买,走时父亲望了一眼儿子的房间。
父亲由于走神儿,走时忘带钥匙了。他买完糖站在单元门跟前按门铃,可是不管他怎么按,门铃怎么响,儿子就是不给他开门,无奈他只有重回仓买给儿子打电话。家里的电话儿子不接,手机也不接,父亲站在柜台前好一顿发愣。
最终他只有走了出来,直奔街头的网吧。儿子的QQ头像果然亮着,父亲写道,我忘记带钥匙了,我再按门铃时你给我开门,别让我在外面冻着。儿子没说行不行,给父亲一个生气的QQ表情。父亲管这种东西叫“黄豆”,不管怎样儿子总算答应了。
父亲在冷风中急急地走着,他出来时只穿着绒衣,仓买就在楼下,他没想到要去网吧。父亲走到自己家楼下时,几乎是一溜儿小跑,却忽然从头顶哗啦啦掉下来一件东西,险些砸在他的头上,父亲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那串钥匙,儿子从窗口扔给了他。
父亲没有生气,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父亲有最低底线,只要儿子活着,别像妻子一样离开他,他就知足了。
父亲做好菜,上班的时间也快到了,他吃了几口鱼,扒了两碗饭,走时在电脑上给儿子留了话。告诉他,鱼,好吃极了。父亲很幽默,也给儿子留了一粒“黄豆”。那黄豆是眯眯笑的表情。
儿子吃鱼时很潦草,他的心里想着事。他想他怎样才能和小美把他们俩的事完成了。小美是他在网上认识的女朋友,两个人从没有见过面,感情却极好,谁也离不开谁。小美提出过想见见他,他不同意,他怕见了面,他们那些美好的感觉消失殆尽。
有几次他也曾想过,走出去和小美成婚,可是一想结婚后他很可能对不起小美,就打消了念头。他从心里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屋子,屋子是他的天空和领地,他只有在自己的屋子里才感到世界的安全,他对外界没有兴趣。但是有了小美就不一样了,比如有病,自己病了,可以在网上购药,小美病了,大概网上购药就不成体统了。还有是不是得要一个孩子,小美坚持生个健康的宝宝,如果有了宝宝,那就更麻烦了,他就守不住他的宅子和他的内心了。
可是他又太爱小美了,爱到了极致。从视频上看小美长得那个美呀,笑起来那个甜呀,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
桌上的手机响了,这是一种特殊的语音提示,只有小美发来短信时才是这种醉人的提示。他拿起来,看到小美的话传了过来。小美说,我想你都想疯了,我在你家对面的五楼,你不出来,我就跳下去。
他一伸头,果然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他打了个愣,也只是打了个愣。之后他就有了决定,他想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
(选自《百花园·小小说读点》2014年第8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父亲无法和儿子交流,却极其负责、极其宽容地供养着儿子,因为他对儿子的举动早已习以为常,只要儿子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B.儿子一方面封闭在自己的领域之中,另一方面却能在开放的网络空间网购、网恋,这正是现代人矛盾性格的缩影。
C.儿子生活在完全封闭的境况中,他从不想走出自己的屋子,从不愿走出自己的天地和领域,因为他对外界没有兴趣。
D.小说的前半部分表现儿子对父亲的冷漠,后半部分写了对小美的万分热情,前后态度的对比透露出作者一种隐匿的担忧。
E.小说多处运用细节描写,如“歪嘴壶一样”撒尿,“胡乱抹两把”式的洗脸,特别是结尾“打了个愣”的细节和后面的心理活动,都为人物性格的形成提供了注脚。
【小题2】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儿子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形成原因。(6分)
【小题3】小说写父亲烹鱼过程中下楼买糖的情节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写主人公在看到小美极其美艳地站在五楼的楼顶准备跳楼的关键时刻,在“打了个愣”之后竟然决定“找个最佳的角度,看小美如何飞燕展翅”的情节,你认为真实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及理由。(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红肚兜
矫友田
母亲刚嫁来的时候,父亲的家里除了两个枣红漆的桐木衣箱,再没有一件像样的家什了。但是屋子里的墙壁上却贴满了父亲的剪纸。虽然当时父亲还很年轻,却已经是附近有名的剪纸高手。母亲看着墙上各式各样的纸花,竟然“扑哧”一声笑了。
现在,父亲已过世多年,可是儿子每一次从城里回来,母亲总要对他叙说起父亲生前的一些往事。儿子很有出息,大学毕业之后便留在了城里,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那年夏天,儿子开车回老家接母亲去看望出生不久的小孙女。临行前,母亲打开衣箱,取出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红肚兜,然后放在包袱里。母亲看到小孙女后,欢喜得不得了。她连忙从包袱里拿出那个红肚兜,在小孙女的身上比量来比量去,不大不小,正合适。
那个红肚兜已经有些褪色了,只是上面那朵用五彩丝线刺绣的亭亭玉立的荷,仍鲜艳如初。儿媳妇笑着问道:“妈,这是您从哪儿捡来的‘文物’呀?”母亲就指着身旁的儿子,自豪地说:“这是他小时候穿过的,上面绣的花样,还是他爸亲手剪的哩。”儿子笑着摇了摇头说:“妈,现在这个年代,孩子什么都不缺。像这样陈旧的东西,你还是扔掉算了。”母亲听了之后,脸上的笑容渐渐地凝固了。她俯下身子,将那个红肚兜按照原样叠了起来,重新放到了包袱里。
儿子的官越当越大,后来成了一个部门的局长。在他当上局长不久,便跟妻子离了婚。因为在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年轻他十多岁的靓丽女人。儿子第一次携新任的妻子回老家看母亲。而母亲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展开。在吃午饭的时候,母亲又从老箱里将那个红肚兜取出来。
儿子诧异地问:“妈,你还没舍得扔掉啊?”
母亲没有回答儿子的话,却指着红肚兜上那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说:“你知道那时候,你爸为什么要剪一朵荷花的绣样,让俺绣在这个红肚兜上?”
儿子有点茫然地摇了摇头。母亲刚欲解释,却被漂亮的儿媳妇把话题叉开了。
儿子再一次提出接母亲到城里居住,母亲仍然像从前一样摇了摇头。儿子以为母亲是接受不了现在的儿媳,便告诉母亲,他可以单独为母亲购买一套房子,并雇一名保姆照顾她。
此时,母亲更加坚决地摇了摇头。
那段日子,母亲的心总是莫名地怦怦乱跳,她总预感要发生什么事情。果然不久,从城里传来了恶讯,儿子因为受贿数额巨大而被检察机关收审。
在法庭宣判的那一天,儿子的第二任妻子再一次对他提出离婚的请求。那些曾经跟他关系密切的朋友和同事,也都像躲避瘟神似的,竟然没有一个抛头露面的。他被判了10年徒刑,非法所得都被依法没收。
那个下午,儿子在监狱的会见室里见到了远道而来的母亲。母亲的头发已经全部枯白了,她眼圈红肿地看着儿子,却始终没有让眼泪掉下来。虽然仅仅隔着一堵玻璃墙,却隔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母亲双手抖擞着打开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肚兜交给狱警。待狱警检查过之后,才交给里面的儿子。
此时,母亲瞅着神情呆滞的儿子,咬着干裂的嘴唇说:“你永远都是俺的儿子,在里面好好改造,记着乡下还有你的三间老屋。”
儿子将那个红肚兜贴在胸口上,万般痛悔地跪倒在地上,泪如雨下……
【小题1】文中画线处写母亲带着红肚兜去探望入狱的儿子,这一情节设置是否合理?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小题2】小说使用了对比手法,请选两处分析其作用。(6分)
【小题3】 联系全文,概括“红肚兜”在文中的象征意义。(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忆高华年——语言学界宗师.一生钟情学问
①年轻有为。这四个字可以说是对高华年在20多岁时便已取得相当的学术成就的最好注解,而走上语言学研究这条路,是他一辈子的选择。从未改变过。
②和民国时期很多学术大师一样,高华年在进入大学之前,走的也是“新派小学+教会中学”之路。而这种模式也决定了他在国学和英文方面,都有着相当不俗的造诣。高华年之子高植生回忆说:“我的七叔曾经告诉我,父亲在中学时就很严谨,他的笔记本,每一个本子里都是很小的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是写得满满的。”
③现在可以确定的是,高华年年轻时并没有想过从事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最早的时候他应该是想成为一名教师。所以中学毕业后。他就去报考了国立北平师范大学。而根据高植生的说法。他的父亲是在北师大期间,受到黎锦熙教授的影响,才开始立志“研究学问”。虽然在这期间,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北师大被迫迁到西安,但这并没有影响到高华年的志向。毕业后,他报考了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的研究生,辗转了很久才从西安到达昆明。而在此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已经在昆明组式西南联合大学。
④在文科研究所里,高华年得到了罗常培、李方桂两位中国语言学界泰斗的指导。两位大师震惊于他那过人的听力,开始“因材施教”,帮助他向语言举方面发展。这期间,由于昆明四周少数民族众多,高华年就开始对云南的黑彝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深入调查并写出报告。也正因为这些成就,1943年1月,罗常培写信给冯文潜教授,推荐年仅20多岁的高华年在毕业前就开始到南开大学的边疆人文研究室工作。
⑤1944年,高翠年的《昆明核桃箐村土语研究》一文获当时的教育部嘉奖,同时获奖的还有闻一多、陈寅恪、冯友兰等这些当时已成名的学术大师。刚毕业的高华年能得到此奖,足可以证明他这篇文章的学术水平之高。
⑥由于“天赋异禀”,凡是人类发出的声音高华年都能听出其不同,在听音、发音、辨音方面他是当代第一人,即使到了垂暮之年,功夫犹在。即将出版的《高华年文集》收集了很多他年轻时候写的文章。经历了60多年的风雨洗刷之后。有些文字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能影印出来。高华年的夫人植符兰说,很多高华年亲手写的声韵、语言研究和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的材料。“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写不出来”。
⑦还有一个事实也能说明高先生的独一无二。他在中大中文系前后开了七门课,但因为他不在了,有些课比如《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研究》《汉藏系语言概要》,中文系已经开不了了。并不是没人想学,而是很少有人在听音、辨音等方面能有高先生这样的造诣。当然,除了这种天分之外,高华年的勤奋也令人吃惊:穷尽一生收集到的海量的调查材料,包括很多卡片、笔记本,单是收集在《高华年文集》中的,数量就已经非常庞大。高华年师从罗常培和李方桂,加上西南联大所在地昆明四周的少数民族众多,为高华年成为大师创造了外在条件;而他拥有的那双无比灵敏的、能够分辨出人类最细微语音差异的耳朵,则为他成为语言学大师提供了天然的内因。
⑧从民国时期一路走来的学者大师们,大都有一种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风骨。高华年作为其中之一,自也有其可敬之处。
⑨作为书生,高华年从来都不乏那倔强的嶙峋骨。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高华年随南开大学搬回天津。途中在重庆候机北上时,他于7月17日得知闻一多教授在昆明被刺的消息,极为愤怒,并和西南联大滞留重庆的33位教授,包括金岳霖、姚从吾、马大猷等一起致电南京政府教育部部长朱家骅,要求主管当局务必缉凶归案,严究主使。“一代通才,竟遭毒手!正义何在?纪纲何存?同人等不胜悲愤惊愕!”教授们的痛斥让社会舆论更加沸腾了,也使蒋介石陷入了整日的“忧闷”,最后被迫下令让刚上任全国警察署署长的唐纵前往昆明办案,并声称该案为“政府莫大之耻辱”。
⑩作为书生,高华年同样有那指点江山、挥斥方道的热血时刻。在联大的岁月里,高华年和所在班级的同学经常到罗常培先生家做客。虽然时已至深夜,但胸怀天下的年轻人在讨论问题时还是会遏制不住憋得火热的喉咙,争论声大作。恰好当时陈寅恪先生住在楼上,于是有时候就会听到陈先生用拐杖敲地板的“笃笃笃”的声音。这时罗先生就会说,“陈先生要休息了,你们快回去吧”,众人这才作罢散去。
11作为学者,高华年的政治判断同样准确。随着国民党在解放战争中的溃败已无法挽回,1949年天津的国民党政府决定撤离,同时准备好了飞机让大学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离开,但高华年最后选择了留下。经过几十年的风雨磨砺之后,当被问及当年为何不强随国民党去台湾时,他也只是云淡风轻地说一句“当时就是不想去”。此后,高华年在1950年南下广州,先在岭南大学任教。在中山大学和岭南大学合并后,他就一直在中山大学语言系任教授,这也是中国的第一个语言系。在1954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大部分语言系的师生被合并到了北京大学中文系。高华年本也想去北京大学,毕竟他是北大的校友,同时他的导师罗常培以及很多朋友也都在北京。但那时他正陷入热恋,同时考虑到在广东更适合做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便选择留在了中大,并一真任语言学教研室主任至退休。几十年来,他为中国的语言学界培养了无数的人才,包括著名音韵学家唐作藩、著名方言学家詹伯慧等。
12作为学者,高华年的低调谦逊也是很著名的。弟子们总结高先生长寿的秘诀是:淡泊名利,清心寡欲。他的弟子、韩山师范学院院长林伦伦说:“先生低调内敛,除了上课做学问,几乎没有什么应酬活动。他不争名利,60岁退休年纪刚过不久就辞去广东语言学会会长等职务,让位给年轻人。”
(节选自《南方日报》,有删改)
【小题1】对于文章内容的分析与表述,最为恰当的两项是
A.一代宗师,才绝惊艳。高华年自小就走上了语言学研究这条路,这是他一辈子的选择。他对此坚持不懈,从未改变过。
B.高华年的成功万万离不开罗常培、李方桂两位中国语言学界泰斗对他的指导。因为两位大师震惊于他那过人的听力,所以开始“因材施教”,帮助他向语言学方面发展。
C.他是北大的校友,同时他的导师罗常培以及很多朋友也都在北京,这使得高华年也想去北京大学。但那时他正陷入热恋,同时考虑到在广东更适合做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便选择留在了中大,并一直任语言学教研室主任至退休。
D.本文文字质朴平实,着重语言描写(兼有动作刻画),攫取高华年生活的几个片段,生动形象地为我们展示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语言大师的形象。
E.“每天除了与报纸和书为伴之外,高华年对其他的一切无甚关心,家里的事情也从来不管,甚至连自己一个月有多少钱的工资都说不出”体现了高华年对家庭的淡漠。
【小题2】为什么高华年被人们誉为“语言学界宗师”?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
【小题3】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高华年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小题4】通读文章后,阐述高华年功成名就的原因。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万古不磨意,中流自在心
饶宗颐长期潜心致力于学术研究,是集学术、艺术于一身的大学者。造诣高深,学贯中西,被誉为“东洲鸿儒”、“汉学泰斗”、“东方达芬奇”。
饶宗颐早年以治地方史志为主;中年以后兼治四裔交通及出土文献;后又由中国史扩大到印度史、西亚史以至人类文明史的研究;晚近则致力于中国精神史的探求。有学者曾统计,饶宗颐在学术研究上拥有50项“第一”。根据饶宗颐自己的归纳,其涉猎的领域可分为:敦煌学、甲骨学、词学、史学、目录学、楚辞学、考古学(含金石学)、书画等八大门类。学界对其评价为:饶氏治学,不仅“几乎没有一个时代是‘交白卷’的”,而且“只要触角所及,莫不一针见血、入木三分”。也就是说,他在所涉猎的研究领域中,莫不有天下公认的创见。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饶宗颐也有自己的境界。“漫芳菲独赏,觅欢何极”为第一重境界,意为在孤独里思考和感悟,上下求索;“看夕阳西斜,林隙照人更绿”为第二重境界,饶宗颐认为这是一般人不愿进入的一重境界,因为一般人的精神都向外表露,不肯让光彩受掩盖;只是注重外面的风光,而不注重内在修养,他们看不见林隙间的“绿”。其实,越想暴露光彩,就越是没有光彩。“红蔫尚伫,有浩荡光风相候”为第三重境界。意为无论如何都要相信,永远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在等候自己,只有这样才没有烦恼,身心康泰。饶宗颐认为此境界旨在为众人“指出向上一路”,永远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培养自己“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精神意志。
关于人生哲学,饶宗颐提出“安顿说”,他认为“一个人在世上,如何正确安顿好自己,这是十分要紧的”。这与海德格尔所谓的“人,当诗意地栖居”这一哲学命题有异曲同工之妙。如何才能安顿好自己呢? 一曰“天人互益”。人类自己总是制造各种仇恨和恐怖,变成了物质的俘虏。同时,人类也在承受着大自然给予的惩罚。饶宗颐认为,人类一切事业,都要以益人而不是损人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一曰“物物而不物于物”。此句语出《庄子》,意为驾驭外物,而不为外物所驱使。人终其一生,都难免会受到外界“物”的诱惑,饶宗颐提倡一种可以自主的人生,在将近一个世纪的人生中,他始终没有加官进爵。一曰“慈悲喜舍”。这蕴涵着他对人间的一片悲悯之心,他也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理念。2003年,饶宗颐将个人数十年来积累的藏书,包括珍贵的古籍善本和180多件书画作品,赠送给香港大学。对于国瘼民生,饶宗颐更是慈悲而喜舍:汶川大地震,他当即捐款20万港币;青海玉树地震,捐款10万港币;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他将各界亲朋馈赠的160万元人民币悉数捐出;书法作品拍得的数百万元也捐给了有关慈善组织……
饶宗颐一向主张学艺双携,张大千先生曾称赞说:“饶氏白描,当世可称独步。”可见其功力深厚,已非同一般。他曾经把自己的一幅《荷花图》送给温家宝总理,这是一幅堪称诗书画三绝的画作,一枝荷花,形简而神逸,辅以一首自作词《一剪梅·花外神仙》:“荷叶田田水底天,看惯桑田,洗却尘缘。闲随秾艳共争妍,风也倏然,雨也恬然。雨过风生动水莲,笔下云烟,花外神仙。画中寻梦总无边,摊破云笺,题破涛笺。”此画以荷为题,以词为跋,寓意深刻。水中莲花,看惯桑田,洗却尘缘,恬然面对风雨,好一个“花外神仙”!
人们常以“万古不磨意,中流自在心”来形容饶宗颐的人生追求。“不磨”即是古人追求的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中流”即立于水流中央岿然不动,说明有定力,有智慧,有忍耐,就是要保持一种自在的心,是一种境界。季羡林曾盛赞饶宗颐:“近年来,国内出现各式各样的大师,而我季羡林心目中的大师就是饶宗颐。”
(相关链接)
①2014年金秋,97岁的国学大师饶宗颐先生荣获“全球华人国学奖终身成就奖”。组委会在给饶宗颐先生的颁奖词中称,“他出身书香名门,自学而成一代宗师。其茹古涵今之学,上及夏商,下至明清,经史子集,诗词歌赋,书画金石,无一不精;其贯通中西之学,则甲骨敦煌,梵文巴利,希腊楔形,楚汉简帛无一不晓。人谓‘业精六学,才备九能,已臻化境’……”
②饶宗颐著述3000万言,专著60多种,各种论文400余篇,刊行诗文作品集20余种、书画集10余种。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荣获“全球华人国学奖终身成就奖”的饶宗颐,造诣高深,学贯中西,靠自学而成一代宗师,而且德艺双馨,道德品质也足以为世人楷模。
B.饶宗颐一生治学按时间大致分为四块,从早期到晚年,涉猎越来越广泛,并不断向外拓展,思维触角从具体层面研究到精神领域,越来越深刻。
C.汶川大地震,饶宗颐捐款20万港币;青海玉树地震又捐款10万港币,他这样做是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以“安顿”为核心的的人生哲学。
D.饶宗颐把自己的一幅《荷花图》送给温家宝总理,该画画技精湛,书法精妙,词意深刻,以花喻人,巧妙地赞颂了温总理“花外神仙”的品格。
E. 饶宗颐的成就得到了季羡林的盛赞,季羡林认为,虽然近年来中国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大师,但是像饶宗颐这样的大师却是最难得的一个。
【小题2】饶宗颐的学术研究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饶宗颐认为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大学问需要哪些条件?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4】饶宗颐“万古不磨意,中流自在心”的人生追求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C.“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2)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我”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